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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工-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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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将聘礼还了。”
  李彦不由抬手揉揉鼻子,左右看了看,难道说自己的名声有这么差?
  郑书依然面无表情,包有才讨好地笑了笑,至于崔石头他们,整天都在接受训练,知道的事情恐怕还没李彦多。
  “行,明日便让人送来,”李彦不与他多做纠缠,摆手说道:“可以先看看房子了吧!”
  严明略一犹豫,还是站起来领李彦去看房子,这是座有三个院子的横式四合套,除去正中的四合院,东侧和西侧各有一个小院,主屋、厢房加起来共有三十多间。
  “三娃,不要怪老夫性子直,说话难听,虽然李家婶子留下些银子,但你也不能不务正业,天天和几个年轻人舞枪弄棒,听说还给长工吃肉?如此下去,多少家财也得败光!”
  严明语重心长的口气让李彦很是不适应,崔石头他们忍不住瞪起了严明,不过想想也是,他们整天操练棍棒,在旁人眼中,自然是不务正业,至于长工都能吃上肉,也是闻所未闻。
  “你不要不服气,现在直沽一带谁不知道李家的三傻子整天瞎折腾?舞枪弄棒不说,还将原来好好的菜地弄得乱七八糟,”严明摆出一副长辈的姿态,继续对李彦谆谆教诲。
  “将菘菜捆起来,那还能长大不?给韭菜搭个草棚子,难道就不怕冷了?年轻人呐,就是瞎胡闹!”
  “还有拿水田换盐地,真是……真是前不见来者,后不见……不见什么来着?”严明跺了跺脚,似乎为这些事感到痛心疾首。
  李彦见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遭到严明的诋毁,想来民间也有同样的非议,不由微微一笑:“李某要做的事,或许真的是前不见古人,但必定有来者!”
  “三娃啊,做人就是要知错能改啊!”严明似乎并没有听懂李彦话里的意思,抽了抽酒糟鼻,继续语重心长地说道:“所以,你能有购置宅院的想法,老夫很欣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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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十四回 大发雷霆
     更新时间:2009…5…9 15:18:11 本章字数: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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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侄,宅院可以居住,而且经久耐用,像这样的四合套,完全能再住几十年,然后传给子孙,什么是家产?这就是,”严明得意洋洋夸耀自己的宅子,但在李彦听来,却不怎么顺耳,一个小小的宅院而已,他未来的事业,怎么会如此局限?
  严明并未察觉李彦的漠然,又卖弄起房子的风水:“一命二运三风水,我严家能到今日的境况,也全亏这座依水而建的宅子,贤侄请看,宅旁有路,财神光顾;西北有树,财运光顾……”
  “呵呵,是否发财,还要看个人能不能找对财路吧?”李彦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开始挑剔严宅的缺点:“院子太小,不方便建地窖。”
  严明不屑地看了李彦一眼,心想你个三傻子能知道什么财路?就凭你用水田换旱地、在菜田上瞎折腾的举动,多少家财都得败光。
  严明心中腹诽,脸上却露出关切的神情:“三娃,你莫要不信,也休怪老夫多言,你父亲与兄长死于战场,母亲也郁郁而终,这便与气数有关。”
  “要我说,李老哥当年就不该收养二丫,那孩子天生克夫克家人的命数,不然怎么会被扔到荒野里?”
  李彦皱了皱眉头,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严明却还在那里喋喋不休:“三娃,二丫命硬,迟早要影响到你,只有这座宅子,能镇住她身上的煞气……”
  “闭嘴!”李彦恼怒地瞪了严明一眼:“胡说八道什么!”
  “胡说?”严明笑呵呵地扬起眉尖:“你去打听打听,直沽一带谁不是这么说?听我的,不会错,买下这宅子,才能镇住煞气,你们李家就会逢凶化吉,财富延年。”
  “呵呵!”李彦见包有才等人的表情都有些变化,看来真有这样的流言,不由气得冷笑连连:“就凭你?就凭严家这点财富,也配说财富延年?”
  “我呸!”李彦恼怒严明胡说八道,毫不客气地嘲讽道。
  “三个月,”李彦伸出三根手指,在严明面前晃了晃:“只要三个月,我李彦就能买下比这大上十倍的房子,你严家想给我提鞋都不配。”
  “风水?我呸!”
