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行,实在兜不住了就卷起在战乱期间搜刮到的钱财,一溜烟的躲到国外去,这几乎成老头他们这些军阀头目们的通行做法了。
秋水对刚刚发生的事情充耳不闻,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一直扶着阿爸正在渐渐冰凉的布满老茧的手,感受着体温一点点的从阿爸的身体里溜走,嘴里念念叨叨“不要走,不要走,不要留下我一个、、、”
凌峰没有这么多的多愁善感,他只是更关心马上就会爆发的危险,他必须做点什么。
轻轻的拍了拍秋水的肩膀,凌峰本来就不太会说当地语言,现在就更加不知道怎么说了,只能用华语语带沉重的说道“秋水,算了吧,阿爸已经不行了,那些武装分子马上会回来的,我们必须赶快离开,让阿爸安息吧。”
他的确不会安慰人,而且秋水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是听懂了‘阿爸’两个字。
凌峰轻轻的将秋水的手和阿爸的手分开了,然后回到屋子里找来一张席子,抡起一把锄头,在门口肥沃而松软的泥土里用力的挥舞了起来。十分钟之后,居然凭借他超乎常人的体力挖出了一个足够让阿爸水睡的舒坦的坑。
不过在将阿爸用席子卷起来放进去的时候,秋水不干了,死活抱着不松手,哭的跟个孩子一样。凌峰无奈,只好又安慰了一阵子,看见秋水的情绪慢慢的平静下来,凌峰才将阿爸的尸体轻轻的放入了坑里,回泥,压片,再在上面撒上一些土灰,扔几个草垛上去,弄的就跟什么也没做过一样,这样才算大功告成。
凌峰起身回屋,用自己的背包胡乱的装了些他觉得有用的东西。他更想针对性的装一些对丛林生存有利的东西,比如绳子、战术刀、干粮等等之类的。很可惜,阿爸这里除了开山刀和一些大米,别的就啥也没有了。
看着屋子里那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凌峰开始犯难了。就在这时候,屋子外面突然响起了手枪的声音……砰砰砰砰、、,枪声单调而急促。凌峰还以为是那些武装分子杀回来了,慌慌忙忙的提着一把开山刀就冲了出去。
出到门口凌峰才看见开枪的人是秋水,秋水两只手抓着那支56式手枪,枪口还在冒烟,地上一个匪类已经断气,身体在发出无意识的痉挛,凌峰已经大概想到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大致就是刚刚有个没死掉的匪类突然醒了过来,秋水捡起地上的手枪照着他就玩命的搂火了。
凌峰伸手慢慢的从秋水那里夺过手枪,说道“没死了,他已经死掉了。”说话的时候,凌峰还不忘记检查一下枪支。弹夹已经打空了,枪机处于空仓挂机状态。心想这心里的仇恨得有多弄,才会让一个年轻的女子开枪打死一个人啊,而且整整一个弹夹,全部打光了。
凌峰这时候也收拾的差不多了,拉着秋水就要跑路。秋水似乎也意识到他们惹上了大麻烦,那些军阀岂是他们这样的人能惹得起的,于是迈开步子就跟着凌峰往前走去。只是还没走几步,突然拉住了凌峰,然后快步返回了屋里。
凌峰有点摸不着头脑,还以为秋水落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只能站在原地焦急的等候。
两分钟后,秋水重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手里多了一个古色古香的盒子。盒子放到凌峰的手里,示意凌峰打开。凌峰将信将疑的拿起盒子,掂量了一下,似乎还有点沉,里面应该有金属物件。
盒子是用现如今绝不多见的金丝楠木做成的,金丝楠木纹理清晰而精美,金黄的色泽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价值不菲的黄金。事实上这种木材的价格有时候比同等质量的黄金的价格还要高。
只不过现在这只盒子已经变成暗黑色,看来是有些年头了,光着盒子拿到华夏的古玩市场应该都能卖个不错的价钱。当然了,凌峰对这些东西是没有任何研究的,他只觉得这是一个做工精良的木盒罢了,价值几何,是普通的云杉木还是顶级的金丝楠,他就一窍不通了。
“不会是一把手枪。”好奇心驱使下,凌峰打开了盒子。盒子里面还有一层绵帛,轻轻的展开绵帛,一柄双刃匕首跃入眼帘。匕首的刃部足有接近二十里面长,刀柄部位加上刀刃,总长应该差不多30厘米,这符合古代人的匕首的尺寸。
