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段旅程。“我们在这里过得很轻松。你们为什么还要走?”
“生命中还有许多比食物跟软枕头更重要的事,小朋友。”沃夫加说。“对冒险的渴望在我们的血液中燃烧。这个地方既然已经平静无事,十镇绝对不可能提供危险的刺激感与胜利的满足感。”崔斯特与布鲁诺都点头同意,然而瑞吉斯却摇了摇头。
“你居然说这个简陋的地方很豪华?”布鲁诺笑着说,一面弹着他粗短的手指。“当我从秘银之厅回来,我会帮你盖一栋比这大两倍的房子,上面镶满了你没看过的钻石!”
但是瑞吉斯还是决定他已经经历过人生中最后一场冒险了。在吃完饭之后,他陪着朋友们到了门口。“如果你们回来…”
“你家将是我们的第一站,”崔斯特跟他保证。
当他们走出门外,他们遇见了坎普。他站在瑞吉斯家阶前一出来的路对面,很明显是要找他“。
“他在等我,”沃夫加解释说,他一想到坎普用尽手段想要摆脱他,就不由得微笑了起来。
“再会了,好发言人,”沃夫加大喊,深深鞠了一躬。“普雷得克拉巴安林德毕优伊格罗克格隆。”
坎普对野蛮人做出一个猥亵的手势,然后大步走开了。瑞吉斯几乎是加倍用力地笑着。
崔斯特听出了那句话,但是他搞不清为何沃夫加要对坎普这样说。“你以前告诉我这句话是古老的冻原战呼,”他对野蛮人说。“你为什么要对你最看不起的人说这句话呢?”
沃夫加一时结结巴巴,没办法解释清楚未脱离窘境,但是瑞吉斯替他回答了。
“战呼?”半身人叫着说。“那是野蛮人妻子骂的脏话,通常是保留给野蛮人偷腥的丈夫用的。”当瑞吉斯继续说下去,黑暗精灵眯起了眼睛看沃夫加。“它的意思是:愿几千只驯鹿住在你的生殖器上!”
布鲁诺开始大笑,不久沃夫加也跟着笑。崔斯特也不得不跟他们一起笑。
“来吧,白昼还很长。”黑暗精灵说。“让我们展开这场冒险,一定会很有趣!”
“你们要先去哪里?”瑞吉斯忧伤地问。半身人内心的一小部份事实上很羡慕他的朋友们,他必须要承认自己会很想念他们。
“先去布理门。”崔斯特回答说。“我们要在那里准备好补给品,然后往西南方走。”
“去路斯坎?”
“也许,如果命运要我们往那里走。”
“一路顺风,”当这三个伙伴不再迟疑开始动身时,瑞吉斯对他们说。
瑞吉斯看着他们消失,在思考他怎么会交上这些愚蠢的朋友。他耸耸肩忘掉这件事,然后回到他的豪宅,午餐还剩下很多食物没吃完。
他要穿过门的时候被人阻止了。
“第一公民!”街上有人喊着说。这个声音属于城南区一个管仓库的人,商队在那里装货卸货。瑞吉斯等待他过来。
“有一个人,第一公民,”这个管仓库的人说,他鞠躬为打扰了这么重要的人物而致歉。“问到你的事情。他说是路斯坎英雄协会的代表,被派来请你出席他们下一次的会议。他说他会付你很高的酬劳。”
“他的名字是?”
“他没说,只给了这个!”这个仓库管理员打开了一小包黄金。
这是瑞吉斯惟一需要看到的东西。他马上前去会见这个从路斯坎来的人。
绝对的幸运又一次拯救了半身人的性命,因为他在陌生人看到他之前先看到了陌生人。即使已经多年没看到他,他还是马上认出了这个人,因为他挂在臀部的匕首柄上镶着绿宝石。瑞吉斯常想要偷这把漂亮的武器,但是他的大胆愚蠢总有个限度。这把匕首是属于阿提密斯·恩崔立的。
巴夏·普克的盗贼公会内的头号杀手。
三个伙伴在第二天黎明之前离开布理门。他们急着要快一点展开冒险,所以走得很快,当最早的曙光从后面的东方地平线窥视他们之时,就已经到了冻原的深处了。
当布鲁诺注意到瑞吉斯达滚带爬地越过空旷的平原追上他们之时,他还是一点都不讶异。
“他一定又惹麻烦了,要不然我就是长胡子的侏儒!”矮人对沃夫加与崔斯特窃笑说。
“很高兴遇到你,”崔斯特说。“可是我们不是已经道别过了吗?”