  严明被李彦突然的爆发吓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身子筛糠似的颤抖着,笑得弯下腰去:“哈哈……哈哈哈,笑话,三个月……三个月败光家财还差不多!”
  “笑吧,哼哼,咱等着瞧,”李彦冷哼两声,转身就走,这座宅院他是绝对不会再买。
  出了严家,被外面的风一吹,李彦很快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刚才挺冲动的,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严明那样说二丫,他就忍不住来气,可见这个善良的女孩,已经在他心中占据重要位置。
  李彦并不后悔,好不容易回到这个时代,何必处处夹着尾巴做人,该嚣张时还得嚣张些,快意恩仇,是每个纯爷们都会有的梦想。
  “包有才,最近村里都有些什么留言?”快到小直沽的时候,李彦看到村头一株老槐树下面,几个休息的农夫、农妇聚在一起,似乎对着他们指指点点,想起严明的话,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少爷,”包有才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实话,有些事情他也很不明白:“村里人都说……说用水田换旱地不划算,产量低,而且种出来的东西都不能吃。”
  “你们也知道,番薯是可以吃的,”李彦看出包有才的怀疑,索性解释道。
  包有才连忙点了点头:“我们知道,可其他人不知道,他们都觉得番薯产量不高,又不能吃,甚至还有人说用来喂猪都不好……”
  番薯由徐光启从闽、广一带引种,试图在北方进行推广,不过人们囿于传统习惯,思想保守,并不相信他说的话,甚至遭人嘲笑,李彦遇到的也是同样情况。
  特别是番薯在盐碱地上的产量并没有说服力,如果用升斗计量,甚至不比其它作物多,因而嘲讽他将水田换成旱地的人就更多。
  包括徐光启本人,也只是将番薯当做救荒作物,并不认为它们可以和稻米相提并论。
  “盐地里的番薯亩产只有一百斤啊!”正准备出门赴宴的徐光启听到这个消息,显得有些失望:“与沙土、山岭中的产量相比,差得多了,看来番薯也不宜在盐地上种植。”
  出门之前,徐光启突然想起那个要了五十亩盐地的少年,便向身后的徐管事问道:“前两天转让出去的几十亩地,那个少年可去收了?”
  “收了,听说雇了十几个长工,天天吃肉和白面馒头,”徐管事说到那个传言很多的少年,不由露出讥诮的笑容。
  徐光启愣了愣,他对农事清楚得很,闻言有些惊讶:“如此,他收得几千斤番薯,再无人要的话,岂不是要亏钱?”
  “少年人不懂事,哪有长工天天吃肉的,照他这样搞法,便是五十亩上好的水田,也要入不敷出,”徐管事略带讽意地笑道。
  徐光启微微叹了气,坐上马车后,又掀开帘子对站在门口的徐管事道:“你去与那少年说,番薯可生吃,也可蒸或煮,虽然味道未必中口,却非无用。”
  徐管事躬身答应,心中却不以为然,同样的话他曾对许多农户说过,但谁都不愿相信,即便是尝过煮地瓜的味道,也觉得不如黍麦,不愿接受。
  看来,李家的长工以后要改吃肉为吃番薯了,不知道能不能习惯,徐管事站在门口,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嘲讽地想道。
  徐光启的马车驶进天津城后,径直去了城内最好的酒楼闻香阁,今日晚宴的主人是天津卫几家最有名的大户,主客却不是他,而是刚从京城赶来的锦衣卫都指挥使、左都督骆思恭。
  这顿饭是为前来查案的骆思恭接风,宴席也有个名字,叫“金风宴”,主菜很特别,据说是三道正德皇帝御口钦封的“黄金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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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很多了,不用找工作了,身体也强悍得变态了,一拳可以砸碎鹅卵石了,这样一个人每天能干什么呢?
  夏宇很郁闷,闲得都快长毛了。
  幸好他运气还不错,找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干——刑警!
