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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你为我迷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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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怕呀!我叫孟冠人,我是好人。”他自我介绍。
  “不要对商品上下其手!”丁皓皱眉斥喝着。
  他坐在大办公桌上,一脚踩着卓前的椅子,真是坐没坐相;但他总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
  “商品?如果这是我的新名字的话,我可不爱!”他低语,开始了解这个不是“谦谦君子”的丁皓并不喜欢她来打扰他,并且还把她看成烫手山芋,只是看在被哥哥硬拖孤的份上而不得不接受她。
  “你比我想象中聪明许多。”
  “我或许被保护得过分单纯,但并不愚笨。”她淡淡说着。她明白自己给人错觉太多,所以没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早已习惯了。
  “坐。”他眼光是深思的。
  在真皮沙发中坐定,她不自觉又将眼光移向丁皓,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她开口:
  “丁先生,反正我哥哥已经出国了,不如我们之间就算了吧。我去我的朋友住,你也可以不必勉强和我住在一起,这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她不能想象与这人共处一室;他或许值得信任,但并不好相处,态度傲慢得很。如果丁皓有一点脑子应会答应
  “不。”他回答,并且认为不值多谈。他接着坐她对面的长沙发上,双腿在茶几上一搁,又开口了:
  “你有法子胜任秘书的工作吧?朱建民说你当过短期秘书。”
  她没回答,心想:这人真的非常不礼貌,一双大脚就在她眼前晃,讨厌透了,没一点规矩。
  “把脚放下来,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丁皓盯着她。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当他的面斥责他,就是在背后议论也不敢,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却又美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竟敢在他的地盘上、在他的面前,这么理直气壮的对他颐指气使!
  听到办公桌旁孟冠人的闷咳,他投过去一记杀人目光,然后又将眼睛恶狠狠地看向朱浣浣,等着看她在他眼光下冒冷汗、哭泣。
  可惜朱浣浣没空看他吓人的眼,她一双美目还是盯着他放在茶几上的脚;见他迟迟不放下,一点也不改进,她只好自己来了。她站起来绕过小茶几,坐在他身边,在两个大男人的错愕眼光下,亲手抬下他那两只脚,并且挥了挥沾了灰尘的桌巾,拉回平整的原样她无法忍受脏乱。
  “这样好多了,是不?”她羞怯一笑,像是个小新娘意图取悦丈夫一般的看着丁皓。
  “看来你比较能胜任管家婆之类的工作。”孟冠人笑着她,并且瞄着一脸失神的丁皓;真有趣!
  “是呀!所以哥哥老是笑我不该读法律,应该读家政系。”她小心翼翼看着丁皓一直没舒缓的脸。
  两男人同时又楞了一下;法律?她是大学生哪!
  “见鬼!”丁皓倏地站起来,闷不吭声走了出去。
  这个莫名的举动叫朱浣浣不知所错得罪他了吗?是不是自己太无礼了?
  “你适合当律师吗?”孟冠人对她兴趣正浓,没空出去追问丁皓他刚才的行为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挑这个时刻自讨没趣。
  朱浣浣很想花全部的心思在与孟冠人的谈话上,可是一双大眼睛却老是不争气的往门口飘,她轻声道:
  “理想与现实是差很多的。我学法律只是想训练口才、训练逻辑思考组织能力,可是却仍无法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我同学就笑我虽是全系第三名毕业,竟然老是被人说得哑口无言;别人一出口攻击我,我就只瞠目结舌的份。”
  “就比如是将满腹才学锁在一个珠宝盒中,束之高阁,没法应用罗?”孟冠人贴切地诠释,语气充满嘲弄。
  “不要笑我,我只是口才差而已,又加上我的音调一辈子也训练不成清晰有力;可是我的文章写得很好上个月有一件官司是我替被告律师拟的稿,结果胜诉了呢!”朱浣浣羞红脸,为这种肤浅的炫耀感到汗颜。
  孟冠人低笑;第一次看走眼呢!起先真以为她是那种胸无大脑的大小姐,哎!其实是个可爱的小女人;这么单纯几近绝种的单纯应该好好爱护。
  “我来追你好吗?”他问,眼光撇想推门而入的丁皓。
  “别开玩笑了。”她呆呆的叫了出来。她不要他来追求,不合适呀!
