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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超级金融帝国-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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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似乎将自己的呼吸声都屏住了一般,小心翼翼的,生怕打扰了这种感觉,这种曾经美好的感觉。

差一点骗了自己骗了你

爱与被爱不一定成比例

我知道被疼是一种运气

但我无法完全交出自己

……

情至深处,就好似有人在耳边浅声说着一个爱情故事一般。

这个爱情故事,或许并不跌但起伏,或许并不轰轰烈烈,但是,它给人一种震撼灵魂的力量。

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一个歌迷跟着轻声唱了一句,然后,一传十,十传百,整个体育馆内所有的人都跟着一起唱了起来。

可惜不是你

陪我到最后

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

感谢那是你

牵过我的手

还能感受那温柔

……

一曲唱完,仿佛空气都停止流动了一般,万籁俱寂。

没有掌声,没有欢呼声,有的只是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的反思和回味。

不少歌迷的脸上都挂着泪痕,那是感动,或者对往事的回忆。

高台之上,一身白色婚纱的周妁依旧是那么的圣洁,白色婚纱的喜庆和这首歌悲伤的曲调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

过了好久,才听到周妁道:“谢谢,谢谢大家。”

众人这才从歌曲的氛围中走出来,纷纷鼓掌。

周妁拿着话筒,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不停的向众人鞠躬致意。

一直到五分钟之后,第一波掌声才停下,而体育馆内,因为那首歌曲,形成一个大的高潮,现场的气氛全部被带动了。

不需要载歌载舞,不需要大量的衬托,只需要一首安静的浅吟低唱,便能引起那么多的共鸣,这样的魅力,除了周妁之外,再无其他人可以做到。

“首先,我很高兴能来到云山市举办我这次亚洲巡回演唱会的首演,我很激动,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和鼓励。”

“云山市是一个美好的城市,这里承载着我很多美好的回忆,我想,不管是过了十年,二十年,我都会记得,曾经在这个地方,有你们这么一群可爱的人,陪我走过这一段路,我相信,因为一路上有你们,所以我的人生才会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我很惭愧,因为这次演唱会的名字叫‘女神’,其实我并不是什么女神,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拥有无数普通人一样的梦想,我们需要快乐,我们需要信仰,尽管我们是普通人,但是我们也有追求美好和幸福的权利,希望你们每一个人每一天都过的开开心心健健康康,谢谢你们,我爱你们。”

一如既往的谦虚低调,但是其中包含的深情却是让无数人为之动容和感动。

“周妁,我们爱你。”

“周妁,你最美。”

“周妁,你就是我们心目中最美丽的女神。”

“女神,女神,女神……”

就连陈珞,都忍不住跟着一起吼了几句,这样的女人,这般的完美,不是女神又是什么。

不止是陈珞激动,他身边,前后左右,不管身份如何,地位如何,此时都失去了以往的那份矜持,跟着一起欢呼着。

曹冬梅更是老泪纵横,觉得自己这一辈唯一追求的明星没有让她失望,谢晓红那边的反应自是不必说了,就连一直淡雅娴静的韩淑芸,拳头都微微握了起来。

演唱会自此进入第一轮高潮。

后面的歌曲演唱,模式不一,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当周妁安安静静的唱歌的时候,就是最美好的瞬间,她的歌声,也是最动人的声音。

期间的一曲新歌《青花瓷》更是惊艳全场,绚烂的中国风,美轮美奂的歌词,独特的唱腔,对众人来说,都是第一次听过,这样的歌,所带来的,已经不仅仅是听觉上的享受,甚至多能在眼前幻化出一副古老中国的画卷来。

周妁的着装一直在变化,每一次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明媚的气质,惊艳的容貌,不知道在多少人的脑海里留下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回忆。

九点五十分,最后一首《爱笑的眼睛》,以这首旋律偏活泼的歌曲作为结束,是之前特意和陈珞商量过的,用来缓解众人的情绪。

只是,事情并不是如周妁所想象的那般,周妁唱完之后,正要致谢的时候,却是不少人放声大哭起来。

“周妁,再来一首。”

