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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再次拿起电话。
鸭公嗓又传过来,“是个谨慎的人。往前开,路边有一个土厕。在那里靠边,把你的车停到树林里。我在这里等你。”
挂了电话,凌霄顿时紧张起来。
以前,需要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他出面,自然有下面的人去做。树倒猢狲散,家族倒了,除了忠心耿耿的老管家,全都有多远躲多远。就是那个以前受了父亲极大恩惠的副院长,也是收受了不菲的钱财才答应帮自己。
世态炎凉,人心难测海水难量。这就是现实。
巨大的落差之下,凌霄涌了几天的时间去接受、消化、顿悟。可惜的是,他顿悟出来的不是悔改,而是选择了一条道走到黑——对于他来说,李麦是不同戴天的仇人。
凌霄会按照家里的意思卧薪尝胆做出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吗,很显然,他根本不会相信君子报仇十年未晚——事实上别说是他,就是他的父亲凌云飞也能够肯定,就是给他们凌家一百年,也无法做到堪比老李家那种程度。那种家族不是单单努力就能发展起来的,那需要一个乱世,而不是太平盛世。
甩掉这些杂念,凌霄看到了前方有一个破落的土厕。于是靠边,慢慢沿着树林的一条小路开了进去。
找了块空地停下,关闭大灯,眼前瞬间一片黑暗。
手机适时想起,鸭公嗓说话:“熄火,下车。”
凌霄嘴巴张了张还没来得及说话,鸭公嗓已经挂机了。他坐在车里犹豫了好一阵子,才咬牙从手套箱里拿出一把匕首藏在身上,深深吸了一口气,熄火,推门下车。
到处一片漆黑,等听力适应了寂静的环境,凌霄很快就听到了不知名昆虫的时有时无的鸣叫声。慢慢的,眼睛也适应了黑暗,借着淡淡的月光能够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些景象。
黑暗之中忽然走出一个瘦小的身影,猛地亮出一柱光,那人手里拿着手电。
“跟我来。”
是那个鸭公嗓,说了一句,掉头往前走。
凌霄艰难地吞了吞口水,握了握装在裤兜里的匕首,举步跟上去。
沿着树林里的小路走了几分钟,弯弯曲曲的小路不知道延伸到什么地方。鸭公嗓还在继续往前走,凌霄忍不住了,沉声说,“到底在什么地方?”
鸭公嗓站住脚步,扭头看过来,说,“你要就跟着我,不要就请回吧。”
说完他就继续往前走。
凌霄有些惧怕地扫了眼四周,一片黑,什么都看不见。黑暗之所以让人恐惧,是因为犹如不可预见的未来。人类对未知的事物总是怀着恐惧和好奇,前者更甚。于是有了前途黑暗之类的话语。
但转念一想到此时此刻李麦极有可能压在关巧玲还有那个挺漂亮的大学生沈紫嫣的身上,奋力地抽…插着,凌霄心中的那团火就一下子上来了——恐惧感瞬间逃散。
凌霄急走几步跟上去。
跨越了一条小小的溪流,鸭公嗓终于停下了脚步,指着前面亮着淡淡黄色灯光的小木屋,说。“到了。”
两人举步走过去,边上闪出来一个人,手里赫然拿着手枪。
看了眼鸭公嗓,又用手电照着凌霄仔细地打量了一阵子,这才打开门,甩了甩头示意他们进去。
走进木屋,凌霄紧张的情绪终于有些缓和。相对封闭的空间和光明,是令人心情舒展的。
这里看样子是林场工人遗弃不用了的地方,被他们暗暗改建,改成了相对舒适的一个秘密住处。在冬天,大片的林场需要巡林工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巡视,因此得有距离相差不多的休息处,用作遮风挡雨。
只不过,随着林场管理单位陆续启用了无人机空中巡视,人工巡视频率被减少。只有再夏季火灾易发时期才会辅以人工巡视。
“钱带来了吗?”
木屋里面还有一个小里间,里面转出一个人,叼着一根香烟,脸上有一道吓人的刀疤。一出来,就眯着眼睛打量凌霄。
于是,鸭公嗓问凌霄。
凌霄扫视了一眼,点了点头。
刀疤转回里间,片刻提着一个木箱走出来,放在桌子上,打开,里面放着一支半新的54式手枪,三个备用弹夹,两盒子弹。
凌霄凝神盯着,仿佛看到了自己亲手开枪打死李麦的场景,嘴角微微扯了起来。
刀疤吐了口烟,说,“越南产黑星,质量不必俄国佬做的差。两万三,送两盒子弹三个弹夹。”
凌霄顿时抬起头,盯着刀疤,又看向鸭公嗓,“不是谈好了一万五交易的吗,你们坐地起价。”
鸭公嗓笑了笑,说,“谈好一万五不是说就是一万五卖给你。两万三已经是最优惠的价格了。”
刀疤嘿嘿地笑了笑,说,“你第一次吧?”
