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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日常+番外 作者:弄雪天子(起点vip2015-02-23完结)-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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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杂事处理起来当真麻烦。
  青温容暂时就比较幸运,他的身份没有曝光,便是有些有眼光的星探,通过杂志一眼相中了他,也找不到人。
  布鲁斯的意思,还是要冷一冷,不要做出一种急于跨入娱乐圈的姿态,好好吊一吊粉丝的胃口。
  廖燕还是个学生,年纪很轻,参与电视剧可以是一种好奇,女孩子总会好奇这种事,但不代表她就是必定要走演员这条路。
  而给布鲁斯当模特,布鲁斯也说了,那是他死缠烂打来的。
  有时候人们就是有一种特别的观念,你上赶着想出名,拼命炒作,观众不买账,但你要是若隐若现,不怎么亮相,反而会让观众铭记于心。
  当然,娱乐圈是个习惯于遗忘的地方。
  这个度,要把握的妙到巅峰才好。
  廖燕在这方面还是很听人劝,回了南市便躲回一中,认认真真地继续读她的书,复习她的功课,当她的学霸。
  还有——写一本小说。
  廖燕上辈子做娱记的时候没时间写东西,到是时常会看,闲暇时光读网络小说,已然是她最大的爱好。
  在水晶宫里,晶壁内包含万物,几千年掩埋在历史中的隐秘,一应俱全,那些风土人情,那些各种各样好人或者坏人的故事,每个人物几乎都能成一本书。
  再加上被人们视为无稽之谈的神鬼轶事。
  廖燕想写小说,可以说有取之不尽的题材可用。
  她挑选了许久,最后还是选了一个她还算熟悉的题材,北宋末年的历史故事。名字十分的普通,就叫《鸳鸯笔记》。
  当然,主线背景是国仇家恨历史正剧,故事却是十分传奇的故事,男女主角是教坊司李师师的使女阿琴和琴师如风。
  廖燕细细地列下大纲,斟字酌句地落笔。
  然后上传到现在比较不错的‘世界’中文网上。
  新书上传,头一开始自然读者不多,可评论却极多,不少读者都说要不是她写得太离奇,真要把这本书当历史来读。
  书中角色的言谈举止,吃穿用度,市井风情,还有教坊司中那些失传的古曲,各种细节写得极其逼真,在网上不免让读者有一种真正穿越千年的,似真似幻的触动。
  但教坊司里骨头比文人雅士还硬的使女,从泥淖里挣扎出来,才高八斗,不为富贵所动,却愿意陪心爱的女人在亡国时于城楼上赴死,死前一曲悲歌,惊天动地,大雨倾盆,金国裹为此驻足不前整整三日有余。
  这种事情,大约也只有小说故事里面才有。
  其实,真实的人生往往比故事更惊心动魄,何况,她是选取了很多人人生里戏剧化的东西,融合到同一个人的身上,这种程度的张冠李戴,角色再创造,貌似是小说家常用的手段,应该没人会投诉她胡说八道。
  廖燕写起来,也仿佛沉浸其中,入了迷,不再想其它,一边伴随着那些古人经历各种光怪陆离的故事,一边记录下他们所感,所想,所向往的一切,就像真正让古人、今人,在她的笔下通话。
  也因为此,廖燕很喜欢看评论。
  那些嗷嗷叫唤,打滚撒泼,要求加更的小粉丝们不算,那些被华服美食馋得流口水的,却让廖燕**的很过瘾。
  她手绘了不少华服美食的图样,就附在章节下面。
  图样是历史中真实的场景,自然感人至深,好些读者都为此有了收藏癖,每天都等着她更新然后收藏美图。
  另外还有一批粉丝,总是大喊着不看了,要弃文,说自己玻璃心,明明看小说笑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偏偏时时揪心。
  她这本小说里的各种配角,正面角色,反面角色,生活中都免不了肆意享乐,纸醉金迷,充满了奢靡和喜剧氛围。
  毕竟故事发生在教坊司。
