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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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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们,”福尔摩斯说道,“现在我已经完全准备好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

    在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倌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便俯身向前,拉了拉小马倌的衣袖。

    “你们的围场里有一些绵羊,”福尔摩斯问道,”谁照料它们?”

    “是我,先生。”

    “你发现近来它们有什么毛病吗?”

    “啊,先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有三只跛足了。”

    我看出,福尔摩斯极为满意,因为他搓着双手,咧着嘴轻轻地笑了。

    “大胆的推测,华生,可推测得非常准,”福尔摩斯捏了一下我的手臂,说道,“格雷戈里,我劝你注意一下羊群中的这种奇异病症。走吧!车夫。”

    罗斯上校脸上的表情和以前一样,显出对我朋友的才能不十分相信的神态,可是我从警长脸上的表情看出,福尔摩斯的话使他非常注意。

    “你断定这是很重要的吗?”格雷戈里问道。

    “非常重要。”

    “你还要我注意其它一些问题吗?”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提醒道。

    四天以后,我和福尔摩斯决定乘车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旁迎接我们,我们乘坐他那高大的马车到城外跑马场去。罗斯上校面色阴沉,态度非常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一点消息也没有,”上校说道。

    “我想你看到它,总能认得它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极为恼怒。

    “我在赛马场已经二十年了,以前从来还没有听过这样的问题,”他说着,”连小孩子也认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怎么样?”

    “这才是奥妙之处呢。昨天是十五比一,可是差额越来越小了,现在竟跌到三比一。”

    “哈!”福尔摩斯说道,“分明是有人知道了什么消息。”

    马车驶抵看台的围墙,我看到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马交款五十镑。头名除金杯外得奖一千镑。第二名得奖三百镑。第三名得奖二百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们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话上了,把准备好的另一骑马也撤出了比赛,”上校说道,“什么,那是什么?名驹银色白额马?”

    “银色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高声喊道,”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赛马,五比四!”

    “所有的赛马都编了号,”我大声说道,“六七马都出场了。”

    “六七马都出场了?那么说,我的马也出来了,”上校异常焦急不安地喊道,”可是我没看到它,没有我那种颜色的马过来。”

    “刚跑过五匹,那匹一定是你的。”

    我正说着,有一匹矫健的栗色马慓悍地从磅马围栏内跑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坐着上校那位众所周知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不是我的马,”马主人高喊道,”这骑马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你到底搞了什么鬼,福尔摩斯先生?”

    “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怎样,”我的朋友沉着冷静地说道,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注意观看了几分钟,”太好了!开始得太好了!”他又突然喊道,”它们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过去,赛马一直跑过来,情景异常壮观。六七马原来紧挨在一起,甚至一条地毯可以把六七马一铺盖上,可是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就跑到前面。可是,在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的力气已经耗尽了,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一冲而上,驰过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六马身长,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名列第三。

    “这样看来,真是我那骑马了,”上校把一只手遮到双眼上望着,气喘吁吁地说道,“我承认,我实在摸不着头脑。你不认为你把秘密保守得时间太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马上会知道一切情况的。我们现在顺便一起去看看这骑马。它在这里,”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进磅马的围栏,这地方只准许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进去,”你只要用酒精把马面和马腿洗一洗,你就可以看到它就是那匹银色白额马。”

    “你真使我大吃一惊!”

    “我在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便擅自作主让它这样来参加马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骑马看来非常健壮、良好。它一生中从来还没有象今天跑得这样好。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实在感到万分抱歉。你给我找到了马,替我做了件大好事,如果你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你就更给我帮了大忙了。”

    “这件事,我也办到了。”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道。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问道:

    “你已经抓到他了?那么,他在哪里?”

    “他就在这里。”

    “这里!在哪儿?”

    “此刻就和我在一起。”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

    “我完全承认我受到了你的好处,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可是我认为你刚才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认为你同罪犯有什么联系,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良马光滑的马颈上。

    “这骑马!”上校和我两个人同时高声喊道。

    “是的,这骑马。假如我说明,它是为了自卫杀人,那就可以减轻它的罪过了。而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值得你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稍稍赢一点。我们再找适当的时机详细谈一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返回伦敦,我们的朋友详细地讲述星期一夜晚达特穆尔驯马厩里发生的那些事,和他的解决方法,使我们听得入了神,我料想,罗斯上校和我本人一样,觉得旅程是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道,“我根据报纸报道所形成的概念,是完全不正确的。可是这里仍然有一些迹象,如果不是被迫它细节所掩盖的话,那本来是非常重要的。我到德文郡去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当然,那时我也曾看到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在我乘坐马车,刚好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具有重要的意义。你们该记得,在你们都从车上下来时,我那时正在出神,仍旧坐着不动。我是在对我自己的头脑感到惊异,我怎么竟能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我承认,”上校说道,“甚至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决不是没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可是能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毫无疑问可以发现出来,可能就不会再吃下去。而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东西。不可能设想,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另一种特别怪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当然是难以置信的。因此,辛普森这个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落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选择咖喱羊肉供这天晚上的晚餐用。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坏作用。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接近这份菜肴而未被女启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以前,我了解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毫不吠叫,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不怀好意,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他自己的小马倌呢?可是,我一下子想不出为什么。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欺骗,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作出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使用。正象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是有丰富经验的,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的伤痕,那是绝对显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慢慢出现些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人当做是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可是却不会被人发现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我们已经清楚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而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以后,一定高声嘶叫,因而会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绝对需要到野外去干这个勾当。”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是啊,经过检查他的东西以后,我非常幸运地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们一般人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所以我立即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另有一所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件案子里一定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即使象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料想到他们能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趁岂不备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过这件衣服的事,可是她闻所未闻,这使我很满意,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容易地解决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期,一切就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使人家看不到。辛普森在逃走时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或许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突然一亮,马受到惊骇,出于动物的特异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加害于它,便猛烈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干他那种细致的工作,不顾下雨,已经把他的大衣脱掉,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清楚吗?”

    “妙啊!”上校喊道,”妙啊!你好象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不经过试验是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甚至连我自己也感到惊奇,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他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满身的债务,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问题以外。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上校大声说道,“这骑马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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