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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此次拜访莫府,是想探个虚实,不料撞见这小丫头片子——事实上,他的确是想再见到她,不是为了思念她刁蛮的态度,而是为了证实那只不过是一时新鲜,见了她二次,应该就会淡化这股思念之情。
不过,这似乎没多大作用。再次见到她后,他几乎已经可以确定自个儿的心意了。尤其一看见莫大仲如此待她,他不禁后悔没早点来,一想起往后,这丫头都要受莫大仲他们的虐待,他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怒火。
这种新鲜的感受对他而言可是头一遭。很不好受,也无法克制,如果可能的话,他倒宁愿不曾认识这个丫头。
不过说归说,要他走出莫府大门,不理会这丫头,说什么他也是办不到的。而那传家之宝偏偏又落在莫大仲手里……
忽地,望着她那张娇艳的俏脸蛋之际,一计从他心中生起。
汝儿悄悄的瞄他一眼。看他一时之间脸色阴晴不定。瞧!最后还有一抹微笑挂在他的嘴角,贼贼的,让人看了就想忍不住拔腿就跑……对啦!那笑脸活像抓到老鼠的猫。
不过话说回来,那老鼠是谁?老爹吗?似乎不像。看他瞧她的模样……一股寒意从她背后蔓延而上,就连头皮也发麻了……他干嘛这般瞧她?她不是属鼠,这辈子还不曾有人这般放胆的瞧她呢!她气鼓鼓的想道,差点就朝他破口大骂,若不是莫大仲就在一旁,只怕她真的会扑上去呢!
“莫老!”
“是。”莫大仲正用衣袖擦着不断从额上冒出的汗,一听朱琨庭叫喊,忙不迭的像只哈巴狗匐伏在他面前。
“令千金可活泼得很。”
“哪儿的话!不过是个野丫头,没好好管教……”一见到朱琨庭射来的两道冷光,他急收了口。“朱爷说得对!朱爷说得对!”
这丫头为他惹来这么多麻烦,还让他心惊胆跳的,稍后非要她娘俩好看不可!
朱琨庭跨前一步,不自禁的摸摸她如云的秀发,却遭来她的白眼。
“我可警告你,你要是再上下其手,我对你可就不客气了。”她放下狠话,用很小声的语气警告他,免得让莫大仲听见。
他嘴角微微上扬,一时间不由得让她看痴了。
直到下一句话,才震醒了她的思绪。
“丫头,你很快就会是我的了。要是不对我恭敬些,当心有你的苦头吃。”他扬扬眉,不可一世的模样几乎让她跳起来打他。
“你在胡扯什么……”她话还没完,他就转身向莫大仲提议到前厅一起商谈要事。
“丫头,咱们很快就再见了。”临走之前,他抛下这句话,还亲昵的捏捏她的小巧鼻头。
“再见?鬼才跟你再见?”她咕哝道,怕让莫大仲给听见。
不过想想那猪公离去之前不怀好意的笑容——
她感到寒毛直立。
第四章
“啊——啊——啊——”持续的尖叫声在小小的电影院响起,像是配合那电影的恐怖程度,而极尽所能的尖叫出来。
这家电影院说大不大,说小倒也不算小,成天播着比其它城镇晚一步的影片。年轻一辈早去台北闯天下,这小镇上只剩下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当然也不乏少数胸无大志的年轻人;而月兔就是其中之一。
只见这小小的电影院里充满了月兔高分贝的唯一尖叫声,没办法嘛!这电影院里除了几个老人坐在前头之外,就剩她一个未成年少女,要她不制造点音响,难不成还让那些老人尖叫?太过无聊的下场就是到电影院来消磨时间,外加发泄心中怨气,不趁此时尖叫,又待何时?所以她用尽全力的大叫,还不时补充水分,瞧她隔壁的座椅上起码有一打饮料等着她。
只见前头几个老人回过头来,一脸惊吓的表情,电影里的剧情没吓死他们,这月兔的尖叫声倒是先吓出他们的心脏病来了!
“阿兔,你也来看电影?”抚着心口的福伯大声说着。
“是啊,福伯!要不要喝红茶?”月兔隔空丢几个罐饮料过去。别看这群老人起码也有六十岁以上,要论身手,月兔可是佩服得紧。
“阿兔,今天就你一个人来镇上?”这群老人一见有聊天的对象,就连电影也懒得看了。反正今天播的是洋片,他们压根儿就没兴趣。
“对啊!今天没事做,所以来看看嘛。”
“胡扯!怎么会没事做?你们七仙女是我从小看到大的,你六个姊姊都有男朋友了,你怎么不跟男朋友一起出去玩?”另一个寿伯加入谈话。
“没啦!我没啦。”
“什么没啦?在镇上谁不知道你们丁家出美女,要说没有男孩子追,不给人笑掉大牙才怪!”
