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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的任何一家花园,也不由空中的哪一阵清风所送至。
我的心告诫我,教我在未知和危险叫唤我时,回答说:“我来了!”在我的心告诫我之前,我听到熟悉的召唤才起身,只走我经历过的平坦道路。而现在,已知成了乘骑,我跨上它奔向未知,坦途成了阶梯,我拾级而上直抵险境。
我的心告诫我,教我在衡量时间时别这样说:“昨天的已经过去,未来的明天再说。”在我的心告诫我之前,我曾以为过去的已一去不复返,未来的永远也达不到。而现在,我懂得了,眼下的这一刻包含着时间的全部涵义,可以期望,可以成功,可以实践。
我的心告诫我,教我不要用“这里、那里”的概念去限制空间。在我的心告诫我之前,我到了某一地,便以为自己已远离另一地。而现在,我明白了,我到达的某地即是各地,我占据的地点包含着全部空间。
我的心告诫我,教我在周围的人们酣睡时守夜,在他们醒着时入眠。在我的心告诫我之前,我睡着时看不到他们的梦境,他们熟睡时也无法观察我的梦想。而现在,我只在他们注视我时才遨游梦乡,我为他们入睡而感到欣喜时,他们已在梦境中自由翱翔。
我的心告诫我,教我不要因为赞扬而欣喜,由于受责而难受。在我的心告诫我之前,我总是怀疑我工作的价值和作用,直到岁月派来一位使者,加以褒奖或讽刺。而现在,我知道了,树木春天开花,夏天结果,它们并不奢望获得赞美;秋天叶子飘落,冬天枝丫光秃,它们也不怕遭受责备。
我的心告诫我,教育我并且向我断定,我不比流浪汉们高贵,也不比强权者们卑下。在我的心告诫我之前,我认为人分两种,一是弱者,我怜悯或鄙视他;一是强者,我追随或反对他。而现在,我懂得了,我是个个人,人类是由个人组成的群体;我的因素、意愿、欲望和道路,就是人类的因素、意愿、欲望和道路;他们有过失,我也有错,他们有所成就,我即引以为荣;他们奋起,我随之奋起,他们停滞,我也会停滞。
我的心告诫我,教我懂得我提的灯不是为了我,我唱的歌也不是在我胸中谱成。我虽凭借光走路,但我不是光明;我即便是一把上了弦的琵琶,但却不是一个弹奏琵琶的乐师。
我的兄弟啊,我的心告诫我并教育我,你的心在告诫你也在教育你。你我既相似又不同,我们的差别在于我说出了我的心声,我的话有些剌耳,而你则毫不泄露你的心思,你的沉默中包含着一种美德。
那时,我没能装扮自己
风流一代
王蕾
中学上的是重点学校,整天想的是如何在学习上出类拔萃,于衣着无所用心。甚至因为男生大都聪明,不仅在功课上与他们较劲,就是穿衣也学他们的样。记得那时最爱穿的鞋是那种棕色塑料底、黑条纹灯心绒面的松紧口男鞋。十六、七岁最明媚的年纪就裹在男孩子气的衣服里匆匆过去。
刚进大学,就被各式各样的文学知识迷住了,亦无心打扮,仍袭着中学的风格。直至那人出现才启发了我迟来的爱美之心,开始零敲碎打地买化妆品,买衣服。
由于初习此道,很不上路,并且因为一切开销都必由父母过目,所以到底也没有什么出色的衣服,走在校园里,依然灰灰的,不起眼。
一个初冬的夜晚,怀着无望的悒悒之情回家,几天没见那人的身影,眉头心间的苦闷总无可解。突然想起系里有舞会,去那儿或许能看见他!于是顾不上吃饭,慌慌地洗脸抹粉底霜。妈妈默默地看了我一会,说抹得太厚了,别人会笑话的。我不睬,依然把指尖上的一点匀到脸上。然后穿衣。穿衣无可选择,因那时节适合的衣服只是一件式样极普通的黑色半长呢外套。那原是妈妈的,因她嫌小,便给了我。我穿显大,尤其袖子太长,好朋友说我套在这黑衣里可怜兮兮的,像雾都孤儿奥利弗。裤子是那时流行的黑色毛麻西裤,自己在小摊上买的。因为初次与生意人打交道,这裤子买得很不合适:短了,吊在脚踝上。鞋是一双踩雨踩雪的已不太白的旅游鞋。围巾也是妈妈给的,很长很宽,纯羊毛的,颜色是那种很老气的紫,可配黑衣倒也合适,只是觉得有一种属于老式的红木家具所特有的沉沉郁郁的味道。
