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连肉带盆。要1钱银子。
看着孟蔺熟练地盛肉,系草绳。张风想起林沐风地嘱咐,便小声问了一句,“请问老板娘可是姓孟,来自东昌府?”
孟蔺讶然一声,打量着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眉清目秀的青年。不由问道,“我是姓孟,也来自东昌府。怎么,客人识得我吗?”
她心里奇怪着呢,自己兄长马上要调任到京师,自己提前便卖了东昌府的馆子,来到这京师继续开了个小驴肉馆过活,可这才来了几天,难道就遇到了熟客?
张风淡淡笑着,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递了过去。“老板娘。这是我家先生还给你的银子……对了,我家先生便是林沐风。”
尽管张风在路上没有耽搁。可当他带着一盆香驴肉回去的时候,肉也好,汤也罢,都有些凉了。毕竟,这可是冬天。
林沐风俯下身闻了闻,起身笑着对坐在自己对面的张颖道,“颖儿,这驴肉很不错,只是凉了不如趁热好吃呢。”
香草想了想,“阿风,去取我们家的暖锅来,给先生热热这驴肉。”
“暖锅?”林沐风哦了一声,没多久便见张风取来一个黑乎乎圆溜溜地铁质锅具,还有一个四四方方的铁质炭火盆,炭火盆里已经点起了火红地木炭。
暖锅放在小炭火盆上,倒入瓷盆里的驴肉,慢慢开始咕嘟起来。
林沐风摇了摇头,他道何为暖锅,原来就是简陋的火锅。
关于火锅的起源,史书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是在三国时期或隋炀帝时代,那时的“铜鼎”,就是火锅地前身;另一种说是火锅始于东汉,出土文物中的“斗”就是指火锅。可见火锅在我国已有1900多年的历史了,明初有火锅也很正常。只是,在江浙一带,俗称暖锅而已罢了。
热乎乎地吃着驴肉,香草与张颖笑吟吟地为两人添着酒,笑看林沐风与张风对酌。
这暖锅倒也不错,可就是炭火灼烧锅底常年形成地锈垢,时不时会冒起屡屡青烟,即呛鼻子,又熏眼睛,令人很不爽。
林沐风皱了皱眉,“阿风,这暖锅不错,可是烟熏火燎让人很不舒服。”
“先生,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张风嘻嘻一笑。
“……”林沐风沉吟着,眼前浮现起现代社会的火锅,心道,这暖锅倒是可以改良一下,设计一种瓷暖锅出来。
想到这里,林沐风呵呵笑着,“阿风,对于这暖锅,我倒是有个想法。”
说着,林沐风垫起两块抹布,取下铁暖锅,又将那个瓷盆放在了炭火盆上。张风讶然道,“先生,你的意思是说可以将暖锅烧制成瓷质的来?”
顿了顿,张风哈哈一笑,“先生,这个我早就想到了。你等等…………”
张风跑了出去,去厨房取了一个瓷质的暖锅出来,“先生,你看,去年我就自己设计了这个瓷暖锅,可惜啊,基本上跟铁质的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烟熏火燎,还容易碰裂,不如铁质的好使。”
林沐风嘴角浮起一丝笑意,晒然道,“你这叫什么设计,你这顶多叫个瓷盆罢了。”
旁边地张颖默默听着,思量着,突然眼前一亮,小声道,“先生,你可是要将炭火盆置于暖锅之中?将炭火密封起来?”
