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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从俄亥俄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儿,皮肤却跟一般白种人一样。身上穿的是洁白的衬衫,白得你从没有见识过。头戴一顶礼帽,亮得耀眼,镇上没有人比得上他身上这套衣服这么漂亮,还有一只金链条金表,还有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满头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人们都猜想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精通各国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糟糕的还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把我搞糊涂了。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啊。到了选举的日子,要是我那天没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话,我肯定会出去,会亲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诉我说,在这个国家里,有这样一个州,人家允许黑奴投票选举,那我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票了。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大家都听到我说的话。
哪怕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去投票,你再看看那个黑奴那幅冷冰冰的神气,——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生让我通过。我对人家说,凭什么不公开拍卖这个黑奴,给卖掉?——这就是我要问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
嗯,人家说,在他待在本州满六个月以前他就不能被你卖掉。啊哈——这是一桩何等的怪事,一个自由黑人在州里待了还不满六个月便不许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当今的政府就是这样自称为政府,装出了一幅政府的模样,还自认为这就是一个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满六个月,才能将一个游手好闲、鬼鬼祟祟、罪恶滔天、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逮起来,并且——“
爸爸就是这么滔滔不绝,可就是从没有想一想自己那两条软弱无力的老腿把他带到了何方,这样,他给腌猪肉的木桶一绊,就摔倒在地,闹了个倒栽葱,蹭伤了两条小腿。这样一来,话便说得越来越火辣辣的——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间或也冲木桶骂上两句,就这样东拉西说,唠叨个没完。他在木屋里一只脚跳着走了好一会儿。先是提起这条腿,靠那条腿跳,然后又换一条腿跳。先提起这条小腿,靠另条小腿跳,再轮换。终于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可这下子判断失误,因为用的这只靴子透了,露出了两只脚趾头的脚,只听得一声号叫,听得叫人毛骨悚然。叭哒一声,他跌落在地,只见他到处乱滚,一手抓往了脚趾头,一边张口痛骂起来,这一番的痛骂,能叫他过去任何一次的成绩都相形见绌。在后来,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在老桑勃雪。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听到过哈根是那样骂人的,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过了老哈根。不过,据我看,这或许有点儿夸大其词了。吃过晚饭,爸爸又拿起了酒杯子,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外加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计,大约一个钟头光景,他就会醉得不省人事,我便可以偷出那把钥匙,或是把木头锯断,借机溜走,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能行得通。只见他喝啊,喝啊,一会儿就滚到了他那条毯子上。不过,这回儿我运气不佳。他并没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吟,好长时间不停气地翻身,并且到处乱翻。后来,我实在困得顶不住,连眼睛也睁不开来,不知不觉之间,便熟睡过去了,连蜡烛还点着哩。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直到我听到一声怪叫就爬了起来。只见爸爸神色慌张,满屋子跳来跳去,一边狂叫有蛇。他一边说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尖叫,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可是我没有看见任何东西。他在木屋里跳过来,奔过去,一边高叫“逮住它,逮住它。蛇在咬我的脖子啦。”眼神如此狂乱的人,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一会儿,他实在是累垮了,倒下来喘个没完,接着又到处乱滚,滚得猛快,碰到什么就踢什么,双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还尖声怪叫,说他给魔鬼抓住了。后来,他累得不行,躺了一会儿直呻吟。再后来,他躺得更加安静了,听不见了声音。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响动声,一片恐怖十分吓人。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坐起身子,脑袋歪向一边,仔细听着。他声音很低地说:“啪哒——啪哒——啪哒,这是死人;啪哒——啪哒——啪哒,是他们来捉我来啦,可是我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把手放开——手冰凉冰凉的;快放开我——哦,求你放了我这个孤零零的穷鬼吧!”
