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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鏡狂想曲下-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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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是假的,没有任何人,任何方法可以为他证明千秋的存在。 

                     
                    因为没有人爱,干脆自己幻想创造一个朋友,这样的自己简直是可悲到极点。 

                     
                    每天对着镜子自言自语,难不成他还能变成水仙花吗? 

                     
                    这阵子没人跟踪他,也许只是他没发现,然而此时的他一点也不在乎了。早晚要 

                  进精神病院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他满腔郁闷,完全没有重新振作的打算,不过别人可没那么容易放过他。 

                     
                    星期五早上,阿辉伯最后一次提醒他,明天要记得参加跟中山美女班的联谊,一 

                  起去淡水玩。小翎本来想说他不去了,却在对方凶狠的目光下噤声。 

                     
                    阿辉伯拍拍他肩膀:“好了,你明天还得负责带动气氛,拜托你喽!” 

                     
                    小翎心想:合着他成了专业耍宝员? 

                     
                    望着窗外晴朗的天空,忽然有种预感:明天会下大雨。 

                     
                    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一群人才刚踏出捷运站,马上给倾盆大雨逼了回来,只好困 

                  在餐厅里聊天。 

                     
                    中山那班女生的确长得不错,但小翎实在受不了她们好奇的目光和窃窃私语声, 

                  简直把他当成博物馆的展示品。他愤愤地想:要是哪个家伙敢问他“你们这种人会不 

                  会吃醋”,他一定一巴掌甩过去,管他什么怜香惜玉。 

                     
                    他们班男生的心情也很不好,因为女生的注意集中在小翎身上,他们全成了活动 

                  布景。小翎看着同学们阴沈的脸色,心知这次联谊是完了。 

                     
                    在这种闷到最高点的情况,他无聊地把视线转向餐厅门口开始数人头。不料这举 

                  动却让他看到了惊人的景象:一对年轻男女并肩走进餐厅,无视湿淋淋的天气和拥挤 

                  的人潮,有说有笑地就座,女孩拿手帕帮男孩擦肩膀上的雨滴,男孩对她温柔一笑, 

                  一举一动间全是甜蜜。 

                     
                    的确是幸福的一幕,问题是,那女孩是“北一女奥菜惠”李诗云小姐,男方却不 

                  是蔡志恒。 

                     
                    这一下有如五雷轰顶,轰得小翎动弹不得。 

                     
                    这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男的是她哥哥吗?还是很久不见的亲戚?也 

                  许只是童年玩伴,约出来叙叙旧.. 

                     
                    不要傻了!他大骂自己,事实摆在眼前,明明就是那回事,不是吗?这个荣获美 

                  女青睐的幸运儿,搞不好正是那位建中足球健将呢! 

                     
                    怒火迅速升起,亏他还在志恒面前帮她说话,扯什么“越无辜的人越怕被冤枉” 

                  ,搞了半天事实就是事实,有所隐瞒的人就是心虚!不用再狡辩了! 
                     

                    顿时有种冲动,想冲过去狠狠赏那水性杨花的女人一耳光,再把她拖到志恒面前 

                  让他看看她的真面目。 

                     
                    各位男性同胞,在你们批评同性恋者“违反自然法则”之前,先张大眼睛看看女 

                  人是什么样子吧!被这种无情无义的生物耍得团团转,这就叫“自然法则”吗? 

                     
                    “陈少翎!陈少翎!” 

                     
                    小翎回过神来,才发现满桌的人都在看他。 

                     
                    中山的康乐股长噘着小嘴:“你是怎么了啊?都不讲话,叫你好几声也不应!” 

                     
                    她的一个同学附和:“对嘛,就算你们这种人不喜欢跟女生打交道,也不用摆臭 

                  脸给人家看啊!” 

                     
                    全体男生不约而同心想:这年头的女生讲话真是直接啊.. 

                     
                    小翎定了定神,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微微一笑。 

                     
                    “不是啦,老实说我最近在烦恼一件事,一直不晓得该怎么解决。还是你们要帮 

                  我提供意见?” 

                     
                    “好啊,说来听听。” 

                     
                    “如果有一天你们无意间发现,你们好朋友的另一半背着他偷吃的时候,你们会 

                  怎么处理?” 

                     
                    气氛立刻被炒热了:“劈腿啊?好恶心!” 

                     
                    “对嘛!” 

                     
                    男生个个八卦细胞大活跃:“喂,是谁的女朋友劈腿?我们班的吗?” 

                     
                    “是不是志恒学长?” 

