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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来到了这里,只为了拯救一群被封闭在一块禁地的淳朴善良的人们。不过,我一直相信,我有这个能力。现在,我的麾下有一个完整的法师团队,还有两个泰坦族巨人,还有一群只要将他们解救出来便是无敌之师的一群追随者。
并且,我还有岗瓦纳这样广大的战略缓冲地,还坐拥一株天下无双的金苹果树和一头万年轮回一次的力量颠峰最强者彩风,试问,格尔玛荒原究竟是谁的天下?是谁的天下?是谁的天下?”
说到热血沸腾处,荆风猛然间站起,向着天空中的明月振臂高呼,山颠之上,狂风乍起,仿佛也在为他的呐喊造势助威。
“他会是一个传奇的,他会成为一个史诗般的英雄。”
望着振臂狂呼的荆风,马里在心里喃喃自语着,已经被荆风无比牛逼的造型彻底震憾了。
“马里,如果说,最开始我走出爱里克斯是为了寻找我的身世,现在,我的想法已经因为来到这格尔玛荒原而彻底改变了。虽然我不会放弃寻找自己倒底是谁,但现在,这只不过成为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格尔玛将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的法则渲泻得淋漓尽至,这个强盗出没的荒原告诉我们铁与血永远是男人生命中的主旋律。而很不幸,我就是这样一个崇尚这种生活的人,我喜欢这种生活方式,我愿意为这样的生活付出生命的代价。
或许我天生骨子里流淌的就是暴力的血液,或许我注定就应该成一个强盗,所以我一进入格尔玛便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种生活。
还是那句话,男人的生涯,在酒杯里,在马背上,在女人的肚皮上。兄弟,跟我一起干吧,喝最烈的酒,骑最烈的马,尽情地去爱你最爱的女人,尽情地向敌人挥舞你的刀枪,杀他们一个血流成河,男子大丈夫,在世上活一天就要快意恩仇,又何苦窝在这深山老林里在提心吊胆地等待着敌人的一次次进犯凌辱中过日子呢?
跟着我,永远就没人再敢欺负我们,永远都没人敢。
只要我们不干伤天害理的事儿,只要我们拍拍胸口问心无愧,他他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咱们不能干的事情。这样的活儿法才是男人的活法。如果真到那时,我们建立了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格尔玛新秩序,谁再敢猎捕你的族人去贩卖,他妈,就让我们手里的刀子问问他们长着几颗脑袋!”
荆风最后的这句话煽动力太强悍了,让马里浑身上下又是一阵无法遏制的颤栗。
只是,他倒没留意,荆风说到最后已经刹不车了,顺嘴把自己也是个强盗的事实说了出来。
不过,现在这已经不是马里所关心的重点了,他关心的重中之重是,如果荆风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的族人们不再受人类欺凌的梦想就能成真了,而他也真能如荆风所说,过上那种无比血腥刺激的生活。
“大哥,啥也不用说了,如果女王陛下同意,我立即跟你走,二话不说。”
马里学着荆风的样子恶狠狠地喷出了一口烟雾狠声说道。
“拉倒吧,我忽悠你还行。如果去忽悠那个墨守成规的老女人,我还没那个本事。如果现在骗不走你,估计就没机会了。”
荆风心里一阵嘀咕。
“好男儿就应该当即立断。婆婆妈他妈不是真男人。行不行,就给一句痛快话。我保证,只要跟我走,月精灵一族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谁敢动他们,我们就给他来个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风给马里打了剂强心针。
第149章 幻兽传说
“可是,现在确实不行啊。我必须得先把这头幻兽弄回去救醒瑞恩长老,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我就这么冒冒然的走了,也实在心中有愧啊。”
马里挠着脑袋,愁眉苦脑地说道。
