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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骇人的一幕,让柳如烟心悸,她转过头不敢去看,但那一声比一声更为凄厉的惨叫,吓的她浑身直哆嗦。柳如烟宁肯这个时候,自己跟晨烟一样昏迷过去。纵然不喜剑魔,可他的死法实在太慑人了。
“杀,杀了他!”
张哲辉也是心有余悸。
好在苗端只是以噬髓虫掌控三尸,要是苗端想方设法把这几只虫子植入自己身体的话,张哲辉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受的了这种痛苦。
很快。
肉眼可见,剑魔的身体一点点消瘦,到最后只剩下一层皮包骨,给人感觉不在是风光一世的剑魔,反倒像个邋遢的糟老头,惹人怜悯。
“罢了!”
“杀了他!”
张哲辉看不下去,噬髓虫太可怕了。
程处默点了点头,他也是一阵牙酸。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么折磨人,实在太没人道了。程处默上前抡起巨斧,巨斧落下,嗤的一声,血花迸了一地,剑魔脑袋滚了出去,落在一边角落里,脸上居然带着些许欣慰。
至此,一代枭雄最终惨死在张哲辉手中。
张哲辉舒了一口气,剑魔死了,从此世俗界修道界再无所惧。
他走上前,毫不客气,把剑魔身上沾染着鲜血的传奇法宝至阳宝甲扯了下来。“走,咱们回去!”
“西西嫂子,你在等大哥吗?”
张珊珊端着一盘点心走来,点心放在阳台上,顺着刘西西眼光眺望远处飘渺的天空之城,。张哲辉已经离开好几天了,到现在都没消息,山庄里那些神通广大的修道者,从天空之城回来后,就带着门派弟子离开了。不知道上面到底发生什么事儿,连南无仙都上去了。
张哲辉不在的这些天,刘西西成天站在阳台上发呆,撑着脑袋眺望。张珊珊知道她担心哥哥的安危,张珊珊和陈细英他们何尝不是。不过,张珊珊相信哥哥是做大事儿的人,就算在危险,哥哥也一定能挺过难关的。
“嫂子,吃点东西!要是哥哥回来了,见你瘦成这样他会伤心的。”
“姗姗,谢谢你!”
刘西西牵强笑了笑,接过张珊珊递来的点心塞进嘴里,味如嚼蜡。早知道他要离开这么久,就算再危险刘西西也想跟着一块去,不论生死,只要跟他在一块就好了。
“我没事的,你……”
不等刘西西说完,张珊珊突然毫无形象,喷出嘴里的点心,指着刘西西身后方向,欣喜若狂,跳脚大喊道。“嫂子,嫂子快看,肯定是哥他们回来了。妈,妈,哥回来啦!”
果然,天边几道黑影犹如闪电一般,朝着庄园方向射了过来。片刻间,几人便清晰看的见来者,是南无仙柳如烟和程处默,不见张哲辉。看到这,张哲辉的家人面色一白,心里发寒。
连南无仙都回来了,按理说张哲辉应该跟他们一块回来才对啊!
刘西西浑身一颤,一个踉跄差点跌倒。
不会的。
刘西西转身跌跌撞撞跑下楼,第一个冲了出去。
“前辈,辉哥他呢?他是不是有事耽搁了啊!他还在天空之城?”
陈细英和张有田他们也跑了上来,眉头深锁,一脸担忧,追问道。
“对啊!仙人,你们看到我儿子了吗?”
南无仙柳如烟相互对视一眼,继而,面露尴尬。
“张……张先生他没事,有点事耽搁了,过几天就会回来。我们过来跟你们个招呼,让你们安心,话带到了,我们就先回门派了哈!这些天谢谢你们招待我们,下次有空让张先生带你们来我山门玩哈!”
主要是张哲辉刚跟刘西西结婚,现在又跟晨烟在一块,所以,有些话不好说的太明白,免得刘西西误会了,跟张哲辉闹矛盾就不妙了。只是,作为修道界第一人,南无仙不善说谎,尴尬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正因为南无仙没有把话说明白,留下一个不明的表情,让陈细英当场昏厥。陈细英了解张哲辉,这孩子太实诚了,什么事儿都抢着干。她见识短,不知道儿子这次跟几万个具有通天本领的修道者们,去往天空之城干嘛。但想来不会是好事,一开始南无仙还在庄园住着,后边晨烟焦急赶回来,二话不说,拉着南无仙匆匆返回天空之城。
那时候,陈细英他们就感觉似乎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妈。”
刘西西强忍着泪花儿,跟张珊珊一块架着陈细英,拖到大厅放在沙发上。这两天,各大门派几乎能回来的人都回来了,刘西西就有询问过他们有没有见到张哲辉,那些人大多数都是摇摇头表示不清楚,或者干脆不搭理她,卷起铺盖就走人。
“辉哥不会有事的,刚刚南无仙前辈都说了,辉哥只是因为有事耽误了,迟两天就会回来的,您别担心哈!”
