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站住了。我已经离她很近,只要纵身一跳,就可以抓到她。但是在这之前,我一定要让她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你的牙齿有毒,本来不是你的错,”我说,“但是你用你有毒的牙齿咬了我,却让我中了毒,要不是他帮我吸出毒汁,我已经死了。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会死了?”
她点点头。在我说话的时候,她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认真专注地听我解释,有几分小学生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课的神情。等我一说完,她立刻道:“那我以后就不用牙齿咬人了。但是不用牙齿咬人,我怎么吸血呢?”她侧着头,显出很苦恼的样子,望着我,“你能告诉我吗?”
我有点惊讶,没想到她这么轻易便同意以后再不咬人。
她会不会也会同样轻易地同意以后再不吸血?这个念头在我心头一闪而过,但是我本能地拒绝去思考——如果她真的放弃吸血,那么我如何忍心杀她?
不再犹豫,我朝她扑过去,趁她没有反应过来,将她的头压在地上,让她咬不到我。
“你在干什么?”她被我压着,却一点也不惊慌,反而十分好奇。
“杀你!”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酷无情。
她这才慌了,奋力挣扎起来,可是毕竟年纪小,被我压得死死的,无法动弹。“你为什么又要杀我啊?”她带着哭腔,“我们不是好好地在说话?”
“哼!”我不理她,举着石头就要砸下去。
但是我发现自己仍然不忍心下手。
对我来说,杀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在动手之前,我不由自主地想了许多许多。我忽然想到,这个小女鬼,她似乎从来没有见过死亡,因此她对逢觉的死,没有表现出常人的态度,反而十分好奇,仿佛是观赏新鲜事物一般去观察逢觉;她用毒牙咬伤了我,却并不知道自己有毒牙,也不知道毒牙会伤人,更不知道我被她的毒牙伤到了,而当她知道这些之后,就很轻易地放弃了用牙齿咬人。
这些问题,我本来是刻意回避去想的,但是到了现在这个紧要关头,却不由自主地都一一出现在脑海里。
俗语云:不知者不罪。如果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错误的,她该不该承担责任?
俗语又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她改正错误的速度之快,是我生平仅见。
我该怎么做?
杀,还是不杀?
我想得满头大汗,头疼欲裂。
“你不会杀我了。”她突然说。我猛然被她惊醒,低头看去,她面上的惊慌之色已经退去,带着微微的笑意看着我。
我发觉她的鼻头又在微微耸动,喉头又似乎在吞咽口水,目光中露出贪馋的神色。
莫非她又想吸我的血?我警惕地看着她。
“好香,”她赞叹地耸动鼻头,“你的血好香。我想喝你的血,可是我又不能咬你,怎么办?”她求援地看着我。
你还真够直接的,我心里暗暗道。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能够以如此轻描淡写、甚至有些温和的态度,说出这样的话来,莫非……………?我狐疑地看着她——莫非她并不知道吸血对我来说是一桩坏事——如同她不知道死亡和毒牙的害处一般?
“我要喝你的血!”不知怎么,我竟然说出了这样话,自己先楞了楞。
然而她的反应又出乎我的意料,她好似一点也不在意,点点头:“可以啊,但是我的血现在不香。”她的语调居然还十分遗憾,几乎是有点抱歉了,仿佛她的血不能让我喝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
我真的呆住了。
她微微撅起嘴,有点撒娇地说:“你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既不咬你,又吸你的血?”
这种情形很奇怪,处于劣势的她,口口声声地要吸我的血,而我却束手无策。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显然杀她的决心已经没有,我没有办法面对这样一张什么也不懂的孩子面孔下杀手; 放了她,看她那副贪婪的样子,说不定我手一松,她就会大口咬住我的咽喉。
真是骑虎难下啊!
“你为什么一定要吸我的血?”我问她。
“啊?”她的表情大为惊讶,“因为我是鬼啊,鬼是要吸血的不是吗?”
我几乎被她这个问题呛死——这算什么答案?
