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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如此,我们的人生不也一样吗?遇到最坏的情况,那也不坏,因为“从”“今天起再也不会比这更坏了,只会再好起来。”
再见
《新女性》
苦苓
台湾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去海边远足,妈妈没有做便饭,给了我十块钱买午餐。好像走了很久,很久,终于到海边了,大家坐下来吃便饭。荒凉的海边没有商店,我一个人跑到防风林外面去,级任老师要大家把吃剩的饭菜分一点给我。有两三个男生留下一些给我,还有一个女生,她的米饭拌了酱油,很香,我吃完的时候,她笑眯眯地看着我,短头发,脸圆圆的。
她的名字叫做翁香兰。
每天放学的时候,她走的是经过我们家的一条小路,带着一位比她小的男孩,可能是弟弟。小路边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两旁竹荫覆盖,我总是远远地跟在她后面,夏日的午后特别炎热,走到半路她会停下来,拿手帕在溪水里浸湿,为小男孩擦脸,我也在后面停下来,把肮脏的手帕弄湿了擦脸,再一路远远跟着她回家。
后来我们家搬到镇上去了,过几年我也上了中学。
有一天放学回家,在火车上,看见斜对面一位短头发、圆圆脸的女孩,一身素净的白衣黑裙。我想她一定不认识我了,我一直瞧着她,她也看见了我,又把头转向窗外流过的风景。火车很快到站了,我随着人群挤向门口,她也走近了,叫我的名字。这是她第一次和我说话。
我叫她翁香兰,她笑眯眯的,和我一起走过月台,出了车站,她说要去搭客运车,我也就走了。以后就没有再见过她了。
这篇文章收在我出版的《少年心事》这本书里。
书出后半年,有一天忽然收到出版社转来的一封信,信封上是陌生的字迹,但清楚写着我的本名。
信里面说她看到了这篇文章,心里非常地感动,没想到在离开家乡,漂泊异地这么久之后,会看见自己出现在一个人的记忆里,她自己也深深记得这其中的每一幕,只是没想到越过遥远的时空,竟然另一个人也深深记得。
她说自己在台北工作,还没有结婚,但她从书中知道我已经成家,因此寄了两张近照给我,但不给我她的地址。“我只是要你知道,在过了这么久之后,我仍然像你记得我一样地记得你。”她说,署名是翁香兰。
我凝视着像片里那仍然是圆圆脸、笑眯眯的她。忽然觉得多年来艰苦、寂寞的写作生涯都是值得的,这一封信比所有的财富与荣耀还要有意义,我终于再见到她了。
在时间里
台港文学选刊
林清玄
他第一次向一个少女求婚,是高中毕业那一年。他们在月台上等着北上的火车,她微笑点头答应他,眼中含着泪光。他就背着那张带着泪的脸,坐上开往北部的火车。
她是鱼,他是雁,他一面读书一面辛勤地给她写信,起先回信十分频繁,慢慢的信少了,有一天她的信永远的中断了,他写着写着也就停下,甚至回到南方,也找不到信上的地址,他完全的绝望。
十四年后,她打来一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至为陌生,她约他出去,问他:“你还愿意娶我吗?”
挂了电话,他在院子里发了一个晚上的呆,到儿子唤他时才清醒过来,他决定不去赴约,宁可记着那月台上轰隆声中寂静的微笑点头落泪的那张脸。
那张脸在时间里,其余都在时间外了。
怎样欣赏名著
斯蒂夫·爱伦
朱红
在学校里,我们学会人类所完成的一项最了不起也是最困难的技巧——怎样阅读。
我们每个人都遇到过这样的事:读老师指定的书。老师指定读《白鲸》,我不想读,我不喜欢它,我以为我赢了。
可实际上,我输了。我努力和《白鲸》保持一定的距离使我付出了代价——我失去了阅读名著本应得到的有益的东西。
后来,我自觉地回到《白鲸》上来了,我喜欢它,而且每读一遍,我都发现一种新的乐趣。
什么是名著呢?名著就是这样的书,——哪怕只是一瞬间,它都会使你从中感受到一部分生活的意义。
名著是能经受住时间考验的书,是世界上亿万读者多少年来为从中得到特别启迪而阅读的书。
不是很多书都能经受住这种考验的。算一下自从人类第一次用凿子打制石器以来出版的所有著作,名著只占了其中极微小的一部分——还不到总数的千分之一,只不过有几千部罢了。在这些书中,不足一百部则是它牢固的核心。
为什么你应该阅读名著,并且要学会欣赏它们呢?
