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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举止让我想起了叶飞。
如果换做是你,我宁愿是自己去宠着你的任性……我恍惚着想。
“千灯?”面前的男生皱着眉头看着我,一副深刻怀疑的语气——我细腻莹白的皮肤和纤细修长的腿在他看来没有一点攻击性,“你是谁?以前没有听说过。”
“别管啦,他要打篮球,让你的一个人下来,我们要看三对三斗牛!”几个女生都在唧唧喳喳吵嚷着。
是谁说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真理的说。不一会儿,一个瘦弱的男生被宣告遗弃,我被推倒了聚光灯下——不,篮球场中。
真的要打吗?
我不十分确定的问自己。
我学篮球纯粹是为了那个人。
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为了自己。
这样的想法刺激了我,几乎让我当场落下泪来。忽然一个篮球当胸袭来,叫姚宋的男生擦着我的身体走过:“真有本事就拿出来吧,别以为站在这里篮球就会自动往球筐里蹦。”他嚣张的挑衅道。
是啊。没有什么东西,站着就能得到的。
我握住篮球,感觉有颗小小的心脏在我手心跳动。
我弓下身子,像猫一样灵活的穿行。篮球在我手中像有生命一样紧紧的粘住——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告诉自己这一点。然后我发现自己站在投篮一个很好的角度里,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举起双手,凭着那熟悉的感觉还有直觉,高高的将球抛起。
“得分!”场外的女生尖叫起来。更多的运动的没运动的人,目光朝着这边聚集。
“靠!”叫姚宋的男生粗鲁的往地上吐了一口痰,站在我面前像头凶狠的豹子。“来啊!进攻啊!”他的声音低沉而且充满威胁。
这就是男生——我心里这样想着——他们粗鲁、暴力、小气、易怒,眼睛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我很快将篮球传给了我的队友,向篮下跑去。姚宋一直跟着我不放,看来要采取盯人战术了。我也不理会他,虚晃了一下身体就来到了右边,接过对手紧紧维护住的硕果,再一个奇特的匪夷所思的转身,我又一次起跳投篮。
又是一阵欢呼的声音。
姚宋诧异而又愤怒的看着我。
“我练过瑜珈。”我将篮球在手指间上滴溜溜的转着,相对于他的火药味,我固守着自己的清高冷漠和风淡云清。
场外再现陶醉的啧啧声。
“再来!”姚宋发出比刚才更为恐怖的怒吼,双眼冒着火星站在我面前。
他为什么要生气?我一边组织着进攻一边模糊的想着,男生为什么都喜欢战斗?他们为什么都喜欢成为强者?胜利和征服的感觉真的那么重要吗?会因此而快乐吗?
“千灯!加油!千灯!加油!”周围的拉拉队已经发出了单对我的口号。随着那加油声,我又一次把篮球准确的投入篮筐里。
我抬头看着篮筐——倒不是我的球技真的有多好,而是我的柔道、跆拳道、瑜珈功夫都已经如同血液一样融化在动作里,让我的行为常常出乎意料,所以才容易得分。而正是这份灵活,让赛场上的另一个人愤怒的几乎红了眼睛。“你到底有多少本事!都使出来吧!”他怒吼道。
是因为我侵犯了他的领地吗?他讨厌我了吗?
那又怎么样——我这样告诉自己——我并不在乎。
手中篮球的真实触觉已经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心中越来越燃烧的一团火焰——
单纯的大脑,只想要取胜的感觉,挥洒的汗水,执着想要得到的心情……
只为变得更强,只为自己变得更强的心情!
我想要!我要!
在一次进攻中,见我没拿球大家注意力不在这边,一个小个子的男生恶意的想要把我撞到。还好我反应快,迅速避开了,尽管这样也踉跄了好几步,坐在了地上。
场外的人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事情,发出一片惊呼声。还没等我有所反应,忽然一个高大的身影冲到我面前,猛地推了一下那个小个子的男生。
“你干嘛!做这种小动作!”姚宋气愤的大喊道。
小个子男生脸一下子气得通红。“干什么?!正当防卫!你哪头的!”
