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第6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转头再看看南归,虽然刚认识的时候也经常拌嘴吵架,但那是因为自己不了解南归的性子,总惹他生气。他虽然表面上冷漠寡言,但若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一个既细心又体贴的温柔男子,简直是□里一等一的男主人公。正所谓爱屋及乌,雁落爱上了南归,连南归的冰山脸冰刀眼在她看来都变得迷人起来。
  不能不说,雁落在感情方面相当的俗气,她就跟大多数的年轻姑娘一样,喜欢把男友和暗恋对象或是前男友摆在一起品头论足。结论自然是现任比前任要好出多少倍,借以达到一种所谓的满足感和平衡感。是谁说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搞到伤痕累累才算是爱过一场,南归之于雁落,是一杯温茶,是一缕暗香,那些太过浓烈的爱情,还是留给说书先生们去骗骗小姑娘的眼泪吧。现在的雁落,早已是个成熟的大姑娘了。
  言归正传,三人按照计划于第二日开始了行动。南归和威武潜入马府成功地盗得了小册子,丽颜坊已被镖局的兄弟们团团围住,大尾巴蛆被圈在一米见方的地上蹲着干瞪眼。而清光则带着衙役闯进了马府,距离马大人送走清光不过一个时辰,他对于清光的突然出现表示出了相当的疑惑。清光抖擞出了小册子,衙役们又寻到了关残疾孩子的地牢,把他们全都带到了马大人面前。
  至此,马大人仍想狡辩,他一口咬定这些孩子是自己收养的。清光见状便大手一挥,吩咐衙役把那个瘸腿男孩的娘亲领过来。那妇人一见到自己失散多日的儿子,又是哭又是笑,最后还不忘指着马大人的鼻梁骨大骂他不得好死云云。
  清光得意洋洋地瞥了马大人一眼,他正要派人拿下马大人,却见马大人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成色颇好的玉环。清光一怔,屏退了众人后,才轻声问道:“这可是九王爷所赠?”
  “正是。”马大人一侧头,眼里含笑说道:“清大人也知道,九王爷是陛下最为器重的弟弟,本官曾有幸救过王爷一命,王爷便赠了我一块刻着他名字的玉佩,这个中深意,想来不用本官多言。清大人是个聪明人,不会为了这等小事误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叶城虽是块风水宝地,但想来清大人的志向不在此。本官知道清大人和勒丞相关系甚好,但勒丞相权势再大,也不过是个臣子,想来不敢与王爷掰手腕。清大人……”
  清光哼了一声,缓缓说道:“这事说起来也不难办,若是马大人能拿出黄金百两安置那些孩子,并且离开叶城,永不再回来,今日的事,就当是一场误会,如何?”
  “还是清大人识时务。”马大力说着拍了拍清光的肩膀,清光虽心有不甘,但也只好作罢。
  清光把从马大人处得来的银两交给了南归,让他去安置那些被掳来的孩子。威武派镖局的兄弟护送有亲眷的孩子返乡,而那些沿路捡来的小叫花子便都被南归安置在了丽颜坊内,并从大杂院请了两位大婶代为照顾他们。至于大尾巴蛆,被南归安排在城郊的粪厂里,专门制作施肥用的粪饼,也算是物尽其用。
  大尾巴蛆见后台马大人跑了,哪里还敢执拗,乖乖扛着铲子去了粪厂。总比留在胡同里,天天被殴打强。光凭掳孩子这一档子事,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就能把他揍得半死不活。他本以为,跟着马大人,是吃香喝辣,从粪坑里跃上龙门。殊不知,烂泥扶不上墙,更何况是一条肉蛆。
  这桩案子至此算是了了,只是雁落心里仍感到忿忿不平,怎么能那么便宜了马大人,放他走,他指不定还要祸害多少孩子呢!
  雁落把对马大力的愤怒之情迁移到了清光身上,她觉得是清光胆小怕事,只顾着所谓前程,才会对马大人屈服。这一次,南归到没有沉默不语,而是开口替清光说了几句好话:“这也怪不得他,若是真的把马大人拿下,一来他官职比清光高,即使是归隐田园,其势力也不容小视。清光初入官场,没有什么根基,虽和丞相交好,但那种交情单薄的很,若是共荣还好,遇到这等事,恐怕丞相不会为了区区一个清光和王爷闹别扭。二来咱们虽然拿到了小册子,但作为证据恐怕还欠缺了些。如果马大人一口咬定这些孩子们是收养的,他财大气粗,收买那些孩子的父母也是有可能的。到最后他倒打一耙,恐怕清光这条小命都难保。”
  听了南归的解释,雁落仍十分郁闷,不过正如南归所说,清光只是做了损失最小的选择而已。南归见雁落皱着眉头,嘴巴翘得能挂上一斤香油,便伸手捋了捋她的头发,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清光这个名字,总能让你牵肠挂肚,无论是喜爱还是憎恨。”
  雁落傻乎乎地望着南归,正在她思考如何回话之际,南归又说道:“雁落,你难道没想过,我会吃醋或是嫉妒吗?”