这就是人怕出名,猪怕肥,更别谈一个小镇上风声传得有多快!若有自称第一目击证人看见某人受伤了,只怕等传遍小镇时,这某人已经被传成出殡去了!小镇就是这样,人家不要事实,反而把流言当宝。尤其镇上居民都知道丁家六女差不多全推销出去了,怎可能只剩七女还窝在家里发霉,连个知心男友都没有?说出去谁信啊?
丁家一家都是女孩子。最大的已出嫁,最小的刚从高职毕业,很平凡的一个多产家庭,唯一称得上不平凡的大概就是月兔五岁那年会被人绑架过吧?
其实说绑架只是丁家人的猜测。当年月兔自个儿在三合院的庭院前玩耍,玩着玩着人就不见了,本以为她到小镇上玩,可是日落西山却还不见踪影。他们在小镇上挨家挨户的打听,就是没人见过小月兔,丁家人这才慌了,连夜召集亲友——实际上,是小镇上所有的居民全放弃睡眠,跑出来寻人。因为小月兔的满月酒可是每个人都去喝过的,倒不是说丁父在当地有多德高望重,而是因为在这不过几百人的小镇上,每个人在街上遇到了都会热情的打招呼。没办法嘛!谁叫镇小人少,大伙儿都熟得很。
所以那晚全镇居民一人发一只手电筒,彻夜不眠的搜寻小月兔,最后还是镇上的男孩子在小镇东边的废虚里找到她。据说当时小月兔正十分香甜的躺在里头睡觉,怀里还抱着一个珠宝盒,上头刻着一头老鹰,底部的花纹隐约可见是三朵未开的荷花。这本也没多稀奇,更奇的是,事后丁父问及小月兔怀里的珠宝盒从何而来,她又是怎么跑到废墟里去的?这小月兔唯一的答案只有三个字:不知道。
她是不知道嘛!她唯一的记忆就只有在前院跳房子,下一刻就醒在丁母怀里。至于其中十几个钟头里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她是什么也记不得了。就连她自己也觉得奇怪,当时丁母要将那个珠宝盒交给警方,可是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月兔就是很坚持的要留下它。丁母不肯,她就哭;丁父她骂,她就闹,反正才五岁而已,就已经把女人那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本领全学会了。总之到最后,丁父拗不过她,只好把它给偷偷留了下来。不过说也奇怪,自从留下那珠宝盒后,自幻体弱多病的她不但身体逐渐恢复健康,而且还成了小黑炭一个。
小小的个头,蜜色的皮肤,一张瓜子脸上镶着大大的眼睛,算不上漂亮那型。丁家的女孩子共有七个,个个像是芙蓉出水,漂亮得连邻镇年纪相仿的男子都跑来追求,唯独她丁月兔活像营养不良的干扁四季豆。都已经快二十岁的人了,六姊的追求者竟然还拿糖哄她吃!这算什么?难不成要她当一辈子的大儿童?一辈子让人拿糖哄她?
要怪真该怪丁家二老!
倒不是说怪丁母把她生得平凡、生得普通,该怪的应该是丁父。丁家七个女儿,依序排列分别叫:丁美女、丁仙女、丁嫦娥、丁如花、丁西施、丁芙蓉,每个都是上乘美女级,独独她例外——出生那天正好是八月十五月圆之时,正是老爷遥望月亮吃月饼、拉肚子的时候。所以呢,想当然尔,嫦娥已经让老三捷足先登了,总不能用吴刚、桂树之名嘛!所以名副其实的“月兔”之名自然落在她身上。想当年老大出生的时候,丁父看见身边美女护士,灵机一动,才有今日丁美女之名;而当年电视正在播“西施”,所以老爷自然替甫出生的老五娶了这名;没办法!这是丁父的习惯。
反正自知与美女级人物无缘,也不见什么追求者,所以求学时期月兔也不怕晒伤宝贝肌肤,每天都骑脚踏车上学,晒了个黑炭脸,就连现在每天无聊到小镇唯一的电影院去打发时间,她都穿条牛仔裤,直接跳上脚踏车,就往电影院骑去。
偏偏今天一大早,老妈再三叮咛她:
“说什么你也得去接你的干哥,要是不接,你老爸会生气的。”
“那关我什么事?”月兔很气愤她的时间被剥夺。实不相瞒,那所谓的干哥就是当年追求六姊,拿糖哄她的男人。
“妈,要接他可以叫六姊去,干嘛叫我?我还有事要做耶!”
