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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七抗战那一年的前半年,我同时写两篇长篇小说。这两篇是两家刊物的“长篇连载”的特约稿,约定:每月各登万字,稿酬十元千字。这样,我每月就能有二百元的固定收入,可以作职业写家矣。两篇各得三万余字,暴敌即诡袭芦沟桥,遂不续写。两稿与书籍俱存济南的齐鲁大学内,今已全失。十一月,我从济南逃出,直到去年夏天,始终没有写过长篇。为稍稍尽力于抗战的宣传,人家给我出什么题,我便写什么,好坏不管,只求尽力;于是,时间与精力零售,长篇不可得矣。还有,在抗战前写作,选定题旨,可以从容搜集材料,而后再从容的排列,从容的修改。抗战中,一天有一天的特有的生活,难得从容,乃不敢轻率从事长篇。再说,全面抗战,包罗万象,小题不屑于写,大题又写不上来,只好等等看。
去年夏天来碚,决定写个中篇小说。原因:(一)天气极热,不敢回渝;北碚亦热,但较渝清静,故决定留碚写作。(二)抗战中曾屡屡试写剧本,全不象样,友好多劝舍剧而返归小说。(三)荣誉军人萧君亦五在碚服务,关于军事者可随时打听。
天奇暑,乃五时起床,写至八时即止,每日可得千余字。本拟写中篇,但已得五六万字,仍难收笔,遂改作长篇。九月尾,已获八万余字,决于双十日完卷,回渝。十月四日入院割治盲肠,一切停顿。二十日出院,仍须卧床静养。时家属已由北平至宝鸡:心急而身不能动,心乃更急。赖友好多方协助,家属于十一月中旬抵碚。二十三日起,缓缓补写小说;伤口平复,又患腹疾,日或仅成三五百字。十二月十一日写完全篇,约十一万字,是为《火葬》。
写完,从头读阅一遍,自下判语:要不得!有种种原因使此书失败:(一)五年多未写长篇,执笔即有畏心;越怕越慌,致失去自信。(二)天气奇暑,又多病痛,非极勉强的把自己机械化了,便没法写下去。可是,把身心都机械化了,是否能写出好作品呢?我不敢说。我的写作生活一向是有规律的,这就是说,我永远不昼夜不分的赶活,而天天把上半天划作写作的时间,写多写少都不管,反正过午即不再作,夜晚连信也不写。不过,这种细水长流的办法也须在身体好,心境好的时候才能办得通。在身心全不舒服的时节,象去年夏天,就没法不过度的勉强,而过度的勉强每每使写作变成苦刑。我吸烟,喝茶,楞着,擦眼镜,在屋里乱转,着急,出汗,而找不到所需要的字句!勉强得到的几句,绝对不是由笔中流出来的,而是硬把文字堆砌在一处。这些堆砌起来的破砖乱瓦是没法修改的,最好的方法是把纸撕掉另写。另写么,我早已筋疲力尽!只好勉强的留下那些破烂儿吧。这不是文艺的创作。而是由夹棍夹出来的血!(三)故事的地方背景是文城。文城是地图上找不出的一个地方,这就是说,它并不存在,而是由我心里钻出来的。我要写一个被敌人侵占了的城市,可是抗战数年来,我并没在任何沦陷过的地方住过。只好瞎说吧。这样一来,我的“地方”便失去使读者连那里的味道都可以闻见的真切。我写了文城,可是写完再看,连我自己也不认识了它!这个方法要不得!
不过,上述的一些还不是致命伤。最要命的是我写任何一点都没有入骨。我要写的方面很多,可是我对任何一方面都不敢深入,因为我没有足以深入的知识与经验。我只画了个轮廓,而没能丝丝入扣的把里面装满。
抗战文艺,谈何容易!