  不待雁落有所反应,南归便吻上了她的唇,热烈地、强势的吻着,像是要吸走雁落的灵魂一般。他总是喜欢用出其不意的方式证明自己对雁落的所有权,而每每当南归化身为狼,雁落非但不觉讨厌,反而有几丝莫名其妙的欣喜。
  吻过之后,雁落搂着南归的脖子,红着脸小声说道:“你吃醋的时候……也很好看……”说完这话,她就把脸埋在南归的怀里,呵呵地笑着。
  与此同时,在知府衙门里喝茶看书的清光收到了一封从老家云岭寄来的信。信很短,他却翻来覆去看了数遍,直到坐在身旁的勒锦之好奇地抬头询问,他才舔了舔嘴唇,神神秘秘地说道:“锦之,你知道雁子这种鸟,是最顾家的吗?若是一只大雁被铁夹套住了,其余的大雁多半会在天空盘旋,悲鸣连连,不忍离去。”
  “这是什么意思?”勒锦之问道。
  “没什么意思,只是有个现成的铁夹子在我手里头。”清光手里攥着信,哈哈大笑着朝花园走去,勒锦之望着他的背影,心里泛上一种不安感,莫非,他要开始行动了?

  第十五章:贵小姐出口成脏

  六月底七月初的叶城,就像是西游记里的火焰山,热得人只想躲在家里大口喝凉白开。猫耳胡同内一派萧条,但有一家店生意却是一如既往的火爆,那自然是由南归掌柜坐镇的霜叶茶馆。每到酷暑,霜叶茶馆就代卖程贝贝的娘秘制的清热龟苓膏,既败火又解暑,乃叶城夏日里必不可少的一道甜品。
  正午时分,茶馆里聚了一帮子男男女女,喝茶的喝茶、侃山的侃山,各取所需,各得其所。此时雁落正拿着抹布站在窗户边上发呆,天空堆满了笨头笨脑的碎云彩,灼热的阳光像火舌一样粗暴地舔着大地,那一波接一波扑面袭来的热气熏红了雁落的面颊,她却一动不动地望着远方,像是在等待什么。
  南归轻叹了口气之后,缓缓走到她身边,他从袖子里掏出一方手帕递给了雁落:“擦擦额头上的汗吧,天这么热,连阿斗都知道躲在树荫底下乘凉,你却傻乎乎地站在窗户边上,不怕晒脱皮?”
  雁落一边望着窗外单调的风景一边轻声回答道:“长孙公子已经有三天没来喝茶了……”
  南归扫视了众位茶客一眼,见他们的注意力并不在自己和雁落身上,便把手放在雁落的后背上,动作轻柔地抚摸着:“许是他有事。”
  雁落侧过头,冲南归勉强一笑:“真的吗?”
  南归低下头,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事儿,还底从六月初的一天早上说起。
  娘娘庙里的小和尚刚刚撞完晨钟,就有一个提着鸟笼子的老者敲开了霜叶茶馆的大门。南归迎出去一瞅,竟然是多日不见的苗四爷,他赶紧挑开门帘,把苗四爷请进了屋。
  这位苗四爷是何人?