“鬼为什么一定要吸血?”我只得更进一步地问。
第三章
她露出困惑的表情,淡淡的眉毛皱到一起,想了一会,苦恼地摇头:“不知道。”
算了,我深吸一口气,不指望从这个什么也不懂的小鬼身上问出什么了,还是我自己想吧。但是我立即又想到一个问题:“如果不吸血,你会不会死?”
她仿佛是大吃一惊,既而哈哈大笑:“你怎么这么笨?哪有谁不吃血就会死?”
我又快要晕倒了——这个小鬼给我的意外,比这整个世界的意外之总和还要多,她的所有答案,都完全超乎我的想象。
“你是说,”我的表情一定很古怪,“你是说,你吸血的原因,就仅仅因为你是鬼?”
“也不完全是,”她说,又望着我的咽喉吞了口口水,“因为有时候,有的血很香,喝起来很甜,我喜欢喝。”她吞了一大口口水,渴望地看着我,“譬如你现在,你的血真的好香。”
和这个小鬼对话,我觉得自己都快要变得弱智了:“不吸血行不行?你吸了我的血,我会死的。”
她不说话,眉宇间一派犹豫和不舍的神情。过了很久,她说:“我以前吸别人的血,都没有看见他们死。”
这怎么可能?我疑惑了。即使她只是从人的手腕上吸血,即使只吸一点点,但是她的牙齿就可以致人死命,怎么会不死?
“真的没有人死?”我问。
“真的没有人死,”她认真的态度不象是装出来的,“我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都没死。”
等等,我发现一个问题:“你吸完他们的血,通常是过多久离开。”
“呵呵,”她吐吐舌头,露出一个顽皮的笑容,“他们都很凶啊,我吸了血不赶快开溜,还不是被他们打死?”
原来如此。我叹了一口气。果然不出我所料,她一吸完血马上就离开,那些人身上毒牙的毒性还没有发作,她当然不会知道那些人死了没有。
这个女鬼什么也不懂,杀了她实在不忍,放了她实在可怕,我左右为难时,她却已经很不耐烦:“到底怎么样啊?”
唉!
我又长叹一声,开始仔细地给她讲解血液对人类的重要性。她听得似懂非懂,终于忍不住打断我的话:“好了,你说的我也不懂,不过我知道了,人类没有血就会死,那我以后不吸人的血了。”
她答应得实在太快,我有点不知如何反应。
“可惜,”她咂了咂嘴,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人类的血,在他们仁慈的时候,真的比什么都香啊!”她眼中光芒流转,盈盈欲滴,仿佛对香甜的血液无限神往,令我几乎也认为血液是一种美好的饮料了。
人类仁慈的时候,血液就会变得很香吗?我细细地咀嚼她的话,仔细地嗅了嗅自己——没有闻到令她如此陶醉的香味。
但是我相信她的话是真的。在我两次要杀她的时候,每当我不忍心下手时,她总会预先知道,大概就是通过血液的气味闻出来的。
既然她什么也不懂,又已经答应再也不咬人、再也不吸她的血,我当然没有理由再杀她,手一松,她立即从我手底下钻出来,在我面前蹦蹦跳跳,很快乐的样子。
我不能为逢觉报仇了。
我将逢觉冰冷的身体抱起来——他还没有僵硬。刚才和小女鬼说话时,心情不知不觉变得轻松了,然而一看到一动不动的逢觉,眼泪便不由自主地下来了。
“眼泪啊!”小鬼在我身边探头探脑,对我的眼泪发出惊叹。她伸过来一只嫩得有点透明的小指头,在我脸上轻轻抹了一下。
“你干什么?”我生气地看着她。
她没有说话,手指放进嘴里,立刻皱起眉头:“好苦啊!”她委屈地看着我,“这就是眼泪?闻起来很浓很香,吃起来很苦啊!”
我摇摇头,不再理会这个贪吃的孩子。
我该拿逢觉怎么办?我不忍心将他一个人埋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这个地方既然可以突然冒出来,也就当然可以突然消失,我不忍心让逢觉在一个不确定的地方漂泊。但是,带着他走吗?我苦笑。带着一具尸体到处走,是不是太可怕了一点?
