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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弦反应很快,她可不想在这里和他动手,这里好歹也是王府,若是打起来,单单外面的护卫自己就应付不了。她象踢足球一样,一脚踢在香炉上,香炉直冲景程而去,沿途划出一道灰白的轨迹。
喝了酒的景程居然还能轻巧地一侧身,香炉砸在门框上,顿时四分五裂。然而他却没能躲开四处弥漫的烟灰。
趁着这个档儿,宋弦一纵越出了窗子,直奔院墙而去。她拉着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轻轻一翻上了院墙。同时不忘把绳子扔了。
景程抽出一把宝剑紧随其后,不用绳子,脚蹬着墙,蹭蹭几下也翻了上来。
宋弦一看傻眼了,原来这也是个高手。没办法跑吧!
这古代的屋顶可比现代的难跑多了,两边全是斜铺着的瓦,屋脊又窄又滑。宋弦深一脚浅一脚跑得狼狈不堪,心想电影上的大侠最爱跑屋顶,只怕全是为了观众的视觉需要吧,以后谁再这么拍电影,我就把他扔屋顶跑一回。
后面的景程越来越近,真是应了那句如履平地的话。两人边跑边过起了招。
要是平地上,宋弦也是一狠角,但在这平衡木一样的屋脊上,宋弦显然不是他的对手,别说还手,站稳了别趴下就行。可见打斗场景的选择也同样重要。
天公好象看热闹一样,任由狂风大作,轰隆隆地开始打起雷来,场面象极了《决战紫禁城之颠》,只可惜自己不是陆小凤,不过景程那样儿倒和西门吹雪有得一拼。
宋弦知道不能再和他在这屋脊上缠斗下去,得换到平地上才能一搏。她顾不上许多,一屁股坐在屋脊上,噔噔噔地向下梭去。
南方的屋顶都有一个飞起的屋檐,可这家的屋顶一定是才修葺过的,十分牢实。宋弦没想到滑到了屋檐边上,就被挂住了裤子,她坐在屋檐边上哭笑不得,要是硬着头皮滑下去,那别说是大腿,就连屁股也要一块暴光了。可是不起来的话,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景程一眼,那厮仍旧挥舞着宝剑,眼看就要杀到宋弦面前。
天空中的雷声越来越紧,一场大雨就要落下,宋弦看着他那志在必得的样子,急得就要哭了出来,口中不停地的祈祷:快打雷、快闪电。她的心里诅咒着:你再过来劈死你!
可惜还未等闪电闪起,景程冷冰的剑锋已经横在了她的脖颈之上。宋弦更着急了,只差破口大骂:老天爷,你长眼了吗?那景程捏着的剑柄好歹是木头做的,架在我脖子上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金属制品啊!现在你可千万要忍住,别打雷、别闪电。
景程没想到这“二大盗”一屁股坐在屋檐边上不走了,口中念念有辞,只当她有什么阴谋诡计,他小心地靠近宋弦,左右观察了一番,用剑抬起她的下巴,冷冷地说:“起来!”
面子是小,性命攸关,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候,宋弦也顾不上暴露身份了,暴露身份总比暴露屁股强。
“那个,下雨天拿着铁具会被雷劈的,能不能把剑先移开。”她可怜巴巴地看着景程,把景程看得浑身不自在。似想全身上下只露着一双眼睛,连眉毛都看不见的眼睛,用哀怨的眼神看着你,你会做何感想。
是个女的,景程一听声音愣了一下,眼睛睁得大大的,手中的剑也随之轻轻一抖。景程迟疑了一会儿,终于把剑收了回来。
宋弦又比了个手势,示意他把剑扔远点。
“站起来,别耍花招。”景程没有扔剑,还是冷峻地看着他,但口气柔和了一些。
“那个,我的裤子挂破了,起不来!”宋弦吱唔了半天,终天开口了,还是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难为情的说。
这下子可把景程逗乐了,俊俏的脸上再也绷不住,呵呵地笑了起来。他象是只看到了鱼儿的猫一样,饶有兴趣地打量起宋弦来。
宋弦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别看了,能不能把你的外衣借我一下!”
“把面罩取下来!”
“先把外衣给我!”