  他既非达官贵人、也非英雄豪杰,只是一个年约六十的干巴老头子。您别撇嘴瞧不上眼,这猫耳胡同缺了苗四爷,还真不行。他啊,老好人一个,属那万金油的,逮哪都能抹上一抹,他脾气顺、人缘好,在猫耳胡同里十分吃得开。
  前些日子他染了一种怪病,手脚肿大,甚至没法下地走路。他儿子得知这个消息后,派家丁把他接到了天安治病。天安名医云集,虽不敢说药到病除,但没过多少日子,苗四爷就好利索了。严格说起来,他得的是富贵病,大鱼大肉吃多了,又不怎么食用新鲜蔬菜,导致身体出现了异常。在天安这半年多,他戒酒戒肉,天天早起打太极,晚上吃完饭就和儿子去遛弯,经过细心调理,身子板似乎比以前更硬朗了。
  这不,苗四爷气色颇佳、活蹦乱跳地回到了叶城,跟着他一同回来的,还有那只名叫贵小姐的百灵鸟。
  这只百灵鸟,可不一般,它是全叶城玩鸟人士心头好,其价值堪比千两黄金。
  说起玩鸟,这里面学问可就大了去了。一般来说,玩鸟的分两类,一是好型儿,专挑那些长得秀色可餐的漂亮鸟玩,注重鸟的品种、毛色和姿态。二是听声儿,顾名思义,就是好听鸟叫。这可不是瞎叫,没人喜欢乌鸦那瘪瘪的烟酒嗓,人人都爱画眉、云雀、绣眼儿、柳莺等善于唱歌且声音悠扬婉转的鸟儿。
  苗四爷这只百灵鸟,可是正宗张家口坝上的货,货真价实,血统纯正,是不可多得的名贵玩意儿。
  叶城百姓好鼓捣这些小玩意,遛马玩鹰斗蛐蛐,品茶听戏逛大街,总之是要多清闲有多清闲。国泰民安嘛,人民群众满足了温饱需求之后,自然需要更高层次消磨时间的法子。
  苗四爷和他百灵贵小姐,就是玩鸟界的领军风云人物,那一嘴地道的音儿唱得听众是小心肝一颤一颤、滚滚热泪在眼眶里滴流打转。冬天听了暖胃,夏天听了败火,总之是叶城玩鸟人士心中独一无二的尊贵小姐。
  这苗四爷宠它宠得快上了天,嘴里头唤着心肝宝贝闺女,花大价钱打了一镀金的鸟笼子,这贵小姐的生活是极尽奢华。苗四爷成天为了贵小姐忙前跑后,不亦乐乎,遇到生人,先把贵小姐介绍给人家,然后才自报家门。弄得玩鸟的不玩鸟的人都知道,苗四爷家有一宝,名为贵小姐。
  言归正传,天转暖之后,叶城那群玩鸟的人士就自动聚齐到霜叶茶馆,品上一壶好茶,听一听鸟儿的啼鸣,这日子过得,赛神仙。
  霜叶茶馆后院那几棵槐树杈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鸟笼子,其中,靠近天上泉的那株老槐树上却空荡荡的,没人敢贸然挂上自己的鸟笼。
  您问这是为何?江湖有江湖的规矩,玩鸟也有玩鸟的规矩,那株老槐树被玩鸟人士戏称为鸟界龙椅,既然是龙椅,就不是一般的鸟儿担当得起的。这就跟一百单八将排座次一样,底有名有份才能坐在上头,至于这名份从何而来,自然是一年一度的赛鸟会了。苗四爷的贵小姐已连任冠军多年,自然名正言顺被挂在了老槐树上,正所谓鸟贵主荣,连带着苗四爷走起路来也是虎虎生风,满面红光。
  等苗四爷灌下一杯天上茶之后,便掀开鸟笼套,让贵小姐出来领头先唱。这贵小姐也是见过大场面的鸟儿,两眼放光,随意梳理了几下羽毛,睁着大眼睛瞅瞅苗四爷,见苗四爷微微点头,便放开嗓子,纵情地叫了起来。它这一叫,其他那些听声的鸟也跟着唱起了歌,百鸟齐鸣,听得人心旷神怡,烦恼皆消。
  饶是如此,贵小姐的声音夹在这群鸟儿中间仍清晰可辨,那阵阵啼鸣,宛如一个二八佳人在与心爱的男子打情骂俏,时而洪亮,时而悠扬,时而缠绵,时而清脆……不愧为叶城第一名鸟。
  本来,这一切都好好的,直到苗四爷生了病,被儿子接去天安,这事情才发生了意想不到变化。
  长孙忠,人称长孙公子,虽年过半百,但却生的是鹤发童颜,冷眼一瞧不过三十出头。说起长孙公子,那绝对是胡同里的奇人,据传说他是皇太后长孙蕙的亲弟弟,只是过惯了闲云野鹤的生活,才抛下了锦绣前程和尊贵身份,跑到叶城里猫着。他什么都玩,却又都没常性。前段日子还痴迷于斗鸡,现在又开始玩鸟了。
  可别因为长孙公子做事没常性就小瞧了他,事实上,他是玩一行精一行,正因为精了,才失了兴致。这不,他心血来潮,突然玩起了鸟。长孙公子财大气粗,舍得花银子。听说他托关系走路子,买到了一只纯种百灵。有懂行的好事者称,单说这只百灵住的笼子,就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那鸟笼子是天安最有名的工匠老小张的手艺。再说那鸟食盆,正宗的官瓷,粉青紫口,釉色透亮得反光,这种物件,恐怕就是有银子也买不到。人家长孙公子,摆的就是这个派头,要的就是这个谱儿!
  这长孙公子带着自己新近得来的百灵鸟一枝花来到了霜叶茶馆,正逢苗四爷带着贵小姐去天安,众位玩鸟人因失了挑头贵小姐的而意兴阑珊。偶见长孙公子的新宠一枝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