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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我当时在瑶台上,摔了酒坛子?这个我倒是有印象。”
“那你可还记得,你冲着圣人高呼:我不怕你!”
“有吗?”
“呵呵。”
杨守文闻听,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实在是记不清楚,他做过如此牛逼的事情。
说句心里话,正如武则天说的那样,他心里对武则天,还是怀着几分畏惧之情。
后世的正史、野史以及各种演义,早就把武则天妖魔化。
对这个千古第一女帝,对这个传说中心狠手辣,为了谋求皇后之位,不惜杀死亲生女儿的女人,杨守文对武则天的畏惧,就如同他对安乐公主的排斥一样,根深蒂固。
我昨天,居然冲着那老娘们说出那种牛逼的话语,她居然没有杀我?
杨守文看着贺知章,一下子清醒了很多。
“当时真真吃多了酒,都不记得了。”
他苦笑着摇摇头,却引得贺知章又是一阵大笑。
你很喜欢笑吗?我特么的得罪了武则天,你居然还能笑得如此开心?
贺知章道:“青之也不必担心,你昨日那般言语,也是率然之举,圣人非但没有怪罪,反而还派人把你送了回来。所以,你不必担心,圣人真要追究,你岂能走出瀛洲?”
好像,是这个道理咩!
杨守文心里,多多少少松了口气。
他正要说话,却又听得楼梯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杨从义匆匆从楼下跑上来,他气喘吁吁,上得楼之后,便闯进了房间里:“阿郎,大事不好……外面来了许多公人,说是奉洛阳令之名,要带阿郎去衙门里问话。”
“啊?”
杨守文一怔,挣扎着起身。
双脚落地,就好像踩在棉花里面一样,紧跟着一阵天旋地转。
“怎么回事,洛阳令为何要我去衙门里问话?”
“这个,我也不清楚。”
贺知章起身道:“青之,你先梳洗一下,我去外面看看,你待会儿再过来吧。”
杨守文此刻一身酒气,衣着凌乱,的确是不适合出门见人。贺知章既然愿意出面,杨守文自然也不会拒绝。他连忙让杨氏为他洗漱,又吃了一碗粥水,肚子里感觉不再是那么翻江倒海的难受,这才换了一身衣服,迈步从楼上走了下来……(未 完待续 ~^~)
第三百零一章 命案
洛阳令,名叫沈佺期,年四十有三。
此人是上元二年,也就是公元675年进士及第,由协律郎累迁至考公员外郎。后因受贿入狱,但不久之后便出狱复职,成为武则天极为宠信之人,后迁为给事中。
此人在历史上,可算得上是毁誉参半。
他与宋之问齐名,并称‘沈宋’,近体诗格律谨严精密,是律师体制定型的代表人物。
后人曾有评价:沈宋之新声,燕许大手笔,由此初唐之渐盛也。
沈宋就是沈佺期和宋之问,燕许大手笔则是苏颋和张说。由此可见,在文坛之中,沈佺期绝对是一个宗师级的地位。但是,后人说起他的诗词时会予以肯定,但谈起他的为人,则大体上是以一种鄙薄的态度,对沈佺期的德行和人品极为不屑。
而事实上,沈佺期得宠三十年,基本上都是在皇帝身边做应制诗,并未掌握过实权。
此次暂领洛阳令,也是因为张同休被贬,武则天一时间找不到合适人选,所以让沈佺期暂代洛阳令的职务。一旦有合适的人选,沈佺期还是会回到武则天身边。
杨守文知道沈佺期,也知道宋之问。
但对于这个人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就如同他知道贺知章,但仅限于贺知章的诗词。
在洛阳县衙里,杨守文见到了这个在后世毁誉参半的文坛宗师。
四十三岁的沈佺期看上去很清瘦,穿着打扮也非常简朴,如同一个邻家大叔一般。
“青之,我昨日因为有事,未能参加总仙会,却不想错过了一段佳话。”
沈佺期见到杨守文。表现的很客气,也很尊重。
这也正常,杨守文昨日在总仙会上可算是扬名立万,大展神威。哪怕沈佺期这样的人,在听说了之后,也会为之敬佩。如果杨守文只是两三首佳作。沈佺期未必会如此。可是八十一首……哪怕沈佺期是宗师,在杨守文面前也不会拿捏做派。
杨守文连忙躬身道:“县尊客气了,昨日小子不过是吃多了酒,发酒疯罢了。”
沈佺期闻听,却哈哈大笑:“青之,若人人能发得你这种酒疯,相信圣人会非常开心。”
“云卿。到底什么事,还派人把青之唤来?”
