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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秦楚-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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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是曹简之。仓庚和洗心玉没想到曹简之正在这里候着他们,乍一相遇,还真的大吃一惊。
    他们立即拨转马头,朝另一个方向逃去,曹简之紧追不舍。
    这种追逐使仓庚他们吃尽了苦头,沙地中的行进本就艰苦,又急于想摆脱曹简之,连马都喘着粗气。但沙地中的痕迹是抹不去的,曹简之紧紧地咬住他们,不即不离。洗心玉总能看见,那一列人马,刚一甩掉,又不远不近地出现在地平线上。
    “这样下去,我们会被追死的。”洗心玉忧虑地说。
    “让我来挡住他们。”韦蒲愿为她牺牲一切。
    “这不行,他们都带着弩机呢!”洗心玉明白,韦蒲根本挡不住他们。
    “可他们并没有放箭?——对,”仓庚想起了望夷宫,立即没了好气地骂道,“都是你,又是你,你简直就是个灾星!”
    “既然这样——”她又想了想,杀气毕露地说,“既然不放箭,不妨候着,等他们走近,就杀了他们,将他们全杀了,一了百了!”
    “那不等于是逼着他们用弩机……。”洗心玉寻找着借口
    “什么逼着他们用弩机,你就是于心不忍!是不是杀了这么多人?”
    “怎么这样麻烦,”老百贼又随口胡说起来,“我们和他们耍耍,要不,擒贼先擒王,先杀了那个姓曹的。”这话虽是胡说,却是直中要害。
    “狗嘴里吐出象牙来了。”仓庚为老百贼这突发灵感而赞叹。
    曹简之还在不紧不慢地尾随着,他带了几十名军卒,虽然带着弩机,却不敢放箭。开始还紧追不舍,后来就明白,无须这样匆忙,只要跟着,就可以把洗心玉他们拖跨。他手下每一个军卒,都骑着一匹马,还带着一匹马。再就是他们给养充足,用不着担心。他们又是追逐者,又有弩机,无论是在实力上还是在心理上均占优。正是有这个主意,才使得仓庚他们疲于奔命,无法摆脱。但曹简之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狗逼急了,还会咬人。
    前面不见了目标,他以为洗心玉他们加快了速度,也就加快了速度。
    当他们来到一片盐碱地林丛边时,仓庚他们猛地冲出,杀了他个措手不及。尤其是仓庚和韦蒲两匹快马,朝曹简之奔来,手起剑落,立斩曹简之于马下。老百贼则胡砍乱杀起来,他一边刺杀还一边数落道:“他娘的,龟儿子,我和人家都约好了,不见不散。都是你们,赶鸭子似的,真他妈的不讲理,我看你们……不讲理,我看你们不讲理!”他越杀越起劲。洗心玉则敌住几个军卒,也伤了数人,但她主要是杀散他们,并不伤命。
    那些军卒见曹简之被杀,一时没了主意。按说面对这样的紧要关头,他们应该拿起弩机来对付才是,但他们不敢。洗心玉是什么人?他们不大知道又有点知道,且曹简之又有将令在:“只能活捉,决不能伤及,违令者斩!”现在典护军死了,面对如此险境,他们真不知该怎么办?又不想坐以待毙,遂四散逃走了。
    仓庚收住马,洗心玉也一把抓住了老百贼的马嚼环,韦蒲则追住了几匹马,缴获着他们所必需的不可或缺的给养。四人一聚首,杀了朝廷命官,知道此地决不可留,只得再朝毛乌素大沙漠的纵深走去。此时他们又有了信心,再一次的死里逃生,又有了给养,他们决定再一次穿越毛乌素,回到上郡去。此刻洗心玉想起了北门晨风,一时心绪万端,真不知道他此刻又在何处?自己遭遇到如此多的不堪和变故,假如他能在这里……,想想就很伤心。
    韦蒲递过一皮囊水,这令洗心玉感到羞愧。这个孔武的汉子心地有时就是这么细,使洗心玉感到自己欠了他一大笔生命之债似的,对他有了深深的欠疚。她感到自己太对不起他了,假如生命能再有另一付模样,她或许不会……。无边无际的大沙漠,她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她对北门晨风怀有的感情,此刻正如对这即将进入的大沙漠一样,也不知会是什么结果,她不敢再想下去。
    “有些人总是这么好,有些人又总是那么坏,”她想起了单膺白和曹简之。然而,她立即纠正了自己的想法,她知道,曹简之并不坏,确实很不应该杀死他。然而不杀他又能怎么办呢?“这都是老天爷逼着我们干的——‘天命不公’!”她突然产生了这么奇异的思想,吓了自己一跳。
    “那北门子是好还是坏呢?”她头脑中突然又闪过这样一种思想,更是把她自己吓了一跳。然而没有北门子,她又活得有什么意义!