“去你的吧!男子汉输也输得坦坦荡荡!”姚宋大声道。
坦坦荡荡。
我望着他的背影——粗鲁的……耿直的……肮脏的……率性的……汗臭的……爽快的……
“斗牛哪能没有身体接触啊!我无意碰他一下你也要跟我翻脸吗?”
“千灯是不一样的。”姚宋眼睛直盯盯的瞪着对方,气势上已全然控制,“他是值得尊敬的对手,我们要尊重他的打法。”
那一刻我忽然心中涌现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多的几乎要溢满胸腔!
20年来我从来不想成为男生,我不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从来都不想变得勇敢!豪爽!正直!真诚!一诺千金!拔刀相助!
姚宋转过身来,伸出手来拉起我。
“我们再来!”他眼睛里依然是熊熊的火光,我却从火光里看到了深处的尊敬和赞许!
我一拳头捶在他胸口。他吃惊的看着我。
“姚宋是吧?我记住你的名字了。我叫叶千灯,也希望你记住我的名字。”我微笑着,阳光将眼前的头发染成金色。
“我会的。”他郑重其事的说着,好像在圣坛上发出他嘹亮的誓言。
“千灯!千灯!千灯!千灯!”场下发出持续性的呼喊声。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置身于聚光灯下。所有闪亮的灯光都对准了我,人们在暗处欢呼着我的名字,等待着我的演出。我练了好久好久的篮球、网球、柔道、跆拳道、瑜珈……一瞬将像融为一体从我的血液中喷薄而出。我从没有一天想过会由此得到什么,而今天,当所有的欢呼声都因我而来,我觉得并没有什么不好啊!
成为男生也并没有什么不好啊!!!
“姚宋,下次还会一起打篮球吗?”我在姚宋身后大喊道。
“当然。”他回头诧异的看着我,好像我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我可不会放过教训你这个狂妄家伙的机会,你把女孩子的心都抢走了。”他冲我做着鬼脸。
“那么,下次我希望成为你的队友!”我更加大声的喊着。
这一次他真的怔住了,然后,仿佛慢镜头般的,我看见一个大大的笑容慢慢浮起在他的脸上。“好啊!下次一起进攻啊!”他大声的回应道。
所有的聚光灯一瞬间都亮了,耀眼的光线刺眼的打在我身上。我像站在一个漩涡般的美梦中一样站在快乐的顶端——却不是因为我是捡到水晶鞋的辛蒂蕾拉,只因为我是——
古老战场里回来的浴血斗士!
王子or公主?
王子or公主?
彼得?藩
“演彼得?藩的小演员真是太漂亮了!像个女孩子一样!”
“可是事实上他是男生啊。”
“千灯,我觉得他跟你好像哦,你演彼得?藩的戏剧版好了。”
“可是我是女生!”
16、王子or公主?
那天的斗牛比赛,虽然我很出了一番风头,不过对方也不是吃素的——有姚宋这名大将在,比分咬得很紧。但这无损于我光芒万丈的形象,也无损于我和姚宋之间产生的惺惺相惜之情。太感谢这场完美的“演出”,尤其在我心情十分低落的时候——我第一次由衷的感激那些把我拉来的小女生们,是她们创造了机会,让我HIGH到顶点……
当然,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件事情,这一天本应该很完美,很完美的结束的……
当我们以微弱的优势战胜对手取得胜利后,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中,一帮小女生把我包围了。
“你其实是女生吧?”几个小女生鬼兮兮的笑着问我。
“当然。”难得难得,有陌生人一眼就看出我是女生,我感动的都快热泪盈眶了。
“我们刚才争论了好久。”其他女生唧唧喳喳道,“你动作太帅了,而且宽袍大袖的看不出身段,我们观察了好久也不敢确定呢!”
倒。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谁说的?我们就一眼看出来她是女生。”前一批说话的人连忙辩解道,“男生哪有那么漂亮的皮肤和干净的笑容啊,明明很妩媚的嘛!”
“哪里妩媚了?帅气好不好?”其它人反驳道。
“就是很妩媚啊,眼睛会放电,动作也在放电。”
“帅的放电吧?你到底会不会看啊!”忽然之间气氛就变了,人群自动分成两派,争得面红耳赤。我的头又开始变成两个大,再变四个大,再变……我刷的一下拉开马甲的拉链:“我是女生啦,要不要摸一摸胸部确认一下?”
