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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汝儿很开心计划已成功了一半。“他铜筋铁骨,健壮得很,想伤他还真不简单。”她揉着红肿的手背,抱怨道。
朱忠瞧一眼那桌上的空酒杯,满意的点头。这酒可是他家传自酿的烈洒,普通人只要喝上一口便能睡上两天两夜,更何况少爷是喝完一杯!只怕这回非得睡上她几日不可。
王妃,接下来我们该如何是好?”朱忠这回可完全信服了她。只要能救少爷一命,什么事他都会去做,何兑是这“轻轻”的一棒。
“别叫我王妃了,从现在开始可再也没王爷王妃了。”接着,汝儿便令朱牛入夜后随她抬朱琨庭从后门出府,外有杨明一班江湖朋友接送,确定无人跟着他们,而那杨明自愿留下为他们处理善后。
早在几日前,除了朱忠一干不愿离去的仆人之外,天鹰山庄其他仆人全遣散回乡去了。
入夜四更时,天鹰山庄如野史所述般燃烧起来,通红的大火一时之间蔚为奇观,并于一夜之间将天鹰山庄烧毁。事后人人口耳相传,山庄起火莫非天意?那夜天干物燥,本想救火,无奈附近水进干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鹰山庄屋瓦齐落,于大火中焚烧殆尽。
那杨明于人群中微笑的观看着这奇景。
几天后,当今皇上下令厚葬王爷一家,杨明确定无人起疑后,便启程前往关处会和。
那崭新的生活正等着他们呢!
尾声
“啪”的一声,那如意菩萨落在地上,碎成两半。
那一大一小的人儿跑进前厅,一瞧见几上的菩萨碎成片片,而那彩球正滚落在一旁,两人不禁一怔。
“娘,这可怎么办?要是让爹瞧见咱们打碎了她的宝贝如意菩萨,非打咱们不可!”扎着包包头的小女孩紧张的说道。
汝儿眼珠一转,大叫道:“咱们赶紧拾起碎片,说不定有办法给糊起来,这样你爹就不会发现啦!”她为这计谋得意。
“汝儿,你又做了什么坏事想瞒我?”不知何时,朱琨庭站在门口含笑问道。
只见那母女俩同时缩了缩肩,像极了做错事的孩子。
朱琨庭上前想瞧瞧她们到底做了什么天大的坏事,竟连看也不敢看他一眼。
这不瞧还好,瞧可是惊诧得无以复加。
汝儿不安的瞟了几眼那充满怒气的脸孔。
“这可不能怪我!我早说过了,宝贝嘛!当然得收藏起来,摆在人人都看得到的地方,当然容易损坏啦。”她强词夺理的说道,只见那小小年纪就被调教得跟汝儿一般的小女孩深有同感的拚命点着头,以示赞同。
自他们远赶关外后,至今也有五年光景了。刚开始免不了会想家,朱琨庭便把这牧场取名为天鹰山庄,里头一切摆设布置全交由汝儿主理,以慰她想思之苦。由于思乡情深,汝儿便把山庄的摆设布置得跟以往一般。本想暗中回京接母过来,不料舞娘虽听见她仍活着而感到快慰,但却不愿同她一道前来,只因她这辈子爱的是莫大仲,虽不得宠,但毕竟仍是他的妾室,只要能遇尔见到莫大仲,舞娘便心满意足了。
至于当初给打昏送至关外的朱琨庭本欲回京,却不料汝儿真的开始害喜,这一耽搁,扬明回京打探消息,那姓刘的奸臣让皇上给关进天牢,最后死于非命。取而代之的便是钱宁、江彬两个小人,据说那皇上不理朝事,还在谗言之下,设了“豹房”,整日便游乐其中。事已至此,朱琨庭不灰心也不行了,从此便在关外定居下来。所幸年前皇上驾崩,迎兴王入宫,他虽然只有十五岁年纪,不过颇有作为,这朱琨庭便也放下一颗心来。
而那汝儿经过十月怀胎,生下一名女婴取名怜荷,本以为在朱忠的调教下,自信她长大后肯定成为大家闺秀,岂料这汝儿三天两头便带着她到处玩,教她一肚子的古灵精怪,往往让朱忠拍额叹息,颇有无语问苍天之感。像今儿个,她们便不经朱琨庭默许,跑到前院来踢球,却没想到一个踢过去,将朱家传家之宝摔个粉碎。
朱琨庭眯起眼。“荷儿,先下去找你牛叔叔玩。”他命令道。小女孩向母亲投以同情的一眼后,便一溜烟的跑了。
“我是不是也可以走了?”汝儿小声的问。
“过来。”
汝儿不情愿的慢步走去,停在他面前。
他无奈叹息,摸着那乌黑的发丝,将她搂进怀里。
“汝儿,你也老大不小了,老带着荷儿到处跑,未免不成体统。”
“我才二十二岁,难道你要我去当个大家闺秀,还是像你这般严肃的人?那保证闷也闷死你。”
这话倒一点也不假。
他轻点她的鼻尖。“今晚有的是惩罚。”他邪气的笑道,瞧她脸蛋还似苹果般红得很;成亲近六年的时间,一谈起此,这丫头还是纯得很。
他瞧一眼她身后碎掉的传家宝物,想起当初费尽苦心偷回来却让她轻易的给毁了,一时间不觉啼笑皆非。
“你别担心,我将碎片拾收拾收,说不定还能糊起来。”汝儿挣脱他的怀抱,跑去拾起碎片。
“汝儿,小心点,这种事让下人来做就好,你别碰那些碎片。”他走过来,本想拉起汝儿,却瞧见那碎片之中有异于翠绿的光茫。
那是一只金钥匙!
