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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走得太远了,”福尔摩斯说道,“他会在走近咱们之前就被人追上的。咱们可不能冒这个危险,一定得不惜任何代价坚守在这里。”他跪了下去,把耳朵贴在地面上。“感谢上帝,我想我已听到他走来了。”
一阵急速的脚步声打破了沼地的寂静。我们蹲在乱石之间,专心致志地盯着面前那段上缘呈银白色的雾墙。脚步声愈来愈响了,我们所期待的人穿过浓雾,就好象穿过一层帘幕似地在那里走着。当他走出了浓雾,站在被星光照耀着的清朗的夜色中的时候,他惊慌地向四周望了望,然后又迅速地顺着小路走来,经过了离我们隐藏之处很近的地方以后,就向着我们背后那漫长的山坡走去了。他一边走,一边心神不宁地左转右转地向后望着。“嘘!”福尔摩斯嘘了一声,我听到了尖细而清脆的扳开手枪机头的声音,“注意,它来了!”
由徐徐前进的雾墙里传来了不断的轻轻的叭嗒叭嗒的声音。那云状的浓雾距我们藏匿的地方不到五十码远,我们三个人都死死地朝那里瞪大着眼睛,不知道那里将出现什么可怕的东西。我当时正在福尔摩斯的肘旁,我朝他的脸上望了一眼。他面色苍白,但显出狂喜的神情,双眼在月光照耀之下闪闪发光。忽然间,他两眼猛地向前死死盯住了一点,双唇因惊异而大张着。就在那时,雷斯垂德恐怖得叫了一声就伏在地上了。我跳了起来,我那已经变得不灵活的手紧抓着手枪。在雾影中向我们窜来的那形状可怕的东西吓得我魂飞天外。确是一只猎狗,一只黑得象煤炭似的大猎狗,但并不是一只人们平常看到过的那种狗。它那张着的嘴里向外喷着火,眼睛也亮得象冒火一样,嘴头、颈毛和脖子下部都在闪烁发光。象那个突然由雾障里向我们窜过来的黑色的躯体和狰狞的狗脸,就是疯子在最怪诞的梦里也不会看到比这家伙更凶恶、更可怕和更象魔鬼的东西了。
那只巨大的黑家伙,跨着大步,顺着小路窜了下去,紧紧地追赶着我们的朋友。我们被这个幽灵惊得竟发呆到了这样的程度,在我们的神志恢复之前,它已从我们的面前跑过去了。后来,福尔摩斯和我两人一起开了枪,那家伙难听地吼了一声,说明至少是有一枪已经打中了。可是它并没有停住脚步,还是继续向前窜去。在小路上远远的地方,我们看到亨利爵士正回头望着,在月光照耀之下,他面如白纸,恐怖得扬起手来,绝望地瞪眼望着那只对他穷追不舍的可怕的家伙。
那猎狗的痛苦的嗥叫已完全消除了我们的恐惧。只要它怕打,它就不是什么鬼怪,我们既能打伤它,也就能杀死它。
我从没见过谁能象福尔摩斯在那天夜里跑得那样快。我是一向被人称作飞毛腿的,可是他竟象我赶过那矮个的公家侦探一样地把我给落在后面了。在我们沿着小路飞奔前进的时候,我们听到前面亨利爵士发出来的一声接连一声的喊叫和那猎狗发出的深沉的吼声。当我赶到的时候,正好看到那野兽窜起来,把准男爵扑倒在地上要咬他的咽喉。在这万分危急的当儿,福尔摩斯一连气就把左轮手枪里的五颗子弹都打进了那家伙的侧腹。那狗发出了最后一声痛苦的呼叫并向空中凶狠地咬了一口,随后就四脚朝天地躺了下去,疯狂地乱蹬了一阵,便侧身瘫下去不动了。我喘着气弯身下去,把手枪顶着那可怕的淡淡发光的狗头,可是再抠扳机也没有什么用了,大猎狗已经死了。
亨利爵士躺在他摔倒的地方,失去了知觉。我们把他的衣领解开,当福尔摩斯看到了爵士身上并无伤痕,说明拯救还是及时的时候,他便感激地祷告起来。我们朋友的眼皮已经抖动起来了,他还有气无力地想要挪动一下。雷斯垂德把他那白兰地酒瓶塞进准男爵的上下牙齿中间,他那两只惊恐的眼睛向上瞧着我们。
“我的上帝啊!”他轻声说道,“那是什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啊?”