刘西西声音带着哭腔,张哲辉没回来她心里空落落的,慌乱无神,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正文 第410章 人去哪儿了
“姗姗,你照顾一下妈妈,我回去问问情况。”
修道者都返回修道界去了,眼下只能先回去问问爷爷,看看他们有没有掌握最新的情况,有张哲辉的消息自然再好不过,。
晨烟并没有死,但她肝肠寸断,五脏俱毁,元婴也崩碎了。服用回阳丹后,身体伤口痊愈的七七八八,丹田处的元婴却无法恢复。看着晨烟恍恍惚惚的样子,张哲辉很是愧疚。
他跟晨烟虽然做过一次,但并没有感情,所以,张哲辉不想欠她人情。
丹方上记载着有一味丹药,名字叫开天丹,可以帮助晨烟重新修炼。她下丹田处的元婴毁了,纵然大罗神仙在世,也无法帮她修补。所以,张哲辉准备收集药材,帮她炼制一枚开天丹,在晨烟上丹田处,也就是眉心的位置,重新开出一个天地来。
只要服用了开天丹,假以时日,晨烟断然可以重新修炼出金丹,元婴。只不过,多费些时间罢了,总比不能修炼的好。开天丹属于另类丹药,很少会有人用到这一类的丹药。毕竟,培养下丹田处一个元婴就需要花费一辈子的时间,而且还不一定能化羽成仙。
一个都忙不过来,哪儿有时间再开出一方天地,再培养一个金丹,元婴。
开天丹虽然另类,需求量不大,但它的阶跟培婴丹有点一拼。炼制开天丹需要一味主药,开天草,这种草十分稀有,连南无仙都没有听说过。开天草喜阳,适合在南海亚热带生长,所以,张哲辉算陪晨烟走一趟。
晨烟精神涣散想不开,要是能找到开天草自然再好不过,要是无缘的话,权当陪她出去走走散散心。过些天等晨烟想开点,接受事实后,或许心里会好受一些。
沙市。
因为是沿海地区,经济发达,交通便捷,所以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在沙市工作。沙市十分繁华,人口高达三千万,属于一线大城市。当然,人多也就繁杂,治安不是很好。
比利时大酒店。
一家四星级的大酒店。阳台上,晨烟如脱尘的仙子,身着一件丝制的连体睡衣,眺望着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久久没有动过。想自己为了追寻天道,不惜牺牲色相,勾搭僧门的人不说,身子还被人给占了。
修为非但没有提升,反而……好不容易修炼到元婴期,如今连元婴都毁了,永远都没修炼的可能。至于张哲辉所说的开天丹,在晨烟看来,只不过是张哲辉找了个借口安慰她,给自己一丝希望罢了。
张哲辉能陪在自己身边,晨烟很感激,只是,她更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她需要修炼,渴望达到更高的层次。
张哲辉点算了一下,储物戒中除了一些法宝和丹药之外,药材都很欠缺。张哲辉想出去采购炼制开天丹所需的药材,日后有幸得到开天草的话,就可以直接炼制。
看着落寞的晨烟,张哲辉感慨万分,他能理解晨烟的心情。换而言之,如果自己元婴毁了,从一个修为高深的修道者摇身变成一个普通人,试问他也肯定接受不了。
就好像一个坐拥千百万资产的老板,突然间一夜破产,这种由富人变成穷人的变故,常人难以适应的来。
正因为了解,所以张哲辉才会先一步带晨烟到沙市来。
“晨烟,我出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累了你就休息会儿哈!”
晨烟黯然神伤,转过身来,点了点头。视线落在男人身上,瞳孔中百感交集,夹杂着太多感情。有时候觉得挺恨张哲辉的,要不是他喝醉了酒进错了房间,自己也就不会……
他要走了吗?
晨烟很伤感,不知道张哲辉是不是算把自己送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然后撒手撇弃自己。
看着张哲辉消失的背影,晨烟一脸死灰。
真想从这楼上跳下去。
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匆匆碌碌的凡世,或许这种生活才属于自己!
