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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不咳嗽-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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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抢你的蛋,你啄我干毛!来,丫丫,它归你了,这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也算缘分吧。”这次洪涛没再留在旗舰上遥控,而是跟着第一批登陆队划着救生艇冲上了海滩。脚刚站上陆地没一分钟,正琢磨着是不是吟一首诗然后刻在桌山上呢,小腿上突然传来一阵疼痛感,一只驴企鹅不知道何时凑了过来,正用她锋利的喙对洪涛的裤腿发起进攻呢,估计是洪涛登陆的这片沙滩原本属于它的地盘吧。洪涛本来想飞起一脚把这种讨厌的动物踢飞,但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野蛮,还是选择一伸手,用带着皮手套的手掌准确的抓住了它的脖子,一把就提了起来,送到身后翁丫面前,同时把脸扭了过去,真是臭死了,腥臭加着恶臭。

“……真这么臭啊!那、那我不要了……”翁丫之前的美好想象瞬间就被这只驴企鹅身上的味道熏得灰飞烟灭,不光没伸手去接,还很嫌弃的侧过身躲开了,同时用手捂住了鼻子。

“大家留意点啊,这里的动物估计都没怎么见过人,所以它们不怕人。最好别让任何活着的东西靠近咱们,它们搞不好都有毒,大家跟着我跑了上万里路,历经千辛万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全须全尾的回家,谁也别埋在这片土地上。”洪涛一挥手,这只臭烘烘的驴企鹅就被扔出去十几米远,在沙滩上摔得一溜跟头,趴起来之后原地转了好几圈才分清楚前后左右。尝到了洪扒皮的厉害,它也不敢再去保卫自己的权利了,一扭一扭的摆着肥屁股向另一侧跑去。洪涛把头一批登陆的人叫到一起,又叮嘱了一遍,这才一挥手,带头向岸边的小山上走去,他要先去制高点看一看此处的环境,是否真的是一片荒芜。

第一百章交流

这座几百米高的小山坡在后世叫做“信号山”,因为上面有一座灯塔,每天正午还有号炮声响起,所以被起了这么一个名字。此时灯塔没有、号炮也没有,有的只是遍地野花和拂面的海风。站在这里放眼向南,就是不远处的桌山,转向东面和北面,是一大片被灌木和杂草覆盖的平原,其间还穿插着几条河流,一群一群的海鸥、水鸟在草原上此起彼落,非常祥和。

“真是好地方,有山、有水、有树林、有平原、有草原、有大海……如果把金河城建在此处,说不定比临安还大!”文南背着洪涛给他做的画板和皮书包,胸前再挂着一副望远镜,真有点像个科考队员。此时他已经把画板支开,正拿着鲸须笔当尺子,给远处的桌山定比例尺呢。

“是啊……可惜我们来晚了,这块地方有主人了!”洪涛对风景不太感兴趣,他只对这块地方有兴趣,能把这里占住,风景随时都可以看,占不住,想看风景就得问问别人乐意不乐意了。自打上了山,他既没去满地摘野花,也没去研究桌山到底为啥顶部那么平,而是用望远镜专心致志的对东北面的草原进行扫描,很快就有了收获。

“啊!有人了?哪儿呢?”卡尔最着急能不能占下这片地方当补给点,对于别人来说,这里就是个风景秀美的海湾,对他来说,这里是回家的跳板。

“二十度,有个小村庄!”洪涛的眼睛并没离开望远镜,他还在继续搜索,只是随口说了一声。

“这么小的村子,我带人过去吧,正好建立补给点需要奴隶。”经过这几年的海上生活,洪涛已经习惯了用罗盘度数来表达方位,他身边这些人同样,卡尔都不用洪涛指示,拿起自己腰带上的罗盘对了一下正北之后。很快就自己找到了洪涛所说的地方。

“别忙,这里是陆地不是海岛,我们的船无法控制内陆,如果这是个大部落。那就最好别把他们惹急了,否则等你儿子的儿子长到你这么大岁数,这里依旧会战乱不断的。我们不是来打仗的,而是要站住脚!”洪涛很想把卡尔一脚踹下山去,就知道抓奴隶、抓奴隶。也不多动脑子想一想后果,什么人都能抓啊?这些土著黑人除非都能一下杀光,否则他们会像跗骨之蛆一样缠着你,没完没了。上辈子荷兰人之所以踏踏实实的在这里建立了城市,并不是靠杀人和狠毒,而是靠利益!

