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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蜻蜓的眼泪又要掉下来了,使劲忍着,见宇文都兰没有打断,就快速说了下去,“弟妹再好,也取代不了丈夫的地位。小的家中有位大嫂,大哥在外经商。每次大哥在家,她都是笑脸迎人,报喜不报忧。可等大哥走了,她才暗暗掉眼泪。万一要是听见什么风吹草动,总是担心不已,就怕大哥在外头出事。她时常说,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只有活着,这日子过得才有盼头。就算是夫妻不和,成日里吵吵闹闹,也总比一个人孤零零,连个能惦记能吵架的人都没有要来得幸福!”
潘云龙听得心中酸楚不已,几乎咬碎了满口钢牙,才没有外露出来。
宇文都兰听他二人这么着急的你说一句,我说一句,感觉有些不对劲了,警惕的左右打量,“你们认识?”
张蜻蜓立即摇头,潘云龙故意冷哼一声,“这就是之前你提到过的那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吧?果然是不可救药,还一味贪生怕死。有这样的人,简直是南康的耻辱!”
张蜻蜓抢着说了最后一句,“小的有没有药救,无须这位大哥费心。只是大哥若是脑袋落地,恐怕就是神仙再也救不回来了!大小姐这么神仙般的人物,给你准备了饭菜,这一大桌子东西,不知要耗费多少人的辛苦,你还不领情,真是活该被饿死!”
“住口,出去!”宇文都兰终于动怒了,张蜻蜓再不多言,立即跟着媚儿退下。该说的,她已经都说了。剩下的,就全在大哥一念之间了。
潘云龙不是很明白弟妹为什么跑到这儿来了,但他却是实实在在的明白她的意思了。
先把命保住,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就算是回家之后,卢月荷会为今日之事而怨他怪他,总比让她们母子对着一具冰冷的尸体强。
而现在,眼前的宇文都兰,就是决定他未来命运的重要筹码。该怎么选择,潘云龙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夏仲和觉得自己真是个卑鄙小人!
虽然他刚刚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提醒张蜻蜓,可是她能有办法阻止这一切吗?她也只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哪有那么大的能耐影响一切?
给宇文都兰的药是他亲手配的,他非常清楚吃了会有什么后果。若是潘云龙真的吃了,他简直不敢想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太医院是给王公亲贵治病的地方,但同时,也是杀人不见血的地方。自古医毒同源,每一位太医在学习医术的同时,或多或少也都知道几手害人的功夫。
他配的药,还有个好听的名儿,叫醉生梦死。这种药若是长期给人服用,会让人精神萎靡,日渐消瘦,身虚体弱却找不出病因。但若是一次性给人大剂量的服用,那就会元气涣散,立即成为废人。
潘云龙那么骄傲,铮铮铁骨的一条汉子,他若是生生给废了,只怕也活不下去了吧?
可是夏仲和能拒绝吗?宇文都兰告诉他,“你可以不帮我,但我首先就会把小庆送给我哥哥消火,然后赏赐给族人们轮流玩弄。但你若帮了我,我便把她给你,让你们好好做一对夫妻,一辈子安安稳稳过日子!”
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夏仲和真的是被逼得没办法,所以才给她配了药。难道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张蜻蜓被人凌辱么?但他的良心深处,又在不断遣责自己。你就是有私心,想霸占人家妻子,才做出这样猪狗不如的事情!
今晚,潘云龙是否能躲过此劫么?夏仲和两手紧攥成拳,浑身止不住的发抖。他不敢想象,若是张蜻蜓没法提醒潘云龙,或者潘云龙即便知道了,也被灌下那药,那该怎么样?
南康国的功臣,居然废在自己手上,这让夏仲和情何以堪?
或者自己,真该一死以谢天下了。对!夏仲和忽地鼓起莫大的勇气,从袖中拿起平常治病救人的银针。他知道,人身上有几处大穴,只要刺中,就必死无疑。那就死吧,总比一辈子受尽良心的折磨强。
等到日后事情败露,张蜻蜓知道了真相,肯定也会恨他一辈子的吧?
