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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明-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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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烈风 第十二章 方国安的计算
     更新时间:2008…11…2 19:58:25 本章字数:2492
  第十二章方国安的计算
  可如果再不出击,这个步兵方阵就彻底崩溃了。到时候,上万人一乱,不用敌人来袭,自己人相互践踏就是一场大悲剧。
  毕竟是经久沙场的老将,方国安的督战队在一口气杀了二十多个乡勇之后总算稍微稳定住阵形。
  现在就是找机会杀出去,看能不能让敌人吃些亏,拖延一点时间。等天一黑,再结成厚实的步兵方阵,慢慢后退。到时候,就算整个步兵阵乱成一团,漫山遍野放鸭子,敌人也没办法追击。只要保存住实力,等回了城,花点时间收集残兵,未免不能守住县城。
  想到这里,方国安眯起眼睛寻找着合适的出击机会。他手头还有三十名骑兵,都是宣州、大同军的老底子,还是前一任宣、大总督卢象升大人留下的亲兵。卢大人在崇祯十一年死于建州人手里后,这支亲兵被大同、保定、宣府的几个将军接收,
  明朝末年的强兵说起来也不过三路:东北关宁军、山西宣大军、西北陕西军。
  自古北方多强兵,这三只强兵也是将星闪烁:杨鹤、孙承宗、杨嗣昌、卢象升、洪承酬、左良玉、贺人龙……虽然很多人都是文官,比如杨鹤父子就是以兵部尚书身份领军,可明朝以文御武是即定国策。许多文官本就是上马治军,下马治民。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王阳明。
  这三路军队中,陕西军已经被李自成消灭的差不多,关宁军现在还在东北同建州人对峙。整个中原地区的朝廷军队几乎都出自山西宣、大系。
  方国安的这三十名亲兵是手头唯一可动用的本钱,人虽不多,却个个悍勇,也是他唯一可以用来扭转局势的手段。
  当然,如果能够找准机会的话。
  虽然这三十人实在太少,可如果不出击,等队伍一乱,敌人又全是骑兵,到时候来一个衔尾追杀,只怕自己带出来的这几千人都要丢在这里,能够活着回去的只怕没几个。
  敌人一直不敢正面冲击步兵方阵,却是有着一个明显的弱点:只要一冲进人海之中,立即失去机动力和冲击力,到时候大家纠缠在一起,骑在不动的马匹身上,骑兵比步兵还不如。
  要破敌人的骑兵冲击,最好的办法是步兵阵同时前移,和敌人撞在一起,大家裹成一团。
  不过,看敌人精妙战术,这一手只怕不能得逞。而敌人的将领也很有经验,整只队伍并非一窝蜂涌来,而是分梯队分层次冲来,像一个大铁锤,一下一下猛击,直到明军崩溃为止。队与队之间的秩序也是非常好,一个小队接一个小队轮番上阵,一触即收,又飞快离去,让人抓不住摸不到。
  也许,再来一次这样的冲锋,我军就要彻底混乱了。
  不能再等下去了。
  方国安看着前排一边倒的屠杀,尤其是自己的精兵没死在敌人手里,反被同伴践踏倒地,心中一阵滴血。
  他扭过头对甘霖知县道:“甘大人,被动挨打不是办法,我准备带亲兵打他们一下,我走之后,你来指挥,什么都不用做,稳住阵角就成。”
  知县甘霖已经被刚才的残酷厮杀惊得面如土色。说起来,他这个人虽然有点贪财好色,附庸风雅,胆量却不算小。可敌人战术的精妙即便在他这么个不懂军事的门外汉看来,也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他此刻才明白,国家当初花了那么多钱,投入那么多精锐士卒,在辽东还是一败涂地的原因。
  农耕民族的步兵对上游牧骑兵,若没有艰苦的训练和精良的武器,基本就是送死。
  “可敌人太强大了,大人你的骑兵这么少,贸然投入能起什么作用?”即便如此,甘霖还是命令侍从升起了中军大旗,接过了指挥权。反正也不过是暂代总指挥,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努力维持好秩序,让队型不至于彻底烂掉就行。
  “敌人是很强大,可也不是没有机会,只要……突袭他们的火枪骑兵就行。”方国安大声说,声音中居然带着自信。
  这自信的由来很简单。敌人的火枪骑兵虽多,但只要一靠近他们,近身突击,他们手中的火枪比烧火棍还不如。加上他们又是从左向右掠过,若自己正中突击他们柔软的腹部,只需一个刹那,就能叫敌人这队火枪兵彻底垮掉。
  只要击溃这支火枪兵,敌人的整个战术体系就不再完整。若如此,闯贼要想吃掉自己就不得不正面硬冲。
  即便我军无法抵抗敌人重骑兵的冲击,但在高涨的士气下,却也不至于立即崩溃。
  最关键的是,时间也不够了。等天一黑,不管是分散撤退还是结成厚阵缓慢后移,都能从容回城。
  那么,来吧,闯贼,让你看看我宣、大军的厉害!
