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区别也许在我的心率上,有人是做过试验的,早上的心率特别快,我现在的这颗心要一跃而出了。
我猜测三戈也有同样的感受,因为我们同时涨红了脸说了再见。
“再见。”
然后我转身就北行了,他也转身向南。我听见我的苏格兰兵他最后的皮鞋声音,我没有敢回头,可是我觉得有个女孩的脚步是伴他一起的,而且有一种熟悉味道从身后渐渐把我环抱起来,我可以确信如果当真是有个女孩和他一起,那肯定是小蔻。
二进制/张悦然二进制(4)
7点多,湖山路开始有了阳光。我继续向北。骑士在这年代几乎绝迹,不过那天我的的确确遇到一个骑大马的。马也如我所愿是白色的良种马。骑士穿了亮闪闪的鳞片铁衣服,比湖山路的阳光还有明亮。我站在那里就不动了,我看着马和骑士经过,然而骑士没有经过,而是停了下来。
骑士不涂香水,骑士的眼睛也不是像我的情人三戈一样迷迷的。不过骑士的鼻孔里冒出的是一种新鲜的男人的气体,他的身体在一种源源不尽能量下此起彼伏,这是一片我未能详细认知的海。
这些年,我对这样的男子一直不甚了解。我觉得他们高大而粗糙,而我一直迷恋的是三戈那样精巧的男子。他给我涂过指甲绾过头发。
这时候骑士停下来,问我去腊山的路。
可是他看来并不焦急,他就牵着他的马和我慢慢地说话。
我说我也是个旅行中的人,我只是为了来结束一篇小说,然后就离开B城。骑士说他要去西边的丝绸之路。他说他想换一头骆驼。我想了想,觉得西面天空扬起的风沙会使他的脸的轮廓更加鲜明,所以我点点头,表示支持他的计划。
骑士后来和我聊到了爱情,我简单地描述了三戈,我认为这种描述无法深入,否则我将把对像骑士这样的男子的抗拒流露出来。
“唔,你是7岁之后一直和他一起吗?”骑士问。
“是的。”我说。
“那么他喜欢同性就很能理解了。一个女学者曾说,当一个男孩从小最要好的朋友是女孩儿时,他长大之后往往对同性抱有更大的好感”。
“是这样吗?”我沮丧地说,因为按照骑士的说法这已然是一个无法挽回的事实,多年决定下来的事实。
“没有错,因为他对你,一个女孩太了解了,他对你的每一部分都很了解,你,女孩对于他失去了神秘感。”骑士继续说。
这是个道破天机的骑士,他显然不像我想像的那么头脑简单。
骑士停了一会儿说要走了,他忽然问我是否乐意同去。
“一同去吧,去西边,我对女孩儿可从未失去过兴趣。”骑士的坦诚使我有点感动。
好吧好吧,我决定跟着骑士走了。可是我张开嘴说得却是:
“我跟你走,不过你先把我带回到湖山路的路口,我要和三戈道别。”
二进制/张悦然二进制(5)
我现在就站在湖山路路口的早晨里。
骑士把我放下。让我自己过去。
“呃,你可以饮马什么的。”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
“好啦,我在这里等你,你只管去吧。”骑士说。
我向南走,我不知道为什么,三戈再次出现,仍旧向北走。此时大约已经是上午9点钟,几个小时里三戈都在。他还是穿着他的裙子,像仙鹤一样走得小心翼翼。
这次我是向着他走去的。我们在上次相遇的马路中间相遇了。我带着他过了马路,他和我都在马路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们开始聊天,也道别。我把这许多年来我写的小说给他看,那个尚没有结尾的小说。他把那本子放在膝盖上,一点一点认真地读。有时候他遇到喜欢的句子还会念出声音来。我也插话进去,告诉他这段正是我也喜欢的。后来我说到一个骑士将带走我,他充满怅然。再之后我们说到了童贞。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起,我们的童贞。那是我和他一起经历的,他问我可后悔是和他这样的男子。
“嗯,是有些后悔的。因为我后来信奉了神,这件事多少影响了我的灵命。”我这么说。
我和三戈,从来没有进行过这样顺畅的详尽的谈话。我们几乎说尽了所有的话题。他甚至因为15岁的时候把我的猫脸本子摔坏了而向我道歉。我们坐在马路沿上对抗着北风,说到黄昏。
