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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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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只把两根短须裹到唇内去,而没说出什么来,用他的带着很长的指甲的小手指,轻轻的把那两根须拨出来,他托着水烟袋走出去。
  他不能再敷衍那个家庭的反叛。他须拿出点颜色与尊严给她看看,而沉默就是很有力的武器。冷淡她几天,他以为,她就会回心转意的,自动的,来求他原谅,因为她既是个女孩子,又没受过苦,她是绝不会逃出他的手心的。等她自动的来认罪,他再痛痛快快的斥责她一番,那才够味儿。刘二狗来见举人公。他的脸上锯着两三个橡皮膏的十字,象刚锯补起来的破锅似的。
  举人公要道歉,可是二狗不准他开口。
  “嗨!”二狗的音调与神气完全象一个大流氓命令小流氓的样子。“明天我在你这儿请客,两桌。山本,青田,大熊……都来。我的爸爸也来。”他掏出两个请帖摔在桌上。“你们爷儿两个!”
  举人公没有这样接受请帖过。但是,他并不很生气。不错,二狗的语调与神气不是他所能,所应,忍受的。可是,二狗的无礼与二狗的心意到底是可以猜想到的,也就是可以由慢慢商议商议而改换过来的。在学问上,举人公要比二狗高着许多许多倍。但是,由处世上说,他们俩的心智是同型的,而且立在一条线儿上,分不出什么高低。二狗的话,尽管十分难听,究竟是具体的,象鸡毛蒜皮那么显明,实在。无论怎说,二狗的话是不象梦莲的那么无可捉摸,那么虚无飘渺。“我们爷儿俩?”举人公不知应摆出一点宽大为怀的笑容来,还是应当带出点保持尊严的怒气来。他只把两道小秃眉毛的中间拧上些皱纹。
  “你,梦莲;俩!”二狗不耐烦的把自己扔在一个椅子上。
  举人公的小黑眼珠在眼眶里转了好几圈。然后干嗽了一声,又微笑了一下——一个很干枯很微弱的笑,象患肺病者明知危险而还不能不表示出点无所谓的精神来。“何必请她呢!一个不懂规矩的小孩子!”
  二狗原来的计划是放下请帖就走,看王举人怎么办。可是,他到底是二狗,他沉不住气。“哼!”他立起来,把双手都深深的插入裤袋里。“她还是非到不可,我告诉你!我教她陪客!等大熊喝醉了,我教她给他们攥着××!哼!敢用茶碗打我?我二狗,二太爷,会报复!”
  举人公无论如何不能再忍。但是,他依然忍下去。那些难以入耳的粗话是他永远不肯说的,但是在发气动怒的时候他并非不想说出来;它们——那些村野的话——曾经在他心中转过多少弯子,而只是到了嘴边方又转身回去的。现在,二狗发了怒,把村话说出来。举人公并没十分的吃惊,而只觉得不大文雅而已。
  “先别动气,”他住声的说:“别动气!”
  “别动气?”二狗的嘴拉得极长,往前挪了两步,象要把举人公吃了似的。“你管不了你的女儿,教我去挨打,你是故意的欺侮我!”
  “我没教她打你!”举人公抗辩,好象自己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子。
  “你没有?好,咱们明天见!”二狗要往外走。举人公忙拦住他:“别走!别走!咱们慢慢的商量!”急中生智,他建议:“咱们和梦莲当面讲好不好?”
