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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女儿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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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女儿行》
作者:小椴
序:
一匹青马系在赭石红的城墙边,有经验的人从马鼻子嗅着气息时那细微的摺皱就可以感觉出:春天来了。
城墙是远景,枯柳长亭才是近景。长亭外的草色破土乍出,那一点点绿意仿佛是给人嗅而不是给人看的。亭中的人儿执着马鞭犹疑地坐着——进城呢?还是不进?他心中反反复复地想,反反复复地掂量着。
亭外,就是雄距关东的洛阳城。洛阳城的城墙是赭石色的。据传,当年为筑这墙,是用糯米汁捣黏土粘合筑就,精夯细构,才有了今日的坚实厚重。那个人静静地望着城墙上面的天空,从晨光初吐到朝霞如绡,从一日喷薄到肜云万里。日沉了,烛烟升起,预计一声锣响之后,九门巡守的号令一下,厚重的城门就要关上了——
那个人还在长亭中使劲地绞着手指:这城,进、还是不进呢?
他在长亭中已枯坐了三天,亭外的马儿已无数次不耐烦地踢跶着蹄:它可不习惯主人这么久的静坐。也只有斜挂在马鞍左侧的长剑才知道:握着这只剑柄的手——本应是怎样的坚定执着。
第一章:天津桥上无人识
一条洛河从洛阳城横穿而过,把洛阳城分为了南北两半,宫城和皇城基本上都留在了北岸,南岸则是老百姓的聚居之地——外郭城。坐在洛水南岸‘铜坊’一带向北眺望是件有趣的事,宫舍俨然。那些青楼朱舍,在南岸吃苦力讨生活的老百姓看来,不啻为神仙宫殿。
连接这南北两城的是天津桥,取意于“天河津梁”的意思——洛阳城是九朝旧都,倒也当得起这四个字。我们所要讲述的故事开始的时候,正是黄昏时分,洛阳城上空象是被扯了层熏黄的金沙罩住了似的,罩在了所有挑担的、骑驴的、抬轿的、卖花的、吆喝的人身上。
黄昏总有一种平和的气氛,能给每个人的心里都带来一份安谥。
一个外乡人正斜靠在天津桥东侧的栏杆上,一双瞳子盯着秋水中的天空与天空尽处的屋舍,他在这里已站了半日了。
这外乡人是今天下午才进的城,进城后的他,愁容反重,坐在南岸铜坊眺望北岸望了差不多一下午,这时才又转到天津桥上来干站着。
——天津桥上无人识。
偌大洛阳,偌热闹个天津桥,是没有什么人认得他的。
这人长了张典型的关左子弟的面孔,二十一、二岁模样,就算称不上英俊,却也十分的轮廓分明。他的身材高挑,眉毛压得很低,眉下是一双单眼皮的眼,脸上淡黄色的皮肤,肤色倒还匀细。他长了一只很男子气的鼻,只为那只鼻子,过往的仕女少妇往往会把他多看上两眼。那鼻子的挺直让人想到他该是个很骄傲的人,虽然他的衣衫与神情都显得有些落拓。
“当——当——当——”惊入众人耳朵的是几声锣响。天津桥上的嘈杂被那锣声的尖锐压得低了些。几声锣响后,天津桥上的行人商贩依旧熙熙攘攘,只是自动向两边厢让了让。也没什么,只不过是每日黄昏时的一景:洛阳府尹巡城后要回衙了。要说洛阳尹在这城中可以说是个不大不小位置颇为尴尬的官儿。说大不大,洛阳城作为东都,满朝金紫,官阶比他大的多了去了;可说小也不小,怎么说,这洛阳一城的人口户薄、街衢市井、治安缉拿都是该他管的。现任的洛阳尹姓于名自望,据说曾是两榜进士。但城中老百姓没有谁熟悉他,唯一让人跟他产生亲近感的是:满城的文武,差不多只有他一个的官衙是在外郭城的。
靠着桥栏杆的那个外乡子弟这时回了下头。他这是第一次进洛阳,所以对这城市中的一切颇为好奇。只见那府尹坐了个四个人抬的轿,连护卫衙役加在一起也不过十多个人。走在队末的一人虽一身衙役穿扮,但身上气度却与旁人不同。只见他身材明显高大些,粗宽脸膛,一部紫髯,身上着了一件绯袍,这袍色配上那衙役的装扮可就有些特别了——以当今朝廷之制,绯袍可是有品官员才能穿着的色泽,一般不许小吏平民穿戴的。