“我决定不能在布鲁诺陷入麻烦时不在旁边拉他一把,”瑞吉斯气喘吁吁地说,试着要喘过气来。
“你就这样来了?”布鲁诺叹气说。“你连一点补给品都没带,愚蠢的半身人!”
“我吃得不多,”瑞吉斯恳求他们,声音中显示出一丝绝望。
“去你的!你吃的比我们三个加起来还多!但是没关系,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会让你跟的。”
半身人的脸很明显地亮了起来,崔斯特想矮人说他惹麻烦的猜测大概离事实不远。
“那我们四个,”沃夫加宣称说,“各代表世上最常见的种族:布鲁诺代表矮人,瑞吉斯代表半身人,崔斯特·杜垩登代表精灵,我代表人类。真是完美搭配的一团人!”
“我想那些地表精灵们一定不会同意让一个黑暗精灵来代表他们。”崔斯特评论说。
布鲁诺也轻蔑地说:“你认为半身人会选择这个馋鬼来当他们的第一名吗?”
“你疯了!矮人。”瑞吉斯反驳说。
布鲁诺把盾牌丢到地下,跳着绕过了沃夫加,然后对瑞吉斯摆出了打架的姿势。当他抓住瑞吉斯的肩膀把他提起来之时,他的脸因愤怒而扭曲了。
“你说得对,馋鬼!”布鲁诺疯狂地大叫道。“我是疯了!你最好不要遇上比你还疯的人!”
崔斯特与沃夫加相视并会心地微笑。
这将会是一趟有趣的冒险。
正升起的太阳在他们背后,影子在他们前方,他们就这样踏上了旅途。
去寻找秘银之厅。
碎魔晶(完)
《冰风之谷》——碎魔晶
序 曲
白银溪流
我拉挖开了神圣的坑穴和地洞
将仇敌地精放进浅坟之中
我们今天的工作不要开始
这矿场中,白银的溪水飞逝
石头下的金属闪耀生光
火炬将白银溪流照亮
在此避开了窥伺的旭日
这矿场中,白银的溪水飞逝
锤子将纯粹的秘银敲响
一如古昔的矮人矿场
此处匠人的工作永无休止
这矿场中,白银的溪水飞逝
我们向矮人的神 高声歌颂
再将另一半兽人放进浅坟之中
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已经开始
这土地上,白银的溪水飞逝
在黑暗的宝座上,栖息着黑暗的龙。它的身躯不是很巨大,但是其邪恶胜过一切;它的外表只是一片漆黑。它的利爪在千百次屠杀中已磨损,它用牺牲者的血温暖它的肚腹。它呼出的深沉气息,对敌人而言就代表了绝望。
它的身上布满了久经试炼的乌黑鳞片,黑到甚至发出了各种颜色的微弱亮光,对一只没有灵魂的怪兽而言,是太漂亮了一点。它的手下们叫它“烁影”烁影(Shimmergloom):一头由黑暗异界来到被遗忘国度的巨大黑龙,拥有超过一般黑龙的智慧与力量。数百年前,它和手下的灰矮人军团一起攻占了秘银之厅,逐出战锤一族。,并且对它致以无上的敬意。
在几个世纪当中,为了要保存力量,烁影就像其他的龙一样,除非它要吞下贡品,或是惩罚一个傲慢的部下,否则它就只是把翅膀折在后面一动也不动。当初把和它盟友们对抗的矮人大军打得溃败时,它就已经尽到了保护这个地方的责任。
这一天,这头龙所吃的食物是多么地丰盛啊!通常矮人的皮肤是又硬又结实的,但是带有利刃锯齿的口部,刚好适合这样的一份餐点。
现在这头龙的众多奴隶正在做着许许多多的工作,把它的食物拿来,并且留意它所有的需要。有一天,他们将会再次需要这头龙的力量,而烁影已经准备好了。在它的脚下,掠夺而来的宝藏堆积如山,这更加添了它的权威。而在这一方面,烁影凌驾了它所有的同类,拥有着最富裕的君王也无法想象的财富。
而这头黑暗的龙拥有一大群忠心的部下、心甘情愿的奴隶。
让冰风谷得享盛名的寒风呼啸过四个好友的耳际,风声不断地阻断了他们之间高兴的闲谈。他们向西穿越不毛的冻土地带,而风像往常一样从东方来,吹袭着他们的背后,更加快了他们原本已经很迅速的步伐。
他们的姿态以及坚决的脚步更反映出了他们对于踏上新征途的渴望。但这些冒险者脸上的表情却显示出他们每个人对这次的旅程都各自怀有不同的期盼。