夏仲和脸上露出一抹苦笑,拿着银针,对准自己穴道,眼见就要扎下去了。忽地,就听极轻极轻的怦地一声。
夏仲和吓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本能的转过头去。
在宇文都兰以为他会拂袖而去时,潘云龙却坐了下来,即便是手上戴着镣铐,也不失优雅的开始用餐。
这个男人,永远象一个谜。让她猜不透他心里真正所想的东西,却也诱使着她不断的追寻。
也许,这就是自己沦陷的原因?一时间,宇文都兰自己也有些分不清。
“不坐下来陪我喝一杯?怎么说,也可能是最后一餐了,不是么?”潘云龙唇边带了抹笑,犹如初春的风,温润浅淡,带着青草的芳香,让人着迷。
宇文都兰只觉连神智也有些恍惚了,半晌回过神来,立即觉得耳根子有些发烧,强自收敛了心神坐下,“这不会是你的最后一餐,你应该,还有机会回到南康去。”
“是么?我若回到南康了,难道你也要跟去?你既要嫁我,自然是得随我走的。一个女孩儿,哪怕你再本事,也总不能在娘家赖一辈子。”潘云龙吃得优雅,却也吃得很快,他必须抓紧时间补充体力。但却并不让人感觉到急迫,仍是慢条斯理的,还不停抽空说话,来分散宇文都兰的注意力。
“我……你肯娶我了?”宇文都兰忽地反应过来,目露怀疑。
潘云龙略顿了一顿,望着她的眼睛沉吟片刻,忽地又笑了,“我知道了,你不会嫁我了。还是打算找个门当户对的傀儡丈夫,在这西戎继续做你的幕后军师,对吧?”
宇文都兰一哽,却是给人道破心事,无话可说。
第262章 芙蓉帐暖
潘云龙看向宇文都兰的目光,充满了怜惜,“真是可惜,可惜你这么个聪明的姑娘,竟还是上了你哥哥的当了。若我猜得不错,你们兄妹之间应该达成什么协议了吧?他分你些许好处,你嫁给他指定的人。只是——你哥哥那个人,是足以信赖的么?”
看他的表情明显带着几分轻视,宇文都兰心中微恼,“我有法子保护自己,他想反悔,可没那么容易!”
“是么?不过你似乎忘了最重要的一点。”
潘云龙见她打起十分精神来听,忽地卖了个关子,斟满了酒杯,递到她的面前,“喝了,我就告诉你。”
烛光下,他在笑,笑得一双星眸如醉人的海,让宇文都兰的脸又红了。想拒绝,却怎么也提不起半分力气,而那杯酒就在他的手上,送到自己的唇边,带着他身上的味道,轻轻的吐出一个字,“请。”
窗外,雨声愈大,屋内火盆烧得愈旺,暖意愈浓,烘得酒香四溢,暗香浮动。
宇文都兰觉得自己简直就跟中了邪似的,怎么就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挪不开眼呢?
甚至,如自己平素最瞧不起的那种想讨男人欢心的女子一般,柔顺的依在他的脚边,任他抚着长发,轻言细语。
“傻丫头,这个世上,毕竟还是男人说的算的。你就算是再有本事,那又如何?这么多年也只能隐居幕后,而你的哥哥才是名正言顺的族长。他虽是答应了分你若许好处,但若是反悔,难道你还能真刀真枪的跟他打起来?”
宇文都兰立即抬起眼,微撅起小嘴娇嗔着,“那我也不怕!”
“你是不怕,可当真若是打起来,又有多少人会真心站在你这一边?都是一族里的人,难道让人真的为了你们兄妹自相残杀么?那时候,别人就会想,你是女孩儿,嫁了人,心就向着那个男人了。他们跟的不是你,其实是你的男人。若你的男人是个异族人,那时,他们的心还会向着你吗?”
宇文都兰给他说动了心事,怔怔的看着他,“那你说,该怎么办?”
潘云龙轻轻挑起她的下巴,本是略显轻佻的动作,但在他的手下,却是显得无比的优雅与从容,如同拈起一朵花,没有半分不妥。
“其实你,不是早就知道该怎么办了么?”