刀刃看似很锋利,通体散发着阵阵阴森之气,轻轻的晃一下,片片乌光就旋成了一朵朵刀花,似乎碰上一下就能把人整个的削断。
刀柄的制作工艺更加考究,看上去应该是象牙做成的,在刀柄的握把上,被人雕了一条栩栩如生的龙。整条龙盘旋在握把上,刻意加深的鳞片增强了握把的握持感,稳稳的抓在手里,就感觉自己拥有的无尽而不可战胜的力量似得。
凌峰看着这柄精美的匕首,心想这绝对不是简单的物件,应该是阿爸的藏品甚至是传家之宝,他可不能随便就收下,于是重新将匕首装了回去送还给秋水,说道“这东西太珍贵了,我可不能随便就收了。”
苗人性格耿直,他们送你礼物你最好就收着,不要说那么多的废话,否则他们会觉得你在冒犯他们,这可是很严重的问。秋水看着那个木盒,没有说话,只是用恶狠狠的目光瞪着凌峰,就好像是凌峰杀了她阿爸似的,一双眼睛似在说“你小子最好识相点,给你的就是给你的,哪那么多废话,今天这就算是一颗山羊的****你也得给我收下。”
凌峰纳纳,将匕首取了出来,连带刀鞘一起挂到了自己的裤头上,而为了不让秋水鄙视,他还将那个木盒也放进了背包里,幸亏那个木盒并不大。
凌峰醒来之后,秋水帮凌峰把那件长了蘑菇的衣服给洗干净了,并且用针线修补了一下。不得不说秋水的手工还是很好的,穿着还是那么的自在。
凌峰现在就穿着阿爸救他回来的时候穿的那件迷彩服,似乎这件迷彩服有种神奇的力量,传到身上之后,凌峰整个人看起来都更加精神而干练了,一副铁血军人的摸样,只可惜秋水这会没心思去欣赏这些,他依然在伤心着。
。。。
第60章 军阀哈布
(隔壁邻居盖房子,天天轰隆轰隆的,我已经无力吐槽了)
由于埋葬阿爸浪费了些时间,此刻距离那两个匪类离开的时候已经超过了二十分钟了,如果有人要追过来报复,现在肯定在路上了。比·奇··首·发凌峰熟练的趴到地上,侧着脸用耳朵触地,细细的聆听了几秒钟之后站起来,脸色有点难看,他听到了一阵沉重的声音,应该是汽车的轮子碾压地面的声音,对方已经拉到了救兵,开车过来追赶了。
秋水看见凌峰的脸色有异,似乎也猜到了几分,只是默不作声的加快了脚步,沿着河谷往上游走。下游比较繁华,****中的万象国繁华的地方最遭殃,唯有往人烟少的地方去,看能不能躲过这一劫。
凌峰本想直接回国算了,但是秋水一个弱女子,没有了阿爸,凌峰真的担心她会出点什么意外,这样他就对不起救过他的阿爸了。况且阿爸在临死前是听见自己答应帮忙照顾秋水才闭上眼的,无论如何凌峰也没办法扔下秋水一个人自己跑回华夏去。
两条腿毕竟跑不过四个轮子,很快凌峰就听到了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隐隐约约的还能听到有狗吠的声音,看来这些人还带了猎犬,分明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回头看了看身后的路,河谷两岸都是光秃秃的沙滩,雨季的时候大水会漫上来,这种地形非常有利于对方追击而不利于自己藏身,况且他们还有猎犬。
这样被动的闷头往前走可不行,鬼知道前面还有什么危险在等着自己,反正现在满世界都是战乱,凌峰如此想道,然后回身对秋水指手画脚兼用几个简单的词语跟秋水说“你到前面去等我,我得看看他们都是些什么人。”
秋水抓了一下凌峰的衣袖,显然是有些担心凌峰,同时也不太敢自己一个人往前面走。换做平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只是今天她已经受了够多的惊吓了。
凌峰无奈的摇摇头,带着秋水去侦察肯定是不行的,可看着秋水那可怜的小眼神,凌峰的心里又有些不忍,只好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灌木丛,示意秋水到那边去藏好。灌木丛是个藏身的好地方,只要往里面一躺,别人不走过去那就绝对看不见里面藏着人。
秋水还是不走,凌峰利索的从身上拿出了那支56式手枪拍上一个新的弹夹放到秋水的手里。这下子小姑娘才好像找到了一点安全感,顺从的走到那个不大的灌木丛里躲了起来。
秋水走了之后,凌峰拔腿就往反方向走去,经过阿爸的农田的时候还特意的捡了几个抓野猪的捕兽夹。这种东西非常暴力,一个成年男人如果不小心被夹到也会被夹伤,要是处理不当,甚至会被夹断骨头。