矮人布鲁诺·战锤将他的上半身往前倾,他粗壮的腿重重地踏着地面,从他那摇动的红胡子中突出的尖鼻子则在前引领着他的全身。如果不看他的双腿和红胡子,他好像坚立在磐石上动也不动,他粗糙的双手稳稳地握着布满了切痕的战斧,而他的盾牌上画着一个溢出泡沫的大酒杯,正紧紧地绑在他装了太多东西的背包后头。他的头配戴着一顶满是凹痕、带有双角的头盔,永远面向着前方。他的眼睛从不曾离开过道路,甚至连一眨也不眨。布鲁诺的这次旅行,是要去寻找战锤一族自古以来的故乡。虽然他完全了解,那昔日充满白银的殿堂远在好几百哩外,他仍然满怀热诚地向前走,因为他长久以来的目标已经不再是遥不可及了。
除了布鲁诺以外,那个身形巨大的野蛮人也很焦急。沃夫加平顺地踏着大步向前,他的长腿让他可以轻易配合上矮人的步调。而他心中的那种急迫感,就像一匹绑着短缰有灵性的马。在他苍白的眼中,燃烧着吩冒险的渴望,就像布鲁诺的一样鲜明。但是和布鲁诺不同的是,沃夫加并不是盯着他前面的道路直看。他是第一次出来看到这个广大世界的年轻人,他拼命地吸收每一个映入眼帘的景色与感受。
没错,他是为了帮忙朋友才参加这一次的冒险之旅。然而他同时也想要扩展属于他自己世界的水平线。他整个年轻岁月都在冰风谷这个与世隔绝的蛮荒之地中度过,这狭隘的经验使得他限制住了自己,他只懂得本族野蛮部落和偏僻的十镇联盟的古老生活方式。
他早已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多彩多姿,这促使他想要尽可能地抓住他所能抓住的一切。
在沃夫加身旁,一个全身紧紧包裹着的身形快步疾走着。这个崔斯特·杜垩登对这一切就不是那么感兴趣了。他轻盈的步伐显示出他的精灵本性,但是他拉低了掩盖自己的斗篷帽子,说明了在这事背后还有一些隐情。他是一个黑暗精灵,来自于幽暗的地底世界。他已经有好几年待在地表上,虽然他不承认自己从本族那里遗传到的天性,但他还是无法避免天生对阳光的厌恶。
他躲在自己长袍的阴影底下,他的脚步显示出他的不在乎,甚至听天由命。这次的旅程只是他存在的过程中、由无数次冒险组合成的一生中,所要经历的另一次冒险罢了。崔斯特弃绝了他在黑暗之城魔索布莱的同族,心甘情愿地踏上了流浪者之路。他知道他可能在地表上的任何地方都不会被真心地接受,因为他们种族的名声太过恶劣(却也名符其实),所以连最能容忍外人的社群都拒绝他的加入。现在,道路就是他的家,他总是在旅行,以免遭受无可避免的伤痛,那就是在他原本心目中所向往的地方被人赶走。
十镇曾经是一个暂时的避难所,在那荒凉的旷野居住着一大群恶棍跟流浪汉。虽然崔斯特不曾真正被欢迎过,但是他靠着保护十镇边境好不容易得来的名声,使得他得到了居民有限度的尊敬和容忍。布鲁诺说他是一个真正的朋友,因为崔斯特自愿地参加了这个矮人的旅程,即使他非常担心一旦走出了接受他的区域,他将会受到不如常人的对待。
崔斯特总是落后他们十几码,看着他们第四个伙伴的情况。半身人瑞吉斯总是在队伍中殿后(但却不是自愿的),气急败坏又气喘连连。因为他有一个不适合走路的大肚子,以及追不上矮人的短腿。之前的几个月他都过着如宫廷般享受的豪华生活,所以他咒骂着逼他上路的厄运。他最大的嗜好就是舒服地过日子,他努力练习吃和睡的艺术,勤奋得就像一个怀着英雄梦想的孩子,成天挥舞着他的第一把剑一样。当他加入这趟旅行的时候,他的朋友们真的很惊讶,但是他们很喜欢跟瑞吉斯在一起,甚至是急着马上想看到自己故乡的布鲁诺,也留意不要走得太快让瑞吉斯赶不上。
瑞吉斯确实已经把自己逼到肉体的极限了,而且不像往常一样满口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