  “后队,斩杀前排后退士卒。”
  “督战队,出刀。”
  “保定军,把乡勇给我赶开。”
  最后下了一连串将令,方国安深吸一口气,将目光投向混乱的战场。刚才的两轮接触,阵前已是硝烟弥漫,视线朦胧,乳白呛人的烟雾中有人马呼啸的声音。
  两队重骑兵突袭完毕,接下来应该是敌人的火枪骑兵了。
  “保定军,冲锋!”
  随着方国安的一声大喝,三十骑如融化的金属融液朝前快速流淌,所经之处,一片开阔。有两个乡勇来不及让路,被方国安一刀一个砍翻在地,又很快被随后的马蹄踩成烂泥。
  方国安的骑兵从后阵出发,沿着自己的方阵从右往左划了一个大圈,在硝烟的掩护下,正好拦腰斩在闯军的队型正中。这一记恰好切入敌人柔软的腹部,这个时候,敌人都侧着身,只怕来不及掉头了。
  这一下,应该能够胜利,一定能够!
  方国安从来没有如此自信过。只要将这队火枪骑兵冲散,敌人应该会稍微后退重整队伍。没半个时辰弄不好。
  只要有这点时间,明军已经陷入崩溃的方阵也得到了喘息。
  然后便是没完没了的对峙。
  时间拖得越长,对我越有利。
    第二卷 烈风 第十三章 完胜
     更新时间:2008…11…2 19:58:29 本章字数:6699
    军已经连续攻击了两轮,如果没猜错,现在敌人的马度也快不了。方国安心中得意,在河南的明军中,他是少数几个同北方游牧民族战斗过的将领,至少在经验上要比其他人强上许多。
    说起来,战斗一开始,他就开始计算这敌人的冲击时间和速度,现在出击正是时候。
    战争,其实不过是职业军人的一个考场。而经验正是决定考试成绩的重要的砝码,这一次,至少要吃掉敌人一百火枪兵,并且要在瞬间同敌人纠缠在一起,否则距离一旦拉开,自己这可怜的三十人被人家一个冲击只怕就要全丢了。
    正当方国安在心中反复推演着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突发事件时,敌人的身形突然在烟雾中出现了。
    “啊,这是什么?”
    一看清敌人的模样,方国安心中一片冰凉。敌人浑身都是厚实铁甲,手中也不是那支已经发烫发红的火枪,而是亮闪闪的弯刀。同先前已经略显疲倦的火枪兵不同,这队人马一个个精气神十足,跨下的马也兴奋地咆哮着。
    四蹄翻动,大片泥土翻卷而起,灰尘比任何一次都呛人。
    这……一定是敌人的总预备队。
    可是,他们没道理在这个时候投入预备队呀!