  丁皓尖酸刻薄的声音在她身后冷冷传了过来:
  “人家堂堂大小姐,又是法律系高材生,想追她可得先称称自己的斤两;你没表示,人家还以为你这个哈佛工商管理博士,只是个不学无术的电梯接待员呢!”
  朱浣浣一张粉脸涨得更红。此刻她真希望有水晶的好口才,可以吼得丁皓哑口无言,自己气的半死又无从发作;但是唉!朱浣浣毕竟是朱浣浣,只有红着脸、干瞪眼的份了!
  她只转身看她,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眼见两人对峙的局面,孟冠人双眼瞄来瞄去,暗笑在心头;丁皓呀丁皓,这回看你往哪里逃!为了保命,孟冠人决定退出是非圈,不留下来观战当炮灰。
  “阿皓,我中午有约,先走了。”竟然先溜了。
  丁皓用要揍人的眼光看着阖上的门,心想:这小子什么鬼心思?等会要他好看!然后眼光转回丌自羞怒不已的朱浣浣身上;只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好麻烦的?他厌恶自己的感觉。
  “有什么话就痛痛快快地说出来,没有的话,该做别的事了。”他用冷峻的语气说着,这副神情语气会使一个大男人膝盖打颤、使女人花容失色急欲逃开他不是故意要吓她,但他向来就是这种口气。
  出乎他意料之外,这个小女生并没有花容失色,更无泫然欲泣,唯一不同的是,的脸色终于回复正常。她深吸一口气道:
  “我哥哥将我交给你不!是将我麻烦你照应,并不是要我利用这段时间交一个有钱男朋友,或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我并不穷,而且我有一技之长,我也不花常花钱,假使我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安然宽裕过余生我的意思是,我党钱够多了,不必更多;还有,我要高速你,学历并代表一切,哈佛大学又怎样?文凭还不是金钱堆砌而成,没有实学才是最可悲。无读大学并不是为了文凭,而是想要学习,为了向别人证明我不是脑袋空空的笨蛋,你不可以污蔑我。”多可笑!读大学的她竟换来一阵冷嘲热讽,难道活该注定她要因为外表而认命的当别人口中的草包美人吗?
  这番义正严词配上她特有软软甜甜的嗓音实在没有多少震撼力,可是丁皓听进去了,冷峻的神色逐步减缓不知她说了哪一句令他动容了。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呀!说了这么多的话很辛苦吧!”他终于想到要倒杯茶给她解渴;看来,如果好好加以磨练,她也可以辩才无碍。
  我当然有自知之明。”她没好气地接过茶。“好吧,现在有什么工作要做?”她不想再继续一些绕在自己身上打转的话题了。
  丁皓耸耸肩道:“今天先不谈工作。走吧,我带你回公寓安顿。”他抓桌上的钥匙串。
  “那以后的工作范围呢?”她喜欢先做好规划。
  他又耸肩。“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吧!”说完迳自开往门外走。
  她小跑步跟在他身后,低声叫着:
  “我不希望你以为我不学无术,我会做很多事。。。。嗳呀!”她哀叫一声。
  因为已到了电梯前,所以丁皓突然止住步子,以致朱浣浣撞上了他的背,撞疼了自己的鼻子。果真是钢筋铁骨。
  合该注定今天她要出糗。电梯门开了,丁皓走进去,她还在摸自己的鼻子,要走进去时整个人突然扑入丁皓怀中她的脚绊到了电梯凸出一公分的铁片就这样,以最标准的姿势让丁皓抱个满怀。
  她真是香,并且超乎想象的柔软!他呻吟一声,很粗鲁地推开她,并且背对她。
  朱浣浣觉得自己窘得全身发烧、满脸通红。。。。。。是她的过失没错,可是他也不该将她当那种随便投怀送抱的坏女人呀!她又不是故意的!即使他的胸膛纠结的肌肉令她心神恍惚怦动,可是她不是那种不自爱的女人,她才不会藉故与人碰触,他必须明白这一点。
  “丁先生。。。。。。”
  “叫我丁皓,或阿皓。”他纠正。
  “好吧,丁皓。我从来不曾于人乱来,我是很自爱的;刚才,很抱歉。”
  他扬起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朱浣浣与他对看了一会,直到电梯门开了,她才急急先走出去。她不明白自己怎么没来由的心慌;是怕吗?不是,只是一种悸动。。。。。。这个外表可怕的男人似乎有着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力量,教她。。。。。。不敢再面对下去了。
  她走到大门口,等丁皓开车出来时就有几个公司员工对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对了;除了二只大皮箱使她看起来像要与人私奔之外,她的衣着可没有什么不妥。初春时节,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风,没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隐若显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线。
  “他们为什么一直看我?”
