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夏维微笑说:“周阳锦是傻蛋,活该死了,你杀一万个周阳锦也不关我的事。但你这一路尾随而来,实在有够烦人,我真的很想杀你。”
高威说:“我跟踪维公子和夕姑娘,是奉我家主人之命,想必维公子也清楚这一点。维公子真正想杀我的原因,大概是我知道了太多事情。”
夏维说:“没错,你知道太多了,多到我必须杀你。”
高威说:“维公子不怕破坏大计?”
“大计?哈哈!”夏维笑了,“我这次来西二省,走错一步就是死,还顾得上狗屁大计?当然是先宰了你,保住自己小命要紧。”
高威又向前跨出一步,两人相距五步,足够高手一击杀人了。高威说:“我既然来了,就料定维公子不会杀我。”
夏维说:“我有太多杀你的理由。”
高威说:“但我有一个你不杀我的理由。”
“有屁快放。”
“因为你杀不了我。”
高威又踏前一步。
四步远,出手了。突然而然,却也是意料之中。
高威身体前倾,一个箭步蹿出,右拳轰然凿了出去。
拳风带得周围的枯叶都飞了起来,卷起一帘枯叶幕布,由下而上袭向夏维,也掩护了高威的拳头。
拳头凿向胸口。碎心拳。
碎心拳没有招,只有拳劲。劲分两重,第一重凝聚劲气。第二重吐出劲气,在半寸距离吐劲。
但,就在高威要吐劲的刹那,夏维却穿过了枯叶幕布,用胸口迎上高威的拳头。
拳与胸接触,高威没来得及吐劲,两人僵在当地,竟是平手。
但高威却知道自己败了,自己突然发难,却被夏维轻易化解了自己最擅长的碎心拳。
夏维甚至没有出手,他只是跨出了一步,将高威吐劲的距离缩短到无。
这胜似闲庭信步的一步,却不是人人都能跨出的,高威遇敌无数,还从没有人能跨出这一步。这一步需要的不是武功,而是眼力和勇气,只见过一次碎心拳便瞧出拳法内涵的眼力,以及忘却生死的勇气,先入死地而后生的勇气。
“失望。”高威悠悠地说。
“失望?”夏维问。
“仍然没能看到维公子出手,实在令人失望。”
夏维笑:“你看到之后一定会更失望。”
“维公子不是要杀我吗?”
“你别再是傻子吧?我的话都信,我的外号可是‘瞎话维’。”
“不是血腥维么?”
“我有两百多个外号,不行么?”
高威笑着退开,拱手说:“下次再向维公子讨教。”说完便大步离去。
待高威走远,夏维一屁股堆坐在地上,大口喘气说:“*,吓死人了。小命差点就没了。”同时低下头,展开手心里的一张字条,虽然周围没人,但他仍小心翼翼遮掩,即便在他跟前也不一定能注意到他手里的字条。字条上写着:“瑞合。”
“操。”夏维骂了一声,心想:“我玩了命就给我俩字,下次可得先谈好价钱,再这样玩下去,老子的命就保不住了。”
(二)冤家路窄(手打版/文字版
秋意萧瑟,古道荒凉。
颜夕骑在马上,极不情愿地向北而行。
昨日她刚进入陇雍省,在一个镇上投了店,便有北王家在此地的密探送来消息——第十军下落不明。
第十军,那是她用了五年时间一手建立起来的部队,如今却说没就没了,叫她如何甘心?
虽然她一直在皇都,而第十军在西二省,但她却能遥控这支部队。她建立了一套最快捷的情报联络体系,但此时,前任西王古西西一死,这套体系便算是彻底失效了。她已经一个多月没和第十军取得联系了。
本来她以为自己一到此地,便能找到第十军,但此时,一支万人军队竟如同蒸发了一般,没有半点线索。密探给她的消息是,第十军最后出现的地方不是陇雍省,而是东北方向赤土省的瑞合郡。当日第十军是和古西西一同回皇都的,返程之时,古西西半路遇刺,第十军没有回陇雍省,而是就地驻扎,之后便失去踪迹。
不知为何,颜夕赶往瑞合郡的时候,总觉得心里阵阵不安,完全是直觉上的不安。仿佛预感自己再沿着古道向北,一定会发生什么倒霉的事情。果然,当她来到陇雍、赤土两省交界的一个镇上时,遇到了她最鄙视的夏维。
“呀,你怎么来了?”夏维叼着一个包子,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快坐,这家店的包子真好吃,坐下尝尝。”他又回过头招呼:“小儿,再上二斤包子,要猪肉馅儿的!”