我本以为她们看见事实就会闭嘴,没想到大家居然异口同声道:“好啊!要摸!”
靠!自己没有吗!
我落荒而逃。
麻烦在第二天就来临了。
本来我一直是个很低调的人,长期以来自卑的心理让我不肯走出班门冲向世界,可是昨天的场合实在太拉风了,一个女生居然在男生们的斗牛比赛中叱咤风云——第二天我班的教室门口呼啦啦聚了一堆人,一不小心以为人贩子都上这儿扎堆来了。
“千灯,加入校篮球队吧,你个子这么高,技术又这么好,不参加篮球队真是可惜了!”
“篮球是男生们玩的游戏,又臭又累大腿还容易变粗,不好。千灯,加入舞蹈团啊,你的外型太特别了,动作刚柔并济,一定很适合跳现代舞!”
“谁也别抢我们柔道社的台柱!!她是我们的!!决不转会!!不许出售!!”
我呆在位子上做木乃伊状,坚决不理睬任何人的游说。但这样也快顶不住压力了,他们的唾沫星子帮我洗了N次脸!正痛苦中,叶飞关键时刻救人一命——“千灯已经答应进我们话剧团了,谁都别抢了,等着看千灯在聚光灯下的精彩演出吧!”
叶飞做了一个造型,妖娆动作配清纯表情,顿时拍飞一片呱躁。她施施然挽着我的胳膊出了苦海,我心中那个感动啊~~好叶飞,我以前是误会你了,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求你,没想到今天是你替我解围,不枉我为你打架啊~~
“千灯,我刚才说的话不是开玩笑的,你跟我走就表示要进话剧团,否则你就等着他们把你分尸吧。”叶飞在我耳边充满诱惑而又充满威胁的吹着气。
我~◎#%#※%()×)+——
原来是这个目的啊!
于是被她不由分说拉到话剧团,说是实地考察有个心理准备。今天是彩排时间,叶飞把我往空荡荡的观众席里一摁,恩威并施道:“好千灯,看我们排练好不好?看看我在舞台上够不够漂亮——你可是我唯一信任的观众哦!当然,在我排练的时候你不许离开,要是回头我在台上看不见你的脸,你就等着回头看我发飙吧。”
靠!我千灯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小女生撒娇,你怎么知道的?
于是我只好勉为其难的坐在座位上,看着台上的人走马灯式的转换。
今天排的是灰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华丽的童话故事开始重新在校园抬头,罗蜜欧与朱丽叶,美女与野兽,小美人女、天鹅湖等都纷纷再现,加上很多无厘头的搞笑元素重新编排上演,居然大受欢迎。不知道是不是被《大话西游》影响的,如果真的是——那这个影响也太深远了。
叶飞当然是灰姑娘——也就是此剧中真正的公主。她转眼就换了一套非常华丽的宫廷装出来,同场的人都忍不住吹起口哨来。
“叶飞,今天可够煞的!”男生们不约而同赞道,“怎么今天就把演出服穿出来了?不怕造型提前曝光?”
“你们别管。反正今天我要穿着这个演出,要尽心尽力展示自己的真正实力。”叶飞娇俏的昂起头,一副惟我独尊的样子。像她这种级别的美女本来就有目中无人的权利。她享受着别人的宠爱,而别人也乐意给她殷勤。
真好。
我目睹她的娟狂。
美丽真好。
彩排开始了,由是我如此冰雪聪明,也看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原来他们已经把这个剧本改的面目全非了——与其叫做灰姑娘的故事,不如叫做灰小伙的故事。叶飞演的是真正的公主,不,也许是女王。而可怜的衣着褴褛的男孩子某天得到了南瓜女巫(为什么是南瓜?)的青睐,换上具有魔法的白色披风,来到皇宫里面,与公主翩翩起舞……
当我正在考虑这个披风如何代替水晶鞋摆脱冒充者找到真正的灰小伙这个世纪难题时,叶飞不满的在场上叫开了:“怎么回事?你已经踩了我好几脚了,脚都被你踩肿了!”
刚才还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