林沐风点了点头。
张风撇了撇嘴,“姐,你们能想到地,我早就想到了。我都做过无数次试验了,不信你们问问香草…………我将炭火盆设计在暖锅之中,在暖锅底部开一个口子,可是,这样一来,暖锅中的炭火根本就不着,根本不行。”
林沐风微笑不语。
张颖想了想,迟疑道,“先生,阿风所言,似是有些道理。这炭火一旦密封其中,可还真是无法点着啊。”
林沐风缓缓站起身来,笑道,“阿风,不信咱们打个赌,我要是能让暖锅中地炭火点着,你该如何……”
张风耸了耸肩,“先生,我还真不信,别的我不敢说,这瓷暖锅我可是前前后后搞了很多遍了,除非先生你会仙术,否则,这密封在暖锅里的炭火不可能点着。”
香草瞪了张风一眼,嗔道,“少爷是何等之人,哪里有少爷做不到的事情。”
张风哈哈一笑,“我知道先生很厉害,可先生毕竟不是神仙。”
林沐风呵呵笑了笑,“阿风,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人的智慧,有时候比神仙还厉害。总有一天,在天上腾云驾雾的都是人而不是神仙。咫尺天涯,从京师到西域,顿饭的功夫即到……”
林沐风多少有些感慨,失神地望向了窗外。眼前又似乎浮现出,那现代化的都市,林立的高楼大厦,飞机大炮轮船潜艇航空母舰……他没有说谎,人的智慧是无穷的,现代科技武装下的人类,比古人眼里的神仙可厉害多了。
可惜,这些,张风三人是不会懂的,也不可能相信。他们感觉,此时此刻的林沐风有些奇怪,神态和口气都怪怪的。
林沐风收回心神,心里暗叹一声。看来,自己还是难以彻底摆脱过去的影子啊。往事不可追,此情已待成追忆…………自己的秘密,哪怕是至亲至近的人,也不能跟自己一起分享啊。
“如果,如果柳若梅知道自己是一个穿越者,占用了她丈夫的躯体,她会不会……”林沐风心里突然浮现起一个疯狂的念头。
但这种疯狂的念头,也就是一闪而逝。他当前所能做的,是守护自己今生的幸福,至于前世,还是随风而去吧。
“先生……”张颖瞥了一眼林沐风微微有些失神落寞的脸庞,心中不知怎么地夹带起柔柔的关切。
凭直觉,她感到,眼前这个才学横溢极具传奇色彩的男子身上似乎背负着一种莫名的沉重。突然,她有一种扑上前去抚慰他心地创伤的冲动。
她为自己这种瞬间迸发的冲动而羞不可抑,幽幽一叹暗暗垂下头去。
“先生,先生!你怎么了这是?是阿风说错话了吗?”张风有些不安,林沐风在外人面前从来都是淡定自若,很少像现在这般失魂落魄的。
“哦。”林沐风定了定神,笑了笑,“我没事,我正在想这个瓷暖锅…………来,我们继续喝酒。”家里草草画了一幅瓷暖锅的“草图”,然后仔细一点点讲给张风听。至于张风所担心的“炭火不着”的问题,其实非常容易解决,将瓷暖锅的“火膛”做成“肚子加脖子状”,在瓷暖锅上方开一个口就是了,一如现代社会那常见的火锅。
空气从暖锅底部的开口连通颈部的“烟囱”,空气形成对流,炭火燃烧就很正常了。这种简单的常识,在现代社会连小学生都懂,但在这明初,如果没有人“点拨”,就是聪颖如张颖也无法“开窍”。
张风目瞪口呆。
张颖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心里恍然大悟,一脉清水一般的眼神中慢慢升腾起一丝丝崇拜和敬仰,幽幽道,“先生当真是奇人,如此可谓是化腐朽为神奇,妙不可言。”
第四卷官商之路 第二百五十七章女神医
更新时间:2009…4…12 18:22:36 本章字数:3491
“呵呵,只要用心,办法总是会有的。”林沐风淡淡一笑,收回落在张颖身上的目光,拍了拍张风的肩膀,“阿风,我回去了,你明儿个去窑上,跟王二和老孟说一声,尽快烧制此种瓷暖锅,这又是一个可以盈利的新产品哦。”
“先生……”张颖幽幽道。
“颖儿,还有事吗?”林沐风回头微笑。
“……颖儿今晚就去跟先生学习……”张颖脸上悠然浮起两朵红晕,声音小不可闻。
“好。”林沐风摆了摆手,扬长而去。
出了张风家的大门,林沐风见天色还早,便信步行去。转过两条街,突见周遭人群汹涌,都向前面不远处的一条胡同口奔去。其中,多是一些贩夫走卒打扮的人,还有不少衣衫褴褛的乞丐。
林沐风有些奇怪,远远望去,似是一个施粥棚。
他急急拉住一个汉子的胳膊,笑问道,“这位大哥,前面是什么人家在施粥啊?”
汉子扫了林沐风一眼,见他一幅文士打扮,闷声回道,“前面是齐王府在施粥呢,看你也不像吃不饱饭的样子…………不过,你要是哪里不舒服,也可以去让女神医看看。这齐王府的女神医就坐在施粥棚里免费为穷人诊疗呢,药到病除灵验着呢。”
林沐风心里一动,也跟着人群走了过去。
这里是齐王府的一处外宅。诺大一个施粥棚从门口搭起,一直到胡同口。络绎不绝的穷人端着破旧的瓷碗从胡同口而入,讨得一碗热腾腾的白米饭,然后又边走边吃,转了出去。
林沐风点了点头。心道,这齐王府地施粥棚怕又是羽西提议弄出来的。齐王朱,怕是没有这等善心。
施粥棚的一侧,还有一个简陋的棚子。棚子里一张红木案几背后的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个面蒙纱巾地青衣少女。正在为排起长队的就医者诊脉。虽然面目看不甚清楚,但林沐风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孙羽西!