三卷、十一、再度进入毛乌素
            十一、再度进入毛乌素
    面对无边无际的大沙漠,犹如面对烈焰一样惊心。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再一次穿越毛乌素。这一次穿越,无论在精力上、体力上,都远比第一次更为艰巨。秦历九月的烈日炙烤着大地,沙海中的热浪蒸腾,仿佛有形无形的一般,人不动,尚且汗流如雨,何况是面对这样的跋涉!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他们还会和淳维士阿里侃狭路相逢。
    阿里侃所率的匈奴人,在老儿盖自然是中了秦军的埋伏,几乎全军覆没。只有他拼死杀出重围,招集残部,得百十来人。受伤的自然很快被淘汰,体弱的也没有走得更远。他们在溃退中进入毛乌素,无法准备起更多的资源。在极端的物资匮乏的时候,在生命处于难以为继的时刻,发生了一次内讧,阿里侃和他的亲随杀死了另一部份愤懑的部众,夺了他们的辎重,主要是马匹、食物、盛水的皮囊。如今,阿里侃只率得几十骑进入了毛乌素。
    仓庚他们对沙漠总算有了些感性认识,照理说,沙漠中从巳时之后,是应该躲避的。但实际上,他们没有这样做,也做不到,他们没有这样的耐心和精力,他们极度渴望早日走出这无边的苦海。第一天的太阳,就把他们晒坏了。第二天,头顶上的烈日就象独夫民贼的独眼一样,那样恶毒的喷射着火焰,连马也无法坚持,只在机械的迈行。人也处在一种不能思考的境地,什么也引不起他们的注意,什么也不能使他们兴奋。他们又走了一上午,衣裳因长途跋涉——袭夺榆中,还未来得及换装——都破了,一身土灰,嘴唇干得脱了皮。
    沙丘上出现了几点黑影,转而消失了,他们没有感觉,以为是幻觉。
    他们没有感觉,并不意味着阿里侃没有感觉,所不同的是,阿里侃对沙漠的认识远比他们高明得多。阿里侃采取的是昼伏夜行的策略,白天,他们深藏在干枯的梭梭丛或胡杨林中,或者干脆就把自己埋藏在沙里,以躲避头顶上的烈日。此刻他们已经经过一晚上和一上午的行走,正疲惫不堪地准备安歇(好在是疲惫不堪)。
    他们发现了仓庚他们,但仓庚他们褴褛的衣衫和变了形的形体,使阿里侃没认出来。在茫茫沙海中,四条腿的狼并不可怕,两条腿的人才是最可怕的,何况是阿里侃!他此刻正是急需物资的时候,岂会放过每一次劫掠?
    沙梁上的人影一晃就消失了。
    仓庚他们看见了,却没有注意。
    这几个黑影意味着什么,他们根本没去想。
    男人比女人强健,但女人比男人坚韧,女人对苦难的承受力,远比男人强。
    沙梁上出现的一幕,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却不会消失,它依然留存在仓庚的脑海里。为什么是仓庚?是的,是仓庚,不是洗心玉,这是因为她们的人生经历不同。洗心玉这一辈子没吃过什么苦,仓庚则不同,她被关在至简剑庭好几年,在人世间,又浪迹了几十年,吃尽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磨练了她的意志。苦难是砥砺,苦难使她能承受更大的苦难。再说,在沙漠里,老年人比年青人更具承受能力。
    那留存的幻影在她的脑海里又一次出现,“这是什么?”一丝意识的飘忽,又消失了。
    老百贼走在最前面,歪歪斜斜的象游魂。韦蒲拖在后面,强健的身躯使他吃尽了苦头。
    那幻影又一次出现在仓庚的脑海里,“这是什么?”一丝飘忽的意识……,突然,仓庚猛地清醒过来,她想起了这不是幻影,而是真实的景物。她猛地抬起头来四处寻找,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你看见了什么没有?”她问洗心玉。
    “看见什么啦?”洗心玉语焉不详地回答。
    “你醒醒!”仓庚摇着洗心玉。
    “怎么啦?姨。”
    “我好象看见了什么,就在那沙丘上,我好象看见了‘人’”!