凌霄不解,皱眉,“什么意思?”
踱了几步,刀疤拿起黑星手枪(54式手枪),啪啦的一下拉扳机上膛,说,“做我们这行的,谈价和交易价是两码事。我没收你三万,已经是看在死去的黑狗份上了。”
原来,凌霄是通过一条线转来转去联系到他们的,而那条关系跟几个月前被击毙的黑狗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凌霄沉默,他还是真是不知道有这回事,正是如此,他才怀疑对方是在坑他。
“全新的黑星,不是二手货,还附送这么多东西。两万三是很厚道的价格了。”鸭公嗓说。
凌霄低沉着声音,缓缓地摇头说,“没有这么做生意的。既然已经谈好价格,就按照谈好的来。”
他暗暗拽紧了裤兜里的匕首。
刀疤把烟头往地上一扔,一脚踩灭,把枪放进去合上箱子,不耐烦地说:“三万!妈的,这是杀头的买卖,你要这东西也不见得是去善事。爱特么要不要!”
面对刀疤和鸭公嗓冰冷的目光,凌霄逐渐冷静下来,猛地想起外面还有一个人看守,顿时完全冷静了。
缓缓舒了一口气,凌霄缓缓点头,“我不在乎这几千块钱。好吧,只要东西没有问题,三万我给。”
刀疤顿时眉开眼笑,鸭公嗓说,“你放心,准星什么的都是校对过的。你直接撞上子弹就可以打。”
凌霄扯了扯嘴角,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三扎软民币,一扎一万,仍在桌子上,走过去,打开箱子,拿起黑星手枪,边看着边说,“我对枪械很熟悉,你们最好货要对版。”
刀疤看见钱眼睛顿时亮了亮,抓起来塞进怀里,挥了挥手,说,“兄弟,你尽管放心。货是好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几发达姆弹,递过去,说,“我喜欢爽快的人,这几颗子弹送你。”
鸭公嗓走过来,比划着说,“这是达姆弹,一颗比其他一盒子弹都贵。打在人的身上,外面看就一个小洞,里面全都会被搅烂。”
凌霄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子弹,不由接过放在手心里,仔细地看着,“这么厉害。还有吗?”
刀疤看了他一眼,说,“等着。”
他转进去,很快出来,递过来一排,“十二发,就这么多了。我看你是个爽快的人,就送你了。”
凌霄把零散的那几发装进口袋,接过那一排,动作有些熟练地把子弹压进空弹夹,啪的装上去,说,“希望我们合作愉快。下次我要货,直接找你。”
“哈哈,找我们就对了。南港地区你哪都找不到这样的好货。”
扯着嘴角笑了笑,凌霄突然拉扳机,眼中凶光毕露!
第354章整张脸都开了花
刀疤和鸭公嗓一直注意着凌霄的动静,但是当他拿出三万块的时候,两人的神经线都不由放松了一下。否则,按照他们多年舔刀口的经验,是断然不会送了自己的性命的。
凌霄抬手就照着正前方的刀疤的脸上就打了一枪!
“砰!”