“不管它是什么,反正它已经死了,”福尔摩斯说道,“我们已经把您家的妖魔永远地消灭了。”
躺在我们面前的四肢伸开的尸体,单就那身体的大小和它的力量来说,就已经很可怕了。它不是纯种血狸,也不是纯种的獒犬,倒象是这两类的混合种,外貌可怕而又凶暴,并且大得象个牝狮。即使是现在,在它死了不动的时候,那张大嘴好象还在向外滴嗒着蓝色的火焰,那小小的、深陷而残忍的眼睛周围现出了一圈火环。我摸了摸它那发光的嘴头,一抬起手来,我的手指也在黑暗中发出光来。
“是磷。”我说。
“这种布置多么狡猾啊,”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闻着那只死狗,“并没有能影响它嗅觉的气味。我们太抱歉了,亨利爵士,竟使你受到这样的惊吓。我本想捉的是一只平常的猎狗,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只。雾也使我们未能截住它。”
“您总算是救了我的性命了。”
“可是却让您冒了这样一次大险。您还能站起来吗?”
“再给我喝一口白兰地,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啊,请您扶我起来吧。根据您的意见,咱们该怎么办呢?”
“把您留在这里好了。今晚您已经不适于再作进一步的冒险了。如果您愿意等一等的话,我们之中总有一个会陪着您回到庄园去的。”
他想挣扎着站起来,可是他还苍白得厉害,四肢也都在哆嗦。我们扶着他走到一块石头旁边,他坐下用颤抖着的双手蒙着脸。
“我们现在非得离开您不可了,”福尔摩斯说道,“剩下的事还非得去干不可,每一分钟都很重要。证据已经齐全了,现在只需要抓那个人了。”
“要想在房子里头找到他只有千分之一的可能,”当我们又顺着小路迅速地走回去的时候,他接着说道,“那些枪声已经告诉了他——鬼把戏完蛋了。”
“那时,咱们离他还有一段路,这场雾可能会把枪声挡住呢。”
“他一定是追随着那只猎狗,好指挥它——这点你们完全可以相信。不,不,现在他已经走了!可是咱们还是搜查一下房子,肯定一下的好。”
前门开着,我们一冲而入,匆忙地由这间屋走进那间屋,在过道里遇到了一个惊恐万分的、衰老的男仆。除了饭厅之外,哪里也没有灯光。福尔摩斯急忙地把灯弄亮,房子里面没有一个角落未被找遍,但是丝毫没有看到我们所追寻的那人的踪影,最后在二楼上发现有一间寝室的门被锁了起来。
“里面有人!”雷斯垂德喊了起来,“我听到里面有东西在动。把这门打开!”
从里面传出了低弱的呻吟和沙沙的声音。福尔摩斯用脚底板往门锁上面一蹬,一下子就把门踢开了。我们三人端着手枪冲进屋去。
可是屋里并没有我们想要找的那个不顾一切、胆大妄为的坏蛋。面前却是一件非常奇怪而又想象不到的东西,我们惊愕得呆立在那里望着。
这间屋子被布置成小博物馆的样子,墙上装着一排安着玻璃盖的小匣,里边装的全是蝴蝶和飞蛾,那个诡计多端和危险的人把采集这些东西当作了娱乐消遣。在屋子中间有一根直立的木桩,是什么时候为了支持横贯屋顶、被虫蛀了的旧梁木才竖起来的。这根柱子上面捆着一个人,那人被布单捆绑得不能出声,你无法马上看出来是男是女。一条手巾绕着脖子系在背后的柱子上,另一条手巾蒙住了面孔的下半部,上面露出了两只黑眼睛——眼中充满了痛苦与羞耻的表情,还带着可怕的怀疑——死盯着我们。一会儿的功夫,我们就把那人嘴上和身上捆着的东西都解了下来,斯台普吞太太就在我们的面前倒了下去。当她那美丽的头下垂在胸前的时候,我在她的脖子上看到了清晰的红色鞭痕。
“这畜生!”福尔摩斯喊道,“喂,雷斯垂德,你的白兰地呢?把她安置在椅子上!她已因受虐待和疲竭而昏过去了。”
她又睁开了眼睛。
“他安全了吗?”她问道,“他跑掉了吗?”
“他从我们手里是逃不掉的,太太。”
“不是,不是,我不是指我丈夫。亨利爵士呢?他安全吗?”
“他很安全。”
“那只猎狗呢?”