“周妁,我们爱你,我们不让你走。”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现场的保安门见歌迷们情绪激动,害怕闹事,却没想到,歌迷虽然欢声大叫着,却是一个个都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没见任何人走动。

“周妁,我们只是想听你安安静静的唱歌。”

“周妁,我们要听歌。”

“我们要听歌,我们要听歌。”

……

大概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场面,周妁有些慌乱,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甜甜一笑,对着歌迷们鞠躬致意。

“谢谢,谢谢大家对我的喜爱,我也爱你们。”

第八十二章林夕

女神演唱会轰轰烈烈的落下帷幕,演唱会结尾的那一幕,更是注定在在场所有歌迷的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可以想见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关于这场演唱会,会成为绝大多数亲眼目睹的人的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像是周妁所说的,她在十年二十年之后,还会记得这个地方,记得这一群可爱的人。同样的,这些人,也会将她记住,十年,二十年,或者是一辈子。

演唱会结束,生活回归到正常轨道,看似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实则,很多东西,都已经悄然的在变化了。

对于陈珞和周妁之间的关系,韩淑芸始终没有多问,事后谢晓红还神经兮兮的八卦了好一阵子,但是对韩淑芸本人而言,这似乎是一件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事情一般。

但是在内心深处,在这起事件之后,关于和陈珞之间两个月的约定,却更是坚定了韩淑芸的信心以及决心。

家族的无数次召唤,大厦将倾岌岌可危的压力,这段日子以来,无时无刻不萦绕着韩淑芸,好似一个永远都没有尽头的噩梦。

而在这一刻,这种心理负担可以稍稍放下了。

没有缘由的,只要相信,那么,一切便已足够,一切皆有可能,创下一个又一个奇迹的少年人,她相信,一定会给她带来一场难忘的惊喜。

她现在所要做的,就是给陈珞足够的时间,安安静静的等待,等待事情的发生,等待事情的结果,然后,接受这件事情的结果。

……

演唱会结束的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周妁一直很忙,下一场演唱会的地点是中海,时间安排上稍稍仓促了点,关于行程的安排,关于演唱会的安排,嘉宾邀请等,有很多方面的事情需要处理。

一直到三天之后,周妁才打电话给陈珞,邀陈珞一起吃顿饭。

陈珞这几天关注着股市的变化,神经死死的紧绷着,也是需要放松一下,便答应下来。

周妁没有开车过来接陈珞,而是让陈珞坐车去她的别墅,言下之意,是有一个大大的惊喜要送给他。

支票?或者一场脱衣艳舞?

虽然陈珞对二者都很需要,但是对前者,其实并不报什么期待,他更喜欢那种对金钱掌控自由的感觉,喜欢金融方面的博弈,而不是钻到钱眼里被钱牵着鼻子走。而后者,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只能在心里YY了。

距离有点远,一个半小时之后陈珞才来到周妁的别墅,演唱会结束后,疯狂的歌迷疯狂的收集周妁的信息,也不知道是谁将她的别墅地址泄露了出去,这段日子好不得安宁。

别墅的安保设施比之上次过来的时候要严格不少,有保安在外面值班,看到陈珞,死活都不肯放入内,直到打电话通报之后,才打开门让他进去。

对这些,陈珞也没什么好介意的,特别是想想周妁表面风光,实则生活在一个封闭式的囚牢里,也不知道她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就又觉得,像他这样子,隐居幕后的人生,才是真正快活的人生。

才走进院子里,就见到一个人影从里面走出来,那是一个男人,陈珞心想这里怎么会有男人出现,看了一眼觉得有点熟悉,再看一眼,就是愣住了。

林夕?

