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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英拿起放在包袱中一见长袍披在身上,紧了紧衣领,晃悠悠的向着大同赶去。
这次谈崩了,卫英并没有什么挫折感,生生死死都已经闯过来了,只不过没有人愿意支持自己,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并不是没个人都想曹思仁一样是个败家子,叶辰不管怎么说,好歹也是江湖上混迹几十年的老江湖了,要是让卫英的三言两语就说服了,那还算什么英雄。
想到这里,卫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之前,自己家里好歹有个镖局,虽然算不上什么大镖局,可好歹也有个招牌,在外面出去说话,也有几分话语权,可是现在,卫英突然感觉到了渺小与无力。
想当初,远山镖局在九江府,也算是说的上话的,那九江的俊杰少年,那个不另眼相看,可自从远山镖局被抄家以后,卫英终于感受到了什么是悲切,连和自己的订过婚事的孙渤一家都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更何况是别人呢?
变强!要变得更强!
卫英要拥有强大的权力与财物,让这些看不起他的人,全部跪在自己的脚下,让他们仰视自己。
……
夜色沉沉,忙碌了一天,老刘头疲惫的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随便擦了擦脸,洗了洗脚丫子,坐在火炉旁边,一手拿着一壶酒,一手拿着一张弓,一动不动的欣赏着。
这把弓,正是卫英之前从******手中抢来的战利品,整张弓粗壮有力,一个黄金打造的把柄,上面镶嵌这摧残的红宝石。
这种弓,是采用各种不同的顶级材料制成的复合反曲弓,反曲弓是一种侧面看来与普通长弓不同的弓:一把未上弓弦的反曲弓弓臂末端向外弯曲。与大明的其他弓的分别在于上弦的反曲弓的弓弦与其弓臂有所接触。相比同等拥有直臂的弓,这种弓可储存更多能量,使得射出的箭有更高的动能。因此,反曲弓可以比普通的弓造得更短,却可保持其威力。这个优势使得反曲弓适合用于较长兵器会构成不便的地方,例如丛林、森林或马背上。
而******的这把强弓,制造的却比较大,这样一来,需要的力量十分巨大,与此同时,他的射程也更远,想当初,要不是******遇到了卫英这个变态,也不至于在大同城外被人斩杀,连自己的宝贝弓都被用来送人了。
卫英对于弓箭并不怎么喜欢,在他看来,弓箭这种远程兵器,根本就不适合他,与其用弓箭伤人,倒不如冲过去,以最强大的战力,杀死对方,虽然这样做难度比较到,可这样却能震慑大部分人,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在战场上,冷箭射杀敌军主将,和直接冲过去砍掉主将脑袋的意义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这段时间,由于军营初建,卫英手底下十分缺人,所以,便把邓海调进军营,去训练士卒,这邓海的功夫虽然不咋地,可一个打五个还是可以的,在加上邓海那百步穿杨的箭术,在军营了更能发挥作用,何况邓海是老兵,相比待在店里,他倒是更喜欢待在军营。
所以,这个羊肉馆就剩下老刘头一个人在操持,那几个帮忙的伙计也都早早的入睡了,老刘头便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喝闷酒。
“啪!啪!啪!”门外传来的阵阵敲门声。
“谁啊?”老刘头不耐烦的喊道,见没有人回应,便将弓挂在了一边的架子上,向着门外走去。
“嗯?”老刘头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是在战场上遇到的那种气息,老刘头把他称之为杀气。
老刘头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为了安全起见,他决定出去一探究竟。
转身走到一边的柜子旁边,翻出一个常常的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弯刀,这是一柄蒙古弯刀,只老刘头昔年打仗的时候,从一个百夫长手中夺来的,从那以后,这就成了他荣誉的象征,每次打仗,老李头哦都会只用这把弯刀杀敌,知道后来由于年纪太大从军队退了下来。
“啪!啪!啪!”门外再次传来了敲门声。
“来啦!等一下!”老刘头拿起手中的弯刀,大步走了出去。
刚刚把门打开,就看见一柄弯刀从外面刺了进来,幸好老刘头有所地方,身体微微一转,躲过了这一刀,右手一挥,手中的弯刀已然出鞘,寒光四射。
十个大汉从外面冲了进来,领头的一个壮汉看了一眼老刘头手中的弯刀,冷笑一声,“哼!我当是什么啊!原来只不过是个糟老头子,别以为杀了一个百夫长就了不起了,今天爷爷我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英雄!”
