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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黄金时代-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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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不是!”他眼神有些飘忽,哼哼!让本天才发现了吧!
  “到底是不是?”我加紧追击。
  “陈风,我们保证你捐献的造血干细胞不会用于商业用途,其他的你就不要刨根问底了,我们有我们的保密原则!”
  果然滑头!我心里已经多多少少猜出一点,算了,也不用强人所难。再说就算捐给燕子又怎么样,难不成我还敲诈勒索她?
  不过真难为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好奇心了。
  回到学校,众人自然追问我消失半天干什么去了。我左右搪塞,众人还是很自然的联想了起来。
  “飞飞刚才找你,你想办法跟她圆话吧!”老大一球踢过来,让我霎时头痛起来。
  我乖乖的拎起书包,一溜小跑冲向自习教师。
  “靠!”身后传来一阵不屑。
  ……
  “你上去去哪了?约好的自习也不上?”刚见到飞飞就被一顿机枪打压的抬不起头来。
  “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我连忙摆手。
  “什么?”飞飞没有反应过来,其实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女生每个月都有情况,男生也有!”我信口胡诌着。
  “你!”飞飞又气又羞的看着我。
  “是不是陪咪咪了?”飞飞忽然醋意是足的问道。汗!
  见我不言语,飞飞以为找对了原因,越发的生气。
  “滚一边去!”飞飞把我书包推到了一边,自己独霸两张桌子。
  我已经听到后面有位仁兄在偷偷的忍笑。靠靠!
  无奈,拎着书包跑到后排自个儿上了一下午自习。
  五点的时候飞飞气鼓鼓的拎着书包走了,害我在后面都没追上……
  晚上我特意买了张IC卡,直打了一半才换回飞飞的原谅。天啊——
  没几天,轮到我们系搞什么周末文化广场,据说这种形式还是我们学校首创,在全国n所高等院校推广的一种文艺活动方式,极大的丰富了大学生的课余生活云云……
  小王说我刚主持完,轻车熟路的,再战一场吧!无奈,又请来凌零和我一起主持。这次配合果然比上次熟练许多,又都是老节目,我们合作的挺愉快。
  通过这两次的合作,我觉得学了不少东西,站在舞台上不象开始时那么拘谨和茫然了,我想,这是一种心理上的成熟,拥有了这种心理优势,我可以应对很多种场合。
  既然如此,那还要好好谢谢凌零,这天主持完周末文化广场,我约她一起出去吃顿饭,凌零愉快的答应了。
  然后我就费尽心思想穿什么。太正规了不好,太随便了也不好。伤脑筋!又不方便问咪咪。
  最后我穿了身休闲夹克,见到凌零的时候,她正站在报栏前,一头瀑布般的长发搭在肩后,忽现一股清纯的感觉。
  “凌零!”我打了声招呼:“实在不好意思,怎么让你等我了!”我挠了挠头,凌零则微微的咪起了眼睛。
  “想去哪吃饭?”我和凌零并排走在通向南门的大路上。
  “去鼓楼夜市吧!”我本想给女士一个优先权的,没想到凌零居然毫不谦让。鼓楼夜市啊——我暗暗摸了摸口袋里的钱,还好!装了二百。可那是我这月的饭钱啊!