往回走了十来分钟,凌峰很快就看见了几辆挺在河谷里的破破烂烂的卡车,这些卡车都是那些军阀用来快速运送兵力用的,一共四辆,按照一辆卡车坐个十来个人的话,少说这里也已经聚集了四五十个人了。
凌峰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发现不少人已经端着枪开始沿着蜿蜒的河谷开始搜索了。领头的是一个肥头大耳的黑胖子,身高仅有一米六多点,但是却有着一个弥勒佛一样绝不想称的大肚子。
那个黑胖子正是哈布,当时哈布正在睡午觉,突然两个脸上一块青一块紫,连衣服都摔的脏兮兮的手下跑了回来,说什么去征守河谷那边的农田的时候遇上了顽强的抵抗,对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十多个带着机关枪的人物,一下子就把他们七个人打死了五个,他们两个幸亏是手脚了得才跑了回来。
哈布一听自己吃了亏,少了五个爪牙,这他娘的还得了,当即就召集了四十多个手下,分成三辆卡车,自己开着一辆吉普跟在后面,轰轰烈烈的就朝着河谷这边扑了过来。哈布在当地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有头有脸的原因是他够暴力够心狠,手下有五六十个狗腿子,装备齐全,相当于过去养着一大帮家丁的大财主。
哈布的主要收入就是靠帮人贩运毒品以及强征当地农民的天地种罂粟,向金三角提供原材料这两个部分来组成的,说起来钱也不少了。可是他偏偏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这不,战乱一起,他有跃跃欲试了,想强行买下河谷这边的大片农田,但是没想到却碰上了凌峰这么个钉子户。
“都给我找仔细一点,挖地三尺也要把那些人给我找出来,我必须让他们明白在河川镇就是我哈布说了算的,我要什么他们就要给我什么,敢于挑战我的权威的人都必须从这个国家甚至地球消失。”哈布一边指挥着手下们拉开散兵线展开搜索,一边手舞足蹈的愤怒的说道。
也难怪他生气,要知道他养着手下的那帮子人可不容易,这些家伙不但能吃,而且钱少了还不干,每个人每个月都要从他手上拿走一千多美金。虽然他有能力支付这笔雇佣费用,可是被人白白打死了五个,他就要给对方的亲属支付没人一万的抚恤金了。
这些人都是从正规军退伍之后被哈布拉过来的,虽然价钱高了点,但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哈布只能咬牙忍着。死人其实还不是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这些家伙拿了工资吃了饭,到头来却对付不了几个农民,这不是连饭桶都不如了嘛。而且此风不可长,要是让河川镇的人都认为他哈布是个软柿子了,那以后他再想在河川镇建立威望,那可就不好办了。
‘嗷嗷、、’两条经过严格训练的猎犬被人从铁笼子里放了出来,哈布手里拿着一条在阿爸门口捡来的头巾,应该是秋水的,放到猎犬鼻子前嗅了嗅。猎犬的鼻子多灵敏,它们很快就找到了凌峰和秋水离开的方向,所有人跟着猎犬就向着凌峰他们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凌峰看的头皮一阵发麻,心想还好我回头看一眼,不然傻傻的一直被他们追着走,那岂不是得把肠子都跑断了。
凌峰虽然体力果然,而且很能扛子弹,但是他自认以自己现在的身手,还无法单枪匹马的跟四十多个土匪一样的军阀斗法,只能智取。或许将领头那个家伙打死,其他人说不定就会自行退下了,可是自己手里现在只有一支破破烂烂的56式半自动步枪,让这支破枪去干狙击步枪的活,的确有点强人所难了。而且哈布似乎有意识的藏在人群里面,他有钱,很有钱,所以怕死怕道骨子里去。
靠近了狙击也不太可能的了,对方人这么多,即使自己杀掉了领头的,自己也会被人围攻,最后被人五马分尸。半自动步枪是拉一次枪栓就打一发子弹的,并不能依靠底火爆炸的反作用力重新上膛,这样一支枪放在这么多对手的面前,跟拿着一根烧火棍没什么两样。
跑那是肯定不行的,跟蛟龙他们一起都没跑过这些拿钱买命的狗腿子呢,更何况是带着纤弱如秋水这样的女子。躲也不行,对方有猎犬,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