贺知章是个古道热肠的人,特别是昨夜在杨守文家中吃了一坛清平调,更把杨守文视为知己。
杨守文被招来县衙,贺知章也跟着过来。
有他在。就算是洛阳令想要对杨守文不利,也必须要考虑一二。
更不要说他虽然和沈佺期算不得好友,但也有些交情……
沈佺期闻听,不禁露出了苦笑。
“我这县令。不过是暂代而已。
本以为平平安安混到新任县令就职,却没想到……青之。我问你,你家中可有一个叫做扎布苏的仆从?”
“扎布苏?”
杨守文愣了一下,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
“这个我却有些模糊了,不过这名字倒是有些熟悉。”
“是吐蕃人。”
“哦。我想起来了!”
说到吐蕃人,杨守文立刻想起了这扎布苏何方神圣。
这家伙,不就是郑灵芝给他送来的奴仆吗?记得他水性很好,还帮着杨守文探查过宅中水池的水门。不过,杨守文对他了解不多。平日里扎布苏都是在前院做事,主要有乌尤和杨从义管理。他身为一家之主,哪有精力注意这个扎布苏呢?
“如此说来,这扎布苏是郑校尉在集市上买来?”
“是!”
杨守文疑惑问道:“县尊,扎布苏到底惹了什么祸事?”
“祸事?”
沈佺期闻听,笑着摇摇头,“他倒是没有给我招惹祸事,但可能会给青之你引来麻烦。”
说到这里,沈佺期停顿了一下,而后沉声道:“今日凌晨,有人在利涉桥头发现了扎布苏的尸体。”
“利涉桥?”
没等杨守文开口,贺知章忍不住道:“那桥不是已经废弃了吗?”
“是啊,利涉桥早在咸亨三年就被废弃,禁止车马自桥上通过,但还允许行人走动。不过季真你当清楚,去年开春洛水暴涨,冲垮了利涉桥,一直都未曾修复。
那桥几乎无人走动,冷冷清清。
可是今早,巡街的武侯却在桥头发现了扎布苏的尸体,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在那边。”
说着话,沈佺期向杨守文看去。
杨守文苦笑道:“昨日我在神都苑吃醉了酒,回来后又和季真与苏廷硕继续吃酒……好吧,我已经记不得此事。之后便一觉睡到天亮,县尊的人过去时,我才刚醒来。”
他想了想,又接着道:“那扎布苏是我舅父送来,之后一直在前院做事。
我只招见过他一次,还是让他下水查探家里水池的水门,知道他水性过人……除此之外,我对此人毫无了解。就算有事情,也是吩咐乌尤和杨从义,没有再见过他。”
“如此说来,不是青之派他去的利涉桥?”
杨守文闻听,连连摇头,“我连利涉桥在哪里都不知道,派他去做什么?
我之前的情况,县尊不会不清楚。我到洛阳后没什么朋友,也很少出门走动的。”
这一点,沈佺期当然清楚。
他之前就跟在武则天的身边,武则天对杨守文是个什么态度,大体上他也能看出端倪。
听杨守文这么一说,他不禁笑了。
“倒是我莽撞了,青之勿怪。”
“县尊,不知那扎布苏的尸体在哪里?”
“还在利涉桥!”沈佺期道:“我听说那扎布苏是青之的家奴,所以就派人前去请你。只是那利涉桥太过于残破,想着若让青之去那边的话,有所怠慢,故而才在县衙等候。”
杨守文想了想。道:“不知我可否前去查看?”
“哦?”
杨守文连忙道:“县尊忘了?家父原本是昌平县尉,我自幼随家父身边,对这种命案并不陌生。那扎布苏虽然是舅父送我的家奴,可他入了我杨家的门,便是我杨家的人。我的人在洛阳被人杀害,我这个做阿郎的。总要过去看一看才是。”
不知为何,杨守文觉察到,沈佺期看他的目光,突然变得柔和了许多。
“既然青之这么说,那咱们就走一遭吧。”
说着,他向贺知章看去,“季真。你要去吗?”
“去,当然要去!”
贺知章笑道:“既然已经来了,怎能不去看看?”