“大人懂他们的语言吗?”卡尔倒是听明白了洪涛的意思,但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和这些当地人交流。

“老麦,你说如果两拨人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该如何正常交流?”洪涛不想去给卡尔解释自己的想法,而是向麦提尼提出了问题。

“用货物。任何人都需要买卖,这里更需要,我愿意帮主人去和他们交涉,只需要一罐子白糖!”麦提尼也看到了那个小村子,听到洪涛的问话,赶紧放下望远镜,想都没想就回答了。

“不用我们亲自过去找他们,这一路有十多里地,不太好走,你这个身子骨恐怕都走不到那里去。就累趴下了,让他们自己来找咱们。丫丫,别折磨那些花了,给船上发旗语。让他们每隔两刻钟发射一枚榴弹。朗崖,带着你的人在这里生起篝火,再去山下边抓一只海豹回来,我给你们烤海豹肉吃,那玩意味道还凑合。”洪涛摇了摇头,阻止了麦提尼的鲁莽行为。去找丛林草原上的黑人部落?那不是找死的行为嘛。还是让他们到信号山来吧。这里很空旷,只要有足够的手弩在,来几百人也是送死,而且打不过还能跑到海边去,用古话讲就是进可攻退可守,怪不得一打仗都要争夺制高点呢,洪涛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有点战略大家的意思了。

海豹肉好吃吗?比鲸鱼肉好吃一些,别看它们臭烘烘的,只要把皮和皮下厚厚的脂肪剥掉,里面粉色的肉还是挺不错的。可惜没有辣椒面,不过有孜然也凑合了,把肉块穿在钢弩箭上,一根一根插在篝火旁边,撒上细盐和孜然,再刷上黄酱,味道也不错。

“先生,他们过来了,都是黑人,有十多个,拿着长枪,好像光着身子,是不是有诈?”一顿烤海豹肉还没吃完,负责瞭望放哨的陆战队员就跑过来通知洪涛,他在草原上看到了一队黑人。

“他们不是故意的,是没衣服可穿,不急,告诉船上不用扔榴弹了,我们就在这里等,让他们慢慢溜达吧。”洪涛拿起自己的望远镜站起身看了看,重新坐了下来,那些黑人还远,没一个时辰过不来,不急。

吃完了烤肉串,洪涛还坐在山头上喝了点茶,那一队黑人才来到山下,不过只剩下了五个,看来他在在山下的树林里还藏了伏兵,很狡猾啊!

“主人,我下去替您和他们交涉交涉吧!”麦提尼又开始投资了,这个家伙别看胆子小,到了该上的时候真能豁的出去,富贵险中求的道理他理解得非常透彻,什么时候该出手、什么时候该缩头,火候把握得很准确。

“先别去,你也是个肉人,一枪扎下去也得死。朗崖,点个榴弹轱辘下去,算好了,别炸着他们。”洪涛冲着山下那五个黑人挥了挥手,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嘴里却喷吐着毒液。

一发榴弹被朗崖拆掉了后面的木托,不光软木塞没剪短,还添上一段纸捻,这才点燃之后顺着山坡滚了下去。自打上次攻打海州城时见识到了火药的威力,朗崖这只陆战队就增加了一种武器,每次上岸他们都会带着榴弹和几罐子火药,随时准备埋地雷。

“咣……”铁球一直滚到了山脚下,才突然炸开,朗崖扔下去的还是一枚燃烧弹,除了巨响和浓烟之外,一丛灌木瞬间就变成了火球,噼噼啪啪的燃烧起来。

原本在山下琢磨着山上那些人是什么来头的五个黑人被爆炸的榴弹吓坏了,三个人直接趴到了地上,他们不是在躲榴弹,而是在进行祈祷类似的仪式。剩下两个更没人品,扔下同伴,一溜烟就钻进了树林。

“好了,老麦,拿出你最友善的笑容下去吧,我让朗崖带人陪你一起去,别怕,这几个人还不够老郎一个人杀的呢,你死不了。”洪涛觉得下马威已经够了,再扔榴弹,他们就真该跑了,目前正是谈判的好时机。

“是、是……我能穿上一件皮甲吗?”麦提尼一听洪涛真要让他下去和野人谈判,顿时腿就有点软,他刚才只是在投资呢,并不想真的下去。

“穿什么皮甲,我们也没你这么大号的皮甲,来,这个盾牌你拿着吧,走!”朗崖才不管麦提尼的心情,一把拉住比他大好几圈的胖子,强行塞了一面小锅盖大小的鲸皮盾牌到麦提尼怀里,就连拉带推的把胖子弄下山了。