从未去过舞场,站在俱乐部楼下,听着上面轰鸣的乐声,先是有点胆怯,犹豫再三还是踏上了窄窄的楼梯。整个舞会以它全部的光、热、力把我震住了。站着、坐着的人们围着一个热闹的所在,快乐的所在。那里的女孩子有明眸皓齿,有鲜衣丽服,更有音乐舞蹈和这帮聪明可爱的男孩子衬着,乍见她们,只觉眼亮心热,好像胸前突然长出一丛洁白璀璨的马蹄莲——这比喻我很早就在一篇外国小说里读到,当时不懂,全然没有那种感受,那一刻却极其强烈地体验了这种感觉。她们真美呀,让人忍不住目光流连。可我什么都没有,偏偏心怀对一个杰出的陌生人的深深的恋慕!一切一切都无可辩驳地证明我不该来:那人是不会来的!!他永远那么高远不可及,别说伸手触摸不到,即使我心的目力,望得尽天涯归鸿,也难以见到他的背影。在茫茫人海里,寻找他,多少次目酸泪流!而这都因为我一无所有。他在涣涣的秋河中央,我无舟楫可以到达那里。
我就那么赛酸地站在人群外的黑影里,愣愣地看着人们黑魃魃的背影,痴痴地想着。醒过神时,不觉已走入寂静的校园之中。可能是因为激动与伤心,在俱乐部时出了身大汗,寒风吹来,遍体冰凉。路依旧,风依旧,门房的灯依旧,仿佛来时与去时一切都一样,其实不一样。不一样。眼泪夺眶而出,旧衣以它沉郁的色调与夜融为一体,夜又以它旧衣般熟稔温和的气息拥着我,就那么蜷缩在篮球场边的一条石凳上。
时至今日,那种绝望的揪心的痛感已减弱许多,但总有一个困惑:如果鸟儿有美丽的羽毛,它是否会获得更多的阳光与春天?我遗憾最美丽的的年华过去了,在那时我却没能好好地装扮自己。
男儿女儿正热恋
爱情带着甜蜜和苦涩悄悄地走过你的身旁。她不容你犹豫,你该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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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任真如果你站在“三角形”的一个角上,那么,请你去竞争吧小刘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被她征服了。尽管他是大学生,她是一名挡车工。
可是在以后的接触中,他却发现,她总是若即若离,情感不定。起初他以为姑娘在考验自己,于是绞尽脑汁,用最大的努力去博得她的好感。有几日,她还真的主动起来了,这使他很高兴,可还未等到一个星期,姑娘又恢复了原状。
他苦恼极了。
一日,他将苦楚诉说给朋友小庞。小庞告诉他一件“不幸”的事——另一位小伙子也在同时追求着这位姑娘。
小刘得知自己有了“情敌”,很是吃惊,也很恼火。但他在认真思索后,作了如下分析:——一个漂亮姑娘,同时有两个甚至更多的追求者,这在常理之中。作为姑娘来说,同时了解两个人,以作选择,也无可厚非。
再说,这位姑娘也很痛苦,因为她对两人都有了感情。更为难的是这两个人不管哪方面的条件都不分上下,对她的爱又都很真诚。舍去谁她都于心不忍。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不问青红皂白,去痛斥她一顿,这只能给“情敌”帮了大忙。因此,现在急需去“竞争”。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
从此,小刘当作没有此事,依然对姑娘真诚相待,给予更多的关怀。他的行动终于感动了姑娘,她告诉了他那件事,并很快和那个人断绝了关系,他们的爱情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天鹅肉往往被第一只癞蛤蟆吃掉。——致怯弱者每天早晨,在那条林间小路上,他拿一把小提琴,迎着曙光奏出美妙的音符。
每天早晨,在那条林间小路上,她拿一本书,踏着晨光练习英语发音。
他们常常在这里相遇,却从未打过招呼。
为什么不走上前去,向对方问一声“你好”呢?