年轻版的林夕,比之后世在电视里看到的要年轻不少。

与此同时,林夕也看到了他,大步朝他这边走来,惊喜的道:“你就是陈珞。”

陈珞点了点头:“你是林夕老师。”

林夕更加惊讶了:“你居然认识我,深感荣幸。”说着,主动和陈珞握手。

陈珞的心态早就被锻炼出来了,此时也没多少惊讶,对这个作词鬼才,他一度是非常的欣赏的。

周妁这时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二人这模样,咯咯的掩嘴轻笑起来:“林夕老师,快点回屋子里坐,他既然来了,又不会跑掉。”

林夕激动的道:“是我太激动了,真没想到这么年轻,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陈珞淡淡的笑着,暗中却对周妁做鬼脸,做出一个要打屁股的手势,周妁哪里会怕她,轻轻的翘起屁股,做出要承受的姿势。

陈珞一看她那臀部勾勒出来的完美曲线,就感觉自己的鼻血要出来的,赶紧转过头去,周妁则是笑的更夸张了。

三个人回客厅里坐,佣人给陈珞端来一杯咖啡,周妁道:“这是林夕老师从香港那边带来的,你尝尝味道。”

陈珞喝一口,苦笑道:“我是个俗人,这东西给我喝也是浪费。”正宗的蓝山咖啡,但是对陈珞来说,喝起来和速溶咖啡差不多,品味这东西,还真不是一天两天能培养起来的。

周妁翻了个白眼:“牛嚼牡丹。”

林夕倒是不在意的摆手:“没关系,大家都是俗人。相反,我对陈珞的真性情很是欣赏。”

林夕的性格几十年如一日,一点都没有改变,这个时候的林夕,其实正是风头正劲的时候,已经给不少天王天后歌手填过词,身价水涨船高,但是现在他人在面前,就像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老师一般,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没有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

陈珞笑了笑,问道:“来之前周姐就说有惊喜,我本还不愿意来,要是早知道是林夕老师,那肯定出现的速度比现在快。”

周妁不满:“难道我就这么没面子?”

陈珞笑而不语,周妁见他这样子,低头一想,那脸不知不觉就红了起来。

林夕坐在一旁看着这一幕,觉得有趣。

但是他本身就是生活在众明星之间的半个娱乐圈的人,对明星所谓的是非八卦也没什么兴趣,这种事看在眼里,也没发表什么看法。

又聊了几句,陈珞才明白林夕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随着九七年香港回归时间的拉近,大陆和香港之间的往来越来越频繁和容易,林夕这次是来大陆散心的,偶然得知周妁就在云山市,所以专门赶了过来,当然,这其中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陈珞。

七月七日的那场演唱会,不管是对周妁,还是对整个歌坛而言,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特别是那首《青花瓷》,词曲唯美,意境深远,更是让不少写词人陷入深思之中。

原来,歌词除了谈情说爱之外还可以这么写,原来,中国古代五千里历史长河里的东西能够这么的有趣。

这个年代,不管是大陆还是香港的娱乐圈,词曲方向都进入了一个怪圈,好似一首流行歌曲,除了情爱之外根本就没什么东西可写一般,只是大部分唱歌的明星所偏年轻,所以在唱着那些歌表达情感的时候,多多少少给人一种无病呻吟的感觉。

林夕虽然已有盛名,但是也难以走出那个怪圈,所以在听了那首青花瓷之后,这才萌生感触,临时改变自己的行程,来到了云山市。

对林夕而言,他有预感,整个歌坛,或许就会因为这一首歌而改变了。

陈珞倒是没想到这其中兜兜转转有这么大一个圈子,写歌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素来是计划外,随性而为的一件事情。特别是给周妁写歌,完全是因为自己喜欢,就那么去做了,真要让他拿这事去当职业,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当然这其中可能也会有江郎才尽的时候,但是依照后世娱乐圈不断走高的发展趋势,一个金牌写词人的身价也是非常恐怖的,在这个行业里大赚数笔用来养老什么的,完全够用,甚至还有挥霍的余地,只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过林夕远道而来,就这么直接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也不合适,他摊了摊手,道:“其实我写的歌也就那么几首,完全是率性而为,对娱乐圈也不是怎么了解。”

林夕道:“我听说你包揽了周妁下一张专辑全部的歌词。”

陈珞一听这话就愣住了,敢情在来之前她就已经被周妁给卖掉了啊,这还真是哭笑不得,虽然不知道周妁是怎么想的,但是陈珞还是道:“林夕老师你也知道,写歌这种事情,灵感最为重要,可能,为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灵感一下子就喷发了也不一定,如若没有一个特定的触因,有时候就算是憋上十天半个月,半年一年也未必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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