刀疤整张脸被打开了花,面目全非,甚至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来,人就死透了,重重地朝后倒下去。
鸭公嗓急忙去拔枪,但凌霄已经掉转了枪口,照着他的胸口就打了一枪。
瞪圆了眼睛,鸭公嗓表情扭曲着死死盯着凌霄,保持着一只手伸向凌霄这边,不甘心地看着自己胸口上的那个小洞——最后想起了刚刚自己对凌霄说的那番话。他最后一个念头是——自己的内脏肯定被达姆弹搅烂了。
怀着深深的不甘,鸭公嗓瞪着眼睛倒地,死了。
外面的看守人听到第一个枪声就冲了进来,但实际上凌霄从开枪打死刀疤到打死鸭公嗓这个过程,实际上只是极短的几秒钟。看守人从听到枪声到推门进来,也需要几秒钟的时候。
而且,凌霄早有准备。射杀鸭公嗓之后,他就顺势掉转枪口指向了门口。于是,当看守人冲进门,还没来得及举起枪的时候,“砰”的一声,一颗达姆弹就深深地打入了他的胸口。
轰的一声,看守人倒地。世界顿时一片清静。
凌霄面无表情,双眼通红,嘴唇只是有些哆嗦。一般人第一次杀人,决然不会有这么镇定的表现。由此可见,仇恨充满于胸腔的凌霄,加上毕竟出身一个官商家族,在这方面的表现比一般人要好得多。
慢慢地把那两盒子弹拆开,慢慢地把三个空弹夹压满,装进口袋里,凌霄才一只手持枪一只手拿着手电筒在刀疤的身上翻了一下,把钱拿回来,然后拿出他的打火机,点燃了屋里的一堆树枝。
看着火越烧越旺,凌霄把看守人的尸体拖进来,仍在里面,走出去。
等到火逐渐蔓延了木屋,他才转身慢慢离去。火光印着他的背影,然后他的背影逐渐没入浓浓的黑暗之中。
凌霄开车飞快地离开这里。
巡视的无人机在十分钟后巡视到这边空域,马上就捕捉到了热量和火光,顿时监控中心发出了警报,火警位置同时发送到了消防部门,消防队即可出动,山林防火队值班小队亦同时出动。
且放过相关部门怎么去灭火,却说凌霄回到市区,并没有返回精神病院,而是前往了老城区的某一个片区。那里是一处老旧的办公楼,有些年头了,建筑风格招牌样式都显得跟现代化的商务区格格不入,处处透着落寞的气息。
凌霄靠边停下,熄灭了大灯。
不一会儿,有人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上来,却是一个大晚上戴着鸭舌帽的男子,半张脸在阴影里。
他拿着一个档案袋,放在大腿上,动作很慢地打开,拿出一叠照片,一张张地递给凌霄,说,“这是李麦的儿子李浩,在第一小学一年三班上学。这是曾经和李麦同居过的女人张晓雨,我了解的情况显示,李麦和她关系暧昧,但张晓雨失踪了。这个是李麦的相好,是个乌克兰女人。还有这些,都是跟李麦有过关系的人。但很多信息我这边没办法确定。”
说着,他把档案袋递给凌霄,“详细资料都在这里了。”
凌霄认真地看着照片,借着淡淡的光亮,最终目光在浩浩和张晓雨之间往返。他感觉到,对李麦来说,此二人是软肋。儿子自不必说,这个张晓雨,凌霄站在旁人的目光看就能感觉到她和李麦的关系非同寻常。
不得不说,这一点他的直觉是相当准确的。
“还有别的吗?”凌霄问。
神秘男子摇了摇头,说,“我做的是私家侦探,不是警察。枪团建设集团的保密措施非常的严格,李麦本人也有军人背景,不是一般人。能拿到这些信息,已经费了九虎二牛之力。”
凌霄掏出那三万块钱,扔过去,“这是尾款。”
神秘男子拿起钱,检查了一下,什么也没说,推门下车,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凌霄打开阅读灯,拿起浩浩和张晓雨的放得高高的,昂着头仔细地端详着,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嘴角慢慢浮出一丝残忍的笑容。
很容易找到的浩浩和失踪了的张晓雨,目标自不用言语。
“李麦,我对付不了你,但我对付得了你的儿子。”
“站住!辣条给我吃一根!”
港湾新城,八十一号院,浩浩指着胡文兵,另一只手叉着腰,大声喝道。
“呃!”
胡文兵顿住脚步,转过身,无奈地说,“我说浩浩,你怎么知道我买了辣条?”
浩浩嘿嘿地笑了笑,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给我买了辣条,好辣。”
“臭小子记得还挺清楚。”胡文兵笑骂一句。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继承了谁的基因。”浩浩自豪地说。
胡文兵无语,把手里那一袋子零食全都交给浩浩,浩浩提起来就兴高采烈地和大猫去一边慢慢消灭了。
李麦坐在那里泡着茶,招呼说,“老胡,过来坐。来就来了,还买什么东西。”
胡文兵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回头把发票给你给我报销。”
坐下,胡文兵喝了点茶。
李麦扭头看浩浩和大猫走到书房那边玩去,便低声说,“这么晚赶过来,有情况?”
胡文兵摇了摇头,说,“一切正常,我找你是想说件其他事。再说,我这个时候才忙完,你倒是觉得晚了。”
“啥事这么一本正经的。”李麦看了他一眼,问。
扫视了客厅一下,胡文兵说,“中午和镇华一块吃的饭,聊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