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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第二章 恋人的感觉 (上)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
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
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
,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
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
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
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
。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
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
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
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
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
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
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
《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
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
,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
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
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
,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
,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
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
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
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
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
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干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
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
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
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
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