    正文 第三十五回 无限希望
     更新时间:2009…5…9 15:18:11 本章字数:2930
  PS:向徐光启致敬,大家给我收藏票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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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宴特别为骆思恭而设,既是接风宴,也叫“金风宴”,骆思恭又专门发帖请了天津道高邦佐、天津三卫的指挥使,以及即将奉旨入京的徐光启。
  有明一代,文武殊途,文官对特务机构锦衣卫更加没有好感,这个骆思恭却是异类,与文臣的关系还算不错,特别在“争国本”、“梃击案”中,因倾向于太子而得到文臣们的好感。
  宴席上文武官佐济济一堂,还有几位天津当地的富户士绅,一共坐了三桌,气氛倒也融洽,骆思恭信心满满地表示:“本督既来天津,定要让那飞贼无所遁形,还大家一个朗朗乾坤。”
  这席话引起一片喝彩,天津本地文官之首天津道高邦佐也举起杯子遥遥相敬:“本官先代天津父老,谢过骆都督。”
  趁着席上的气氛热烈,王好贤弥勒似的身影出现在雅间中,笑呵呵地向几位官员行了大礼,口中谀辞滔滔不绝,末了才道:“为欢迎各位上官,小店特意烹制了几道特色菜,正德皇帝御口钦封的‘黄金菜’,整个天津,甚至在顺天府也独此一家,请各位慢慢品尝。”
  说罢,王好贤拍了拍巴掌,便有小二端着托盘走进包间,骆思恭第一个笑了起来:“本都督刚抵天津,便有人与我说起这天津才有的佳肴,据说每月才有三天,每天三桌,每桌需银八百八十八两,本都督倒要看看,这三个菜是不是用黄金做成的,哈哈!”
  众人的吹捧逢迎让骆思恭有些得意,声音未免大了些,听得一旁的徐光启不悦地皱起眉头,天津卫飞贼猖獗,骆思恭奉旨而来,却还想着这些事。
  又想到近年来北方灾荒频频,许多军民衣食无着,练兵的粮饷也不知从何处来,而这一桌饭居然就要八百八十八两,差不多是一百兵一年的饷银。
  徐光启心中忧愁,也未听清王好贤的卖弄,在骆思恭的招呼下才拿起筷子,等他看到眼前的菜肴,却不由愣了愣:“咦!韭黄炒蛋?是那小子?”
  “正是!”王好贤见徐光启认得这道菜,而且还口称“那小子”,以为他与李彦确实有师生关系,着意讨好道:“这道菜清新淡雅,与少詹事大人的品节可谓相得益彰。”
  徐光启伸出筷子夹起几根韭黄,放到口中仔细咀嚼,味道要比李彦做的好很多,毕竟是闻香阁的大厨,不过韭黄还是那个韭黄,甚至没有原来鲜嫩,这道菜也值几百两银子?
  徐光启惊讶莫名,连王好贤在旁边介绍黄金菜与他的渊源也未听清,直到第二道菜被端上桌,他才精神一振,想要看看这回又是什么。
  既然是那个少年弄出来的,又被闻香阁说成独一无二,想来也是新品,却不知道是什么?徐光启满怀期待,便显得有些急切,其他人看在眼里,也不禁对这黄金菜更加期待。
  等到王好贤亲手揭开银色的锡盖,徐光启早已提起银筷,却突然愣在那里,虽然闻香阁的大厨做得精致,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那金黄色、元宝状的菜点,就是他无从推广、处处碰壁,无奈之下只能堆在地窖中烂掉,或用来喂猪的“番薯”!
  就是这玩意?八百八十八两银子?徐光启长大了嘴巴,伸手揉了揉眼眶,不会是老眼昏花,看错了吧!
  “徐大人,这道菜经过闻香阁大厨的精心烹制,无论是色泽、形态、香气、滋味还是口感,都已最佳,大人请品尝看,”王好贤谄媚地用银勺分了一块烤精雕过的番薯到徐光启面前的瓷碟中。
  “这第三道菜……”徐光启顾不得品尝,忍不住问道。
  韭黄不过是韭菜用特殊方法,简单培育而成,番薯更是无人能接受的“饲料”,这李三娃莫非有点石成金的本事不成?
  如果这黄金菜确实为人接受,还能卖到几百两银子,那么番薯的推广就不会再有问题,徐光启忍不住有些激动。
  “红颜如梦,”王好贤连忙说道,不想让徐光启说出韭黄炒鸡蛋这样的俗名,何况包谷虽少,见过的人不多,但在座都是见多识广之辈,或许也会听到过。
  “是道羹汤,待到各位用过菜,最后时再来品尝。”
  “红颜麦?”徐光启有些精神恍惚,将“红颜如梦”听成了“红颜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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