但见他双手双脚伏在地下,边爬边哀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将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的橡木桌子下面,仍然苦苦求饶,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还能听到那透过毯子传出的哭声。再后来,他滚了出来,站起身来,猛然一跳,神色狂乱。他看到了我,使追了过来,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里拿着一把折刀,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说要杀我,好叫我从此不再来索要他的命。我向他求饶,对他说,我只是赫克啊。不过,他苦笑了一下后,又吼了起来,咒骂了起来,又使劲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却被他一把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闪电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脱了下来,总算保了小命。没有多久,他被累垮了,一边倒下,背靠着大门,一边还说,且让他休息一下,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边说,他要睡一下,把精神恢复起来,然后他倒要看一看到底谁是谁。这样,他很快便打起了盹。我不久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底的旧椅子,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发出声音,终于弄到了手枪。我用锯条捅了捅枪管,为了保证它是装了火药的,接下来,我把枪搁在萝卜桶上,瞄准了爸爸,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啊,时光缓慢地过着,又是多么静啊。
第七章
“快点起来,你怎么搞的!”
我张开眼睛,四下里一望,想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太阳已经升起老高,我是睡熟了。爸爸站在我面前,一脸不快的模样——而且病怏怏的。他说:“你摆弄这枝枪干什么来的?”
我猜定他并不知道昨晚的所做所为,就说:“若有人想进来,我埋伏好了。”
“为什么不叫醒我?”
“我叫过,可你不醒,推你也推不醒。”
“嗯,好吧。别一整天傻站在那儿,废话连篇。跟我一起出门去看看,看有没有鱼上钩,好弄来煮早饭,我一会儿就来。”
他打开了上了锁的门,我走了出去,到了河岸边。见到有些树枝之类的东西往下漂去,还有些树皮。这样,我就知道大河开始涨水了。我思量,倘若我是在那边镇上的话,如今该是我的大好时光了。六月涨水,我往常总会交好运。因为一开始涨水,总会漂来些大木料,还有零散的木筏子——有时候会有整打圆木捆绑在一起的,你只要拦住,便可以卖给木材场或者锯木厂。我往河岸上跑去,用眼睛留意着爸爸,同时留心看这回涨水能捞到些什么。啊,但见一只独木小舟,看起来是多么漂漂亮亮的,长十四、五英尺,浮在水上面活象一只鸭子。我从岸上像青蛙似的纵身一跃,身上的衣服还没全掉,便朝独木小舟游去。我料想,会有人躺在船身里,因为人家往往喜欢这么捉弄人,只等船划近,他就直起身来,把人家取笑一番。可是这一回倒不是这样,这是一只漂来的无主的独木小舟,肯定也会这样,我爬上了这独木小舟,划到了岸边。我心想,老头子一见到,肯定会高兴——这小舟能值十块大洋。不过我一上岸,并没有看见爸爸,我把小舟划到了一条类似溪沟的小河滨里,水面上挂满了藤萝和柳条,这时我心生一计。我断定,小舟我能藏好,不会出错,等我出逃时,不必钻树林子了,不妨漂到下游五十英里开外的地方,挑一个地方露营扎寨,免得靠双脚走,搞得累死累活的。这里离木屋并不远,我仿佛老觉得老头儿正在走回来,不过,我还是把独木小舟给隐藏了起来,接着,我走了出来,绕着一丛杨柳树,朝四下张望,见老头儿正沿着小径往下走来,正用他那枝枪瞄准了一只小鸟,如此说来,他什么也没有看见。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使劲把拦河钩绳往上拉。他责怪了我几句干得太慢之类的话,不过我对他说,我掉进了河水里,这才把时间耽搁了。我知道,他会看到我湿漉漉的身子,还会问很多问题。我们从拦河钩上搞到了六条大鲶鱼,就回到了家里。
早饭后,我们开始休息,准备睡一觉。我们两人全都很累。我可得估摸估摸,要是我能找到个什么法子,不让我爸爸和那个寡妇老缠着我不放,那就肯定比只靠运气要来得强,好叫我在他们还没有发现以前,就来个远走高飞。啊!暂时嘛,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法子。这时,爸爸起身又喝了一罐水。他说:“下一回再看见有人蹑手蹑脚到这儿转游,一定把我推醒,听到了吧?此人来者不善,我要打死他。下一回,你可要叫醒我,听到了吧?”