  但大背景是悲剧,在不久的将来,教坊司那些妖娆的歌姬,清纯的女使,秀色满京城的花魁,技艺高绝,品格高尚的琴师,一身好功夫,腼腆害羞的护卫保镖,这些充满魅力的角色,也许过不了多久便将随风散去。
  粉丝们的的确确已经能够预见得到凄惨的未来了。
  结果就在每一章下面留言要弃文,弃到现在三十几万字了,还没弃完。
  廖燕写这本小说,还是存着拍成电影的心思,主要为了青温容。
  上辈子,青温容出道就是演一部古装电视剧,那部电视剧后来完全没人记得,根本就是制作粗制滥造的烂剧,不过,因为捧出一个青温容青天王,那部剧最后还重播了好几次,不知道有多少观众为了青温容一人,忍受那些乱七八糟的剧情。
 
  第二十九章 真假

  廖燕自己当时都特别为青天王惋惜,觉得他的屏幕初体验应该更有深度才是。
  这辈子当然不能让那位未来天王随随便便胡乱接戏。
  她窝在学校,一边学习一边写小说。
  年节即将来临,一帮学生辛辛苦苦地又经历了一场大考,那部《我和我的上铺》便快到上映的时候了。
  说起来,因为廖燕最近挺有名气,投资人加大了广告宣传的投资,还有好些赞助商主动上门,这一次这部电视剧的广告可比前世做得好,几乎能说是铺天盖地。
  廖燕的各种新闻也被翻出来炒作。
  这种事无法避免,她好歹也是演员之一,总要为宣传做一些贡献,再说,她冷一阵子归冷一阵子,总不能真的销声匿迹。
  这日,廖燕刚准备回家过年,青温容打来了个电话。
  手机屏幕上一出现那条青色的,长着一双小角,大眼睛,萌的不行的小龙,廖燕就忍不住笑了笑。
  明明是个外面温文尔雅,举世无双的美男贵公子。
  外人眼里,青温容就是那种世家大族,用金丝玉帛,珍馐美食,笔墨书香熏染出来的贵公子,自有一股雍容文雅的风姿。
  美不在容貌,而在气质。
  廖燕看他,当然一样贵不可言,但再贵气,盯着时间超过一分钟,就本相毕露,变成那种很想让人抱在怀里细细抚慰的萌系小动物,什么贵啊,美啊,哪里还能存在?唯有可爱可怜而已。
  “阿燕,你的护身符已经做好了,到西湖会所来拿。”
  他的声音依旧清朗,却是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想来制作一个护身符,其实也不是一件易事。
  要不然,他就亲自送来,而不是让廖燕去拿。
  西湖会所距离学校很近,坐公交车的话,也就六站的路程,如果坐出租,大概需要十五分钟左右。
  廖燕到了地头儿,下了出租,就看见一辆特别烧包的‘布加迪’,她刚想——上辈子青天王就是出了名的不喜欢开车,难道说他也有年少轻狂的时候?车上就下来了个很眼熟的年轻人。
  恩,虽然红毛变成黑发,顺眼不少,衣服也穿得端庄了不少,但他那张脸,还是属于周谷的脸。
  “是你?”
  周谷一看见她,不知为何,脸上居然露出几分羞恼,随即想到什么,一把扯住廖燕的手腕,低声道,“你懂字画?”
  廖燕轻轻挣脱他的挟制,笑道:“还行,不敢说精通。”
  她前世就练字画画,但都很业余,也就一般的水平,勉强能糊弄一下外行人,纯粹为了打发时间。
  这辈子在水晶宫里却是不知日月,每每沉浸在古人的风月中,也忍不住跟着写字作画,记得前几日她偶然看到电视剧里某位书法家挥毫泼墨,居然一瞬间就从起承转折中看出一大堆的问题,自己落笔,竟有如神助,仿佛沉浸在书法中几十年的样子。
  尤其在笔力上,和那些年纪老大的书法高手相较,还要更胜一筹,谁让她内气充足,笔下自然有力有灵。
  周谷却一时间没注意廖燕说什么,只是感觉到冰凉的,柔若无骨的手腕从他的掌心脱出,不免怅然若失,但也只是一瞬而已。
  “来不及了,你懂字画就跟我走一趟。”说着,就拉着廖燕的袖子往西湖会所里去。
  廖燕哭笑不得,到没有拒绝,周家的根底不在国内,但这些年在大陆发展的很不错,算是个标准富二代。
  像这样的人,拉拉关系没坏处。在娱乐圈里混日子,多个朋友多条路。
  周谷那张脸就是通行证,西湖会所门口的警卫人员,连阻拦都没有阻拦一下,还很殷勤地替他开门。
  廖燕一路走上的三楼‘秋雁居’。
  周谷当先进去。
  一开门,便是一片活水,水边置着方桌一张,石凳三五只,费清正抱着个卷轴,从东头走到西头,从南头走到北头,一眼见周谷进门,登时扑过来:“周谷,让你找吴大师,来了没有?”