“你有什么事好做?”丁母白了她一眼。“还不是老往电影院跑!养你这么大,好歹也该尽点孝道,不会连老妈的话都不听吧?”
“六姊呢?”月兔气呼呼的说:“她跑到哪里去了?旧情人回来,她应该跑第一才能感人啊!”说不定她还可以拍照留念,顺便寄去参展,其感人肺腑的样子搞不好还能拿个冠军回来呢!
“傻孩子。”丁母拿铲子轻轻敲了她一下。“现在你六姊有男朋友了,小心被你六姊听见,找骂捱。”
“好,我跟他又不熟!”
“人家可是你的干哥,怎么会不熟?想当年她还买糖哄你,对了!这几年你生日,他不是都有寄巧克力过来吗?还说不熟?人家胤伦可是很疼你的。”
她翻了翻白眼。“我又不是小孩子,还成天送我巧克力,八成他想旧情复燃……不对,当年是六姊甩他的,应该是要找我做和事佬。妈!你有没有跟他说六姊有男朋友了?”
“有啊,我暗示他好几次了,也不知道他听懂了没有?”
“那他还回来干什么?”月兔很不满。“不是听老爸说,他在台北闯得不错吧?虽然这里是他的故乡,但这里已经没有他的亲人了,他回来度假啊?”
丁母突然神秘兮兮的靠近她,用很兴奋的口气对她说:
“前几天我听见你老爸跟胤伦通电话。好像他这次回来是想找个老婆唷。”
“八成是想跟六姊旧情复燃啦!”
“我也不知道。总之,这是我的命令,你不听就不要给我回来。你干哥坐下午二点的火车,没有看到人,我是不会让你进家门的啦!”丁母很豪爽的将月兔以及那辆破脚踏车踢出家门。
这哪有天理嘛!
竟然有母亲会为了一个外人赶女儿出门!打死都不会有人相信!所以她才到电影院消磨时间,外加出出心中积郁的闷气。看看腕上的表,也差不多一点半了,该去火车站等人了,她今晚还想走进家门吃晚饭呢!就算再怎么讨厌他,还是得去接他。有什么办法呢?
“阿兔,听你阿爸说,今天阿伦要回来,是不是?小镇上传来传去就是那几句话,一有新闻每个人都挂在嘴上!其实这本也无可厚非,但一谈起那个“干哥”,她就是很不爽。
“是啦。”月兔尽量挤出笑脸“看看时间,我也该去接他了。福伯、寿伯、禄伯,下回有空再聊,我先走了。”她赶紧溜出电影院,也不管这电影是否只上演到一半。
反正他来关她屁事?只要避不见面总没错吧?
至于是什么原因让她如此讨厌他,她也说不上来。唯一能摆上台面的理由大概就是:他是第一个在她十三岁以后,还当她是无齿儿童似的拿棉花糖啊、麦芽糖什么的来哄她;干脆当她是个婴儿拿奶拿来哄她不是更省事?
该死!反正她就是讨厌他。
讨厌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瞄了一下表,月兔很不耐烦的换了换重心,火车误点,让她足足多等了半个钟头。也不是说她没有耐心,只是要去接一个讨厌的人,又要她像白痴一样站在月台上等,如果不是十分有肚量的人,只怕她早就掉头走了。不是她不等人,是他先迟到的。
记得第一次见而,朱胤伦大约二十一岁左右,是时下一般高高瘦瘦的男孩,听说在他十二岁以前是住在这小镇上,后来朱家举家北迁,一直到十年后才随着一帮朋友回来度假,顺便寻访故乡——这是他自己说的,她可是不这么认为。
也就是那时候,他发现原来在这种小镇上竟然还有像六姊那般芙蓉出水的美女,自然卖力追求,外加讨好她这个小妹,不时送送她糖果什么的,十五岁那年还寄来芭比娃娃。天!他到底以为她是几岁?六、七岁的小孩子?还是没断奶的娃儿?简直是笑死人了!若不是当年老爸看他这么疼她,干脆顺水推舟的要她认他做干哥,说什么她也不会把他当作亲人看。要认他做干哥倒不如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