在我思考的时候,小女鬼一直认真地注视着我。
“人在伤心的时候会流眼泪,你现在很伤心——是因为他死了,对吗?”她说。
我点点头。这个孩子什么也不知道,她不知道眼泪的滋味,没有见识过死亡,只怕也无法理解死亡带给人们的悲伤。
我全神望着逢觉,忽然余光瞥到女鬼的红色影子一闪,眼前晃过她淘气而狡猾的笑容,后脑上猛然一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晕过去前的一刹那,我万分后悔——这个小女鬼,终于还是要吸我的血!
“醒醒!”有人在拍我的面颊,我逐渐地恢复了意识。等到我的视线从模糊变得清晰,眼前所见却让我猛然一震。
我看见了逢觉!
他就站在我面前,俯身看着我,大眼睛里充满好奇,他的脚下,草丛在风里柔和的起伏,一阵阵拨弄着他的裤脚。
是不是我死了?
我猛地坐了起来,头上一阵抽痛,那个小女鬼下手还真狠。这阵疼痛让我意识到自己还活着,那么逢觉?我惊喜不已,拉着他的手:“你没死?”
他笑嘻嘻地点点头:“高兴吗?不哭了吧?”
经他这么一说,我立即伸手摸摸自己的眼睛——眼睛周围湿漉漉的,原来我一直在哭。我不好意思地站起来:“你是怎么活过来的?”
他迟疑一下,眼珠转了转,笑道:“不告诉你,告诉你就不灵啦!”
我虽然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既然这么说,我当然不会再问下去——我可不想他又一次死去。
只不过一小会不见,却好象经历了很久,我从来不知道生死之间会有这样漫长的距离。他的脸色依旧是白里透红,还是那么健康,好象从来没有中过毒、从来没有死去过。我忽然感激这个世界的古怪与离奇,我喜欢死亡的规则被打破,我喜欢生命可以重来。
我喜欢逢觉又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
无法抑制心中的欢喜,我忍不住用力捏了捏他的脸蛋,他本来皱起眉头想要躲开,见着我的神情,便忍住了:“算了,你高兴就捏一捏吧。”
四周看了看,没看见那个小女鬼,我不由觉得奇怪:“那个小鬼呢?”
逢觉吐吐舌头,做个鬼脸:“不知道啊,我没看见她。”
“哦。”我没再说什么,心里却怅然若失。我发现自己居然有几分挂念那个小鬼,她什么也不懂,善恶不分,独自飘荡在这个变化多端的世界里,会怎么样呢?
“我们到哪里去?”逢觉见我发呆,故意凑在我耳边大声叫喊,几乎将我的耳膜震破。我叹了口气——这个淘气的孩子活过来了,我又要被他捉弄了。
“到哪里去?”我有些奇怪他的这个问题,“你不是说要我帮你找你的未来?”
逢觉楞了楞,眨了两下眼睛,立刻又哈哈哈笑起来:“是啊,我们走吧!”他的笑脸活泼可爱,我看了,又是一呆——要是突突也能够突然活过来,该多好。
想到突突,我不觉望了望太阳。
头顶太阳仍旧明亮耀眼,我忽然想到,自从突突将太阳画出来,我在这里呆了许久,太阳似乎就一直是在天空中央,一点也没有偏移,好象永远也不准备落下去。我认得它仍旧是突突画的太阳,因为突突没有画得很圆,太阳的圆周上,有一处地方突起一个尖锐的角。
见我望着天空发呆,逢觉也跟着朝上望去,看了一阵,忍不住问我:“你在看什么?”
“太阳,”我叹了口气,我知道自己看的是太阳,想的却是突突。
“太阳,你没见过吗?”逢觉纳闷道。
我微笑了:“我没见过长角的太阳。”我也没见过那样一个神奇的布娃娃,我在心里偷偷说。
逢觉又看了看太阳:“是啊,它现在变成这个样子了,上次我看到它的时候,它是一粒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