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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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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叔宝和罗士信等人的想法。毕竟大伙还要共事很长一段时间,旭子不想和新结识的朋友之间产生什么芥蒂。也不想留下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与他人相处不融洽的名声。
    “阿欠!”想到这,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如果石岚住进自己家的事情传扬出去,被人背后议论的结果是难免的了。他希望大伙不会太介意此事,毕竟,灰衫军已经覆没了,一个小子不可能再掀起什么风浪来。
    “李仲坚这小子啊,简直是中恶鬼!”不出旭子所料,听到石岚没有离开历城,而是住进了李郎将的新居,罗士信第一个跳了起来,向周围朋友抱怨。
    “大丈夫何患无!真的想要,凭他李将军的名字,还愁娶不到个娇娘!真是的,怎么对一个匪首的儿看对了眼!”独孤林也觉得此事过于儿戏,忿忿不平地议论。那子连自己的父亲的脑袋都毫不犹豫向下砍,哪天睡着了,一刀子把你脑袋割了都不一定。
    “仲坚是个知道轻重的人,他想必心里早有安排。”秦叔宝为人最为宽厚,虽然此事对他的潜在负面影响可能最大,但他依旧能平淡地看待李旭的选择。在他心目中,李郎将虽然有些心肠软,却不是个会被人左右的废物。也许石岚身上某一种气质打动了他,也许他像罗士信一样,只是喜欢尝尝新鲜。谁能预料呢,况且两个人之间的感觉是很奇妙的事情,其他人没处于其中,永远是雾里看。
    “也是,如果他连个人都制服不了,也枉担了个英雄之名!”罗士信的火气素来消失得快,听完秦叔宝的话,摇头晃脑地补充。
    李旭和他年龄差不多,武艺差不多,除了对方偶尔的滥好心令人实在无法理解外,大多时候,罗士信还愿意交这个朋友。
    “但此事毕竟过于出格,可能会惊动太守和郡丞两位大人。如果他们两个表示反对,恐怕仲坚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安抚住罗士信,秦叔宝又开始设身处地地替李旭考虑。
    “张大人恐怕不在乎。裴大人么,恐怕也乐得装糊涂!”对于场上的事情,独孤林看得最透。张须驼气度恢弘,只要手底下的人有真本事,一些小节上的事情他根本不愿意纠缠。裴操之大人属于胆小怕事的典型,得知李旭是陛下的心腹爱将后,他想方设法和对方套近乎还唯恐来不及,更不会为了一个人找李旭的麻烦。
    他这番分析很有道理,当张须驼听说李旭赎买并收留了石子河的儿后。老郡丞的第一反应居然是用力拍了下桌案,哈哈大笑。
    “这个李仲坚,的确够特立独行。老夫先前还想着送他一个,省得他的宅子空。现在不用了,他自己已经有了暖被窝之人!”
    “是啊,李郎千里迢迢来我齐郡,的确也该有人照顾一下他的饮食起居!”太守裴操之的反应更为平淡,仿佛一切都顺理成章。那子出身低,李郎将再傻,也不会傻到娶了他做正室。至于把对方领回家的举动,更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老太守眼里,这世间哪有那么多“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真情。男人和人之所以走到一起,十中有九是因为寂寞而已。
    既然没有什么真情,李郎将的行为就不会被这个人所左右。既然李郎将的行为不会被这个人左右,自己又何苦多事!