  到门口打了的,一路向鼓楼飞驰而去。看着眼前交替而过的霓虹灯,我却有种很紧张的感觉。
  “你怎么了?”凌零可能觉察到我的不安:“放心拉,难不成我能把你卖了?”说着凌零咯咯的笑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四章 凌零
 
  来到鼓楼,已经是七点。和凌零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种怪别扭的感觉。
  我们中国一向以“吃文化”著称,开封是一座古城,曾作了七代的王者之都,无论是皇家还是民间,在时间的纵深中,精研小吃的做法,并以此获取独家秘方,在这方面,凡是古老的城市皆有得天独厚之处。
  与北京一样,开封也有许多老字号,诸如马豫兴的桶子鸡、沙家酱牛肉、黄家包子、第一楼等等,这些家族式的企业,多和小吃有关,一套独特的秘方,可以世代沿用,并在此前基础上,不断创新。它们的招牌,在过去时代的效应,和今天大企业的名牌所起的作用不相上下。
  但是谈到开封的夜市及小吃,却皆绕不开鼓楼,鼓楼之名,也是来自历史的因袭相传,更准确的称呼是鼓楼广场,说是广场,实际也就是百米方圆,它位于开封城的中心,旁边就是这座城市繁华的商业区,许多公交路线皆把这里当作重要的一站,所以,即使是白天,也是熙熙攘攘。到了夜晚,则更加热闹,每次坐公交车经过这里,皆会被堵上一阵。往往是夜幕未临之前,那些小吃摊主就开始推着车子,一字排开在相邻的几条街上,只等一声令下,便蜂拥而至广场。它们恪守着严格的管理规定,一边排队,一边相互拉呱,形成城市夜晚的一道独特风景。
  我们来到的时候小摊贩早已摆开位置,正招呼往来游人。浓郁的香味渐渐弥散在空气中,熏染着每一个人的肺腑,说不被它们勾引那简直是鬼话,我郑州的同学来开封玩从来都是要到鼓楼夜市吃一次的。
  “想吃点什么?”我扭头问凌零。
  “嗯……”凌零似思考状沉吟了半天:“喝杏仁茶!”汗!没听说过。
  据说,这种小吃来源于宋代宫廷,后来散落于民间,经过不同的操作,形成不同的特色,有正宗和边缘之分,不过,我对此一窍不通。
  来到摊主前,长条凳子上已经坐了不少人。
  摊主是夫妇俩,男的忙着招呼我们,待我和凌零坐定,便端上两碗杏仁茶,说是茶,却很稠,就如油茶一般,但却泛着淡绿色,喝起来也有股淡淡的甜味,之间还夹杂着些许杏仁的枯涩。
  确实很好喝,不过半个巴掌大小的一碗杏仁茶就要四块钱。据说鼓楼夜市还是大众化的贫民消费。。。。。。
  接下来,我看到了凌零的魔鬼一面,她优游的穿梭在众小摊之间,而我成了她的暂时提款机。让我不由又想起了张宇的歌。
  吃到最后,凌零拿着串糖葫芦满足的晃着,看向我的眼神充满了促狭。面对这样的美女,你又奈何?
  “该回去了吧?”我看表已经指向八点。
  “早着呢,慌什么!我们去蹦的吧!”凌零忽然提议。汗!没玩过。
  我连连摆手,可凌零执意前行,叫上了她的同学和她同学的同学。一众人大摇大摆的走向鼓楼旁的一个的厅——天上人间!
  蛮好听的名字。
  十元一张票,也不算太贵。的厅在顶楼,进到里面的时候,只觉得一阵地动山摇。的厅面积约有三四百平米,周围是一圈沙发,中间是舞池,舞池的前方是DJ台,三个高耸的圆柱上面站着三个半裸的美女,此时正和着音乐疯狂的摇着头,长长的黑发很有力量的向四周飞散着。DJ台上则有名年轻男子在用煽情的声音蛊惑着台下的众人。
  “怎么样?”凌零凑进我耳朵,才隐隐约约听到她的问话。
  “不怎么样!太乱了!”我大声表达着我的意见,这里给我思想带来的冲击太大了,也许是我老土,但这种生活方式确是我所不需要的。
  “来试试!”凌零硬拉着我来到舞池,看着四周沉醉在音乐里的男男女女我好象是个另类的存在。
  凌零的的蹦很好,一种说不出的好,把女性的柔弱和街舞的劲暴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所以虽然我很反感这里的环境,却不得不承认很欣赏她的舞姿。
  班驳的灯光把大厅照的光怪陆离,就在我渐渐被这环境感染的时候,一个男人出现了!
  凌零见到那个男子,脸上堆满了笑容,拉着我来到男子身前:“叫飚哥!”
  汗!
  虽然感觉很不自在,我还是面带微笑的叫了声飚哥,因为对方年纪怎么看也要比我大上五六岁。
  被叫做飚哥的那个人大约二十六七岁的样子,身体微微发胖,两旁跟着四个穿着黑西服带着墨镜的大汉,和港台片中的大哥一样。
  飚哥冲我微微笑笑,看不出有什么意思,也许人与人之间的相识就这样吧。并没有说几句话,飚哥转身走了。
  凌零扭过头继续跳她的舞,我则在一边看着舞池里的人疯狂扭动。
  “他就是这个的厅的老板!”凌零跳累后,和我一起坐到旁边的休息沙发上时对我说道。
  “是吗?”我又望了眼他消失的地方:“确实挺象,你常来玩吧,老板都认识了!”