黄昏抵达眉角的时候我们再没有多余的话题。我们都感到淋漓尽致。我起身说要走了。他站起来亲吻我,我拥抱了我软绵绵的情人。
结末,他在背后冲我说:“祝你的小说早些结束。”我心中充满温暖地向北离去。
不过我没有找到骑士。定然是等待到黄昏的时间里他又遇到了其他的姑娘。可是这件事情我并没有惋惜,因为我能够再回去,和三戈坐在马路台阶上说话全是因他。这对我很重要,我将用一场充实的相聚结束我的小说,开始新生活。
可是我站在湖山路以北打算掏出我的本子结束小说的时候却发现我的本子不见了。最神奇的是,我的潜意识使我相信我是把我的本子丢在湖山路路口的马路台阶上了。我的脚步拧着我的身体揪着我的思想再次回到了湖山路路口。
二进制/张悦然二进制(6)
天已经黑透了。湖山路上的车开始少了。每辆车都飞快地划过去,我过马路的时候险些又被撞倒。不过那车只是和我错身而过,我很奇妙地绕开了车。
正如我一直不厌其烦地叙述的,我又看到了三戈。北方的夜晚这么冷,可是我的爱人还是没有加件外套,他还是那件无数线条交叉的裙子,缓慢地穿越马路。
我站在马路对岸,我不知道应该再和他说些什么。这种不断的相遇已经有损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就站在那里,不肯过马路。可是我好像也看见了小蔻。小蔻和三戈站在一起。小蔻的透明指甲像冥火一样闪闪发光,指甲油再次发出剧烈的香气,我几乎窒息。我开始张大嘴巴,大口呼气,然后转身开始逃跑。
我向北,放弃了我丢失的本子,我只是想赶快地离开湖山路。
湖山路的树木都很高,这里很靠近腊山,夜晚山上的动物们发出我从未想像过的声音。我飞快奔跑,这里没有路灯,我只能借助来往的车的星点光亮。
终于到了湖山路的尽头,走下去将是另外的路了。我停下来喘息,这时候我看见骑士就站在路口。他很忧伤。我说,你还在呀,我们快走吧。
黑夜下的他失去了鲜明的轮廓,像个皮影一样寥落。他摇着头说:“去西边只是我的一个美好愿望而已,我是不能的,因为在湖山路上死去的人,魂魄将永远在湖山路上,怎么走也无法离开。”
我抬起头,非常惊异地看着他。我缓缓地把我那只抬起来要迈出湖山路的脚落下。隆隆的汽车声和新的早晨来了。我所面对的骑士又照例牵上他的马在湖山路上游荡了。
目睹女巫失踪事件/龙竞目睹女巫失踪事件(1)
我总是虚度光阴。
比如这样的夏天,蒸汽在四周飘荡。哪怕是包防腐剂,也会发霉。
我决定旅行。
去年的这个时候,垦说,和我去南方吧,更热的天气里,或许人会更清醒。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一只狗站在屋檐下,而且,没有人知道我们会这样站多久。
雨下得很大,如果用瓢泼来形容似乎还不够,热带的对流雨,通常看起来更像天空被谁戳了个大窟窿,流量可以用来洗脸。垦在信里说她最喜欢三亚的阳光,我千里迢迢地来看,却只看到暴雨。
垦玩失踪,而且把店给关了。空荡荡地竖着招牌——垦冰品。去年垦离开以前,垦说在三亚,一年四季都会有人吃冰品。然而我大声嘲笑她的思想火花,说垦你还是留在这儿好好教书吧,教小孩子画画比调鸡尾酒有前途得多。她抱着肩笑,如果人人都像你那样喝喝海风就喂饱全家,饿的那个才有可能是我喔……
垦离开已经一年,在三亚捣鼓着伊有声有色的理想事业。而我失恋,一遍又一遍。这我已经习惯,惟一不习惯的是失恋时没有垦来陪我喝酒。那种时候,我重复性地怀念垦做的黑芝麻雪糕。红酒搭配黑芝麻雪糕与垦的嘲笑,对失恋的我来说,其实是种享受。
干脆和垦在一起好了,有时我有这样的念头。
可一回头,看见垦脸上狡黠的笑,我知道倘若某天变作垦的丈夫,一定生不如死。
垦擅长乱来,比如在红豆冰里加啤酒,烧仙草里混合酱色大冰块,让人一不小心啃了自己的舌头。毫无疑问垦在吃吃喝喝方面是极有天分的。我是受害者,从高中一路罹难到大学毕业。七年,垦把我从玉树临风喂成嗜甜土猪。
是,嗜甜土猪,她这样形容我。
目睹女巫失踪事件/龙竞目睹女巫失踪事件(2)
店主不在,门前的植物倒是生长得极为茂盛,一些灰溜溜的树木向天空举起粗糙不堪的枝杈。
若你有坐在这里等垦回来的打算,还是先去涂些防蚊水吧。隔壁西点屋的小妹把头探出来对我说。
嗯……请问她去了哪里?