他们是怯弱者。
耿发,对她钟情极了,可又觉得自己不配她。
她确实很漂亮,她走在街上,行人的“回头率”在95%以上。而且她有一张大学文凭,又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好工作。她在他心中,是一只绝顶的“白天鹅”。
他也并非平庸之辈,他发表过不少作品,在当地小有名气,可一到她面前,他就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局促感。他在她的印象中是一个软绵绵的人。其实,平时的他干事是那样利索,解决问题是那样果断,尤其在女孩子面前显得很有男子气。可这些在她面前一点也表现不出来,就像一名运动员在比赛场上发挥不出平时的水平一样让人惋惜。
一次她给他一张舞票,他未敢去邀请她,这使她很失望,她说:“你的性格与你的作品太不一致了。”
她离他而去,他懊丧不已。
常言所说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使多少“自感不如”者怯步。记住耿发的教训吧,即使不成功,也要表现出一个男子汉的勇气,况且,“天鹅肉”往往被第一个“癞蛤蟆”吃掉呢。
他太累了。——不要非把星星变成月亮他们穿行于沙枣林中,悄声细语,尽情地吮吸着诱人的花香,欣赏着大自然的美丽。
他给她讲但丁的著名长诗《神曲》。她羡慕他懂得那么多。可她哪里知道,为了准备《神曲》,他昨晚一夜没睡。
他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又在干钳工。她对他说过,她不会找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窝囊废。他只有临阵磨刀,好在临阵磨刀也快三分。
她要求越来越高了,提出明天给她讲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命运》。
她如期而至。将一盘《命运》装进了录音机。
听着命运的叩门声,她问:“这是什么声音?”
“钢琴声。”他回答。
“废话!”她说他很尴尬。因为昨天他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资料。”“她又问:“贝多芬是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他不加思索。
她很失望地走了。
他又去找她了,这次他装得很幽默,一连给她讲了几个笑话,好容易才让她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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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后来她发现他又不幽默了。
她不能再和他处下去,她走了。
不管他怎样改变自己,依然未能得到她。
他累极了。
月亮就是月亮,星星就是星星,非要把星星变成月亮,反倒失去自己的特色,变得不可爱了。
因为别人的闲言和自己的“从众心理”,她便做出了错误的抉择小王姑娘最近认识了一位男青年小李,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她觉得小李为人正直,工作上有上进心,便决定和他继续谈下去。
姑娘对终身大事非常慎重,她担心一个人的看法会有偏见,便找来几位“信得过”的女友当“参谋”。
“参谋”甲:“人倒是不错,可个子矮了点,走在一起不协调。”
“参谋”乙:“他是一个追求事业的人,等结了婚后,家务谁做?那可会苦你一辈子的。”
“参谋”丙:“其他方面我倒没意见,就是他家里人太多,又没存下钱,将来的日子恐怕不好过。”
……结局当然是悲剧。
过了几个月,小王又谈上了一个,可第一次带到单位,就听到种种议论。
有的说:“一个大学生找个高中生,太不般配。”
有人说:“一个是‘活泼型’,一个是‘小哑吧’,保准谈不到一起。”
她又犹豫起来。
听听别人的意见,这并不坏,但如果失去了主见,不免会走上歧途。
朋友,拿出你的主见来吧,这是你自己的事。
他不满意自己的婚姻,又怕当“陈世美”,他……他是从河南一个偏僻的山村入伍的,在那个早婚早恋包办盛行的家乡,他未能冲破“传统”,入伍时就有了一个长达5年的“恋人”。
她是邻村的一位姑娘,不识字,但会劳动。父母认为这就行了,庄户人家还要找个什么样的?
父母是用棍棒教育儿子的,他自然不敢吭声。只是他很少和她说话,这是父母管不了的。
临走时,姑娘送他一方手帕。他未接受。
他一点不爱她。
1985年,他考上了军校,在军校,有人给他“暗送秋波”。可他不敢,他怕被戴上“陈世美”的“桂冠”,甚至丢掉“大沿帽”。作为一个青年,不敢去大胆地爱人,而又拥有一份没有爱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