“羽西居然会疗病?她就是所谓的女神医?”林沐风着实有些吃惊,他还真是不知道。孙羽西居然还精通医术。
“不要乱,不要挤。一个个来。”一个清脆地女声传过,林沐风看去,朱允秀盈盈站在孙羽西的身后,正招呼着几个下人维持秩序。
林沐风站在一旁,远远地望着,心中充满了温情。
在他地几个红颜知己中,柳若梅温婉大度,善解人意。朱嫣然出身皇家。善于权谋,性格刚强。忽兰性情开朗活泼,异域风情中微微带有一点俏皮。沈若兰巾帼不让须眉。是一个超脱世俗的江湖侠女。
而孙羽西,虽出身官宦之家,却喜欢于市井百姓交往,生就了一幅菩萨心肠。而正是这份难得的悲悯心,彻底打开了林沐风的心扉。林沐风相信,如果孙羽西生在现代社会,绝对是一个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义工。
而前世的林沐风,就曾经是一个在所在城市非常有名的志愿者。他每月的工资中有很大一部分。都花在了各种各样地公益慈善活动中。
正在思量间。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年带着几个随从傲然阔步过来,一直向棚子行去。
“都让开。我家公子要看病,让开!”几个随从跋扈地推搡着排队的人群,华衣少年昂首走到孙羽西案几前面坐下,有些狂热地眼神在孙羽西身上逡巡着,嘿嘿一笑,“孙小姐,我又来了,我今儿个还是有些不舒服,还望小姐为李某瞧瞧。”
孙羽西面纱后的眉头一皱。
朱允秀不满地瞪了华服少年一眼,斥道,“姓李的,你压根就没有病,来捣什么乱呢。这是齐王府的施粥棚,你不要太放肆了。”
华服少年眼角一瞥,扫了朱允秀一眼,冷笑一声,“哦,我道是谁呢,原来是齐王府的小郡主…………齐王府怎么了?很了不起吗?既然孙小姐在此开设医棚,免费疗病,李某身子不舒服难道不能来吗?”
朱允秀气得脸色涨红起来,但却只能干瞪眼。此刻的齐王府已经不比往日了,要是放在以前,别说华服少年是当朝大臣之子,就是皇族中人,朱允也早就叫人把他驱逐出去了。
孙羽西盈盈站了起来,回头扯了扯朱允秀的衣襟,淡淡道,“李公子,你面色红润春风得意,身子非常康健,还是让开位置让这些有病之人过来看病吧。”
华服少年又是嘿嘿一笑,径自伸出自己的手腕去,“孙小姐,还是为李某诊脉吧,我感到浑身乏力,怕是患了重病了。”
孙羽西往后退了一步,有些恼火地道,“李公子,请你不要捣乱。”
华服少年霍然站起,火热地目光在孙羽西高耸的胸脯上转了一圈,躬身一礼,“孙小姐,你乃是官宦家地小姐,又是齐王的内侄女,实在不宜抛头露面为这些下民诊病,还是回府去吧。李某对小姐情深一片……”
孙羽西面纱后的俏脸涨得通红,愤愤地扭过头去。
此人名为李陇,是左军都督、驸马都尉李景隆的幼子,也就是朱棣的妹妹阳成公主的儿子。当日,他在街上无意中见了孙羽西一面,便惊为天人,回家便央求自己父亲去齐王府提亲。李景隆本来以为依自己如今的权势,自己的儿子看中了孙羽西,齐王府肯定是求之不得。结果,朱却一口就回绝了他,让他很没有面子,怀恨在心悻悻离去。
朱知孙羽西是林沐风的心爱之人,嫁进林家已经是早晚的事情,他哪里敢答应李景隆。李景隆虽然势力不小,但比起林沐风来就差得远了。宁可得罪李景隆,也绝对不能惹林沐风。这一点,朱心知肚明。何况,他还指望着以此跟林家结亲,为风雨飘摇的齐王一脉拉拢一个靠山。
宅院门口,齐王朱一身便衣望着这边,见李陇捣乱,怒火上升,大步就要过去。他再怎么失势,也是朱元璋的亲子,当今皇上的皇叔。区区一个李景隆,要是往日,朱连正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