说完,就躺下睡了。——可他的话激起了我恰恰正急切需要的一个念头。此时此刻,我得拿定一个主意,好叫谁也不用想来跟踪我。差不多十二点钟,我们出了门,沿着河岸走动。河水流得好急。随着涨水,不少木料漂过去——有八根圆木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我们驾着小船追过去,拖到了岸边。接着,吃了中饭,除了爸爸,谁都会一整天守在那里,好多捞些东西,可他却恰恰相反。一回有八根圆木,他就满足了。他必须立刻搞到镇上去,把木头给卖了。这样,他就把我锁在了屋里,驾着小船,把木筏子拖走,时间是下午四点半钟。我断定,今晚上他是不会回来了。我安心等着,等到他终于动身了,便取出了我那把锯子,又对那个圆木干开了。在他划到河对面以前,我已经从洞中爬了出来,他和他那节木筏子在远处的河上早已变成了一个黑点子。我拿了那袋玉米粉,拿到了藏那只独木小舟的地方,拨开了藤萝枝丫,放到了小舟上。紧跟着把那块腌肉和威士忌酒瓶放到了小舟上。还拿走了所有的咖啡和糖和火药,我还带走了塞弹药的填料,还有水桶和水瓢,还有一只勺子和一只洋铁杯子,还有我那把锯子,三条毯子,还有平底锅和咖啡壶。我还带走了钓鱼竿、火柴等诸如此类的东西——除了那些一文不值的东西,一股脑儿都带走了,我把那个地方都给洗劫一空了,我需要一把斧子,不过没有多的了,只有柴堆那边唯一的一把了,我懂得为什么要把这个留下来。我找出了那杆枪。这样,我便准备好了一切。我从洞里爬出来,又拖出了这么多的东西,把地面磨得相当平缓。因此我就从外面用心收拾了一下,在那里撒些尘土,用锯屑把磨平的地方给盖住了。接下来把那段木头放回老地方,在木头下面垫上了两块石头,另外搬一块顶住那节木头,不让它掉下来——因为木头正是在这儿有点儿弯,并不贴着地面。你要是站在三五步外,不会知道这节木头是锯过了的。再说,这是在木屋的背后,没有人会注意这里。从这里到独木小舟那边,一路上尽长着青草,因此我并没有留下什么标记。我一路察看了一遍。我站在河岸上,望着外边的大河之上。一切平安无事。我便提枪走进了林子,走了有一箭之遥,想打几只鸟。却意外发现了一头野猪。家养的猪,从草原之上的农家一跑出来,不久便成了野猪。我一枪就把那头野猪打死了,往回拖到住处。我用斧头砸开了门——我又劈又砍,费了好大劲,才成功了。我把猪拖了进去,拖到了离桌子不远之处,一斧头砍进了猪的喉咙口,把它放在地上流血——我这里说的是地上,因为这确实是地面上。是块结实的地面,没有铺木板。好啊,下一步呢,我拿来了一只旧的烂麻袋,往里面放进了不少大的石头——能拖来多少就拖多少——就从猪身子旁边开始,拖着口袋,拖到门口,推进林子,拖到河边,扔进河里,口袋就沉了下去,不见踪影。你很容易看出,在这里,有什么东西在地面上给拖过了的。我但愿汤姆。莎耶能在这里。我知道,他对这类玩意儿肯定会兴趣十足,想出些异想天开的点子来。在这方面,没有人比他能干。啊,最后呢,我拔下几根头发,在斧头上涂满了猪血,并且把头发沾在斧头的一边。接下来,我抱起那只猪来,把它贴我胸前的外衣上(这样血就不会滴下来)
,一直到我找到了屋外一处理想的地方,然后扔进了河里。正在这时,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念头。我便走回去,把那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