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都说小孩子一天一个样,她每天都照镜子倒是没发现这点,不过她现在的确从“无齿”阶段晋升到了“□”阶段。
做个小卑鄙真是无聊到爆啊,Emma想到,没有激情的生活,好枯燥啊好枯燥。
从某种程度上讲,可以说,她是个矛盾结合体,比如,现在她嫌弃生活太枯燥,可是在不久的将来她的生活充满‘激情’时,她又怀念她的小卑鄙时期。
再后来,希瑞的假期结束了,在给小Emma过完她的第一个生日之后,她又消失了。因为有乌龙事件在先,老Ducky照顾Emma也更加上心,没人照看她的情况下他把工作都推掉了,对于这个小孙女,他几乎是寸步不离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在老Ducky去见他母亲时,Emma也见到了她传说中的曾祖母。没什么特殊的,跟普通老太太没区别,当然,除了精神方面。
刚开始那老太太好像对她不怎么感冒,Ducky刚抱她进来的时候那老太太还问他怎么抱了只小狗过来?
Emma当时就乐了,要不是她还不会说话,她肯定会应景的汪汪两声。
后来Ducky跟她说Emma是Dney的女儿时,老太太才哦了一声,抱着她亲了两口,又还给了Ducky。
希瑞好久不来,Emma倒是挺想念她的,当然了,她更想念希瑞那把漂亮的蝴蝶刀。Emma想着等她会说话的时候就把希瑞那把蝴蝶刀和小熊爪要过来。
每天爬来爬去的Emma有一天终于能自己站起来了,走路的话还是经常摔跤,老Ducky除了每天读书看报也经常带小Emma去院子里玩,哦,忘了说,那院子里现在多了一个小滑梯。
Emma过第二个生日的时候是跟老Ducky和他的母亲也就是Emma的曾祖母一起过的,希瑞没到场,不过礼物还是按时到了,一条琥珀项链。
有人说小孩会走了之后会让大人很头疼,因为她可能会因为好奇心到处惹祸。起初,老Ducky还担心这种情况的发生,后来他才发现他根本就不用担心,他的小女孩从不给他惹麻烦,不玩火不玩水不玩电,这让老Ducky很欣慰。
不过有一天,老Ducky突然意识到一件事,Emma还没说过话,按照她这么大的孩子来说,应该开始学说话了吧。
于是老Ducky开始每天坚持不懈的跟Emma讲话,Emma也时不时的吐出两个模糊的单词。
当然不是说Emma不会说了,说起来在第二个生日之后她就能说话了,只不过这老头一直没教她讲话,她要是突然说话了,会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吧?
这天,老Ducky又把Emma举起来,像往常一样用滑稽的语气逗Emma,“嘿,这位年轻漂亮的女士,我的小Emma,你知道我是谁吗?”
“Ducky——”Emma呲着小白牙一下子就说了出来,看着明显处于震惊状态的老Ducky她有些后悔她说的时候不对,比如在她还被举着的时候。
老Ducky明显没想到Emma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叫他的外号。
哈!
虽然跟预想的不太一样,不过他高兴的是小Emma真是太聪明了!老Ducky又激动抛了几下Emma。与前几次一样,Emma全身僵硬小脸煞白。
时间飞快来到了她的第三个生日,自从Emma开口说话以来,Ducky就经常跟她交流,他给她讲他都去过哪,还有他曾经都做过什么。正因为这样,在穿来之后的第三个年头的Emma终于知道了她这个祖父的职业——
有文化的验尸官啊!
这老头居然还给军队做过法医,哈。
说到这,就得提一下Emma还是闫邢的时候了。说起来那时候她的祖父也是个验尸官,每次她去串门的时候她爷爷都给她讲一些趣事,当然,她奶奶是极力反对她爷爷对一个小孩子讲那些阴森森的东西的。闫邢觉得无所谓,相反她还挺爱听,啊,比那些童话故事悦耳多了。
。
后来她爷爷去世了,也就没人给她讲这些有趣的事了。闫邢上大学选择专业时曾经想选法医学,后来被她的奶奶和妈妈阻止了,美名其曰是小女孩还是别做这个吧。
再后来,她随随便便上了个二流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工资能供得起房租的工作,像城市里的绝大多数人一样每天吃饭上班回家睡觉。枯燥,却也安定。
于是说回Emma,在她知道老Ducky的职业后她就对他更亲近了,谁能说这不是缘分呢,老Ducky对她像亲孙女一样,这让她总能想起她爷爷。
由此一来,老Ducky更是越来越宝贝他这个小孙女,每天除了读书看报和带Emma出去玩,他又给自己多加了一份工作——
给Emma做学前教育!