有人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好写的,因为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我以为这个意见未免太偏。假若社会上的一切都可以作为文艺材料,我不知道为何应当单单把战争除外。假若文艺是含有奖善惩恶的目的,那么战争正是善与恶的交锋,为什么不可以写呢?而且,今日的战争是全面的,无分前方后方,无分老少男女,处处人人全都受着战争的影响。历史,在这节段,便以战争为主旨。我们今天不写战争和战争的影响,便是闭着眼过日子,假充胡涂。不错,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可是,只有我们分析它,关心它,表现它,我们才能知道,而且使大家也知道,去如何消灭战争与建立和平。假使我们因厌恶战争而即闭口无言,那便是丢失了去面对现实与真理的勇气,而只好祷告菩萨赐给我们和平了。
今天的世界已极显明的分为两半,一半是侵略的,一半是抵抗的,一半是霸道的,一半是民主的。在侵略的那一半,他们也有强词夺理的一片道理好讲。因此,在抵抗暴力与建设民主政治的这一半,不但是须用全力赴战,打倒侵略,他们也必须阐扬他们的作战目的,而压倒侵略者的愚弄与谎言。我们的笔也须作战,不是为提倡战争,颂扬战争,而是为从战争中掘出真理,以消灭战争。我们既不能因冷淡战争,忽视战争,而就得到和平,那么我们就必须把握住现实,从战争中取得胜利;只有我们取得胜利,世界才有和平的曙光。我们要从丑恶中把美丽夺回,从破坏中再行建设。这是民主同盟中每一个公民应负起的责任,为什么作家单单不喜欢这个调调儿呢?
这可就给作家们找来麻烦。战争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呀!教作家从何处说起呢?他们不知道战术与军队的生活,不认识攻击和防守的方法与武器,不晓得运输与统制,而且大概也不易明白后方的一切准备与设施。他写什么呢?怎么写呢?
于是,连博学的萧伯纳老人也皱了眉,而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可写的了——我记得他似乎这么说过。于是,战时的出版物反倒让一个政治家或官吏的报告——象威尔基的《天下一家》与格鲁的《东京归来》——或一位新闻记者的冒险的经历,与一个战士的日记,风行一时了。不错,一本讲恋爱故事的剧本,或是有十个嫌疑犯的杀人案的侦探小说,也能风行一时,销售百万,可是无奈读者们的心中却有个分寸,他们会辨别哪个是天下大事,哪个是无聊的闲书。等到时过境迁,人们若想着看反映时代的东西,他们会翻阅《天下一家》,而不找藏在后花园里的福尔摩司!
而且他们会耻笑战时的文人是多么无聊,多么浅薄,多么懦弱!
从这一点来看,《火葬》是不可厚非的。它要关心战争,它要告诉人们,在战争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灭亡。可是,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败。它的失败不在于它不应当写战争,或是战争并无可写,而是我对战争知道的太少。我的一点感情象浮在水上的一滴油,荡来荡去,始终不能透入到水中去,我所知道的,别人也都知道,我没能给人们揭开一点什么新的东西。我想多方面的去写战争,可是我到处碰壁,大事不知,小事知而不详。战争不是不可写,而是不好写。
我晓得,我应当写自己的确知道的事。但是,我不能因此而便把抗战放在一边,而只写我知道的猫儿狗儿。失败,我不怕。今天我不去试写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就永远不会知道它了。什么比战争更大呢?它使肥美的田亩变成荒地,使黄河改了道,使城市变为废墟。使弱女变成健男儿,使书生变为战士,使肉体与钢铁相抗。最要紧的,它使理想与妄想成为死敌。我们不从这里学习,认识,我们算干吗的呢?写失败了一本书事小,让世界上最大的事轻轻溜过去才是大事。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专是为给人娱乐,那么象《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我们似乎应当“取法乎上”吧?