                     
                    小翎不耐烦地说:“这不是重点啦,快点跟我讲你们会怎么办!” 

                     

                    “身为朋友,当然要告诉他。” 

                     
                    “对呀,如果换了是我,我也希望我朋友告诉我。” 

                     
                    “被人戴了绿帽子还不知道,这算什么?” 
                     

                    女生也纷纷附和:“对啊,应该要告诉朋友才够道义。” 

                     
                    “那个劈腿的人太过份了,当然不可以放过他。” 

                     
                    有一个比较冷静的人开口了:“可是这样好像在挑拨离间,不太好耶。” 

                     
                    “事实就是事实,哪叫挑拨?” 

                     
                    “还是先搜集证据比较好。反正现在手机很方便,先把他劈腿的证据拍下来,再拿给朋友看。” 

                     
                    “可是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应该让他们自己解决,外人不要插手比较好。” 

                     
                    立刻有人反驳:“你朋友都被曚在鼓里了,要怎么解决?” 

                     
                    “他总会发现吧?到时候他们自己谈一谈,也许感情还能挽回也不一定。要是被不相干的人告密,十之八九会分手的。” 

                     
                    “都已经被劈腿了,还有什么好挽回的?换了是我才不要哩。” 

                     
                    “也许劈腿的人他有什么理由..” 

                     
                    “有再多理由都不行!” 

                     
                    小翎听着众人的激辩,心中也在交战着。如果千秋听到这件事,他一定会带着嘲讽的笑容,不屑地说:“被劈腿也是蔡志恒自找的,你管他那么多做什么?你早就没有权利担心他了!” 


                     
                    的确,他本身的动机并不纯粹。做这种事真的是为志恒好吗?还是只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心? 

                     
                    向志恒告密,就可以成功地拆散他们,正是他最想要的结局,但却会让志恒痛苦。当年千秋向佳沅揭发他女友,结果是把佳沅推入深渊,连带地加倍恨他。难道他真的想重蹈千秋的覆辙吗? 


                     
                    想到千秋,有如伤口上被洒了盐,痛得像要烧起来。 
                  他干嘛要管千秋的想法?真正的「叶千秋」早就不在世上了,他家里那个东西只是他自己制造出来的幻觉,是他全身愚蠢细胞的结晶体,千、秋、根、本、不、存、在! 

                     
                    他陈少翎,终究只能靠自己,一切自己做决定。而此时他最想做的,不就是阻止那女人继续伤害志恒吗? 
                     
                    这时,一个女生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我问你,你觉得你朋友他有可能会原谅另一半劈腿吗?」 
                     
                    小翎仔细研究了一下志恒的个性,做下结论:「不可能。」 
                     
                    「那就告诉他吧。」 
                     
                    「说得好,谢谢大家。」小翎站了起来:「很抱歉,我得先失陪了。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两个小时后,小翎出现在三二一的教室门口。他的脸色像铅灰的天空一样阴沉凝重,牛仔裤的裤管湿了一大片,活像刚从水池里爬出来。 

                     
                    正在自习的志恒惊异地走出来接他:「你怎幺了?为什幺突然跑来?」 
                     
                    小翎看到他眼神清澈无垢,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背叛浑然不知,不禁胸口抽痛。 

                  顿时有些迟疑:真的要做吗? 
                     
                    转念一想,那对狗男女现在正在淡水的餐厅里甜甜蜜蜜,若是放过他们岂不是太没天理? 
                     
                    更何况他都已经走到这里了。 
                     
                    「我今天去淡水,看到一件很严重的事,我觉得一定要告诉你。但是你要答应我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能做傻事。」 
                     
                    「什幺事?」听到这话,再迟钝的人也知道大事不好了。 
                     
                    「你先答应我。」 
                     
                    「‧;‧;好吧。」 
                     
                    小翎掏出手机,叫出一张照片:「自己看吧。」 
                     
                    那天晚上小翎一直到十点半才回到家,不可避免地又被父亲念了一顿。不过他实在太累,根本是左耳进右耳出。 
                     
                    整整一天,他都陪着志恒在台北街头漫无目的地乱逛,说「陪」也许不太恰当,事实上是志恒在前面快步疾走,他跟在后面,拼了老命保持二到三公尺的距离。从头到尾志恒都没回头,一句话也没说,他也就保持沉默不去打扰他。跟着他没有别的原因,只是要防止他做傻事。秋天的雨滴拍在身上,地上的水漥溅湿了鞋袜,带着腐味的寒意从脚底一路渗到心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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