  上车后,她好奇地问丁皓。
  “我的车子从来没载过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于是他们将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气。是姘头!”他说出了难听至极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气。“你怎能这样说!”
  “道上的用语只有姘头与情妇。女朋友?太纯情了吧!小姐,我们不用那三个字。”他笑了出来。
  他竟然有脸笑!朱浣浣决定不要理他了。记住明天来上班时要搭公车或计程车,绝不搭他的车子。姘头?留给不幸当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原来星期三该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周末了,她还是窝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见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双眼就开始发软。他的公寓大厦很新,十层楼,在巷子里面,似乎很寻常,可是要从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吓人了这边是“凌月巷”
  全台北最黑暗、最龙蛇混杂的黑巷。平日白天还好,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赌;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斗、吵闹、赌博。。。。。。黑社会一套剧本全在此可见。。。。。。老天!她怎么会沦落到这地方来?
  第二眼所见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门一开,她简直没当场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单身汉住的地方是不会干净到哪里去的,也非常有心里准备知道会看到最差的环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厦表面来看还挺光鲜的,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厦内部,至少没有剥落的油漆于翘起的地砖的确没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砖上年代久远的油污与泥土脚印布满地板所有面积;一组原本十分华丽的沙发组合,零星散布有一张单人坐椅甚至少了一只脚,可怜兮兮的椅在墙壁一角;所有的座垫上头堆满了杂物、臭衣服、臭袜子;三四碗吃过的泡面仍在那里,几条面条挂垂在边缘上还染了许多油渍在座垫上;与沙发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墙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说是洗好的,但由颜色与味道来看,那显然是谎话;被扯下一边的窗帘,垂在地上;地上一滩水丁皓说是前天下雨,他忘了关上窗所致。朱浣浣压下想尖叫的冲动,告诉自己,这种惨不忍睹还只是客厅而已,她还要留点力气看看他别的地方。
  厨房还好,只有一些锅锅碟碟的东西乱放;因为他不开伙,所以厨房只有地板与垃圾的恶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间比客厅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单被他睡成黑色,枕头早已睡凹了一个洞,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是什么。一入房门,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恶臭,再来就是四处乱丢的衣服,床上还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面包及喝了一半的饮料,许是放久了,招来不少蚊蝇与蟑螂。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好好的一个地方,丁皓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将它糟蹋到这种地步?更别说衣物已满出来的洗衣槽与脏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干净;扫出来的垃圾可以填平台湾海峡,清洗出的衣服可以开一家男装店。她还将一些损坏的家具与没用的杂物全部出清,沙发全加上椅套,最后是地板,刷了两天才恢复原来的颜色。光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还没完,昨天晚上她死拖着丁皓上百货公司买床单与枕头、被套所有房间的床全被他三年来睡出了永远洗不干净的污垢,他还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当她终于可以稍微休息一下时,仰着看向天花板,不觉呻吟了出来这也是她今天为什么还没去上班的原因了
  天花板蛛网满布,所有房间的电灯全是灰尘。
  她受不了脏乱,因此四天来才这么累,差一口气就可以进棺材了;然而丁皓一点也不感激,他甚至还说她鸡婆,把他的房间变成样品屋,又规定他进来要穿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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