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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芊的妈妈王媛听刘军这么说自己的女儿,可不乐意了,护犊子道“有你这么所自己的女儿的吗?她怎么野了怎么疯了?我看啊,她比你年轻的时候,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你年轻的时候还不是天天幻想着要走完全世界的每一个城市,要我说,她那是继承了你的衣钵,怪谁?”
“王女士我爱你,我爱死你了。”晓芊大喊一声,抱着王媛的胳膊就往屋子里走。里面传来王媛的数落声“你个死丫头也是,去了哪里也不说一声,害的我跟你爸多担心,他说了两句,那一点也不过分。”
“知道了、、”
刘军看着凌峰微微一笑,说道“都是我跟内人把他惯坏了,你不要介意。你现在应该不忙着去哪里吧?要不进来坐坐?”说话的时候,刘军轻轻的指了指凌峰从车上取下来的背包。
想到反正现在也还不到登机时间,进去坐坐也好,都到门口了还不进去坐坐,明显是太不给面子了。托晓芊的福,凌峰现在身上这套衣服可比上次在通关口岸相遇的时候穿的要体面的多了,不过头发依然是只有一两厘米的寸板头,要是再穿点糊里花哨的服装,可真有点像监狱里刚放出来的了。
凌峰不喜欢乱七八糟的衣服,现在身上穿着的仍然是晓芊给他买的那套衬衫和牛仔裤。他很想把那双屁用都没的皮鞋给扔了,不过考虑到秋水的感受,他只能咬着牙穿着。简单的衣服简单的鞋子,最后是简单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都是简单而有条理的,让人看了都觉得舒服,刘军看着凌峰,似乎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那种充满朝气,敢打敢闯的生活态度。
王媛看着从门口和刘军一边聊天一边往里走的凌峰,很有点好奇的凑到晓芊的耳朵旁边问道“妈妈问你,那个小伙子跟你到底是什么关系?我怎么感觉你们好像有一腿似的?”
晓芊眉头邹成了王八“老妈,怎么好听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就都变味了,你可是上流社会的人,怎么说话是这个样子的?什么有一腿没一腿啊,八字没一撇呢。”说出来她就后悔了“什么八字没一撇啊,自己该不会是喜欢上凌峰了吧。那家伙虽然是有一副好皮囊,可却是一个毫无情趣,没一点审美观的粗坯,本小姐怎么可能喜欢他嘛,丢入了。”
王媛眼睛滴溜溜的转“有情况,女儿,你可是我怀胎十月剩下来的,你翘起尾巴我都知道你要来干的还是稀的,你就别负隅顽抗了,告诉我吧,他跟你什么关系?我先表个态啊………虽然那小子看起来不像是什么有钱人,不过看起来人不错。咱不图人家的钱,只要他对你好就行了。”
晓芊的眼睛瞪的快要从眼眶里掉了出来,惊讶“我上次那个玩摇滚的男朋友你不说人家家里没钱不让我跟人交往了嘛,你怎么一会一个标准啊,你得有几个标准啊,能一次说好吗?还有,我现在是吃了你多少米了?天天惦记着把我嫁出去?本姑娘这辈子不嫁了,啃老。”
王媛轻轻的在女儿的屁股上捏了一下“贫嘴,一张嘴巴比机关枪还厉害。”
。。。
第114章 喝酒误事
进屋之后刘军让吴妈给两人倒了一杯礼炮,刘军有一个习惯,面对看不透的人,他都喜欢用酒来招待。一般来说,两杯高度数的酒精饮料下去,虚伪的人的伪装就该褪去了。凌峰就是这么一个让他有点看不透的人,所有他要好好的试试凌峰。
凌峰可不知道自己习惯性的保持低调却引起了刘军的注意,不过他倒是挺喜欢这种加了冰块,有点甜甜的洋酒的。怎么说呢,喝着顺溜,不会跟白酒或者烧刀子一样,跟粘在喉咙上烧一样。
礼炮虽然好喝,不过后劲挺猛,一般人喝下去一两百毫升就该醉的不省人事了。可凌峰体制跟正常人有些不同,上次跟战友们拼酒的时候凌峰已经验证了自己千杯不醉的本领了,再看看这种淡淡的洋酒,那就更不是个事了。
“嗯,这个救挺好喝的,是什么酒啊?”凌峰一连喝下去两杯,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只是他还不知道礼炮是个什么东西,要是他知道自己这两口喝下去就干掉了几千块钱,恐怕他会觉得自己跟猪八戒差不多。