“已经死了。”
她发出了一声长长的满意的叹息。
“感谢上帝!感谢上帝!噢,这个坏蛋!看他是怎样待我的呀!”她猛地拉起袖子露出胳臂来,我们惊恐地看到臂上伤痕累累。“可是这算不了什么——算不了什么!他折磨了、污损了我的心灵。只要我还存在着希望,他依然爱我的话,无论是虐待、寂寞、受骗的生活或是其他,我都能忍受,可是现在我明白了,就这一点说来,我也是他的欺骗对象和作恶的工具。”她说着说着就突然痛心地哭了起来。
“您对他已一无好感了,太太,”福尔摩斯说道,“那末,请告诉我们,在哪里可以找到他吧。如果您曾帮着他做过坏事的话,现在就来帮助我们以赎前愆吧。”
“他只能逃到一个地方去,”她回答道,“在泥潭中心的一个小岛上,有一座旧时的锡矿,他就是把猎狗藏在那里的,他还在那里做了准备,以供躲避之用。他一定会向那里跑的。”
雾墙象雪白的羊毛似的紧围在窗口外面。福尔摩斯端着灯走向窗前。
“看,”他说道,“今晚谁也找不出走进格林盆泥潭的道路的。”
她拍着手大笑起来。她的眼里和牙齿上都闪烁着可怕的狂喜的光芒。
“他也许能找到走进去的路,可是永远也别打算再出来了,”她喊了起来,“他今晚怎么能看得见那些木棍路标呢?是他和我两个人一起插的,用来标明穿过泥潭的小路,啊,如果我今天能够都给他拔掉有多好啊,那样您就真的能任意处置他了!”
显然,在雾气消散之前,任何追逐都是枉费心机的。当时我们留下了雷斯垂德,让他照看房子,而福尔摩斯和我就和准男爵一起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去了。关于斯台普吞家人的实情再也不能瞒着他了,当他听到了他所热爱的女人的真情的时候,竟能勇敢地承受了这个打击。可是夜间那场冒险的震惊已经使他的神经受了创伤,天亮之前他发起高烧来,神志昏迷地躺在床上,摩梯末医生被请了来照顾他。他们俩已经决定了,在亨利爵士恢复饱满的精神之前就要一起去作一次环球旅行,要知道他在变成这份不祥的财产的主人以前,他是个多么精神饱满的人啊。
现在我要很快地结束这段奇特的故事了,在故事里我想使读者也体会一下那些极端的恐怖和模糊的臆测,这些东西长时期地使我们的心上蒙了一层阴影,而结局竟是如此的悲惨。在那猎狗死后第二天的早晨,雾散了,我们由斯台普吞太太引导着到了他们找到过一条贯穿泥沼的小路的地方。看着她带领我们追踪她丈夫时所表现出来的急切心情和喜悦,使我们体会到这个女人过去的生活是多么地可怕。我们让她留在一个窄长的半岛似的、坚实的泥煤质的地面上站着。愈往泥沼里面走,这块地面就变得愈窄。从这块地面的尽头处起就这里一根那里一根地插着小木棍,沿着这些小木棍就是那条陌生人无法走过的,曲曲折折的,由一堆乱树丛到另一堆乱树丛的,蜿蜒在漂着绿沫的水洼和污浊的泥坑之间的小路,繁茂的芦苇和青葱多汁而又粘滑的水草散发着腐朽的臭味,浓重的浊气迎面袭来,我们不只一次地失足,陷入没膝的、黑色的、颤动着的泥坑里,走了数码之远,泥还是粘粘地沾在脚上甩不下去。在我们走着的时候,那些泥一直死死地拖住我们的脚跟。当我们陷入泥里的时候,就象是有一只恶毒的手把我们拖向污泥的深处,而且抓得那样紧那样坚决。
只有一次,我们看到了一点痕迹,说明曾有人在我们之先穿过了那条危险的路。在粘土地上的一堆棉草中间露着一件黑色的东西。福尔摩斯由小路上向旁边只迈了一步,想要抓住那件东西,就陷入了泥潭,直陷到了腰那样深。如果不是我们在那里把他拉了出来的话,他就再也不会站到坚硬的陆地上来了。他举起一只黑色的高筒皮鞋,里面印着“麦尔斯·多伦多”。
“这个泥浴还是值得一洗的,”他说道,“这就是咱们的朋友亨利爵士失去的那只皮鞋。”
“一定是斯台普吞逃跑时丢在那里的。”
“正是。他让猎狗闻了鞋味去追踪之后还把鞋留在手边,当他知道把戏已经被拆穿了而逃跑的时候,仍把它紧抓在手里,在逃跑的途中就丢在这里了。我们知道,至少一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