  他倒是的确以为二狗的办法太毒辣。说真的,假若真有个日本官长想娶梦莲,他满可以考虑考虑。二狗现在是要使梦莲当众出丑,他有点吃不消。他宁肯自己去出丑,也不能教梦莲去受辱,因为梦莲是个女的。尽管梦莲不孝,他可是不能忘记她是个女儿。这是他的宗教——一种特别的宗教,宁可以卖国,而不能教女儿陪酒。
  二狗呢,虽然发怒是真的,可也没有污辱梦莲到底的决心。他是用发怒来恫吓举人公。假若还可以转身的话,他宁自愿意再挨一茶碗,而把梦莲得到手。
  举人公找到梦莲,命令她来见见二狗,并向二狗道歉。他确是命令着她,因为他觉得在她得罪他以后,他还能这样关切她,他的确够个作爸爸的样子,所以理直气壮。
  梦莲只由鼻子里哼了一声。她不能去见二狗,更不能向他道歉。举人公以为这点小小的冲突,不过是父女间的,朋友间的常常有的误会,只须三言五语,顾住大家的面子,便可以解决一切,象太平年间一样。他根本没想到,父女与朋友的关系中,现在,已经搀夹上了更重要的,不可忽视的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会教梦莲否认父女和朋友的关系。梦莲看他与二狗是汉奸。她不能敷衍二狗,正如她不能敷衍父亲。她没有多大的胆量,但是任何一个青年在同一的情形下,都会把所有的胆量都拿出来支持一点人间的正义。她没有什么本领,但是在人格可存可失的关头,她宁愿因反抗而失败,也不肯随便的跪在地上。她知道自己必定失败,因为她的敌人是二狗与一大群日本野兽。可是她不能退缩,投降;反正是一死,横一下心,死得光荣一点,总比经常的受辱强一些。她很弱很小,但是她必须有以死为抵押的决心。她爱自己的手,脚,与全身,她怕死;可是她必须爱自己的灵魂,她得去死!她的泪没有落下来,而没有落出来的泪是最酸楚的,也是最勇敢的。
  举人公不敢向二狗发气,更不敢向日本人发气。平日,他也不敢向梦莲发气。气是必须发的,到了非发不可的时候。现在,他非发气不可了,因为事情已经不是平心静气所能解决的。比较起来,二狗,日本人,与梦莲之中,只有梦莲最软。所以他的怒气,象一支毒箭似的,向她射来。
  “梦莲!你这是要我的老命!我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就这么狠心的挤兑我呢?我一天到晚提心吊胆的唯恐得罪了人;你怎可以,怎可以,故意的给我招麻烦呢?要我的命,好,拿去,拿刀砍了我!好教人说,你是个孝女!你想想看,二狗是好惹的不是?日本人,”他不由的顿一下,往四下里看了看,声音放低了些:“是好惹的不是?你要也长着点脑子的话,你想,想,想一想!”
  发作完这一顿气,他心中痛快了好多。他几乎要后悔没能早一点这样发作一顿。说真的,自从日本人进城来,谁的气他都得受着,连二狗的气都不敢原封的扔回去。他自信是个涵养很大的儒者,但是涵养似乎也并不是没有限度的。过度的容忍,有时候是不大健康的,他早就该发作一下。现在,发作完了,他觉得身上有了力量;不但手与唇没有颤动,而且口中的津液似乎源源而来,话尽而意未尽的还想再说下去。
  他可是控制住了自己,没再往下说。他要看一看。假若梦莲哭起来,他便应当一边给她擦泪,一边拉着她走,去见二狗,给二狗道歉,事情大概也就可以暂时的敷衍过去了。他并不希望彻底的解决,只要能敷衍一时就算有了办法。
  梦莲没出一声。她不愿意再白费唇舌,一个探险家不见得就必定遭险,她希望事情还能好转。假若真遇到危险呢,那也就只好听天由命。能消极的,沉稳的,对付暴力,是一个弱女子至少要作到的事。她没有力量去杀死一个敌人,至少她须不教敌人的手挨到她的身体。她惨笑了一下。 
  
十七
  举人公为了大难。怎样去对二狗说呢?自从敌人进了城,他已经屡次在二狗面前丢脸。但是,那些丢脸的事,都是来自他不善于应付日本人,而教日本人责骂一顿,又仿佛是最应该的事,所以这种丢脸,细想一想以后,便可以等于不丢脸。现在,他又须去丢脸,而丢脸的原因是管束不了自己的女儿;连自己的女儿都管不了,一个人还有什么活头呢?为遮羞,他怒冲冲的走回来,一边走一边骂;见了二狗,他不报告与梦莲谈判的经过,而还是一劲儿的诟骂,好教二狗知道:“你看,我老头子也会发气,也会骂人!”
  他刚要坐下,梦莲也轻轻的跟进来。他不好意思再骂下去,又不敢忽然的停住,于是嘴里不知说什么好的胡乱出着点声音,用力的把水烟袋放下!哪无心中的,袖子撩下一个茶杯,拍碎在了地上。这些响声教他心中满意,而又有点害怕,怕自己真是动了怒,而有害于自己的健康。梦莲没有看父亲,而把眼对准了二狗。二狗的眼躲开了,撇着嘴,好象不屑于看她的样子。他的心里,可是很不安。他有点怕她,她的身上似乎有些什么不可侵犯的正气。“二狗!”她的声音很小,可是很有力,象声音作的小针尖。她本想教脸上的肌肉都弛懈开,表示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她没有作到;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肌肉,象忽然受了凉似的紧急的缩敛。“你只管请日本人来,我一定陪着他们!没有手枪,我起码还有小刀,剪子;我会刺死他们一半个,给你看看!即使没有刀剪,我还有牙有手!我打死他们,我死,你也活不了,因为你是主人,是你请他们来找死的!明白没有?”