“饭桶!”颜夕低声骂了一句,然后坐到夏维对面。她也饿了,不然也不会走进这间镇上唯一看起来还能吃饭的饭庄。她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立刻就吐了出来,“这也叫包子?简直就是馒头!小二……”
她刚想发作,却被夏维拦住。
“将就一下吧,这里不是皇都,能有这样的包子吃就不错了。”夏维大口大口咬着包子,“快吃,吃饱了好上路。”
颜夕见夏维吃得很香,自己肚子又咕咕直叫,便又拿起包子咬了一口,但实在难以下咽,把包子扔到桌上,冷冷地看着夏维,说:“你的胃口是什么做的,这种东西都能吃?”
“我啊,我有个外号叫‘地沟维’,只要能嚼得动的,就能吃进肚子。”
在颜夕目瞪口呆地注视下,夏维将三斤包子吃了下去,还喝了五碗凉水——看颜色大概是刷锅水。
“饱啦!”夏维心满意足地拍拍撑圆的肚子,“夕,付钱吧。”
“什么?”
“什么什么?掏钱啊!”
“你的钱呢?”
夏维抖抖衣袖:“丢了,现在我是两袖清风。”
颜夕愣了一下,而后嘿嘿笑着说:“我就不给你,我又没吃,凭什么替你付帐?”
“别这么绝好不好?作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我就是这么绝,今天我就看你拿什么付钱!你不是很有本事么?你不是连太后都敢勾引么?”
夏维怒了:“你不知道就别乱说!你一个姑娘,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
“你敢做不敢当?!”
“我做什么了?”夏维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干了你说的那些事了?”
“还用看见吗?”颜夕也拍桌而起,“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出来!”
夏维冷笑:“原来你都是用脚趾头想问题啊。”
颜夕也冷笑:“回嘴回的真没新意,有狗那年就有这词儿了。”
夏维继续冷笑:“看来你是在有狗之前就用脚趾头想问题咯。”
颜夕也继续冷笑:“总比某人用下半身想问题要高尚!”
两人从中午开始吵……“你柠檬头!”“你老鼠眼!”“你兔子牙!”“你大翻嘴!”“你长短手!”“你水桶腰!”“你烂大腿!”……一直吵到了黄昏。
“二位客官行行好,别再吵了,小店的生意都被二位吵没了!”
掌柜的终于过来求饶了,本来他看夏维和颜夕的打扮,肯定是出自大户人家,而且颜夕还带着兵器,他这种在小地方开馆子的人可惹不起,因此一直没管二人。但此时眼见又是吃饭的钟点了,二人再吵下去,他的损失可就太大,便鼓起勇气过来劝解。
“二位客官,你们的饭钱就不用结了,二位赶紧走就行。”
夏维瞄了掌柜的一眼:“怎么?你瞧我像是吃白食的?告诉你,你瞧对了!老子就是吃白食的。老子在皇都吃馆子都不给钱,何况吃你几个烂包子!”
“是,客官是大地方来的,肯赏光在小店吃东西,就是给小店天大的面子了,我们哪儿能收客官的钱啊?”掌柜的急于将两个瘟神送走,点头哈腰低声下气地说。
眼看夏维和颜夕真的要走了,忽然却走进了一大队人,瞧服饰也是非富即贵之人。为首的年轻人夏维和颜夕都认识,就是东王家的东晨炫。
“嘿,你的炫哥哥来了。”夏维推了推颜夕,“还不过去打招呼,没准他还带着棋呢,你们俩也好杀一盘。”
“闭嘴!”颜夕低喝一声。
东晨炫一进门就看见他们了,但只是微笑点了点头,便走到一角分别落座,根本没上来打招呼。
夏维又坏笑着说:“奇怪了,你的炫哥哥怎么不过来说话呢?”
颜夕冷哼一声,一甩手便走了出去。
“又发脾气了,真是的。”夏维嘴里小声嘟囔着,走到东晨炫跟前,一拱手,严肃地说:“这位兄台好面善,肯定和小弟有缘。小弟今日没带钱,兄台可否借几个银子使使,帮我付了饭前?”
