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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汉-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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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王诀》!”林渺答得很坦然,很平静,但响在富平的耳中,却犹如焦雷。
    “《霸王诀》?!”富平露出一丝苦涩的笑,神色间竟多了一丝欣然。他败在天下几大奇学之一《霸王诀》之下,绝对不会有人说他败得不值。他曾听过《霸王诀》的传说,也曾向往过《霸王诀》的绝世武学。
    “我希望你是个遵守诺言的人!”林渺悠然道,在火光相映之下,状若天神。
    富平还有什么话好说,每个人都会珍惜生命,如果可以活下去,没有人真的愿意去死。他看看天空,东方天空已经泛起了一层鱼肚般的白色,就快要天亮了,可是他的心却沉入了黑暗。
    看过这场决斗的降军回到了自己被关的营中,他们可以说话,但他们能说的便是林渺与富平的一战,能够禅述清楚的便是林渺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刀,还告诉了所有降军一个消息,富平败在林渺的刀下,然后自愿永远留在黄河帮中。
    永远留在黄河帮中的意思与降服的区别,这群降卒分不清楚,但这些在见过或听过林渺那惊天动地一刀的降卒,都已经定下心来要成为平原军的一员,连富平都败了都降了,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投降更是他们惟一的生路。
    林渺的刀不仅震撼了那数千降卒,也同样震撼了获索的两员大将堂墨和左丘代。这一切击碎了富平的信心,也同样击碎了这两人的信心,他们对获索想再次战胜黄河帮也失去了信心,所不同的是,他们依然受到了林渺和迟昭平的礼遇。
    林渺对堂墨和左丘代并没有以胜利者和征服者的姿态出现,而是很平和,像是把酒言欢的朋友,与刚才在校场之上那无敌高手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这让堂墨和左丘代有些无所适从和受宠若惊,也有点感激。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没有理由不降服。
    林渺要战富平,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胜利,而是要震撼降服者的心!
    降卒降将始终是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些人很可能是一个埋在军中的火药筒,随时都有可能给予黄河帮致命的一击!必须彻底地征服这些人的心!而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便是展示自己无法被战胜的力量。
    事实上,林渺要胜富平根本就用不着动用那最为霸烈的天地怒,但却没有什么招式比天地怒更具震撼力。所以,在第四招之时,他便用了最为犀利的杀招。
    林渺今日的功力早已是今非昔比,在玄门之中,得以化解体内火毒,并将体内的几股生机融合,虽然他仍不知道该如何完全利用,但这也足以支撑他使出在邯郸时未能成功的一招,而对自己的经脉再无损伤。
    富平的信先由迟昭平看过之后,再由人送去富平的军中。
    黄河帮的战士都想趁胜追击,一举击溃获索的大军,但林渺却反对。
    林渺反对的原因是城中太多降兵,这问题没能处理好,绝不可以草率出兵,那样所担的风险太大。
    林渺是一个喜欢险中求胜的人,而且总会走险招,但他却知道什么时候值得去冒险,什么时候不值得。因此,他不赞成这次也再险中求胜,这不值!