“告诉海边的陆战队,让他们就位吧。”麦提尼刚走,洪涛就冲翁丫下了命令。早在一个时辰之前,第二队登陆的陆战队就已经到了海边,洪涛已经让朗崖派人通知了他们,先藏在海边,等山上发信号之后,直接从海边横插进树林里去,切断这些黑人的退路。如果买卖做不成,那洪涛就只能让这队黑人和他们的村子消失了,坚决不能让他们跑回去报信儿,先礼后兵嘛。

麦提尼、朗崖和两个陆战队员走到山脚下,冲着树林里连挥手带叫喊,半天也没人出来。还是麦提尼脑子好使,他让一名陆战队员跑回山上,拿了一小罐白糖下去,然后送到树林边上,放到地上就退了回来。过了几分钟,终于有个黑人从树林里钻出来,一闪,地上的白糖罐子连同人就一起没了,真尼玛敏捷。

又过了几分钟,两个全身上下除了几串贝壳和树叶之外啥也不穿的黑人终于钻出树林,手里拿着一根类似标枪的玩意,慢慢的向麦提尼他们几个靠近,一边走一边嘴里还不停的吼叫着,估计在给自己壮胆呢。两边距离五米左右,就停下了,这才开始语言交流。

至于他们在说什么,洪涛觉得麦提尼他们肯定听不懂,不过麦提尼不愧是个商人,语言不懂没关系,他从随身的皮包里拿出几块鲸鱼肉干放到了身前的石头上,又拿出一个小罐子也放了上去,自己又退后了几步,示意那两个黑人去拿石头上的东西。

有了上次拿白糖的经历,其中一个黑人胆子比较大,率先走上几步,拿起肉干和小罐子又跑了回去,和另外一个黑人嘀咕了几句,把肉干放到了嘴里嚼了嚼,估计觉得味道还不错,这才打算再去吃罐子里的东西。可惜他们不会打开细口罐子的木塞,摇晃了半天知道罐子里有东西,但就是吃不到,有点着急。

第一百零一章武器换土地

“姑丈,他们是不是特别像金河湾那些偷酒喝的猴子?”看着山下的一举一动,翁丫突然小声问。

“嘿嘿嘿……其实我们人以前就是猴子变的,当然像了。”洪涛差点笑出声了,没看出来,翁丫还有当动物学家的天赋呢,一句话就把达尔文折腾了一辈子的难题解决了。

“我才不是猴子变的!”翁丫以为洪涛又在拿她开玩笑,嘴里嘀咕了一句,还在洪涛身后冲着洪涛做出一个猴子的表情,像极了。

山下又有了进展,麦提尼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这次两个黑人没太大反应,而是把那个装酒的小罐子递给了麦提尼。麦提尼心领神会,解开了软木塞上固定的铜丝,把软木塞拔出来,先自己对着罐子喝了一口,这才把罐子重新递给了黑人。酒这个玩意也怪了,全世界的人都爱喝,尤其是度数不太高还带着甜味的酒类,不管喝过没喝过,一般头一次喝都不会太排斥。这个罐子里装的是金河湾用甘蔗渣酿造的淡朗姆酒,还没经过蒸馏过滤,度数不太高。

两个黑人轮流喝了几口,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麦提尼看明白了,从皮包里又掏出了他的零食。胖子有一个习惯,就是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小食品,古今中外都一样。他和文南一样都有皮挎包,这玩意是金河湾的特产,只要需要,谁都可以有,无非就是样式不同。文南的包里从来都是纸张、本子、鲸骨笔、黑染料、眼镜盒、刮胡刀什么的。麦提尼的包里却非常纯洁,你翻吧,有一种不能吃的洪涛敢把皮包都吃下去。

社会结构越复杂、越先进、越文明,人就越聪明,换句话说,也就越坏!

这两个黑人显然还处于原始社会状态,他们只是凭借最原始的感觉来判断事物的真像,用后世的话说,他们太憨厚了,脑子里弯弯绕太少。你给他们吃糖。他们就认为你是友善的,你拿着棒子冲他们比划,他们就认为你是危险,就这么简单。多一点儿脑子都不动。

当麦提尼把他包里的零食都掏光时,蹲在他面前的已经不是两个黑人了,而是五个!原本藏在林子里的三个黑人都出来了,至于麦提尼身后那三个人是不是要害他们、那些人手里拿着的东西都是啥,这些黑人根本没兴趣去了解。他们只是觉得这个大胖子是善意的。而胖子身后的人和胖子是一起的,那就应该也是善意的。

问题是善意有时候也麻烦,十几分钟之后,这几个黑人已经把麦提尼当成了朋友,再加上从来没喝过酒精饮料的他们每人都喝了几口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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