我提出三条充足的理由:第一,名著开阔你的眼界。
第二,名著助你成长。
第三,名著帮助你了解生活,认识自己。
最后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名著可以使你洞察自己的内心世界,这是从别处得不到的。可以肯定,你几乎能够从许多书中得到乐趣;但是,一部名著,一旦你读进去了,它会把你带到更高的境界。
我常听到人们说:“名著太难懂了,我啃不进去。”
让我出些主意,帮助你打开这个奇妙的世界。拿一本你常说要读的名著,然后按照下面的建议去读吧!
知道你正在读什么这是一部小说,剧本,还是传记或历史?要想知道这一点,查一查目录,读一读封面和前言,或者在《读者百科全书》中查一查题目或作者。
不要躺在床上读我承认名著会是很难读的,所以你必须思想活跃,器官敏锐。如果你躺在床上读,你就想睡觉,那么当你开始打瞌睡的时候,你就会埋怨那本书。
不要被众多的人物所左右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的《卡尔玛卓夫兄弟》一书中抛出了五十个主要人物。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的第一章中用了二十二个又长又复杂的名字。使你脑袋发胀。这时,不要急着往前翻,坚持看下去。渐渐地,这些人物就会变得清晰。你会觉得和他们在一起,就象和你的老朋友在一起一样。你还记得你的许多朋友,在结识前也是陌生人。
给作者一个机会不要过早地说“我看不懂”,要坚持读完。有时也许是你对你所要读的那本书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我啃柏拉图的《理想国》一共啃了三遍,才看懂。如果你认真看了但确实看不懂,你把它放到一边,搁一天或一年,先去读另一本书。
大段大段地读别小口小口地啃,你读的句子越长,你就越能进入书节奏和感情,从中得到的乐趣也就越大。
读作者读的书例如,莎士比亚为了写《尤力斯·凯撒》、《·安东尼与克莉奥佩屈拉》和《仲夏夜之梦》,曾仔细阅读了诺斯的《蒲鲁塔克传记集》的翻译本。
任何一个作家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产物。了解当时的历史、作家及其他人所面临的问题和他们的态度会帮助你理解作家的观点。作家的观点不一致。没关系,起码他使你思考!
阅读有关作者生平的书你对作家的个人经历知道得越详细,你就越明白他为什么写他所写的作品,你就会开始明白那些隐藏在作家作品中的自传性的花絮。一个作家不可能不暴露自己。我们关于莎士比亚的大部分猜测都是从他的剧作中找出的线索。
重读一遍所有名著都经得起反复读。你读完一本书后,如果很感兴趣,又不完全懂,那么立即重读一遍。你会发现更多的东西。
如果几年前你读过一部名著并且喜欢它,就再读一遍。书里还有那么多新的东西要告诉你,你简直不会相信这是同一本书。
不要只把你的脚尖浸在名著这潭深水中,要跳进去。象前面一代代聪明的人类一样。你会觉得自己的灵魂深处被那些历史上最有天赋的作家的思想和洞察力鼓舞着。
怎样自学英语
百科知识
董乐山
近几年国内学习英语风气很盛。但自学者经一段摸索之后,往往苦于不得其门而入。著名翻译家董乐山著文专述此问题,言简意赅,切中要害。他说,自学英语必须——“四会”缺一不可语言是牵涉到听、说、读、写四个功能的交流手段。要掌握一门外语,尤其是在打基础阶段,这“四会”缺一不可,因为它们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相辅相成的。
有人说,我只要能看懂就行了,听不听得懂,说不说得出口,无所谓。这种看法是很不全面的。因为文字是语言的书面化,而语言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听和说是进行对话的关键,没有听和说,就没有语言。英语的一个单词,一句话,如果你自己能听懂,能说得出口,你就能有效地看懂它,记住它,使用它,掌握它。而撇开听、说,光是凭看,有的时候也会产生许多困难。比如以say!这句最简单不过的话来说,如果你不是通过听,特别是通过听别人说这句话时的表示惊异的语调,你光通过看,常是难以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真的吗?”