昔年北蛮子手中的兵刃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职位不同,手中的兵刃也会有所区别,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在战场上发挥着不小的作用。尤其是在自己的上级被杀的时候,其他的上级可以在最短的时间掌握这支失去主将的队伍。
“唰!唰!唰!”几道寒光出鞘,来人手中的弯刀出鞘,五个人站在老刘头的面前,五个人向着屋子内冲了进去。
老刘头见此,嘴角微微一笑,“呵呵!想不到啊想不到,我老刘头临死前居然也能有如此的荣幸,为了我一个糟老头子,居然出动了五个百夫长,五个千夫长,这等荣耀,也可以算得上是前所未有了把!”
“哼!”带头壮汉冷笑道,“为了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们这些汉人当真是欺人太甚,我们千里跑过来借粮,你们不但不给,反而杀了我们那么多人,当真以为我们草原二郎是好欺负的吗?不仅如此,居然还敢抢劫我们大汗的军马场,要是不给你们一点颜色看看,我们还有什么脸面回去!”
“千夫长!找到了!”一个百夫长从里面冲了出来,手中拿着一把弯弓,正是******的那把。
第161章 139 ****的大同
带头的千夫长拿过弓看了看,“不错!是他的的!”随后看了看老刘头,“老东西!别怪我,要怪就怪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拿了******的强弓!来人啊!给我杀!”
随着这名千夫长的一声大喝,几个百夫长瞬间向着老刘头冲了过去,一把弯刀带着雷霆之势向着老刘头的脑门砍了下去。
“哼!该死的蛮子狗!今天爷爷就让你们尝尝我大明精锐的厉害!”老刘头举起手中的弯刀,好不不犹豫的迎了上去。
老刘头侧身躲过这男子的大刀,左臂用力一夹这人的手臂,右手的刀子已经架在了这个人的脖子上面,用力一抽,鲜血喷溅,一颗大好的头颅掉到了地上。
这时,另一个男子的大刀已经砍了过来,老刘头还没来得及反应,左臂已经被大刀砍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啊!”老刘头心知今日难以生还,唯有趁着还有力气,多杀几个北蛮子,俗话说,这一个不亏,杀两个赚了,于是大叫一声,忍着剧痛,左臂用力一挥,右手紧跟着用力一送,大刀直接贯穿了这名百夫长的胸腔。
“哈哈哈哈!”老刘头抽出了自己的弯刀,大声笑道,“就凭你们这几个小砸碎,还想过来那爷爷的命,当真是可笑至极,今天爷爷我就要大开杀戒,你们这些蛮子狗,一个个都给我等死吧!”
领头的千夫长面色一黑,抽出了自己的弯刀,“都他娘的废物!到最后还是要老子亲自动手。”
千夫长大步向前,依旧是一刀砍了过去,只不过,他的刀比其他人的更快,转眼便已经到了老刘头的眼前。
“哈哈哈哈!”老刘头大叫一声,举起手中的大刀,迎了上去,在方才这人出手的一瞬间,老刘头就已经知道自己不是这人的对手了。
可是,这又能如何,当兵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几十年了,昔日的老兄弟早已死的死,伤的伤,能活到现在,他已经很知足了,男人,要死也要死在冲锋的路上。
“当!”一声巨响,老刘头只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道从刀柄上传了过来,右手的虎口瞬间开裂,手中的弯刀不住的颤抖,老刘头不由自主的后退两步。
“哼!就这点本事,还好意思在这里丢人现眼,当真以为我瓦剌没有高手吗?”千夫长冷笑一声,手中的大刀,毫不留情的继续砍了过去,丝毫给老刘头留下喘息的机会。
转眼之间,老刘头的身上瞬间多出了十几条刀伤,整个人瞬间被鲜血染红。
“噗!噗!”老刘头的两条腿瞬间被砍了下来,整个身体栽倒在地,鲜红的血液不要命的从断腿处喷涌而出。
千夫长将自己手中的大刀高高举起,面色不改的看着老刘头,“下辈子投个好胎,别做我的敌人,阎王要是问起来,你就告诉他,老子是******的兄弟伊勒德。”
只见刀光一闪,老刘头的脑袋瞬间滚落在地。
伊勒德手里拿着兄长的强弓,冷漠的看了一眼老刘头身后的宅院,“把这里给我烧了!我倒要看看,那个卫英拿什么和我斗!”