“他妈,说一千,道一万,倒是把这个茬儿给忘了。真该死。”
荆风后悔得直拍大腿,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先跟马里回到月精灵的部落里然后再伺机煽动呢。现在这剂药算是下早了,可以想像,如果马里回到部落里,就算现在荆风煽动得再成功,他把事情跟那个什么老女王一说,估计啥事儿也都泡汤了。
以这小子对部族的忠实程度,荆风估计他回去后不说这件事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你们瑞恩长老倒底怎么了?对了,现在我还不知道你倒底抓这头幻兽要干什么呢。”
荆风摸了摸鼻子,开始转换话题。
“唉,别提了。环形山大森林里也不知道哪里跑出来这样一头会精神力攻击的幻兽,估计,也就是我们精灵族根据故老相传的记载还它叫幻兽吧?!它在元朗大陆上早已经绝迹多年了,传说是在万年前与罪民大战之时都跑到天地大结界那边的原罪大陆去了。
半个月前的一天,它突然出现在我们精灵部落守护的古镜月井旁边,竟然还试图用精神力开启古镜月井。恰好被瑞恩长老发现,结果,瑞恩长老在它强在的精神力冲击之下晕迷了过去,而这个狡猾的畜生也在我们族人赶到之前逃掉了,而我则奉命追寻这头幻兽。
据我们月精灵族上古典藉的记载,施救的方法只能是抓住一头活的幻兽强迫它再次施用精神力冲击解开瑞恩长老被它的精神力冲击束缚的禁制,别无他法,所以,我才在看你要杀了它的时候射了你两箭,不过我对天发誓,当时可没有半点要伤害你的意思,只是阻止你杀他罢了。”
马里讪讪地笑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事儿,我知道你当时只是想留下这头幻兽的活口罢了。说起来,你的箭术倒真是不错呢,一眨眼的功夫竟然能射我四五十箭,真是厉害。”
荆风摸了摸身上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的伤口,啧啧叹道。
“那当然,我是族里最好的武士,可以达到一箭五花。一花三箭,一箭就是十五箭。”
马里毫不掩饰自己的骄傲说道。
“哦,真是不错。对了,也看见你带着那么多箭矢啊?射出的箭矢都从哪里来的?”
荆风问了一个困惑他已久的疑问。
“呵呵,这是因为我拿的是一柄赫斯森林之怒精灵神弓,是当年矮人族的甘西莫大师制造的,箭矢无限,只是可惜,射程只有一百五十码,并且只能在有森林的地方使用。只可惜,这是仿造品,如果是真的森林之怒就没有这个限制了,传说中射程不仅可以达到惊人的一千码,并且可以无限制使用。”
马里叹息着说道。
“那在没有森林的地方呢?这柄仿造弓就完全不能用了?”
荆风皱眉问道,这个限制可不怎么好,格尔玛荒原上除了齐腰深的茅草之外,有森林的地方可不多。万一这小子要是真成了自己的小弟,有了这么个限制他的作用就有限了。
“那倒也不是,我的箭技跟这柄弓本身没什么关系。一箭五花依旧是一箭五花,只要挟矢量能够上去,就啥问题都没有。并且,不用弓本身的魔法箭矢的话,射程能提高到三百码左右。”
马里急急为自己辩解。
“唔,这还不错。”
荆风满意地点头,他可不想收一个鸡肋小弟。也别怪他功利心太强,事实上,他收小弟的眼光与水准还是很高的,本着用人专精的道理,他打算以后的黑风寨就走一条精兵路线。收就收高手,要么就不收。否则既误己也误人,以前的刺梅就是个例子。真正到了吃紧的时候,没有几个能拿得出手的高手,一触既溃。
如果那天的黑风寨狙击战要是刺梅再多两个像当初在兰德城里遇到的潘拉贡那样的高手,恐怕荆风就要吃了兜着走了。
“荆大哥,你能不能跟我一起回去?毕竟,是你抓住的这头幻兽,我们全族人都应该感谢你,你一定要跟我一起回去让我的族人向你表达谢意。
精灵一族可是个有恩必报的种族,如果,到时候你再劝劝女王陛下,她或许会同意我跟你走呢。在这深山老林里憋了这么久,我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马里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荆风,现在情形倒过来了,在荆老板巧舌如璜的鼓动下,马里已经彻底地动心了,现在反倒腻着荆风,生怕他不带自己走。
“如果你们女王陛下要是不答应呢?”