的。Are,而是表示“我早已知道了,还用得着你来告诉我吗?”
再举一个更加简单(实际上并不简单)的感叹词well为例。well一般都译作“嗯”、“那么”或“好吧”,但要对该词的意思理解或捉摸透,需要在具体的场合,通过别人的说话,才能具体而微地领会到。比如:Well。Well,慰)Well,Well,Well,示承认别人上面的一个论点)Well,thenOh示无可奈何)而其中第一句的never又是重读,才能充分表达出惊愕之情。由此可见,听、说在学习英语的基础阶段之重要了。
但是一般中国学生不重视听、说,可能是受到汉语的影响。汉语由于方言发音不同,往往使人有一种错觉,仿佛语音不同,甚至错误,念别字,都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认识字形,心里能默念(不管念的是什么音),能写就行。但英语是拼音文字,不像汉语是象形文字,一个单词你如不能正确地发音,正确地拼写,你就可能认不得、记不住,就难于使用和掌握。因此,即使你只是单纯为了会读这一简单目的,也需要在打基础阶段十分注意听、说、读、写“四会”。只有在听到一个单词或一句话时能够听懂,自己也会用基本正确的语音说出口,正确地拼写出来,才能更好地看懂,记牢。否则,很容易过目即忘。
不要用汉语规律去套中国人学英语,常常有一种将对将、兵对兵的习惯,或者说对号入座的习惯,往往把英语与汉语的不同只看到是辞汇的不同,因此在学习英语时,就用英语辞汇按汉语的语法、句法、习惯用法去套。这里所谓辞汇的不同,在这些人的心目中也仅仅因汉语是一个方块字,而英语则是一个拼音字。其实辞汇的不同,岂止这一点?更何况还有语法、句法、习惯用法的不同。
以汉语“说”为例,英语里就有好几个不同的词:HeHe'sHeDon'tI'mIt)BeI代他向你说话)反过来,英语里同样一个man这词,除当作“人”讲外,在manwoman里作“男子”讲,在mana人”讲,在theinfantryman是“步兵”man…of…war是“军舰”,merchantman是“商船”了。
认识到这样的不同,才能把英语当做与汉语完全不同的一种新鲜事物来学,才能放弃主观上的一切囿见,学得快,学得进,吸收消化得好。
(原载《百科知识》,本刊有删节,小标题为本刊所加)
增订伊索寓言
中国四大文豪散文合集
林语堂
两月前旁听华东各大学英语演说比赛,竟发现有大学生某君,引《伊索寓言》为材料,可见此书入人之深,而大学生脑里盘桓的,仍是这些东西。乃思以后编大学教材,当以寓言体为主,以便灌输,而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这且不提,只说我小学时读伊索《龟与兔赛跑》兔被龟赢的故事,极为兔抱不平,且深恨龟。为此蓄志日久,要修订此书,以供一班与兔、骏马等同情,而不与龟、蜗牛等同情者玩读。此为光绪末年间事也。光阴荏苒,人事牵延,至今尚未着笔,内咎不安,乃乘《十日谈》出刊之便,书数则,以了夙愿。龟与兔赛跑有一天,龟与兔相遇于草场上,龟在夸大他的恒心,说兔不能吃苦,只管跳跃寻乐,长此以往,将来必无好结果,兔子笑而不辩。
“多辩无益,”兔子说,“我们来赛跑,好不好?就请狐狸大哥为评判员。”
“好。”龟不自量地说。
于是龟动身了,四只脚作八只脚跑了一刻钟,只有三丈余,兔子不耐烦了,而有点懊悔。“这样跑法,可不要跑到黄昏吗?我一天宝贵的光阴,都牺牲了。”
于是,兔子利用这些光阴,去吃野草,随兴所之,极其快乐。
龟却在说:“我会吃苦,我有恒心,总会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