“是!”其他人瞬间领命,扑向了后院,几个在后院睡觉的伙计刚从屋子里走出来,瞬间便被伊勒德的手下一刀砍为两半。
卫英的羊肉馆,里面除了各种牛羊肉,最多的就是一些高粱酒,这种高粱酒,属于那种烈酒,十分容易点燃,伊勒德的手下,砸碎了酒坛,在屋前屋后洒满了高粱酒,火把一丢,一瞬间,整个院子大火滔天,浓烟四起。
“按照原定计划,跟我杀向北门!”伊勒德一声令下,众人向着北门扑了过去。
……
与此同时,曹家大院正进行着一场惨烈的厮杀与争斗。
自从曹思仁跟着卫英在漠北洗劫了军马场,在大同名声大噪,正所谓,树大招风,像这种事情,是绝不可能逃过瓦剌鞑子的探马,曹家在大同生活了一百多年,对这些蛮子沟再清楚不过了,他们并不认为北蛮子会无动于衷,所以,在曹溪的强烈建议下,曹勇大发帖子,将山西有名的英雄好汉召集到自己的家里看家护院,自家白马镖局由于冬季生意不多,所以大部分的镖师也都住在了曹家大院。
幸亏有这些高手,要不然,曹家估计就要在这大同被除名了。
由于曹家是开镖局的,所以,大部分都是习武之人,就连那些丫鬟仆役都是略同拳脚的人,所以,这场战斗打的十分艰难,也十分悲壮,曹家大院的前院已经堆满了尸体,有敌人的,也有自己人的,现在,曹思仁和曹勇两个人,带着身手一般的人,护卫者曹府的家眷待在大厅里面。
曹溪是曹家功夫最好的人,所以,由他带领着曹家的保镖和镖师在外面迎敌,众人也都已经遍体鳞伤,鲜血不要命的流了出来。
曹思仁看着眼前的人一个一个的倒了下去,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人居然会杀到曹府,而且人数还这么多,足足有两百多人,饶是家里的镖师和请来的护院拼死力斗,可现在还有一百人,而曹家的高手,只剩下二十个,而且各个身受重伤,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
曹思仁之前还以为曹家的势力多么雄厚,在大同多么威风,在山西多么有地位,那些普通人多么的崇拜自己,可是,这一刻,这些都没有一丁点的价值,唯一可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拳头。
“噗通!”曹思仁对着曹勇跪倒在地,大声哭泣道,“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自作主张,曹家就不会遭此大难了!都是我的错啊!”
“是啊!你还知道是你的错!要不是因为你非要去和那什么卫英抢劫瓦剌大汗的军马场,会有现在这个样子吗?我们曹家会被人干净杀绝吗?都是你的错!”说话的这人正是曹勇的第三房小妾翠花,也就二十五岁左右,嫁入曹家已经有五个年头了,虽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可仗着自己花容月貌,将曹勇牢牢的拴在了自己的手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百天的时间,曹勇都是睡在翠花的房间,这还不包括外出走镖的时间,由此可见,曹勇对这个小妾是宠爱之极。
第162章 140 曹依姗的剑
“三娘!你怎么能这么说二哥呢?这能怪二哥吗?北蛮子过来烧杀抢掠,他们又不是没有干过,要是没有二哥,我们曹家会有如今的荣誉吗?会有那么多的人来拜访讨好吗?要是没有二哥?那些人会给你送这些金银首饰吗?”曹依姗不卑不亢的问道,随后又看向了曹勇,“爹!这件事根本就不能怪二哥!”
“够了!”曹勇怒道,“吵什么吵?有什么好吵的?老二!你给我站起来,我曹家的人,绝对不能让人看扁了,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一死,脑袋掉了碗大的疤,我就不信了,我曹家这么多人,还能被这些北蛮子给杀了。”
曹勇转头看了看身后的这些人,“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愿意投降的,我曹勇绝不勉强,毕竟人各有命,我曹勇没有保护好你们,那是我的错,但是,我曹勇好歹也是大同有名有姓的,绝对不会向北蛮子妥协。是男人的都跟我杀出我去,死也要死在战场上!”
曹勇身为江湖中人,身上自然有他的一份傲气,那就是决不妥协认输,更何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