当然,如果仔细追究其教学的主要内容的话,不说别的,只能说,与正常的学前教育完全不一样。
5F5
Ducky再一次被刺激到了,原因是Emma居然遭到了绑架!
事情是这样的,在刚刚的晚饭过后,一老一少本来计划着像往常一样在花园里散步,然后回家读书。不料还没来得及出门,Ducky便接到了局里的电话,紧急情况,机密。
挂下电话后的老Ducky再次犯难了,他着急的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如果是一般的情况,他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搪塞过去,可是这次不行,他知道的,问题就在于这推不掉的任务,如果他现在去,那谁来照顾他的Emma?
最后,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的老Ducky将Emma寄送到了对面的史密斯家,据他了解,这家人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而女主人是大学教授,男主人则是做烟草生意的商人,两家人虽不怎么交涉但相处的还算融洽。
史密斯夫妇很爽快的答应了Ducky的请求,临走时史密斯先生还保证他们一定会好好照顾Emma。潜意识里Ducky觉得不应该把Emma一个人留在一个陌生人家,毕竟有过一次保姆事件。可是理智却告诉他这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夫妇两人均受过良好的教育,更何况两人也有孩子,他们一定不会虐待Emma的。
没错,他们确实不会做出那种违背道德的事情。可是他们不会,不代表别人不会。Ducky走了之后不一会,便又有人来敲门,男主人还是很有防范意识的,从门缝儿看去是两个不认识的男人后他并没有开门,隔着门问他们有什么事吗?
其中一个男人回答他说他们他的房子前捡到一个黑色的包,里面装有大量现金,问问是不是他家掉的。
史密斯先生其实并不贪财,他有的是钱,但是刚才对面的邻居Mallard先生刚走,那个包很有可能是他掉的,他得让Mallard先生的孙女看一下是不是她祖父的包。
史密斯先生打开门示意两人进来,不过还没来得及把包拿给Emma看,史密斯先生就被枪抵住了脑袋,史密斯太太护着她的两个孩子和Emma。
两个歹徒一个用枪抵住史密斯先生的脑袋,一个走上前推开史密斯太太带走了小Emma和史密斯夫妇的一对儿女,临走时留下要求,“太阳升起之前拿600;000换他们,一个孩子200;000,一共三个地点,收到一笔钱放走一个孩子,不许报警,否则,太阳出来后就别想再见到你们可爱的孩子们了!”然后,三个孩子就被蒙着眼睛塞进了车里。
史密斯夫妇当然不敢报警,他们在筹备资金,他们有钱,只要不伤害他们的孩子,要多少都无所谓。
与此同时,刚到局里的Ducky越来越后悔,他还是觉得将Emma留在一个他不太了解的人家是个错误的决定。于是,他向William请示能不能派个特工去史密斯家把Emma接到局里来?
William当然知道Ducky口中的Emma是Dney的女儿,他二话不说就派了一个特工去接Emma。
那个叫Ben的特工抵达史密斯家时史密斯先生正在给会计打电话筹备钱款,Ben了解情况后冒着冷汗将这件事秘密报告给William,William并没有将事情告诉正在专心验尸的Ducky,而是亲自联系伦敦警察局局长。
天亮之前,警察抓住了两个犯罪分子,于是案子结了。好消息是Emma没受伤,俩小孩也还健在,坏消息是老Ducky在得知整件事后暴跳如雷,他再一次向William严重表明要其提拔局里的另一位验尸官替代他的位置,他不干了!