总觉得这家伙是去看热闹,其实对死了谁,他并不关心。
沈佺期当下带着杨守文与贺知章从衙门里走出。直奔利涉桥而去。
那利涉桥,正对南北二市,原本是一座浮桥。唐初时,利涉桥曾被破坏。唐高宗李治在显庆二年幸洛阳时,见中桥被毁于洪水。于是下令修复。利涉桥也顺带着,被重修了一次。然而在咸亨三年,司农卿韦机营建东都宫室,在中桥东部又修建了一座新中桥。南对长夏门,北近漕渠。利涉桥也因为距离新中桥太近,而被废弃闲置。
扎布苏是在利涉桥南被发现。
杨守文等人从新中桥过了洛水,来到洛阳城南。
到了利涉桥之后,就见一个身穿官服,胖乎乎的男子迎上来。这天不热,可是这胖子已经是满头大汗。他拿着手帕,一边走还一边擦拭额头上的汗水,那模样狼狈极了。
“这是洛阳尉庄毕凡。”
沈佺期扭头向杨守文介绍了一声,便走上前,和庄毕凡交谈起来。
庄毕凡说话,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巴蜀口音。
杨守文忍不住朝他看了一眼,然后就把目光转移到了桥头一方白布上。那白布下,应该就是扎布苏的尸体。他走过去,蹲下身子,把那白布掀开,露出一具尸体。
“你,你,你干什么。”
庄毕凡看到杨守文掀起白布,大吃一惊,连忙向过来阻止。
沈佺期却拦住了他,“老庄,这个扎布苏便是青之的家奴。
他父亲曾是昌平县尉,他对这方面的事情也很熟悉,故而陪本县过来,查看一下。”
“他就是杨青之?”
“正是。”
庄毕凡立刻露出了恭敬之色,看杨守文的目光,也变得不一样了。
“尸体没有明显的伤口,看上去更像是吃多了酒,溺水而死。”
他陪着沈佺期走到杨守文的身后,同时向沈佺期解说道。
“溺水而死?你确定?”
“下官做了十年县尉,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沈佺期点点头,沉声问道:“既然如此,可否判断出,他溺水之处?”
“这个,恐怕不太好判断。”
就在这时候,杨守文忽然站起来,转身道:“县尊,此人绝非溺水而亡。”
“啊?”
这边庄毕凡刚说了是溺水而亡,杨守文就说不是溺水而亡。沈佺期疑惑的看着杨守文,有些茫然。他本就不擅处理这种事情,吟诗作赋才是他的专长。内心里,他更相信庄毕凡一些。可杨守文的话,他又不好反驳,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庄毕凡的脸顿时通红,“怎怎怎么可能。”
这可是砸他的饭碗,庄毕凡当然不肯承认。
杨守文笑道:“县尉休要生气,我这么说绝不是针对你,只是有些事情,你可能没有注意到。”
“什么?”
“县尉请看这里。”
杨守文说着话,伸手刺啦一下子,就撕开了扎布苏的衣服,露出胸膛。
“县尉可否注意到,这个红色的印记?”
庄毕凡蹲下身来,顺着杨守文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扎布苏锁骨下方,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印子。那印子,呈梅花形状。如果不仔细看,很难觉察。可就算是看到了,很多人会把它当做是一个胎记。
“这是?”
杨守文想了想,突然抬起腿,从腰间拔出一口短刀。
这短刀,还是他在平棘时,从小金手里得来的杀人凶器。就见杨守文撩衣,把袴腿挑破,露出腿来。在他的腿上,同样有一个梅花形状的疤痕,和扎布苏身上的印子,几乎一模一样。
庄毕凡看看杨守文腿上的伤口,又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扎布苏身上的伤口。
“杨公子,竟然一模一样。”
沈佺期与贺知章忍不住走上前来,好奇问道:“青之,这是怎么回事?”
杨守文放下腿,把刀收起来。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极为诡异的笑容,看着扎布苏的尸体,半晌没有回答。
良久,他沉声道:“去年,叛军兵临昌平城下,我昌平上下万众一心,抵御叛军的攻击。可是,就在叛军撤退的前一晚,城中的内应袭击了我家,更抢走了我的妹子……
我腿上的伤,也就是在那时候留下来。
这叫做梅花针,是一个名叫梅娘子所擅长的暗器。她绑走了我妹子,我从昌平追到了饶乐,从饶乐又追到了神都,就是为了寻找这个女人。没想到,她竟然自己跳了出来……嘿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倒要看她,这次还能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