  王举人很想用手指堵住耳朵眼。这时候,他差不多是真恨梦莲了!他心中说:“凭我这么有涵养,怎么会有个这样泼辣的小丫头呢?我的老命非断送在她的手里不可!可恨!”
  二狗的眼睛几乎永远没有睁这么大过!他开始明白:他是惹恼了一个真正“吃生米”的人!一点不错,梦莲要是得罪了日本人(更不要说用刀剪刺杀了!),他自己一定也得陪着死!
  他笑了。很快的他把那两张请帖拿起来,放在衣袋里。“闹着玩呢!闹着玩呢!我并没请日本人,我不过要吓唬吓唬你!算了,我走啦!”他扭了两扭身子,象个大泥鳅似的,要往外走。
  “二狗!别走!”梦莲命令他。“我告诉清楚了你,从今以后,不许你再打我的主意!告诉你,我就是去嫁一个野猪,也不能嫁给你!你怕日本人,我恨日本人!你滚!”她的一口唾沫啐在了地上。
  举人公要说点什么;口还没开张,二狗已经“滚”出去。他长长的叹了口气。梦莲看了父亲一眼,很快的走出去。
  松叔叔从外面进来。梦莲没等他开口打招呼,就弩了一下嘴。松叔叔极快的跟了过来。
  松叔叔好象忽然增加了十岁。敌人还没有怎样的欺侮过他,因为他是王举人的佃户,王举人已经给他打垫过。可是,松叔叔忽然老了十岁。他看到的,听到的,全是应当咬牙落泪的事,整个的文城是被泪与血淹起来,虽然住在城外,但是他会听,由耳朵的感觉,他会分辨出文城的快乐或悲哀,象医生由听觉而能断定人的心脏健全与否那样。在平日,远远的他听到喇叭与锣鼓,便知道城内有了丧事,或喜事。在清早,风儿吹来的歌声会教他的心内看见多少小学生在升旗唱国歌。他最喜欢小孩子,他切盼添个胖孙子。城里的爆竹声使他感到过年过节的热闹。……住在城外,可是他并不觉得寂寞,因为城里的种种声音象留声机似的,不用到戏园去,而能听到了戏。现在,城里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鼓乐不再陪伴着婚丧嫁娶,花炮不再迎接着季节,小儿的歌声变成了喑哑;风来了,带来的只是空虚,在松树中停住一会儿,悲泣!文城已经死了。偶尔的,他也听到一点响动——枪声。敌人又在枪决城里的人!
  在平日,老有城中的人,识与不识,到他这里要口水喝,歇一歇腿。即使他不常进城,他也会知道城里的事。现在,城里的人已不敢再到这里来;敌人恨这片松树,由树林里穿行的人都该杀头。他和城里几乎断绝了关系,文城已不再招呼他。早上,晚上,他必定看到几个带着枪的敌兵,从他的田中走过去。他们教他看见凶狠毒恶,和城里为什么一声也不响的原因。
  在平日,文城虽不是个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乐土,可是城里城外同样的可以安居;即使偶然的有个小偷或路劫,也仿佛只增加了居民们彼此的关切,而不至于大惊小怪的感到什么威胁。现在,那些早晚巡逻的敌兵便是天字第一号的强盗。他们看见什么拿什么,高兴拿什么就拿什么。鸡鸭,猪羊,衣服,首饰,妇女,都是一样。他们是海贼,最无情,最小气的海贼。老郑看到听到的是一部最污浊最可耻最野蛮的历史——虽然还很短,可已经不是稍微有点血性的人所能忍受的。使他最担心的是小郑和媳妇。小郑是那么心粗胆大,而媳妇是那么年轻无知。女人,在如今,便是罪恶与祸患。他昼夜紧守着他们,好教他们不碰在敌人的刺刀与兽行上。他是茅舍的眼,耳,鼻;他老看着,听着,和象猎犬似的嗅着,以免敌人冷不防的捉到他们。他几乎没有一天不自己叨念:“要杀,杀我老头子!老天爷,千万把我的儿子和儿媳妇留下呀!”白天,他惊惶不安,无论是鹰啼还是犬吠都足以教他心跳;他听着松风,或看着青天,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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