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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医-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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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尽量减少破坏里面的天然植物性激素。

    其次,芹菜经过胃液的消化,植物性激素被破坏得很严重,因此催情效果不会很明显,这个结论是林耀不让小草直接吸收胃里的生芹菜,然后追踪观察芹菜的药理反应得出来的,因为自行吸收的药气要远远小于小草吸收的。至于在吃芹菜前喝一杯苏打水中和胃酸后是否更有效果,林耀就没有做试验了,毕竟壮阳的东西很多,别的效果也可以非常好,他犯不着将试验做得这么详细。

    花菜确实有防癌效果,因为它的一些成分能够减少身体里的游离基,这是现代医学研究结果,林耀也同意这个结论。

    林耀他发现从花菜吸收的药气对细胞组织有很好的修复作用,他甚至想到可以从花菜里提出物质来制造美容产品,可惜后来算了算成本,发现不划算。

    很多美容产品动辄卖几百元一小瓶,其实成本就那么几块钱,而花菜已经那么贵了,提取精华出来后成本更高,难道要卖几千上万块一瓶?

    如果不卖这么贵,保障不了美容产品的利润率,美容行业原本就是暴利行业,只要看到电视里广告最多的产品就清楚这些了。当然,比例很高的还有医疗广告,医疗行业暴利的事实已经被很多人知道了,这不需要特别说明。

    这天林耀到南边的兽医院联系在那里实习的同学,想走关系私自进行动物药性**试验,以研究植物激素对动物发情的影响。这种激素作用到按季节发情的动物身上才最具有研究价值,否则依靠人体试验实在不严谨,除非参与试验的人数量非常多。因为有的人成天发情,不用药物也亢奋,尽管不怎么有威力;有的人天生冷感,药物的效果也不好评价。

    选择几只动物注射了植物激素后,林耀往回赶。途中他遇到一个挑担子贩卖苦菜的农夫,于是停下来开始还价。

    林耀准备买下这些苦菜,因为他在野外尝过这种植物,发现药气含量颇高,对很多癌症有奇效,可惜治疗癌症需要的这种药气实在太多了,几斤苦菜的药气也杀灭不了多少癌细胞。不过蚊子腿再小也是肉,碰到了就买些回去吃吧。现在难得有人还专门挖来苦菜卖,自己要去地里翻挖,这一簸箕苦菜不知道要挖到什么时候呢。

    林耀喜欢还价,尽管最后还是会按照农夫最初开出的价格来买,给农夫一个惊喜,但还价的乐趣很值得花一点时间。

    当林耀差不多完成还价伟业,准备舒缓一下弯腰累了的身子时,抬头看到了那天晚上冲突的混混群的其中两人。显然这两个混混也都记得林耀,因为那天留给他们的印象实在太深了,彪哥此刻还躺在床上哀嚎呢。

    望着对方一行五人的架势,林耀心中暗自腹诽,这世道太讲究流行,都盲目跟风。连街头混混都开始不落单,五个人走一堆讲究团队精神,他们就不想想哪怕是打麻将都会单出一个人来?

    心里这么想,但自己前面正是拐角死胡同,没有退路,要跑的话也要经过那几个混混身边。开打吧,对方仅仅是摆酷走过来,又没有开始动手,难道要自己这个一直守法的好市民先动手?

    实在没办法的林耀只好装愣,他假装没有看见对面走来的几个人,依旧在跟拐角处挑担子的小贩还价。

    “就是这个家伙,彪哥出事的那天晚上就是在跟他和另外三个人打架时倒地的。”其中一个参与了那天晚上打斗的混混认出了林耀,他忘记了那晚陈德彪根本没有动手就倒地的事实。

    “还说啥子,上撒,打死这个家伙就没事了。”一个显然是生面孔的人自恃人多,表现出很牛很拽的样子。

    林耀发现自己的心理素质越来越好了,自从误食了草果后,他的自信心和很多观念都发生了变化,现如今面对几个明显对自己有很深敌意的混混,他觉得自己可以使用伪装技巧来应对,于是打算尝试一番。

    抬起头,仿佛不经意的发现了这五个人,然后才注意到他们凶煞的样子,林耀表现出一个农家孩子的胆小怯懦,仿佛不相信这几个人是冲着自己过来一样。他带着迷茫和畏惧的眼神,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其他人后,脸上的表情显得更害怕和迷茫,嘴微微的张开,有点结巴,“大哥,怎么啦?”