云南吧……好像是这样。她沾着满手面粉侧过脸来,我看见她发梢上沾着一小块儿果酱,应该是橙酱来着,在雨水光影里新鲜闪亮。
嘿,是你带来的狗吗?她惊奇地问。
当然不是,我以为是你的。
她立刻屁颠屁颠地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半根肉肠去喂狗。那时候腊肠比我幸福,比如我也很饿,却没有人来喂我。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和西芹一直管那只狗叫腊肠。早上西芹对狗儿说——去,叫你爸起床。腊肠就扭着屁股跳上我的床像舔肉骨头一样舔我的脸,以致我每次吃大鱼大肉的梦都做得破破烂烂。
总的来说腊肠是条相当幸福的狗,西芹一点也不嫌它脏嫌它吵嫌它爱放屁什么的。有时我坐在西芹的西点屋里看着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心里一直在赞叹世间怎么还有像西芹这么善良这么能干这么贤惠的女孩。赞叹的声音大了一点,西芹会说呸光说好听的养你不如养腊肠你看看人家腊肠都没和我红过脸没在半夜爬起来四处翻东西吃。
我说腊肠都快被你喂成肉肠了,光是消化那么多东西都够它受的,半夜起来跑步减肥倒是有可能。
西芹喜欢穿拖拖拉拉的棉布长裙,式样繁琐,像拖把一样浪费布料,还秉承了拖把的本质特性,在地上拖来拖去。我说西芹你是天下最不像女巫的女生,因为你的店从来不需要扫帚或是拖把什么的。
西芹以停我的饭来要挟我,这我不怕,我会指着腊肠嚷嚷着要吃花江狗肉反要挟。或许腊肠是听得懂中文的,我一这样说,它就跑到我面前来,放很臭的屁。
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地被她俩欺负着,说实话这挺幸福。
垦不在的时候,我常常全身涂满防蚊水,跑去她的店门前那些乱七八糟的植物丛里坐着。
坐着看夕阳,那是个绝佳的位置,能看见海天间温煦的落日,平静安宁的沙滩。西芹形容说那像烤箱里的蛋黄派截面。喏,那片椰林呢……就当葱花儿好了。她得意洋洋。
晴朗,无风。西芹会牵着我和腊肠一起跑去沙滩边。浪花一遍一遍地冲上岸,我们坐在云下,看海洋变魔术,吐露许多宝物。有时是贝壳、海藻、螺类,有时是塑胶泡沫、拖把。这种场合腊肠往往是最兴奋的,每次都要捡好多骨头形状的破石头烂木头回来。
这样的天气,若是可以,希望我们能变成手指大小的小人儿,躲在海边一丛丛的琼花菜里眺望天空……西芹把脸埋在我怀里轻轻说。
抱紧她,我说西芹我喜欢你。
真的?
真的。
那……为什么喜欢我?
(哦妈妈,她们女人为什么总是问同一个问题……)嗯……你很特别。
特别?哪一点?
你知道,不是每个女生拿着扫帚拖把都像女巫。何况我女朋友从来不拿那些狗屁魔法道具却每天穿着拖把扫地,难道你不觉得我女朋友具有与生俱来的女巫气质……
哈,我也喜欢你,老妖怪。西芹对着我大喊,跑去海水里把女巫拖把弄得很湿。
目睹女巫失踪事件/龙竞目睹女巫失踪事件(3)
夏天。
嗯?
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