理亏的William自然说不上什么话,再说Ducky早就申请辞职了,他没权利强留人家啊。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Ducky和Emma一起回到了家。
理所当然的,史密斯夫妇还特意准备了一些礼物到Ducky家来道歉。
表面上来看,的确是史密斯夫妇的原因才导致了这场有惊无险的闹剧。不过如果要深入的思考一下的话,也许有人会默默同情一下史密斯夫妇了。
让你们收留一个属性为高级奇葩且还拥有源源不断吸引变态的性质的孩子真是连累你们了!
哈!
要说起来,其实Emma也在纳闷,她怎么就那么倒霉?
上次差点被精神不正常的保姆烤,这次遭勒索绑架,才在这边活了三个年头就已经遇到了普通人八百年都遇不上一回的事,难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也被Ducky强大的奇葩属性所感染了?
Emma点点头,嗯,应该是这样。
不得不说,Emma有时候还挺欠揍的,尤其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就像刚才,她居然把引起这些事的原因都归咎在老Ducky的身上!如果她能有那么一点点的自觉意识,她就应该意识到,无论是保姆事件还是绑架事件,其实都是Ducky不在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这根本不是奇葩不奇葩的问题,总结起来还是她自身问题,比如,人品啊,磁场啊什么的。
相比起来,老Ducky就精明的多了,通过这件事,他彻底觉悟了。他意识到他的Emma虽然从不惹麻烦,可是麻烦总是上杆子找她,尤其还是在没人陪同的情况下,那简直就是吸引各种麻烦的磁铁,没辙。
所以,在之后的一个晚上,老Ducky再次被William委托帮忙时,他咬咬牙答应了,不过Ducky提出了一个条件,他得把Emma也带着!
William没犹豫就答应了,如果再来一次绑架事件,估计他和Ducky之间的老友关系就彻底破碎了。
于是还在睡的今昔不知何夕的Emma就迷迷瞪瞪的被老Ducky裹上大衣然后和Ducky一起被Ben接走了,直到上了直升机后她才被直升机呜呜发出的噪音吵醒。
当 她一头黑线的听Ducky说完她为什么会睡着睡着就睡到直升机上的原因后,她淡定的接受了。
原来是William的好基友(误!)重案组的BOSSWellman遇到一个棘手的案子,一个高智商的已经在伦敦两周内连续谋杀了三名贵妇的连环杀手向他发出了挑战杀了他们重案组的首席验尸官并警告其如果在继续查下去还会死更多人。
要说那位验尸官其实是老Ducky的一个老朋友,两人在苏格兰牧场时就相识了,关系挺不一般的。这也是为什么Ducky答应的这么爽快的原因,因为这就是私事啊私事,与公无关。
Emma顿时觉得Ducky整个人都金光闪闪了,真伟大,为了革命般的友谊居然冒着生命危险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她还是想见一见传说中的Dney&Sirey&Ducky共同的Boss——William先生!
。 她都准备好了,见到他务必放个屁熏熏他,丫怎么回事,整个大腐帝国的验尸官就剩Ducky这老头儿了么?咋能老这么压榨Ducky呢?
不过她也就是想想而已,Boss不是她想见,想见就能见的啊。她快速的放弃了上面那个要对William放屁的想法。
Emma裹在厚厚的大衣里走神,老Ducky则跟Wellman聊天。
Wellman问他怎么凭空多出个孙女,Ducky则反问他是不是已经开始脱发了?Wellman摸一把头发然后愤愤的瞪回去,不说是吧?没事,等案子结了他有的是时间查。
过了不一会儿,飞机在一处空旷的野地里降落了。
Emma不认识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当然她也不想知道,估摸着这会儿都下半夜了她困死了。
上哪睡去啊?Emma环视了一下周围然后果断放弃了想在这个地方睡觉的烂想法。在抛尸现场睡觉?她不是疯了就是傻了。
得了,睡不了干脆就看星星望月亮思故乡吧!Emma仰头45经典角度作文艺状,于是夜晚的寒风趁机钻进她的脖子里。Emma打了个激灵,在风中凌乱了一下,然后把外套领口处拉紧了些抓抓耳朵朝Ducky的方向走去。没星星看啊没月亮盼,故乡在遥远的天朝啊暂时回不去啊回不去。
不过,Ducky在跟谁吵架?
Emma加快了脚步,她好像听见Ducky爆粗口了耶!
事实上,Ducky确实在吵架,原因是他到达案发现场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