    十天之后,一份圣旨从东都洛阳传到了历城。朝廷对乱匪石子河与裴长才双双被剿灭的结果十分满意。特地嘉奖了太守裴操之五十匹绢,提拔他的一个幼子为勋侍。张须驼战功显赫,升为齐郡通守,掌管齐郡兵事,并有越境追击流寇而不需要和周边郡县协商之权。
    秦叔宝被赐绢十匹,永业田二十顷,着地方员即行兑现。
    李旭因为功劳累积,封爵从皇帝陛下临时拍脑袋想出来的二等忠勇伯正式改封为遒县伯,食邑三百户。
    罗士信、独孤林的职从副督尉升为督尉。
    没等大伙开始庆贺,传旨太监又说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右候卫将军冯孝慈讨张金称于清河,中计身死,全军覆没。
    事情发生在大业九年十一月初九。同月,右屯卫大将军吐万绪和光禄大夫鱼俱罗二人击败反贼刘元进。刘元进退守建安,吐万绪和鱼俱罗因为天冷,上本朝廷请求开再继续战斗。有人进谗言说鱼俱罗试图谋反,杨广发怒,遣使斩鱼俱罗于军中。召吐万绪回东都问话,吐万绪惊怒交加,死于途中。
第三章 争雄 (三 上)
       
第三章 争雄 (三 下)
        事实证明,在没有其他稳妥计策可以实施的时候,“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失为一个应急的选择。至少,官员们决定对“买伕自代”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策略后,历城外窝棚区的炊烟就日渐浓了起来。因此,在寒冷的大业九年冬天最后半个月里,齐郡冻饿而死的人数远远比前半个月少。虽然在开春后来郡上集结的良家子弟和民壮的相貌一眼看上去就和军书上的描述对不上号,但毕竟他们没有揭竿而起。
    大业十年春,太守裴操之再度因为善于料民而受到朝廷表彰。郡上去年拖欠朝廷的粮食的举动也因为老大人的两位本家善于运作而不了了之。阖郡百姓们都称颂太守贤德,官吏爱民如子。虽然这些父母官刮起地皮来未必比其他郡县官员的手段差。
    而周边各郡的官吏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他们的太守在朝中没有像裴矩、裴蕴这么硬的靠山,郡内也没有可以和张须陀、秦叔宝比肩的武将。为了避免重蹈吐万绪、鱼俱罗二人的覆辙,他们不得不将府库中最后的一点粮食运向了东都。朝廷方面算是打点妥帖了,百姓的日子却过不下去了。特别是那些徘徊在城外的流民,一场暴雪下来就要冻死成百上千。
    官府不给活路的时候,就怪不得百姓铤而走险。从大业九年十二月到大业十年二月,北海、高密、琅琊、鲁郡,整个河南东部处处是烽烟。待二月中旬,朝廷的征兵令再次下达后,非但活不下去的流民和穷汉们陆续造反,连一些大户人家也不得不举起了反旗。
    为了保证宝贵的春耕机会不被流寇破坏掉,张须陀在军营里每天都保留着一千将士。这部分人全是骑兵,战马品种虽然很差,军械和铠甲却是整个郡兵里面最精良的。大伙平素以府兵的方式训练,家中的庄稼皆由郡里指定专人代为照管。士兵们的格斗技巧由秦叔宝、罗士信、李旭、独孤林四员将领轮流负责指导,战阵变化和彼此之间的配合却是由张须陀亲自来训练。郡兵们的装备和身体条件远不及旭子先前带过的雄武营,但士气非常高。训练时吃苦流汗从不喊累,即便从马背上不小心摔下来,只要胳膊腿没断掉,下一刻肯定又鼻青脸肿地端坐在雕鞍之上。
    “他们的老婆孩子,田地房子都在这,除了拼命,没有别的选择!”训练间歇的时候,张须陀指着身背后近在咫尺的城墙,对旭子解释。皇上没有兑现去年所许下的,待齐郡安宁后就征召张、李二人带领府兵一同去伐辽的承诺,这令二人都感到有些遗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心中的遗憾也就慢慢被冲淡了。特别是张须陀,仿佛已经认定了自己这辈子就是个和流寇打交道的命,从来不在人前发牢骚。私下里,他还经常开导旭子,劝对方立足眼前,不要老想着去辽东建功立业。
    “其实,咱们于这里也一样是在尽武将之责。和高句丽人作战也是战,和流寇开战也是战,区别未必有你想得那样大。你看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指总是自豪地指向田野中绿油油的麦苗和弓着身子忙碌的农夫,“若没有咱们这些人,齐郡百姓哪里能过上安宁日子!”