  “呵呵!”凌零笑了起来,迷离的灯光下笑容有些夸张,有些娇媚:“是啊,常来玩!”
  “小姐,来瓶果汁!”凌零向服务台打了漂亮的响指,虽然声音传不过去,但是小姐却应指而到。
  “你喝不喝?”凌零侧过头问我。
  “不喝了!”我摆了摆手,因为我没怎么跳,确实不渴。
  “三十元,谢谢!”服务小姐拿过帐单。汗!
  我说门票怎么不贵,原来赚钱的东西在里面。
  “我来付!”见凌零去包包中找钱,我赶忙递给小姐三十元。一百多块钱已经砸进去了。。。。。。
  凌零又去舞池了,留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发呆,听着激昂的有些超速的音乐,我的心怎么也融不进去,就象在做爱时跑了神,嘿嘿!虽然我还没做过爱。
  过了阵子,凌零又返了回来:“你怎么不去跳?”她有些气喘的问我。
  “不习惯!”我摆了摆手:“这种地方总是让我产生一种不愉快的联想!”
  “咯咯!”凌零促狭的笑了起来:“我们的大情圣,还会不好意思!”
  接着凌零点了支黑猫,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坑的抽了起来。
  我则有些手足无措的看着她。今晚不论怎样,我都获得了一种无以伦比的体验。
  “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我想斜靠在沙发上的凌零说道。
  “嗯!好吧!”凌零起身,叫了她的同学一起出去。
  重新回到星空下,我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走了!”她的同学向她摆了摆手率先离去。
  我刚想抬手拦辆的士,凌零忽然开口:“我们走回去吧!”
  汗!
  从这到河大还有n远的路。不过既然有美妹同行我又怎好拒绝。
  “那个的厅老板叫李浩,我们早就认识!”路上,凌零一反刚才的雀跃,露出一副淡淡的忧伤容颜。语气之中自有一股哀愁。
  “怎么了?”我隐隐感觉事情不象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他原是北大工商管理系的高才生,毕业后在北京的一家外企做白领。在几年前,即使是现在那也是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本来一切都挺好的,如果是那样,我就不会认识现在的他了”
  我见凌零象是自言自语,又分明是对我而言,就什么也不说得静静听她讲述。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他上司的女儿凯瑟琳从德过来北京度假,那是个可爱的德国姑娘,说着一口流利的北京话。李浩就当了她的导游,带着她游遍北京城:长城、天坛、故宫到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结果一个暑假的时间,两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等到要分离的时候发现彼此已经离不开对方了。”
  平心而论这是个很老套的故事,我不知道故事的男主角是否是纯粹的爱上了故事的女主角,但这既然是凌零讲的故事,我暂不质疑它的真实性。
  “凯瑟琳的父亲当然不同意这段跨国婚姻,强行把凯瑟琳送回了国。这对李浩打击很大,他毅然决然的辞了工作,把几年积蓄的三十万块钱换成美元,只身前往德国寻找凯瑟琳。但生活就是生活,永远没有故事那么浪漫,半年后,一无所获而且身无分文的李浩的带着受伤的心,回到了他的原籍——开封!”
  凌零细细的声音带出一抹沙哑,让我也听得有些心潮澎湃。
  “他问朋友借了钱,又靠一些关系开了现在这家的厅。大一的时候,一次朋友聚会,我们选了这家的厅玩,偶然的相遇,我认识了李浩,以后又来玩了几次,他给我讲了他的遭遇,我被他优雅的谈吐和略带忧伤的心吸引住了。”
  凌零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说着,毫不在意我是一个异性,我不知道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下是否会向一个陌生的异性敞开心扉。直到许久之后我才理解了这种心情。并称它为恋爱综合症。 
 
 
 
  
 第一百三十五章 秋季运动会
 
  “再以后,我们就开始了交往,那是一段非常快乐的时光。有时候我任性的让他把音乐换成慢三慢四,然后让他楼着我在舞池跳舞。他就象一个大哥哥,不,象一个父亲一样宠着我。对了,你知道这家的厅为什么叫天上人间吗?因为我喜欢李煜的词: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所以他就把这间的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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