    “怎么啦?打你!”之前认出人的那个混混做出恶狠狠的表情。

    “可是,大哥,为什么要打我啊?是不是搞错了?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啊,大哥你们先等一下,告诉我哪里错了,我一定改。”林耀都快要哭出来了,矮低了身子,双手放在胸前,一副担心挨打的样子。

    “雷子,你没看错吗?是这个人?我看他像个农民。”刚刚最拽的那人有些疑惑,林耀今天因为要跟牲口接触,加上得空的时候会临时到乡间找草吃,所以旧衣服旧鞋,一副朴素的样子,充满乡土气息。

    “豪哥,应该是他吧,那天晚上在啤酒屋光线不大好,我看这小子就像。”被称作雷子的人有些不确定了,那天林耀表现得很沉稳,一身打扮也算是新潮,毕竟要去有很多MM的酒吧,当然不会这样一副寒酸相。

    “那就走,耽误了老子的时间,这一下都可以多摸一把了,说不定来个极品清一色呢。”拽拽的豪哥顿时没了兴致,跟一个农村娃娃秀气势他觉得很掉价。

    “哦,那就走吧,豪哥你今天手气一定红,等下要请客哈。”雷子觉得还是领导的开心最重要,他打算放过林耀,也许那晚上自己真没看清楚。

    正当混混一行五人准备在豪哥的带领下征战长城时,一个身材矮小相貌猥琐,二十七八岁年龄的混混继续走向林耀,嘴里威胁道:“小子,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孝敬大爷,今天算你好运,不打你不骂你。”说完就要来搜身。

    “大哥,您看我们家穷得都只能吃野菜了,刚刚还在跟这位大叔还价呢,我哪里有什么钱哟,您就高抬贵手吧,去打麻将多胡几把要赚好多钱哟。”林耀往后缩,他觉得这样挺有意思,此时他知道可能不能善了,早就命令小草将嘴里的唾液都变成毒水,不过是那种认人又痒又痛的毒水,倒是不会害了性命,连健康都不会有什么影响。

    “给脸不要脸是吧?老子抽你!”猥琐男扬手就要打林耀,被林耀躲开了。

    这时候剩下的一个新面孔说话了,他脑子活,立刻就判断出问题所在,道:“你小子敢骗人?如今这苦菜贵得很,没钱的都吃藤藤菜(空心菜)了,苦菜快整成肉价钱了。”

    完了,把这茬给忘了,林耀心里暗呼失策,这年头野菜身份很尴尬,要么喂猪,要么喂有钱人,穷人家是不会吃的,价格贵得离谱,林耀知道穿帮了,就想逃跑。

    “打,往死里打。”雷子大声嚣叫,他没想到被林耀忽悠了,还当着几个兄弟的面,叫他以后怎么做人?

    林耀不再装,立刻取出随身细带的钢针包,拿出一撮放在嘴里含着,然后立即射向面前的猥琐男和聪明男,就他们俩多事,一个贪钱,一个贪名声,该打。

    带着有毒口水的钢针无影无形,只听见哎哟,啊的痛呼声,猥琐男和聪明男抱头蹲地,打不到脸的林耀火气更大了,他开始招呼雷子和那晚另外一个参与围殴自己的人,独独留下豪哥不打。

    小草出品,必属精品。这话真没错,细小的缝衣钢针带着微弱的一点点口水刺到混混们的脸上后,让他们剧痛难忍,仿佛用刀割下他们脸上的肉一般差点让他们晕过去。小草剂量控制得很好,堪堪让几个人痛在晕与不晕的边缘,中针的部位肿得跟个包子似的,让摸着自己脸上多出来的几个小脑袋的混混吓得魂飞魄散,他们以为碰到了传说中的见血封喉毒药。

    “我叫你报复,我叫你抢劫,我叫你现聪明,我叫你那天砍我们。”林耀一边逐个骂人,一边招呼着钢针,四个混混都捂着头蹲在了地上,他们实在太痛了,林耀于是开始刺他们用来捂住头的手,那里没衣服抱着。

    豪哥站在一旁被吓着了,他哪里想得到这个看起来像农村娃娃的家伙会如此生猛,要知道江湖上凡是用毒的都是高手,得罪谁也别得罪用毒的人,要不然全家一不小心挂了还找不到人哭。