  周谷脸色铁青:“没有!”说着,就把桌子上的茶壶拎起来灌了一气。
  费清扑通一声,坐在椅子上,声音里都带了哭腔:“惨了,惨了,修复古画的高手除了吴大师,还有没有别人在南市?”
  “……”周谷无语,“你以为大师还能满天飞?”
  见费清快哭出来,他深吸了口气,按了按眉心:“让你就知道跟我较劲,玩什么不好,敢玩你们家老爷子的藏品?现在好了,你要怎么办!如今智能希望你拿出来的这幅古画是赝品,否则,你就等着棍棒伺候。”
  显然,周谷和费清这两个人虽然彼此不对付,经常打赌较量,其实感情还不错,并不像其他人想象中那般水火不容。
  “两位,你们究竟找我有什么事,要是没事,我可走了。”廖燕敲了敲房门,此时才撩开琉璃珠串成的门帘。
  费清一看见她,先是呆了呆,脸上顿时浮起一丝红晕,一路延伸到耳朵根儿:“廖……廖……廖小姐!?”
  他哪里还记得哭,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放。
  “切!”周谷轻蔑地瞥了一眼过去,“瞧瞧你这副德行?看见女人就不会说话,赶紧,把你那幅画让廖燕看一看,万一你顺手拿错了,它就是幅不值钱的赝品,咱们也不用再想办法去修复。”
  费清脸色煞白:“怎么可能,这是放在我祖父书房架子上的,要不是他心爱的珍品,怎么会摆在那儿?”
  话虽如此,费清还是把画递了过去。
  廖燕打开卷轴,平铺在桌面上,细细端量,一边看,一边点头。
  周谷见状,急忙问道:“怎么样?这可是唐伯虎的真迹?”
  那是一幅《折梅迎春图》,只有梅花三五枝,春燕衔泥做窝,笔法细致,看落款印章,竟然是唐寅唐伯虎的画作。
  唐寅流传下来的花鸟画并不算多,这一幅如果是真品,那……绝对价值连城。
  可惜,这幅画从中间断裂不说,梅花上还宛如小鬼涂鸦一般,画了好几个黑手印,好好一幅画顿成废品。
  廖燕笑了笑:“是假的。”
  费清大大地松了口气,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多少有些不信,却又心怀期盼:“当真?”
  “的确不是真的,虽然用的纸和墨,都是古纸,古墨,仿造的也很像,但它的确是假的。”廖燕看那两个人面色都红润许多,不由摇头,“不过……”
  “不过什么?”
  周谷皱眉。
  “不过,我觉得这幅画在费老爷子心中的地位,应该不会比真画低多少。”

  第三十章 仿画

  周谷和费清两个人同时扭头瞪她。
  廖燕一摊手,笑问:“费老爷子是不是字‘修能’?”
  费清愣了愣,才迟疑道:“确实是字修……什么的,还是五年前老爷子和我大奶奶开玩笑,大奶奶替他取的字。”
  显然,他对自家老爷子有什么附庸风雅的字号,并不是很感兴趣。
  费清家祖上时代贫农,后来军队起家,那位老爷子却是个异数,从小就喜欢舞文弄墨,尤其是退休之后,更是开始有诸般的兴趣爱好,但异数之所以被称为异数,就代表了他们家中除了他之外都是武夫。
  就算是醉不成器的费清,别看他眉清目秀,长得跟只小兔子似的,实际上真正较量,就周谷这样的,他一个人能打三五个。
  “这个‘字’很好,修能,大约是取自《离骚》,‘又重以修能’,意谓优秀的才能或者美好的仪容,无论哪一个,都说明你的大奶奶对你爷爷心存倾慕。”
  费清瞠目结舌。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他大奶奶拿着大刀片把爷爷从卧室门口一路追赶到大街上,让同一个别墅区的老爷子们都看了笑话,并且一笑就是十几年……如果这是倾慕,他宁愿世上所有的女人都不要倾慕自己,当然,男人更不要!
  “等等。”周谷满头雾水,看着廖燕,“你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说,这幅画是费老爷子仿画的?”
  费清明显也很震惊。
  廖燕点了点头,脸上露出几分戏谑:“我是不知道费老爷子的脾性,可要是换了我,我如果辛辛苦苦亲自挑选古纸,古墨,又耗费漫长的时光画了一幅长卷,甚至连原画的印章都仿造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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