宋弦的眼中闪烁着不可言明的色彩,不是羞怯,也不是害怕,是景程从未见过的无奈与悲愤: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所什么也不能让他看见自己的脸。
景程象着魔一样,顺从地脱下了绣满金线的无袖外袍扔给了宋弦,宋弦拉起衣襟比了比,虽然太长了,但她还是套在了身上。
宋弦慢慢站了起了,小心地摸了摸,确信没有走光。一道闪电划过夜空,如白昼一般照亮了两人。
宋弦一身黑衣,外面罩着一件朱红的袍子,袍子滚了一道金边,上面又用金线绣满了花纹,这样的打扮别有韵味。
再看景程,脱去外面宽大华丽的外袍,贴着身线订制的松绿的底袍,更加勾勒出他修长健美的身材。
宋弦的手指慢慢勾在面罩上,她在想着怎样脱身才好。
老天爷终于在这时候开眼了,配合地打了一个大雷,把大地都震得轻轻一颤,豆大雨点顷刻间瓢泼洒下。
说时迟那时快,宋弦趁着雷声炸起的一瞬间,一把脱下面罩用力地掷到景程脸上,一个回转一脚踢在景程拿剑的那只手上,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景程下意识地伸手挡开面罩,宝剑却被一脚踢飞,一道银光飞一样的刺入屋下那棵碗口粗的海棠树上。闪电划过,惊雷乍起,海棠树被拦腰劈断,顿时火光大作,冒起缕缕黑烟。
还未等景程从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中反映过来,宋弦早已跳下屋顶,她边跑边笑着对他说:“记住了,下次打雷下雨可别拿把破剑当避雷针了,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这点小钱我笑纳了。”
景程怔怔望着雨中宋弦的背景,风中扬起了她的满头黑发以及一路清朗的笑声。
刚才的一幕来得那样突然,他还没有看清她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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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太忙了,天天开会,只能每天中午写一点点,希望明天的会早点结束,让我中午码码字,要不然要断更了
☆、(五)小草与白云
宋弦在家躲了好几天,确信没有风声,这才大模大样地出了门。
先到茶馆里坐了好一会儿,冲冲牛皮,听听相声,与相识的闲散贵人们打探了一下情况,又到街上逛了一回。
她对那天智取景程十分得意,加油添醋地打了无数遍的腹稿,想着回去说给六组的人听,当然得掐掉裤子破了的那一节。
不知不觉宋弦走到了司空楼,转倒后面的墙角一看,好家伙,居然一颗星星也没有。宋弦不禁有些失望,她还以为吴莫对《天方夜谭》十分入迷呢,看来也是个和她一样的人,只有三分钟的热度。
宋弦并不会轻功,上次是吴莫带她飞上去的。她走到司空楼后面的背街,从隐秘处拿出了勾索,使劲一扔,然后拉着绳子爬到了楼顶。
脚下的阳明湖在夕阳之下金光闪闪,家家户户炊烟缭绕,城市中一片祥和安静。她从来没有在这个时段上来过,她从来没有发现这时的景色这样迷人。
她轻轻躺在楼顶,惬意地闭上眼睛,夕阳不愠不火,打在身上暧暧地,舒服极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从甜美的梦乡醒来,天色刚刚暗了下去,月亮也才刚刚爬上来。她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居然盖了件衣服,腾地一下马上坐了起来。离她不远处的墙坐着一个廖寂的身影,冷清的月亮打在他的青衫上,更加冷清。
“醒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是说你没画星星,怎么会来。”
“这地方真是个好地方,我记得你说过上看天上万物,下看人间百态,这就是所谓的天上人间。”吴莫答非所问,乌黑的眼珠流露出无尽的寞落,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坐起来,双眼定定地看着远方。
同样的话从宋弦嘴里说出来是戏谑,从吴莫嘴里说出来,却有种看穿世事的苍桑。
尽管他是个只有十八岁的“高中生”,但胸中的城府与心境却比宋弦老道多了。
古代人真早熟,也许是寿命太短了,所以开窍开得早。这是宋弦大学时,和同学讨论为什么好多古人才十几二十岁就能那么有作为,而现代的孩子,二十好几了还在啃老时,总结出来的。宋弦想,这吴莫也是一颗早熟的核桃吧。
“你有心事?怎么每次见到你都闷闷不乐的。”宋弦有些同情吴莫,十八岁真是一个沉重的年龄,放在现代要备战高考,放在古代也有很多烦恼,比如这位早熟的核桃。
吴莫回头看着她,刚毅的线条,锐利的双眸,处处露着锋芒,看得宋弦不敢直视。
“你是不是失恋了!”宋弦很害怕他那犀利的目光,找了话题转移视线。
吴莫的眼中闪了一下,这细微的变化没躲过宋弦的眼睛,她知道自己猜对了。
吴莫还是没说话,宋弦知道他的话太少了,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人喋喋不休地来活跃两人间气氛。现在她知道了他是为情所困,出于女性的本能,她很想安慰他一番。
“我听过一个故事,想听吗?”