“那是什么玩艺?”汝儿也好奇的跑过来瞧瞧。
朱琨庭细细打量一番,忽地灵光一闪。
“汝儿,别动。”他蹲下来,撩起她的襦裙,露出那雪白的玉足上的金锁。
“你又想干嘛?打从来到关外后,你遍请锁匠想打开这金锁,少说也有上百人了,怎么你还不死心?”她哪知朱琨庭心中总存一丝不安,深恐当初将金锁系在汝儿玉足上的那人说得真实,倘若哪天真有人来解开那金锁,岂不表示他不是汝儿命定之人?
故来到关外以来,一有机会便请锁匠前来开锁,不过全是无功而返。
这回……
“喀”的一声,那金锁应声而开。
汝儿吓了一跳。只见他沉思的打量那金锁半晌,发现锁洞深处有一卷薄纸。
汝儿也好奇的靠过瞧个究竟。
锁洞里的白纸原来是一幅地图,上头弯弯曲曲的又是山又是湖,好不复杂。
看了半晌,汝儿也觉无趣。
“这到底是什么?”
“这是藏宝图。有了它,便富可敌国。”朱琨庭不禁失笑。“几代以来朱家费尽苦思,就是想查出这如意菩萨里到底包含什么样的宝藏?没想到人人奉它为宝,却不知要打碎它;我更没想到这藏宝图会在我这代发现。”
汝儿眼珠转了转,语气兴奋。
“你要去找这宝藏吗?”如果答案肯定,她准跟他到天涯海角。
他摇了摇头。“我已经找到一个世间无价之宝了,这藏宝图对我无用。”
“你已经找到了?在哪?也不让我瞧瞧,怕我又打碎了吗?”
他微笑的摸摸她的脸,将她抱至大腿上。
“那宝就是你。”
“我?”她脸红了红。
他怜惜的亲吻她红扑扑的双颊,低语道:“藏宝图就让后代有缘人得之吧!我有你这宝贝也就足够了。”他轻吻着她的红唇,而那汝儿也勾住他的颈子,热情的回应他。
他们哪知前厅门廓外正站着一排人。
那朱忠、朱牛,还有刚成为朱牛之妻的小乌鸦,甚至连那坐在朱牛肓上的怜荷悄悄观看这一幕,还不住吃吃的窃笑。
尤其是那汝儿的小翻版——怜荷更是笑得差点从朱牛肩上跌了下来。
如今天鹰庄上充满了笑声,就只可怜仍是单身一人的杨明,看着朱琨庭那一家子和乐融融,害他也想找个好妻子一同过活。
至于那妻子人选呢?
自从随着朱琨庭回到关外发来,他一直致力于整理自个儿的牧场,直到某日——
他在自个儿的牧场上发现一名女扮男装的小牧童——
偷偷的打量了他数日,他便开始贼笑起来,心中已有了谱。
至于那谱是啥,恐怕就只有他自个儿心里知道了。
而最可怜的还是那小牧童——
至今还傻愣愣的自以为没人发现她的身分。
她可有得瞧了!
过了几日,汝儿订做一个小巧珠宝盒,将金锁放在里头。当夜她忽地想到那珠宝盒与月兔的珠宝盒颇为类似,灵机一动,便在布巾上绣了几个字,放入珠宝盒中。
翌日,那珠宝盒不翼而飞。
朱琨庭也未曾费事去寻找,只将钥匙传到后代,就让有缘人得之吧!