是的,宇文都兰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的。
能够让族人信服,永远效忠于自己,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招赘,永远都不离开嵬项族。这样,才能真正的永远在族中掌握住自己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权力。一旦嫁出去了,丈夫若是太强,必然会压自己一头;丈夫若是不强,自己便是累死,也永远都出不了头。而在西戎这样一个动荡纷争的虎狼之地,她无论如何都会过得无比辛苦。
而潘云龙适时来了,他聪明睿智,勇敢机警,又知情达理,儒雅风流,几乎是宇文都兰梦想中最完美的丈夫。
只是他太好了,好得连自己的亲哥哥都妒忌了。若是潘云龙当真留下,恐怕这个嵬项族,未来就是他和宇文都兰的天下了。所以,即便是宇文朴最早提出的建议,但却也是他率先反悔的。而要把宇文都兰匆匆忙忙塞给赤烈台,就是因为他看出,妹妹是真的动了心。
若是宇文都兰只要找个傀儡,宇文朴才不会管她嫁给张三李四,但若是宇文都兰连心给了那个男人,那却是宇文朴不得不防的。
宇文都兰不是不明白哥哥想法的转变,但正如潘云龙所说,她正是因为有这种种顾忌,所以才不敢贸然与兄长翻脸。
而那晚,宇文都兰之所以会在遇刺事件发生后,答应嫁给赤烈台,并不是想替宇文朴做棋子。而是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西戎动荡,她必须尽快的掌握到切实的力量,才能够真正的保护自己。
哥哥是绝对靠不住的,不管他能否成功吞并赤烈族,或是被金阗,或是被南康降服,到时候,自己身为她的妹妹,可能会遭遇更加无法想象的命运。
所以,宇文都兰只能与宇文朴虚与委蛇,假意答应联姻用以交换兵马。宇文朴既然可以用家主之位来诱惑赤烈台,与他交易。那么自己,如果做了赤烈台的女人,岂不是更加容易挑唆他,帮着自己反咬宇文朴一口,要到兵马作陪嫁离开?
只是不管宇文都兰怎么算,这一份局中局,都必须用自己作诱饵,才可以引得鱼儿上钩。
这样的牺牲,让她很不甘心,真的非常不甘心!
宇文都兰从小自视甚高,玉洁冰清,实在不愿为了权势而不得不委身那样一个连眼角都瞧不上的男子,可若失了权势,自己可能堕入更加无法想见的可怕命运。
所以,宇文都兰才会在成亲前夕找来潘云龙,她想放纵自己,做一回离经叛道的事情,可是她又有些忐忑,因为潘云龙,实在是太难把握的一个男人了。她说不准,若是自己真的踏出这一步了,会发生怎样的变数。
若是别人……星辰又哪得与日月争辉?从前的宇文都兰也许还可以勉强自己,但见识过最好的,让她怎么折下腰来,屈就他人?
“我该怎么办?”抬起眼,迷醉的表情里不觉掺杂了几分诱惑,偏偏还要装出最纯真最无辜的样子,等待别人的过失。
含着笑,斟了满满一杯,递到她的唇边,“今宵但求一醉,哪管明日酒醒何处?”
罢了,罢了。宇文都兰盯着眼前这个剑眉星眸的男子,心底有一处最柔软的地方被勾动了。就是输给他,也不枉这一生了!
一仰脖,尽数喝下,微醺的女子柔弱无力的滚到男子怀里,握住他的手,抚上自己滚烫的面颊,娇声问,“我生得美吗?”
男子不答,女子便握着他的手,一路从纤细的脖颈中伸了进去,穿越层层叠叠的衣襟,直至胸前饱满柔软处,肌肤相亲……
天亮了。
张蜻蜓这一夜基本上就没怎么睡过,既担心大哥会做什么傻事,也担心宇文都兰一意孤行。直到天交五鼓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睡了一阵,可是没多久,就给隆隆的马蹄声惊醒了。
被锁在柴房里的她看不见,在嵬项族外,已经聚集着数以千计的黑甲军。他们在离嵬项族尚有数百米的地方停下,却排列得整整齐齐。
刀光林立,笙旗招展,黑色的铠甲在清晨的阴霾里,暗沉得犹如来自地狱的使者,带着让人胆战心寒的威慑力,赫然正是金阗国的士兵。
站在这样一支队伍前,胡浩然却没有丝毫惧色,只是可惜,“要是给我三年时间,我倒是想带着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