有人说我写东西完全是瞎碰,碰好就好,碰坏就坏,因为我写的有时候相当的好,有时候极坏。我承认我有时候写得极坏,但否认瞎碰。文艺不是能瞎碰出来的东西。作家以为好的,读者未必以为好,见仁见智,正自不易一致。不过,作者是否用了心,他自己却知道得很清楚。象《火葬》这样的作品,要是搁在抗战前,我一定会请它到字纸篓中去的。现在,我没有那样的勇气。这部十万多字的小说,一共用了四个月的光阴。光阴即使是白用的,可是饭食并不白来。十行纸——连写带抄副本——用了四刀,约计一百元。墨一锭,一百二十元——有便宜一点的,但磨到底还是白的。笔,每枝只能写一万上下字,十枝至少须用二百元。求人抄副本共用了一千一百元。请问:下了这么大的本钱,我敢轻于把它丢掉么?我知道它不好,可是没法子不厚颜去发表。我并没瞎碰,而是作家的生活碰倒了我!这一点声明,我并不为求人原谅我自己,而是为教大家注意一点作家的生活应当怎样改善。假若社会上还需要文艺,大家就须把文艺作家看成个是非吃饭喝茶不可的动物。抗战是艰苦的,文人比谁都晓得更清楚,但是在稿费比较纸笔费还要少的情形下,他们也只好去另找出路了。
三十三年元旦于北碚。
一
不要说高粱与玉米,就是成熟最迟的荞麦,也收割完了。平原变得更平了,除了灰暗的村庄,与小小的树林,地上似乎只剩下些衰草与喜欢随风飞动的黄土。近处的河流与铁道,和远处的山峰,都极明显的展列着,仿佛很得意的指示出这一带的地势。这是打仗的好时候。
大山在西边。我们不要说出它的名字吧,因为它仿佛已经不是山,而是一个伟大的会放射与接受炮火的,会发出巨响与火光的,会坚决抵抗暴力的武士。
山下有向东流的一条不很大,也不很小的河。河的北边,无论是在靠近山脚,还是距山一二百,甚至于好几百里的地方,都时常有我们的军队驻扎。我们的军队时时渡过河去杀敌;敌兵也不断的渡过河来偷袭。这条浑黄,没有什么航船,而偶尔有几座木筏子的河水,也正象西边的大山,时常发出火光与炮响,成为决不屈服的战斗员。
大山的脚底下,现在,有我们的一军人。
河南边,铁路东边,是被敌人攻陷的文城。
河北边,在文城的东北约五十里的王村,驻着我们的一旅人。
文城的敌军,望见远远的西山,便极度不安的想起山下的一军人——他们必须消灭这一军人,才能逐渐的“扫荡”山里的军队;他们只有消灭了山下与山上的军队,文城和其余的好多地方才能安安稳稳的爬伏在他们的脚底下,他们怕和恨西边的大山,正好象小儿在黑暗中看见一个丑恶的巨人一样。
同时,我们的驻在文城东北王村的那一旅人,就象猎户似的,不错眼珠的,日夜监视着文城的敌人。只要文城的敌马一往西去,他们便追踪而至,直捣敌人的老巢。
地上连荞麦也割净了,西山的远峰极清楚的给青天画上亮蓝的曲线。山峰高插入云,也仿佛是一些利剑似的插入文城敌人的心中。
右纵队自文城附近渡河,再向西;左纵队自文城先向西,而后再渡河,敌人分南北两路进攻大山脚下的我军。王村的一旅接到紧急命令,以先头部队两营渡河南进,相机袭击文城和车站。
由全旅选派的便衣队首先出发。他们的任务是:一,要混进城去,探听敌情;二,要把旅长给城内维持会会长——王举人——的劝告书送达;三,要在城内散布开,以便里应外合,克复文城;四,假若攻城不得手,他们便到车站上破坏交通,并毁坏堆栈。
任务是艰巨的,可是三十二条好汉的脸就象三十二面迎风展动的军旗那样鲜明,壮丽,严肃。他们似乎不知道什么叫作危险,而只盼着极快的混进城去——一到城里便好似探手到敌人心脏里去,教敌人立刻死亡!
对化装,入城,埋伏,袭击……他们都是老内行。只要还有中国人的地方,他们便能钻进去;象只要有风便能放起风筝那么简单而有把握。
副队长中尉丁一山虽然已经从军二年,却还象个学生。他原本位是衰落了的大户人家的少爷。在胆量上吃苦耐劳上,他是个顶好的军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被派为副队长。但是,在他的身上,总多多少少还保留着一些少爷气。他决不想再作少爷,也丝豪没有以身家做人的意思;可是,不知不觉的在象一定神或一微笑的,小动作上,他老遗露出一点他的本色。因此,他在军队中的绰号便是“大少爷”。
在初一得这个绰号的时候,他心中时时感到不大舒坦。及至被大家叫惯了,而且看清大家丝毫无恶意,他也就不大理会了。久而久之,以他的勇敢,忠诚,和知识,他给“大少爷”挣来一些光辉;使喊他的人不能不表示出亲热与尊敬。
在朋友中,最足以表示出他的大少爷气味的是他得信最多,写信最多。他用邮票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