那外乡子弟就不由得一怔,只见那衙役腰下挂了一把很配他身材的厚背腰刀,那刀要是挂在别的什么人身上只怕就显得夸张了些,可在那衙役身上倒显得颇有威武气慨。那外乡人不由向他多看了几眼——如果他不是初到洛阳城,这个人他定会认得,他其实并不算什么普通衙役,而是洛阳城中鼎鼎有名的九城七品带刀巡捕、“厚背刀”候健。那可是御口亲封特拨的七品。
那候健走起路来腰马颇扎实,那外乡子弟点点头,心里也似暗赞了一声。轿子这时正走过他身前,他似隐隐听见轿中传来几声微促的喘息,似乎轿中人呼吸颇为艰难。那外乡人皱了皱眉——那声音颇低,满桥的人除了他怕也没谁能在这喧喧扰扰中听到了。那外乡人一回头,就看见那带刀衙役在队后不远处不知何时站定了,正定定地看着自己。
他可不愿在大街上被人瞠目对视,装做没注意自又转头去看那栏外落日。可虽掉过头,还是感觉到那带刀捕快的目光仍粘在自己背上,心里不由微微不快,想:再这么被他盯下去,桥上人就会注意到了。他伸直身子,有些慵懒地晃晃脖子,也顺着轿子的方向向前走了两步。
变故就是在这时发生的——
天津桥上、南北两岸此时怕不下千百人,但只怕没有一个人比那外乡子弟心中更早划过警觉!他也不知为什么,心中一惊,眼中光芒一闪,只见他一抬头,和适才的慵然倦态完全相反,一双单眼皮的眼猛地一睁,就似爆出一道精光来。他望着桥南头一个正在卖梳子的女子,那女子正低着头,蹲在地上,穿了件再寻常不过的衣裳,手里柳条篮里装了几只角梳木梳——这时那轿子正经过她身边。
就在轿子经过她身边的一刻,她忽然动了——转身、出手,手里篮子里的十几把梳子打着旋地向众衙役脸上罩来。她这一旋身飞转让那异乡子弟心里也不由暗叹了一声:好劲的腰功!就在她转身之际,左手却已从袖中抽出了一把短刀来,长约一尺。众人连同衙役们还只觉眼中被她手中那短刀反射的日光一晃,那女子已一跃到了轿帘门前,喝道:“奸贼,拿命来!”
说着右手把那轿帘一掀,左手却引刀一挥。那异乡人站在轿后,看不清轿子中情形,只见一蓬鲜血扑溅而出,有几点正溅在那相貌看似很平常的女子脸上。那女子似也没想到会这般轻易得手,愣了愣,马上伸手进那轿帘内一抓,众人惊骇之中,她已拎了一颗人头出来。这时,那带刀捕快反应过来——他如果不是被那异乡人牵动心思,这时反应不会这么慢。只听他大喝一声,就向那女子扑去。那女子却似笑了下,人提头一退,已退至桥栏杆边,然后她用握刀的手在桥栏杆上一按,人已上了那栏杆,这时她回头一望,脸上神情若悲若喜,看了正扑来的“厚背刀”候健一眼,人提着那个人头“扑通”一声就向桥下跃去。
水声传来,候健已赶到桥栏杆旁,他一只大手一按栏杆,人已一翻而下。第二声“扑通”声传来时,桥上桥下的人们才开始惊叫、慌乱。几个轿夫衙役吓得放不稳轿子,大呼大吵,面对着轿中流出的血发呆。桥上之人却都涌向桥的东侧,看着水中那场追逐。只见当先那个女子游得好快,她把那把刀用嘴噙住,一手提头,一手划水,鱼一样地向前窜去,人头在水中留下一丝血色的痕迹。
候健虽武功高绝,无奈水中远无那女子灵活。但他胜在劲儿大,一臂划出,人也可窜出好远。只见桥上众人议论纷纷,桥下两个人已顺水越游越远。那个异乡子弟向那水中望了会儿,收回眼,看向天上。
天上残阳如血,照着洛阳城中的百姓,照着桥下的杀戳追逐,也照着这场杀戳追逐中延伸向过往将来的所有因与果,露出这个橙红色的城市里乱哄哄的一面。
水中的两个人影越来越小,桥上众人的口舌却爆发开来。那异乡人叹了口气,走了开去。临行前又看了洛河中一眼,那曾被全力昂扬击水的两个人划开的水路余纹在斜阳下波痕已淡。
天津桥南,有一座著名的酒楼,唤做“董家酒楼”。酒楼后却有一条衰败的小巷,巷中正有着几个小儿嬉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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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啪”地一响,一只大青花瓷碗被一只小黑手用力地揭开,围在碗边的十来双眼珠子便齐齐转了开来。碗里是一碗烧得金黄酥透的酥肉,旁边有几个孩子由不得的口里就滴出涎水来。那刚才把碗捧过来的小胖子就一脸堆笑地眯缝着眼说:“小计,这下总可以了吧,我可是冒着被老爸抽‘笋烧肉’的风险给你端出来的。这下你可要快点接着讲‘乐游原、索剑盟’的故事了。”