    眼见四个人脑袋跟个如来佛似的长满了疙瘩,双手也变形得仿佛长满了恐怖肉瘤,豪哥使劲咽了咽口水,声音有些干涩,“大哥,是我们不对,您大人大量放过他们吧,我叫他们给你磕头。”

    听到豪哥的提醒,四个人再也顾不上喊痛,立刻匍匐在地上磕头,货真价实的磕头让街道上的地砖砰砰响。

    “算了,看在豪哥的面子上就放过你们,我师傅不让我杀生。”林耀有些意犹未尽,一脸的遗憾,仿佛为了要当孝顺的徒弟放弃了自己最大的爱好。

    转身按照最开始的价格支付了呆坐在一边的农夫苦菜钱,林耀就准备走人。

    “大哥,您行行好,救救他们吧,别看他们混蛋,但家里都有老人要养活。”豪哥再次鼓着勇气来求情,这么厉害的毒药如果不求到解药的话,四个人就死定了,到时候他也脱不了干系。

    林耀假装思考了一下,说道:“好吧,那就再卖一次豪哥的面子,这些东西马上吃下去,一刻钟内不吃完就没办法了,我买这玩意也就是为了熬制解药。”

    递给豪哥一把苦菜,林耀踱着步往回走,豪哥立即喊起众人分食苦菜,几个家伙痛得连苦菜都抓不住了,嘴里咀嚼都失去了力气,但也拼着命要赶在一刻钟内吃掉豪哥手中的一大把苦菜,还担心别人吃得更多自己落下后遗症,一时间热闹非凡。

    从此,雅安江湖多了一个传说,那就是号称“飞针哥”的神仙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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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护工王(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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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林,你吃点水果,我帮你削好皮了。”一个衣着得体的中年妇女手中拿着一个削皮了的苹果,递给林耀。

    “侯姐,你别这么客气,我这才刚刚吃过一根香蕉呢,吃不下。”林耀带着笑,礼貌的拒绝,他确实吃得有些撑,吃香蕉之前还被人硬塞了几个脐橙。

    “哎呀,水果又不饱肚子,这东西吃多了也不坏事,你就接着把,我都帮你削好皮了,放着不吃要变色了。”

    中年妇女不由分手,热情的将苹果塞到林耀手里,见到林耀无可奈何的接过苹果,并亲眼见到他送到嘴里咬了一口后,才满意的笑着转身离开,回到自己父亲的病床旁边,那神情仿佛打了一个打胜仗似的。

    林耀有些无奈,这种待遇无福消受也得消受,否则一定没完没了脱不了身。现在他基本上每天不用吃饭了,光是吃水果就能饱肚子,让他的皮肤显得更加健康,都是维生素养出来的。

    事情发生在人民医院的住院部大楼,此时林耀的身份是专业护工。

    照顾住院病人很辛苦,往往要二十四小时看护,还要做些协助吐痰、喝水、大小解、擦拭全身、肌肉按摩,甚至吸痰导尿的工作,病人家属一来是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能让病人得到很好的照料,二来是时间和精力不够,这样一来,专业护工这个职业应运而生。

    林耀选择的,就是这种又脏又累又不挣钱的专业护工工作。

    当具备了基本的防身能力后,他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了解药性和如何救治病人上。俗话说实践出真理,虽然小草的能力他基本已经掌握,但人体很复杂,药物的作用机理更加复杂,在自己身上体验出来的作用原理和总结出来的手段,放到别人的身上不一定就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为了提高能力,林耀要实践。

    这次实践他没有走正式渠道找医院挂靠,因为哪怕是医院愿意安排一个指导医师带他实习,也基本上只能做打杂的工作,不会让他有机会单独接触,这显然不能满足林耀的要求。而选择单干的话,护工是最适合的职业了,因为基本只有病得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才会请护工帮忙护理,这种病人正是林耀最需要接触的类型。

    经过大半个月的实践,林耀已经在雅安各大医院出名了,还有一个称号——护工王。

    在这里林耀有个规矩,那就是对任何一个病人的护理不超过三天,一般都只有一天,除非他自愿延长护理时间。

    按理说这种规矩不会有病人家属愿意请他,因为三天后还得另外找人,可当他开始护理后所有病人病情立刻稳定下来,并迅速得到康复,甚至一些病危患者立刻脱离危险,林耀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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