东晨炫仍不说话,微笑着从怀中取出一锭银子。
“多谢。”夏维接过之后回头塞给掌柜的,便去追颜夕了。
一名随从问东晨炫:“公子,要不要派人跟上去?”
东晨炫摇头说:“不必,已经有鬼参营的人在追踪他们,不然我也不会一句话也不和他讲。”
随从坐回位子,不再说话,但瞧神色好像心怀疑惑。
东晨炫自然知道手下的心思,笑着解释说:“这次出来,父亲千叮万嘱,让我遇到此人定要小心,最好装作不认识。你们也都记好,若是单独遇到他,最好撒腿就跑。跟他纠缠上,肯定会吃亏。还是让鬼参营去对付他吧。”他转头望着门口,自言自语说:“真是厉害的人。”手里则紧紧攥着一个小纸团。
※※※
两匹马并排向前,慢慢悠悠地走着,如同散步一般。
“你早知道东晨炫会去那家饭庄!”颜夕忽然说,她目视前方,没去看夏维的反应,而且语气是陈述而不是疑问,“你也早知道我会去。我们都会经过那个镇子,那样一个小镇,没有太多能吃饭的地方,你挑了一个我们肯定会去的。你早就在等我们。刚才你跟我吵架,不过是想等东晨炫来。”
夏维一脸茫然地左右看了看,然后问:“你在和我说话?”
“废话,不跟你说,难道是跟马儿说?”
“那可没准,你会说西洲摩京语,备不住就会说马语。西洲有个叫泥骨拉屎的人,他写了一本书就是讲一个会说马语的人的故事,我抄过那本书,我猜他自己就会说马语,不过那书挺闷的,幸好我加了一些精彩片断……”
“别打岔!”颜夕低喝一声,“你……你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讨厌吗?”
“知道,我小名就叫讨厌。我一生下来,我爹就看出我是个讨人厌的孩子,所以才给我起这么个小名。”
颜夕又无语了,她发觉自己和夏维实在没办法好好沟通,夏维好像就没打算和她说正经事,每一句话都是胡扯。
忽然,她发觉有异常情况,立刻翻身下马,附耳贴地。
“喂,你干吗呢?”夏维问。
“闭嘴!”颜夕凝神倾听,“前方有情况!”
“你不要紧吧?我用眼都瞧见了,你还听什么听?”
颜夕疑惑地抬起头,才发觉前方一里远的地方有滚滚浓烟升腾而起。当然这是她趴在地上之后升起的。
“哎呀,看来前方出事了。”夏维调转马头,“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还是绕开吧。”
颜夕横了他一眼,跃上马背,说:“你滚远点,我去前方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说完马鞭一扬,便向前飞奔而去。
“唉……”夏维望着颜夕远去的身影,叹息着说,“有什么好看的?不去看都知道,肯定不会是好事。”
(三)遇莽(手打版/文字版)
莽族人。虽然穿的是华朝服饰,但高大魁梧的身形、高颧骨宽下颚的脸形、披散的长发……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是莽族人。
颜夕躲在小村外的草丛中,仔细观察着这队莽族人。大概五十个左右,他们将村民驱赶到村口围拢起来。看他们行动的统一,明显是一队莽族士兵,其中一个裹着蓝头巾的大汉应是首领。
“此地离长城有几百里远,居然有莽军到了这里,难道长城沿线有失守的地方?”颜夕心里盘算着,“不对,若是长城破了一点,莽军立刻便能蜂拥而入,天下早已乱了,现在根本没什么动静,看来这队莽军应是秘密潜入的。”
想到这里,颜夕便放松许多,而且略感好笑。莽族人凶悍,尤其是骑兵,战场上厮杀可说是无敌。但他们打仗总是直来直去,不注重战场之外能够左右战局的因素。比如这种派人秘密潜入敌人内部的行动,在他们搞起来完全没有秘密可言,虽然他们都乔装打扮了,但就是小孩子也能看出他们是莽族人。
但颜夕立刻笑不出来了,她明白了莽族人在干什么。那队莽军士兵将村民赶到村口之后,开始将村民分为两部分,成年女子站成一团,其他人站成一团——莽族人是在抓妇女!
对于草原上的莽族人来说,草场是维持生存的唯一资源。但水草丰饶的草场毕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