刘军见凌峰豪爽,倒也不想摆谱,直白的说道“不算是什么好酒,也就跟五粮液矛台一个档次的。”
凌峰对五粮液和矛台还是有点概念的,眼睛瞪的溜圆“原来是这么贵的酒啊,我的天啊,我说喝着怎么这么爽呢,这一小瓶儿,得要上千块。”指着桌子上快要见底的礼炮,凌峰好奇的问道。
刘军被凌峰的摸样逗的有点想笑,心想这小子一连两三杯礼炮灌下去,脸不红心不跳,居然还能侃大山,一看就不是个简单的人。再看他身上的装束,明显是不习惯与穿这些服装的人,从他的头发和指甲还有手掌判断,这应该是一个士兵。
可是又不是一个简单的士兵,再怎么说也得是个侦察兵。想到这里,刘军装作好奇的问道“凌峰是,我其实听晓芊和秋水提起过你,上次在安娜边境也没有好好认识你。对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不会就是天天忙活着在边境接待像晓芊这样的游客,帮他们做向导的。”
凌峰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不不不,我不是坐向导的,我给晓芊当助手那只不过是偶然事件而已,其实我就是一个当兵的,现在还没有退役呢,根本就没有工作好说。”
“没退役?那你这是要去哪里?要回部队去了吗?”刘军眉头邹了起来,很是奇怪的问道。他记得自己当兵的时候,可没什么假期好说的,即使有假期计划,也会被那些士官们占了去,新兵无人权,只有干等的份。而且看凌峰的年纪,也就是二十来岁,也就是入伍两三年而已嘛,不可能混到士官去了啊。
多想无益,还是凌峰解开了他的谜团“刘叔叔,是这样的,我并不是在正规部队的序列内的士兵,至于我服役的部队,这个很抱歉不能告诉你。我现在是要到香港去,估计是要去执行什么任务,具体是什么任务,现在还不知道。”
“哦,原来是特种部队的人,我就说嘛,看着就不简单的样子。”刘军暗暗在心里佩服了凌峰一把。当上特种兵可以说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当年刘军也想当特种兵。但是在他的那个年代,华国的特种部队才刚刚起步,一切都在摸索当中,特种部队的规模远没有今天这么大,而且就连华国领导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陆军存在特种部队,他一个后门兵,有什么能耐能当上特种兵呢。
想起那个年少轻狂的自己,刘军又自嘲了一把,举杯跟凌峰碰了一下“嗯,很不错吗,年纪轻轻的居然有这么大的作为,我们华夏民族就需要像你这样的人才啊,来,我代表全天下的华夏人民谢谢你以及你身后的部队,你们才是真正的人民卫士啊。”
凌峰倒也不矫情,端起第四杯酒直接就干了,甚至还倒了一颗冰块到嘴里咬的嘎嘣嘎嘣的响,一嘴白牙比鳄鱼的咬合力还厉害。
刘军的酒量还是很不错的,他一直想从凌峰嘴里掏出点不一样的东西来听听,但奈何凌峰的嘴巴劳的很,而且至始至终都保持着清醒,就好像真的千杯不醉似的。喝道最后,刘军还把倔脾气给耍上了,两人又是猜拳又是行酒令,王媛过来劝都没用,直到喝得桌子底下扔了大大小小一堆的瓶子才罢休。
不过刘军已经烂醉如泥了,得王媛和吴妈扶着才勉勉强强的回了卧室。看看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了,马上就要登机了。秋水和晓芊两人可没凌峰这么好的体力,洗过澡之后就趴到床上呼呼大睡了。
凌峰本来不想麻烦人家送他的,可这里却是郊外,深更半夜的,想拦个的士都拦不到。最后还是王媛让全能的吴妈上阵,开着车将凌峰送到了机场。
吴妈开车有点慢,时速绝对不超过三十公里每小时。凌峰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心里那叫一个急啊,他真后悔为什么自己要这么懒。要是自己去开车的话,他现在不早到机场去了嘛。
“那个,吴妈,能不能开快一点,我赶时间呢。”凌峰急的都快要哭了,可吴妈还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摸样,听着收音机驾驶着王媛的保姆车晃晃荡荡的往前行进“年轻人这么着急干嘛,凡事都是命中注定的了,听我的,淡定,淡定。”