被他称为小计的男孩约有十三、四岁的样子。只见他左半边脸淡淡地生了一大块青记,如果没有这块胎记,他该是个五官很不错的孩子。就是身量偏小,一堆孩子里,除了一个小叫花儿外,数他的衣衫最为寒窘了,可一众孩子众星拱月似地把他围在当中。只见他伸出两指夹起一大块酥肉就放入嘴中,旁边几个孩子喉头就耸动了下,似暗暗吞了一口唾沫。
原来这小计本名于小计,是铜坊后街上何木匠的外甥,因从小没了父母,靠他这个远房舅舅带大。别看他小,手段却非同一般,铜坊一带这五街十巷的孩子们没有不服他的,算是这一带的‘孩子王’。最让一众孩子佩服的是,小计幼遭离乱,肚内最多的是新鲜趣淡,打前年他做为小跟班随他药房的碾药师傅郭叔叔出了一趟远门后,回来口里说的、肚里装的新鲜诡怪的故事更是多出了几十倍,引得一众孩子随他打闹捣乱之余,最喜缠着他听他讲故事。他老人家却有些头牌说书先生的派头,等闲不肯轻易开口,前两天似无意中开口讲了段关中“乐游原、索剑双侣”的故事,只几句就把一众孩子们迷住了,一个个抓耳挠腮,回到家吃饭时还跟自己小弟弟小妹妹们张牙舞爪地说起“太白剑客”韩锷、“索女”方柠的传说——这一对关中侠侣如何身带索剑、双驹并辔、纵横无敌、连破关中水旱三十二处大寇,韩锷长剑“长庾”与短剑“含青”又各是几斤几两几钱,把小弟弟妹妹们一个个唬得怔怔的,以为乐事。这不,今日董家酒楼李二掌柜的儿子李保儿又瞒着他爹,从灶上偷出好大一碗酥肉来孝敬于小计,买通他把那没讲完的故事讲下去。那于小计吃掉了大半碗肉,把手指吮干净,很仗义地把剩下小半碗递给身后一个瘦高小子:“大征,你妹妹不是病了?这半碗肉一会儿你给你妹妹带去,让她也尝尝。”然后,他在衣襟上擦了擦手,问:“上次我讲到哪儿了?”
这偏僻小巷却是在酒楼后街,对面的董家酒楼楼上这时正坐了个客人。楼上雅座都是面朝洛河那面繁盛地界开窗的,面向后街的只是冷僻座位。那客人却正是天津桥上适才久立无语的那个外乡人。想来他衣衫敝旧,小二不爱招呼他,才把他甩在这面对后街小巷的座位。他却象并不介意,只见他正品着一小壶‘白堕春醪’,心思却不在酒上,一口口慢慢地呷着。
洛阳刘白堕家传酿的酒在当时可谓驰誉两都,可那美酒喝在那外乡人口里这时却似淡淡然全无滋味。他看着面前的酒盏,盏底就似浮起了一个女孩子的容颜。那女孩儿的右颊上生有一颗小痣,恰到好处的给她匀停的五官添了分可以打破均衡的异气。相逢之初,还是乐游原上百草初霜吧?他那时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对一个女孩子这么动心——从小到大,他一向是颇淡视天下脂粉的。那女孩子平时喜欢戴一个竹笠,笠檐底下垂下半幅白纱,纱沿恰好遮到鼻。说话时、就只见到她一张红唇在乐游原那满地霜白了的草与冻红的太阳间轻轻翕动。他记得她口里呼出的那些细微的白气,暖暖的象那副遮面的纱一样隔在她与他之间。她的装束分明显出她大户人家出身的身世,可她的举止却没有一般名门闺秀的拘谨。想到这儿,那外乡人不由笑了——她的袖中藏着一条飞索,就是矫健如他,也不得不承认那索上的功夫就是算上整个关中之地,怕也可称为并世少有的了。
几年了?——那外乡人如此自问着。他搬了搬他细长有力的手指,也快三年了。他记得最初自己是如何年少气盛地一怒之下挑落了她脸上白纱的,挑落时她的神情没有慌愤、没有怒意,只有一丝错愕。相逢何其偶然,而相伴又何其迅速。三天以后,她就在一个荒凉的小店里在他的臂间偎倚了。她的性子看似平和的,但她又是不可捉摸的。近得时候那真的可是近得肌肤在畔、伸手可触,可远的时候、只一转神间你就会觉得她的神思已飞、远在天外。
他记得第一次送她分别的时候,也是在乐游原,他少有地、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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