    还没等方国安做出任何指示,他这三十骑已完全被一片雪亮的刀光吞没了。
    战马怒啸,鲜血飞渐。断肢乱舞。
    方国安全手下的这三十骑全是他地亲兵,每一个人都有是十次以上的肉搏经验。能够在高死亡率的明末战场活下来,已经足够说明问题。这里的每一个人若派出去,至少可以当一个小军官,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方国安一直没舍得放出去。
    这队人马一同敌人接触,就显得悍勇无比。
    交战双方的战斗方式也极度相似,双方刚一接触。没有人躲闪。没有人格挡。没有人呐喊,没有人惨叫。只是同时挥出武器,“轰!”一声,人马交错,生者继续前进,死伤者扑地气绝。
    也因此,这场战斗一开始就显得特别的惨烈和沉闷。双方的交换比是一比一。谁也没吃亏。
    不过,敌人因为占着数量地优势,只一个冲锋就将这一队人马干净彻底地吃掉了。
    满地都是鲜血、尸体和无主地马儿。
    方国安在同敌人骑队对撞地一瞬间提刀一挥,狠狠堪在一个闯军骑兵身上。敌人的冲击速度是如此之快,身下的马匹明显比明军高上一头,浑身都是优美而结实的肌肉,缎子一样的皮毛在奔跑中如同一条巨大的游鱼。看得出来,这样的马匹需要大量粮食喂养。
    被这样地马匹冲击。滋味绝对不好受。加上又被敌人身上的铁甲阻挡,只听得“啪嚓!”一声,方国安手上的长柄眉尖刀齐柄断裂。虎口一疼。低头一看,满手都是鲜血。手上只剩两尺长的一截断柄。
    “老了!”方国安叹息一声,想当初在山西剿灭渡黄河的反贼时,他一口气连杀十人,手都没有软过。先只一个照面,居然有些心跳气喘。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闯军骑士挥舞着马刀冲来,刀快如风,借着马力朝他脖子削去。
    好个方国安,也不惊慌,将身体往后一仰,整个地躺在马背上。
    刀风扑面,断须飞扬。
    这一刀带来的劲风居然将他下颌的胡子割去了一缕。
    双马交错而过,方国安猛地坐起,右手回刺,将那尖锐的刀柄深深插进敌人地后颈。
    后颈脊椎正是人体地中枢神经通路,那人立即失去力气,米口袋一样摔落在地。
    “老林!”一阵悲呼,两个敌人大叫着拔马冲来,一左一右将方国安夹在正中。
    敌人还是标准的劈砍动作,同时一个斜下大回环,这一刀若被砍实,只怕立即就被人分成四大块。单单依靠正常的躲闪和格挡根本没有可能躲过这一劫。
    方国安也是武艺精熟之辈,从小就勤练马术和刀法,在这危急关头,他也双脚同时同马镫里抽出,手在鞍上一按,身体敏捷地一个后跃,直接落到马屁股后面。
    敌人地这两刀也同时砍在马鞍上,陷进皮革和木料当中。
    巨大的撕扯力传来,空气中响起两声骨折的脆响。两个闯军骑士的手腕都同时折断了。
    方国安抽出腰刀,轻松地将这两个敌人砍下马来,骑上一匹无主战马,这才将一口浊气吐出。方才一连串动作花哨漂亮之极,看起来似乎如行云流水般流利舒展,其实不过是他一身修为的集中体现,没有个十年的苦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但从一开始到最后斩杀两个骑兵,他都憋着劲,惟恐那一口气松了。
    现在总算解决战斗,他已经感觉肺中涨得快样爆炸。待到这一口气吐出,已是浑身热汗,一双腿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回头一看,自己身边已经空无一人,敌人的这一波浪攻势已经结束。他正好冲到敌人循环攻击的中心,前后左右都是奔突的烈马,和敌人口中的欢呼。
    而他所带的三十骑已经化着地上的尸体。这可是他所有的亲兵,很多人都是他的子侄,就算在酷烈的辽东战场也没死几个。现在居然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丢了个精光。
    心中一酸,眼泪突然迸出。现在,敌人的新一轮攻势又开始了,继续对着乡勇的阵形开始凶猛的攻击。也许,这是最
    进攻了,脆弱的防线已再无法承受这钟不间隙的轰炸
    自始至终,敌人压根就没想过要同自己带来的两千强兵做一场公平地较量。
    没错。敌人非常狡猾。只要乡勇一乱,不需他们动手,保定军就会被自己人践踏致死。
    现在,有一条路可走,立即调头杀回本阵。收拢队伍,不在理会那群无用的乡勇,将剩余的两千保定军收拢成一团,且战且退。虽然可能付出巨大代价。但只要能活着回去。保留下这支队伍的种子,也不是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不过,这并不容易,敌人的队伍组成一个大环,要突破他,至少要穿透三层敌骑。那么,只有靠自己多年苦修的武艺了。
    方国安一咬牙。强忍着身上的疲倦,在马背上一俯身,在高速运动中从地上捞起一把腰刀,双刀挥舞,转身朝本阵冲去,“闯贼,爷爷来得,也去得。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这下,方国安归心似箭,勇猛无比。一口气杀死三个闯军骑士,眼看着就要再次透阵而出。那边,明军已经开始为主将地武艺欢呼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又是一标人马冲来。当头地居然是大大一个“高”字。
    果然是敌人地总预备队,连主将都来了。一个头戴尖顶铁盔,身穿烂银山文字铠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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