听他这口气,凌峰真想一拳把她打晕然后扔到车后座去睡着,先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再说。开开时间,已经零点了,现在那边可能都开始换登机牌过安检了。看看码表,要不是吴妈适当的把时速拉倒了四十公里,他真的有种下去跑步前进的想法了。
紧赶慢赶,凌峰最后还是来到了机场。直飞香港的航班还没有停止换登机牌,凌峰大大的喘了一口气,拿着自己的手续换号了登机牌通过了安检。他是最后一个登上航班的人,他进去之后,空乘员随即就关闭了舱门,飞机划出登机口,准备起飞。
当屁股真的结结实实的坐到了座椅上之后,凌峰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总算没有迟到。
什么叫喝酒误事?这就是了。
第115章 你不如去抢劫啊
沪海直飞香港并不用多长时间,客机在飞行了三个多小时之后,平稳的降落在香港。出了机场,此时已经是凌晨四点过了。安娜比凌峰还要早一些到达了香港,现在已经找酒店住下了。
凌峰不想三更半夜的去打扰安娜的睡眠,只得自己在机场的候机室里呆了几个小时,打了个盹,天亮之后才联系安娜。安娜下榻的酒店应该距离机场不远,凌峰把电话打过去没多久,安娜就出现在了凌峰的面前。
十天半月没见,安娜好像换了个人一样,皮肤白皙了不少,衣服也不一样,虽然是简单的牛仔裤加一件t恤,头发也只是简单的扎在脑后,脸上化了个淡妆,但是整个人看起来就是跟在军营里看到的不一样,有点妩媚的感觉,但是身上的干练气质扔在。
对此凌峰并不惊讶,女人嘛,本来就是多变的。
倒是安娜对凌峰的打扮很是惊讶,眼睛瞪的挺大,嘿嘿的笑道“凌峰,看不出来啊,原来你还有这么帅气的一面。不过,嗯,你好像胖了啊,不像以前那么结实了。”
凌峰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笑道“有那么明显吗?不过才十来天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而已。”安娜认真的点头。刚从军营里走出来的人有一个通病………脱离了高强度的训练任务之后,突然间回归到平民生活,百无聊赖,会在短时间内突然胖起来。
当然了,这个理论不适用于那些走出了军营仍然不忘记坚持锻炼的人。
“怎么样,就你自己一个人吗?欧阳雄把任务细节跟你说了?”凌峰看看安娜背后,确定没有第三个人跟着了,有些郁闷的问道。
安娜摇摇头“他可没跟我说什么,挺神秘的样子,不过我们在这边还有接头的人。走,先离开这里,这里可不是说话的地方,我已经联系了接头人,越好在12点咖啡馆见面。”
凌峰点点头,收拾起地上的东西,跟着安娜往航站楼外面走去。安娜发现他手里还背着一个礼盒,很精致的样子,眉头邹起来“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东西,这盒子挺高级的嘛。”
凌峰“你说的是这个吗?这里面是一把匕首,盒子只是为了方便把东西带上飞机而已。”安娜把盒子拿了过来,仔细的端详了一下,马上发现这盒子的材料原来是顶级的金丝楠木制作而成。金丝楠木纹理很好看,整体呈黄金一样的颜色,配上纵横交错的纹理,可不就像是一幅金丝编织而成的山水画了嘛。
安娜见过凌峰的匕首,不过她更感兴趣的是这只漂亮的盒子,连连赞叹“这盒子可真漂亮,应该值不少钱,你怎么就这样随便的拿着啊,你也不怕刮花了?”
凌峰可不清楚这盒子的价值,嘿嘿的笑“这有什么,不过就是一个木头盒子罢了,要不是为了方便我把匕首带上,我还不想要这么个盒子呢。”
“没化真可怕。”安娜瘪瘪嘴,把盒子还给了凌峰。
穿过一条繁华的街区,很快就到了约定的地点………12点咖啡馆。虽然咖啡馆的名字是12点,不过即使是早上,这里却坐满了许多上班的白领和各种穿着正装的人,这些人似乎都习惯了在上班之前到这里来喝上一杯,先提提神再工作。
凌峰可不太习惯和咖啡,不过依然点了一杯美式咖啡………甜甜香香的味道,就当它是一杯热饮得了。安娜对咖啡还是有些情有独钟的,上来就点了一杯摩卡,细细尝,顺便还跟凌峰聊了聊咖啡化。只可惜凌峰对此一窍不通,尤其是那些什么千奇百怪的麝香,就更不懂了。
十来分钟之后,一个身穿西装夹克的年轻男子夹着一个公包走进了咖啡馆。这种人在香港到处都能看到,把他扔在人堆了,恐怕你拿着放大镜也很难找着………一点也不起眼嘛。
西装男进了咖啡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