    “人?”这一个字,就令洗心玉毛骨耸然。她立即清醒过来,她似乎也想起了自己是看见了人,“是……,好象……对,我也看见了!”她真的清醒过来。
    “那就不是幻觉了!”仓庚立即感到事态的严重,“你真的看见了?”
    “我是看见了!”
    这时,老百贼已经走在那片幻影出现的沙梁上。
    “不好,”仓庚叫了一声,“老……”她正想喊,但已来不及了。阿里侃他们早已从埋伏的沙地中一跃而起,老百贼根本就没反映过来。
    “师叔!”洗心玉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只见阿里侃和几个胡人的刀剑,刺中了老百贼。
    “老百贼!”仓庚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
    只见老百贼象一片木片似的从马上飘了下来。
    十余骑胡骑立即向他们扑来,四五把弯刀和剑向洗心玉而下。韦蒲一见,驱马挡住那至命的一刀,自己却中了一剑。只见鲜血染红了他的左胸,这一剑没刺中要害。洗心玉立即拨转马头,她迟疑了一下,然后一咬牙,一剑就将这个胡人刺死。韦蒲捂住伤口,匐匍在马背上,艰难地勉强地投入战斗,谁也没有办法来帮助他了。这时,仓庚要对付阿里侃和五六个胡人,阿里侃可是象她一样的神穆级剑士。好在仓庚的剑艺此时已更精进了一步,韦蒲又以顽强的意志支撑着,他们左奔右突,企图杀开一条血路,却难以做到。十几个匈奴人象豺狼一样,紧紧地咬住他们。他们彼此都已看清,真是冤家路窄,在这严酷的大自然中,他们演绎了一场人与人之间最残酷的格杀,必欲置对方于死地,所有的失却和人生的仇恨全凝聚在手中的刀锋剑刃上!
    胡骑持着弯刀和剑,车轮般向他们滚来,他们顽强地抵抗着。
    虽然已有三四个匈奴人被刺中,但敌众我寡,体力透支,他们很快就感到难以支撑。韦蒲又挨了一剑,血流不止,象是要虚脱了一样。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就在这即将崩溃之际,只听得一个声音从远方响起,犹如一个遥远的春梦从这干漠的沙海上掠过。
    “小玉,别慌,我来了!”
    这声音是那么遥远又那么逼近,是那么陌生又那么亲切。“北门晨风!”洗心玉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突然之间,上天便把一个无限遥远的梦又送还给了她。只见果然是北门晨风,北门晨风正一骑卷起沙尘土地滚来。这是生力军,是一个养精蓄锐精力饱满的生力军。现在的北门晨风剑艺已走向鼎盛,他已是一个神穆级剑士。只见他一骑冲进匈奴人中,早已刺穿了一个胡骑,又一剑撩过另一个的左肩,这使得仓庚和洗心玉信心大增。她们抖擞神威,也一连刺倒了几个胡骑。
    这样,力量就不那么悬殊了,除了阿里侃,这些胡骑中没有一个是他们的对手。本来频临死亡的绝境,现在因形势突变,使他们信心大增。人一旦有了信心,就有如神助,那柄剑又恢复了往日的凛烈。只是,阿里侃没有被吓倒,他们在人数上依然大大占优。这沙漠中的格杀,就更加激烈起来,完全没有了妥协的余地,失败的一方只能是死,谁也无法承受这失败在沙漠中的后果。
    北门晨风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不太凑巧了么?是凑巧,但却不是偶然中的巧合,这得从他到上地之后写起。当时,北门晨风带着翠帘母子躲避到了上地,但这躲避没有必要,角者并没有出卖负二。所以过了一段日子,又复返上郡,这样北门晨风被安置在上郡郊外。这时,负二打听得实了,知道仓庚他们随单将军去了老儿盖,北门晨风也就去了老儿盖。但在老儿盖,无法打听得到仓庚他们的消息,又不能多问,这样一拖就是十几天。正好是日,朝廷在老儿盖打了一个十分漂亮的伏击,将偷袭老儿盖的阿里侃一万余骑聚歼。这才打听得实了,原来是单膺白、仓庚袭夺了榆中。这样北门晨风才决定也穿越毛乌素,到榆中去与他们汇合。然而前行不久,就发现了阿里侃所率残部在向沙漠纵深逃窜,这正好为他带路。所以他就一直尾随着阿里侃的足迹而来,这及时赶到,看似偶然,却是由无数个偶然所构成的必然,北门晨风的到来是必然!
    这时韦蒲再也无法坐稳在马鞍上,他的大脚又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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