突然间,晨烟想出去走走。
元婴毁了,体内提不起半点灵力,晨烟跟凡人又有何区别?或许,她只是比这些蝼蚁般的存在,多了一丝不凡的回忆罢了。
晨烟随手披了件以上,推开门走了出去。
一KTV门前,四五个杀马特皇族的人,集聚一块。那炫酷的头型,一看就是理发店的洗头小弟,个个手上刺有纹身,嘴里叼着个烟,吊儿郎当的样子。
出来混都带号,这几人也不例外。
跟刚死了爹,伤心悲痛完了一头白发的这人,叫蚊子。就青蛇帮一痞子,臂膀上盼着条三角头小青蛇,嚣张狂妄的摸样,让常人不敢接近。“毛哥,听说今晚老大过生日,你准备什么礼物送给老大啊?”
在沙市有大大小小几十个帮会,只有百十号小弟的青蛇帮,虽然在沙市算不上什么大的帮会,但就算最大的沙帮也不敢招惹他们青蛇帮。因为青蛇帮的弟子,无一例外,全都是狠角色。
青蛇帮在沙市臭名昭著,让人闻风丧胆,谈虎色变。
卷毛是青蛇帮一小头目,说不上在沙市横着走!但敢招惹他们的人还真不多。虽然他们只有一百多个兄弟,但在沙市与他们有联系的人有上千个,只要一碰到事儿,大伙儿很快就能集结一块。
他们正儿八经的工作,就是盗窃。
偷来的财物低价贱卖给青蛇帮,青蛇帮在负责把这些东西销售出去。
卷毛躺在摩托车上,眯着眼睛扫着来来往往的路人,眼中夹杂着些许的忧愁。他也不知道该送什么好,送的差了,没准儿老大一不高兴,他这位置会被人取代。到底送什么呢?
太昂贵的礼物他买不起,一般东西老大也看不上。
“嘘!”
蚊子拍了卷毛一下,努嘴说道。
“毛哥,快看,这小妞可真正点啊!”
“哦!”
卷毛漫不经心,他真烦着呢!哪有心情看女人。抬眼一看,顿时,卷毛两眼泛光。
我草,这娘们儿也太漂亮了!
一袭白衣,跟仙子似的,光洁白皙的小脸蛋,比起电视里的明星大腕还要标致。
要是能跟这个小妞睡上一觉,就算是死他们也乐意啊!
“噗!”
卷毛一下把香烟吐了出来,舔了舔发干的嘴唇,眼睛眯成一个暧昧的弧度。“走,跟上去看看。”
晨烟脚下拖着酒店的拖鞋,露出精致可爱的脚趾,身上依旧穿着那套诱人的内衣,就披了一件外套,风一吹,衣袂飘飘,彷如风中精灵,让人油然而生出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
晨烟有些奇怪,与常人不同,不像是匆匆碌碌的上班族,也不像是来逛街的。身处于浮华的都市,晨烟表现的很茫然,漫无目的的踱步行走。周边的一切都跟她无关,包括这个城市。
卷毛在晨烟眼中甚至看到一丝绝望,这让他心里不自禁的油然而生出一股冲动,他想把这个女人揽入怀中,细心呵护。
“咳咳!”
卷毛最终忍耐不住,来到晨烟面前,拦了她的去路。
“美女……”
越是离的近,卷毛越发被她的美所深深吸引住,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搭讪。
“那个,呵呵!你要去哪里啊?我送你一程怎样?我看你一个人到处乱走,是不是迷路了?”
晨烟的视线落在卷毛身上,没停留一秒钟,又变得散漫没有焦距。
晨烟让开一步,继而又向前走去。卷毛在她眼中,好比烦人的苍蝇,她不屑挥手驱赶。
妈的!
被人无视了,卷毛心里不悦,就地找一车前镜照了下,自我感觉良好,挺帅的呀?就是狐臭味比较重而已。
宁静的小街道,旁边有一深巷。
眼珠子一转,卷毛动了歪念。大半辈子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看那女人的穿着扮不像个有钱人家,卷毛顾不上那么多,说什么也要把这女人给弄到手。睡一觉,再把她送给老大。
像她这么漂亮的女人,老大应该都没见过,到时候老大一高兴,自己肯定水涨船高,只要有权利,什么女人没有?
想到这,卷毛不再犹豫,跟蚊子几人使了个眼色。等晨烟走到巷子口时,几人一拥而上,抓着晨烟就往巷子里边拖。
“放开我。”
晨烟恼羞成怒,除了张哲辉之外,还从来没人敢对她这样。智信都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