    “通守大人说得极是,末将现在也觉得保境安民的滋味不错!”李旭笑着回答。只要不想起“人市”上那些被出售的“货物”,大部分时间里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没有那么紧张的厮杀,也没有太多的钩心斗角。平素无论在军中还是走在回家的路上,周围看过来的目光里都充满了敬意。齐鲁大地有尚武之风,郡兵们钦佩这位年青郎将娴熟的马术和凌厉的刀法。而城内百姓知道是谁在保护着他们,对老家在千里之外却为齐郡而战的人非常感激。
    “小子言不由衷!”张须陀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明亮的目光从眼睑的缝隙射出,仿佛能照清楚李旭心中的所有秘密。“我跟你这样年青的时候,也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可武将就是武将,硬是要插手文官的事务,难免会费力不讨好。有些事情啊,你没办法将其变得更好,努力尝试着别让它变得更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末将曾经听说过大人当年的战绩,心里边一直佩服得很!”李旭拱拱手,笑着拍了一下对方的马屁。内心深处,他对眼前的老将军也的确非常佩服。治军严谨、为人正派、作战勇猛,还能做到和士兵同甘共苦,懂得维护下属利益。这样的德才兼备老将军在大隋已经非常难找。所以,在大多时候,旭子和秦叔宝等人甚至是把张须陀当作人生楷模,而不是顶头上司来看待。
    我年青的时候,那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张须陀眯缝着眼睛想。先是随同史万岁将军平定羌人叛乱,然后随同杨素去平定汉王杨谅的叛乱。除了勇敢之外,还在朝廷中留下了‘刚烈、忠直’之名。那时候,自己也对敌人充满了同情,也希望朝廷能多一些善举,少激起一些民变。但时间久了,人慢慢会明白自己的位置和责任。
    “咱们武将的责任是开拓和守护,至于怎么治理国家,文官比咱们有经验。大隋朝百姓近几年日子虽然过得苦了点儿,但有朝廷和官府在,至少还有个秩序。那些流寇的德行你也看到过,他们打的旗号都非常响亮,可手底下做的事情……”老将军摇摇头,不再继续说下去。他要留一点点时间给旭子自己去琢磨领悟。对于新来的臂膀,老将军非常看好,偶尔甚至有衣钵相传之念。在他看来,有一点怜悯之心不算错,做武将的如果一味追求杀戮的快意,他永远不会有太大成就。
    只有心存善念,才能勇于除恶。只有懂得珍惜的人,才懂得去守护。这一点上,张须陀觉得独孤林不如李旭,由于出身高贵的原因,他从小养成了目空一切的禀性。罗士信也不如李旭,他性子太狠,无论对敌人和对自己麾下的弟兄都非常狠。秦叔宝是不错的将军,只是年龄太大了,仅仅比自己小六岁。而大隋朝刚刚建立了三十几个年头,今后的日子还很长……。
    不远处传来震天的喊杀声,将张须陀的视线从李旭身边引开。秦叔宝正带着人和罗士信、独孤林二人演练战术配合,他带着二百多名骑兵向一群稻草人排成的阵列正面直插,罗士信、独孤林佯攻侧翼,避免敌军侧翼兵马对中军做出配合。士兵们做得很出色,他们在主将的率领下排成三个槊锋形状,一竖两横,竖着的一个迅速穿“敌阵”而过,横着的两个斜向推进,将外层的草人齐齐整整地“剔”掉一层。紧接着,秦叔宝从背后抽出一根角旗,用力挥了挥,带着骑兵们再度踏入稻草人大阵。其他两支骑兵则倒卷乌龙,从侧翼的侧面纵横穿插。
    这是一种骑兵对步兵的典型战术,利用重甲骑兵强大的攻击和防御能力冲锋,反复打击敌军关键部位,如中军将旗附近,以期待最大程度上降低对方士气,并打乱对方指挥。而轻甲骑兵则与敌阵之前快速奔跑,寻找对方薄弱点,骚扰弓箭手和对方将领注意力。一旦重甲骑兵的第一次突击完成,或者中途受阻,轻甲骑兵则根据自己找到的薄弱点进行打击,以期扩大战果或减小主攻方向的损失。
    郡兵们凑不出太多的重甲,所以秦叔宝麾下的二百具装甲骑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人和战马身上都配备了铠甲,总重量超过了六十斤,正前方只有人和马的眼睛没被皮革和铁片包裹起来。重骑兵们手中的兵器则是清一色的长槊,槊锋部分长达三尺开外,直刺,横扫都可以造成巨大的杀伤。除了长槊,每个人马鞍下还挂着一件短兵,或斧,或铁锏,在长槊断裂或失去作用时,可以凭短兵给予敌人致命打击。
    罗士信和独孤林所部骑兵没有配备马甲,士兵身上的皮甲很薄,仅仅能保证他们不被流矢直接射杀。弟兄们手中的兵器也五花八门,槊和骑枪是有钱人家子弟自备的奢侈品,大多数家境寒微者则习惯性地使用步兵常备的横刀。他们在战场上主要以速度取胜,张须陀根据实战得到的经验判定,只要轻骑兵不主动停住脚步,两军交战时,弓箭手很难将他们直接射中。
    “叔宝,注意保持攻击节奏!”张须陀看了一会,将手拢在嘴巴上大声喊。
    将士们训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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