“又是《天方夜谭》?”
宋弦笑了笑没回答,看着天边说起了故事:“在佛祖讲经的佛堂外有一颗小草,小草日夜守在门外,听着佛祖讲经,渐渐地小草有了灵性,小草喜欢上了佛堂顶上的一只蜘蛛,它每天都早早醒来看着蜘蛛织网扑虫。蜘蛛也和小草一样,耳蕴目染也有了灵性。
时光就这样一百年一百年地过去了,小草终于鼓起勇气向蜘蛛求爱,它以为象他这样痴情地守了它几百年,蜘蛛一定会感动地答应下来。可是蜘蛛拒绝了小草,它说它爱上的是清风,每当清风吹来,轻轻晃动它的蛛网,拨动它的心弦。
小草难过极了,它悲伤的无法自拨,它恳求佛祖帮帮它,让蜘蛛爱上它。
佛祖对它说‘小草,虽然你守了蜘蛛几百年,可是能够拨动它心弦的却是那道清风,如果你以为几百年的守护,就应该得到它的爱情,那么请你抬抬头,在你的头顶也有一片云彩,日晒的时候为你遮下一片阴凉,天干的时候又化身为雨,正是因为有了它的呵护,你才能在这风雨中成长,比起你对蛛儿的守护,它对你付出更多,可是你为什么却从来没有注意过它呢!’”
宋弦接着说:“吴莫,我不知道在这个故事里,你是哪个角色,但是有时不要过于执著,放过别人其实也是放过自己,如果你是小草,希望你能去寻找那片属于你的白云,而不是纠缠于蛛儿和清风的爱情中,让它们去爱吧,你也有一片云儿呢!”
宋弦说完了这个故事,她看看了吴莫,吴莫静静地思索着这个故事,他的心里无法平静。
他的世界中,他就是那痴情的小草,王姑娘就是他所痴爱的蛛儿,不用说,状元则是那道清风,那么谁是一直陪伴他的白云呢,他的生命中是否也有这样一片云儿。
过了好久好久,吴莫淡淡一笑,也许是他想通了吧,他回过头有些感激地看着宋弦,难得温和地对她说:“你的故事真多!”
宋弦第一次看见吴莫微笑,吴莫的笑起来的样子象绍兴的黄酒一样醇厚,她没想到这张扑克脸笑起来这么好看,她的心里跳了一下,可是一想到他才十八岁,心里又马上别扭起来,她赶紧把脸别过去,不想面对这样的尴尬。
她不知道,她的这副表情却被他理解为害臊。他再次开口笑了:“我是应该放下蛛儿,放过它和清风,但我不会去寻找白云,我的身边没有白云,如果可以,我愿变成一片白云,去呵护心爱的小草。”
他走到了宋弦面前,伸出手,友好地说:“走,我也带你去个地方!”
男人就喜欢带女人进餐馆,现代是这样,古代还是这样。宋弦和吴莫现在正坐在京城最豪华的酒楼里面,就是宋弦第一与他见面的那家。宋弦被自己的眼光折服了,京城这么多酒楼,自己上次怎么一找就找了这家呢。
宋弦没想到这里面这样豪华,里面的装修富丽堂皇,金碧辉煌,一股子嚣张的氛围扑面而来,没见过世面的人,定会被这豪华的气势给吓的惶恐不安。
能进入这家酒楼的非富即贵,若是放在现代,那也就是会所制的。放在现代,宋弦好歹也是高干子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但是刚踏进来时,也被震了一下。
一路进来,老有人上前与他打招呼,宋弦悄悄地拉拉他的袖子,对他说:“你带我来不怕人误会?”
“误会什么,误会我有龙阳之癖?”吴莫无所谓地走在前面,大咧咧地嘲笑着她:“你现在穿的是男装,所以你还是不要拉我袖子了,省得别人真的误会了!”
还是绷着扑克脸可爱些,宋弦在心里嘀咕着,赶紧放开了他的袖子。
两人坐下后,吴莫让宋弦点菜,宋弦很高兴,点了一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听着一连串稀奇的名字,听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