荆风翻了翻白眼,问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这个……”
马里支支吾吾的有些说不出话来。
“这小子,脑子里还是转不过弯来。算了,也不能逼得太紧,否则的话会适得其反的。”
荆风吁口长气说道。
“行了,别的不要再说了,背上这个家伙,一起走吧。这环形山里魔兽出没,我也不放心你背着一头活的幻兽独自走。
幸亏当时没弄死它,否则的话,真是不好办了。”
荆风指着那头已经半死不活的幻兽说道。
去就去吧,无论如何都要到月精灵的部落走一遭了。反正荆老板是个从来都不吃亏的人,即使到最后骗不走马里这小子,也一定要弄到回本才是,否则刚才自己的这番博命可就不值了。
“大哥,你真是善解人意。如果女王陛下同意的话,我一定毫不犹豫地跟你走,相信,族里的不少男子们也会一起跟你走的。”
马里感激地说道,边说边背起了那头幻兽。
远处天光已亮,一轮红日在远处的山颠露出了半边火红的脸孔,也到了赶路的时候了。
“呵呵……”
荆风不置可否地一笑。
第150章 杀气
“对了,荆大哥,你咋这么厉害?难道这头幻兽的精神控制术对你不好使吗?反正我见了它就算远远地拿箭射,一旦这家伙跑到二十码之内,我就完了。”
马里边走边问。
“你大哥我天生是个强人,这世间没谁能够打倒咱,更何况是个畜牲。”
荆风拍着胸脯说道,其实他自己也在纳闷,人家月精灵族的长老恩特修为肯定不比自己差到哪里去也照样被这头幻兽迷倒,怎么自己被这头幻兽离得这么近施出了精神控制术却啥事都没有呢?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只能苦笑着将自己归结为变态一类,就跟天生巨人变身和最开始的黑洞黑附体质一样。
环形山里面的范围之大,地势之复杂超乎了荆风的想像,两个人轮流背着那头幻兽在密密麻麻的原始森林里跋涉,走得异常艰难。
如果不是有了马里这个环形山里的原生土著,荆风就算手里有地图也要迷失在这片无边无际、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里。
“我说马里,你们精灵族在这里经常和魔兽战斗吧?毕竟这里魔兽的老巢。”
荆风对那两块上品魔晶还不死心,一个劲地旁敲侧击。他已经打算好了,如果精灵族真的不放马里直的话,那说什么也得弄两块魔晶回来再说。
“是的,与魔兽发生战斗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不过,大多数时候那些高阶魔兽都有自己的领地,除非有人触怒了它们,否则它们从来不主动攻击谁。毕竟,高阶魔兽已经有了智彗,也不想随便树立敌人。
所以,我们只要本着这个原则,一般来说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不过,有时候也需要跟一些闯入我们部落的落单魔兽去战斗,但那些魔兽普遍级别都不高,我们还能应付得来。至于那些高级别的魔兽,我们从来都是敬而远之的,更别提去猎取他们的魔晶了。”
马里憨厚地回答道,虽然没有识破荆老板的险恶用心,不过他无意中的这番话却再次狠狠地打击了荆风一下,让他心底好一阵郁闷。
“他妈,看来这趟买卖要赔。”
荆风在心底暗骂。
“你说的那个古镜月井是什么玩意?有啥用啊?”
荆风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马里闲聊,实则是在套着精灵族的压箱底老本。
“古镜月井是我们精灵族上古传下来的至宝,守护这口月井也是我们精灵族世代相传的使命。
传说中,每个人都能在井中看到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并且,喝了从这口井中汲出的圣水可以让人青春永驻,只要古镜月井不干涸,我们精灵一族就会永远存在下去。”
马里自豪地向荆风说道。
“哈哈,那不就是青春不老泉嘛。”
荆风大笑说道。心里却暗自忖道,如果这口井水弄到市面上去卖,估计会被那次人类帝国的贵族女人抢疯了,那得赚多少钱啊?一想到这里,荆老板眼睛里就已经满是黄澄澄的色彩了。
“也可以这么说吧。”
马里回头向荆风一笑。
“咦,什么叫传说中啊?难道你没见过这口井吗?”
荆风皱着眉头问道,想起了问题的关键。
“当然是传说了,族里的人没人在井中看过自己的过去和未来,也没人喝下过井里的圣水,没有事实的比对,我们也无法确切地证实嘛。我们一直都把这口井当做故老相传的圣物去守护的,谁敢去动这口井呢?不过,虽然是传说,可我们的每一个族人都坚信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所以,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都会带上这口井,用生命去守护它。”
马里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