他只需拥有汝儿便心满意足了。
(全书完)
后记
金锁姻缘可是于晴历时两个月的时间拚了命赶出来的,当完成的那一刻,简直不知情以何堪,于感动之余流下眼泪来。
说起这金锁姻缘——不知到编辑那儿是否会换了书名?姑且就叫做金锁姻缘吧!一谈起这呕心沥血之作,便不禁想要大吐苦水,让各位看倌共同体验那非人的生活。
这两个月简直不是人过的!先莫说八百年不曾牙疼过的于晴,突然于端午节当天痛个死去活来!而且还找不到牙医——也是那到时才知原来牙医也要吃粽子过端午。于是乎于晴整日抱着那颗发疼的牙,在床上翻来覆去,巴不得立时吃了安眠药昏死过去最好!尤其想到那端午佳节一放就是两天假,那似乎更是痛不欲生,连写稿的力气也没有了,恨不得让书中人物也一起共享牙疼之苦——也许下一本书就会出现那可怕的牙疼也不一定。
其实于晴最怕的便是炎炎夏日,每年六、七月,就忍不住将自个儿关的屋里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实是其来有自的,那夏日仿佛是于晴的克星似的,光瞧瞧今年,虽然六月刚过完,便已遭牙疼之苦,更别谈金锁姻缘写到一半时,那电脑竞争停机了,累得于晴左思右想,先前到底是写了什么东西?亏得于晴记忆好——有点自夸,看过的书不下百本,但却能详详细细记得里头到底写了什么,甚至连极细微之处都能倒背如流。不过一遇上路况问题,这于晴可就头大了!这也是迟迟未敢骑摩托车纵横北京的原因,只怕一出门,就此迷失在外,再也归不得家门了。
别以为这是过度夸张,想当初项姊送于晴回家,都已经离家只有几步远,问道此为何处?只见于晴回答:不知道。
多可怜!莫怪于晴朋友老说此人只有知识,没有常识,此刻想来似乎有些言之有理。
不过说老实话,这回写后记,于晴可是拚了命抢得先机——本来预定这回写合记的人是跟于晴有仇、遭我长年虐待,特地前来报仇的人,若不是于晴一把抱过电脑,只怕这回不利流言又要满天飞。
其实于晴只不过是小小的虐待他们,说小还有点夸张,只不过是强迫他们看于晴写的小说,然后给予忠言。这所谓忠言便是优缺点一块儿说——于晴这个人是很有肚量的,什么优缺点都能接受,只是那优点说出口,于晴便猛点头赞同,还嫌不够多;而那缺点一出口,只见于晴飘然而去,那耳朵像是塞了棉花似的深然不觉。当然啦!先前所谈的只是小小的虐待,那更严重的还在后头——
往往三更半夜,于晴拿个手电筒照着自己,然后爬上床叫醒于晴的亲人,要他们立时取个好书名,否则大伙儿都别想睡。于晴的十来本小说便有四、五本书名是这样得来的。往后风日,小妹见了于晴就忙不迭的跑开,只怕又会拿着刀逼问她。她的朋友说,有个写小说的姊姊真棒,她马上嗤之以鼻反答道:你喜欢,我们来换吧!简直不把于晴放在眼里嘛。
想当初,于晴虽然理科方面差劲透了,就连商用数学也是可爱的老师让于晴低空掠过,但起码每到小妹月考时,于晴可是拚了老命翻课来念——别误会,可不是当枪手,而来教她。瞧!于晴多重感情,虽有人常误认这两个人,不过于晴可不认为是人长得像,宁可当于晴是天生丽质、细皮嫩肉,天生就像个十五、六岁的国中小女生……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这写个超级大悲剧,骗光所有人的眼泪?
其实于晴的朋友也有不少人这样问:怎么不写得悲剧结?既能留有深刻印象,又能让泪腺发达,何乐而不为呢?于晴是最不喜欢写悲剧的了,倘若要写悲剧,倒不如让于晴改行去写武侠小说算了,人生的悲剧已经很多了,因为现实,所以悲剧就多了,这可不是人所能控制的!就因为这样,才希望能看到更喜剧的东西,不知各位看倌是否了解?于晴就是这样,脑子才想到第二个字,那嘴巴可已说到第十个字了,简直是有点不知所云。
什么?你又问我芳龄多少?这个嘛!稍微透露一点,可能是只有二十出头,也有可能是三十岁左右,说不定还是四十一枝花的女人呢!
不过这话还是得转回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