    当然,让获索得到了休养的机会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后果,但林渺仍不认为有必要狗急跳墙。
    林渺的话在平原军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甚至是决定性的力量,这是林渺靠实力赢得的荣誉与信任。
    平原军已经习惯了接受林渺,也因为林渺与迟昭平那种已经很表面化的关系。因此,黄河帮不再决定进攻,而是在巩固自己实力的基础上不断地吸纳新的兵源,而最好的扩充目标是富平的残部,因为富平在黄河帮中,又有富平的那封信。因此,富平残部拥有一个极好的突破口。
    林渺并不能在平原呆太久,他还得尽快回枭城处理一些事务,尚有太多的事情等待他去做,这一刻他只恨不能够分身数用。
    大漠的晨曦极美,遍野黄沙之上泛起一层鳞片般的白斑,然后大地的远方阴暗有明确的界限,而这界限以极速奔跑,当界限走到近前之时,便看见了跳出远处沙漠边界的太阳。
    红红的太阳,大大的,将天空中的黑暗尽数扫除。
    小刀六和任灵这一刻却并没有欣赏美景的心情,他们感到大地都在摇晃。在太阳升起的方向,起了一层灰色的云,红红的太阳在其中若隐若现。
    于是临仙镇上的每个人心情都变得紧张,他们知道,该来的人终于还是来了,那扬起的漫天黄沙破坏了这晨曦的清爽,破坏了这静谧而安详的天地。
    小刀六却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早晨起床的时候他习惯做这样的动作。昨夜他睡得还算香,祥林以前便骂他是猪,一头有福气的猪,只要他想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能睡得安稳,也许祥林是说对了,小刀六昨晚睡得像头猪一样,任灵说在隔壁的土坯房中都可以听到他打呼噜的声音。
    当然,这只是开玩笑,小刀六知道自己不会打呼噜的,以前也许会,但是跟无名氏学了内劲的修习方法之后,他便改了这个毛病,这还让小刀六好不欢喜了一阵子。
    “懒猪!现在才起来呀?”任灵骑马自镇子的那一头赶了回来,便发现小刀六在一个土坡上伸懒腰,不由得叫了声。
    小刀六有点惊讶,任灵竟起得这么早。不过,对“懒猪”这个名字似乎心安理得,打个“哈欠”道:“早啊!”
    “早什么早,翰东海的人都快到了,你不准备一下吗?”任灵有些焦急地道。
    “来了吗?来了就来了,难道还要我们出镇相迎不成?”小刀六满不在乎地道,但看任灵,显然昨夜未曾睡好,心中倒生出一丝怜惜。
    “算你狠,铁朗他们都快手忙脚乱了,你还在这里伸懒腰!”任灵不由得笑了笑道。
    小刀六也笑了笑道:“他们是被打怕了,我们还没有打呢!如果翰东海遇到我,包管会是灰头土脸地溜掉!”
    “看你呆会儿怎么对付他们!”任灵不相信地道,她虽然感觉这支飙风骑的战士有点特别,但却还不曾见识过飙风骑如何作战,是不是真有耿纯所说的那样厉害。
    “你等着瞧就是了,如果翰东海也像你那么厉害,那我就只好认输。不过,我想翰东海怎么可能有灵儿那么厉害呢?”说着小刀六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任灵飞落马下,踢了小刀六一脚,娇嗔道:“我有那么厉害吗?”
    “哟……”小刀六微呼了声痛道:“有,当然有,让你打了还不敢还手,你说是不是比翰东海要厉害?”
    “去你的!”
    “吁……”一声战马的长嘶,野狼急速带住马缰,在土丘前立定,呼道:“萧公子,翰东海的人已经到了十里之外,一盏茶后便将逼至临仙镇,我大哥请公子守住东面!”
    “你去告诉悍狼,这东面我一定会守住,让他和铁朗小心了!”小刀六也扬声道。
    “好!那就有劳了!”野狼这一刻也不敢对小刀六有半点放肆,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个年轻人的手下有着一些极度可怕的人物,连悍狼都绝不敢轻惹的人物。
    望着野狼离开,任灵不由疑惑地道:“你是不是傻了,这可是翰东海要攻的正面,我们如果全力与之冲突,岂不是给了悍狼可趁之机?”
    小刀六“哈哈”一笑,很自信地道:“翰东海不敢从这一面强攻的,他必定绕过这里攻击另外两面,就算他要攻这里,我也会吓得他退走的。”
    “大小姐请放心,我们早就已经布置好了,翰东海遇挫之后,不知这一面的虚实,必不敢全力攻这一方,我们所装备的弩箭在这大漠之中是无敌的!”胡适自信地道。
    任灵这才想起小刀六的天机弩,此弩射程最少可达五百步,如果翰东海敢来,必杀他个措手不及,那时自然不敢自这一方正面强攻了。不过,她仍有些担心,毕竟翰东海拥有两千匈奴战士。
    匈奴战士是出了名的强悍,仅靠小刀六这一百五十名战士能够有用吗?
    翰东海,是呼邪单于手下的一员勇将,随呼邪单于南征北战,立下无数汗马功劳,更是呼邪单于最忠实的部将。
    呼邪单于拥有四万余匈奴战士,有三名万夫长、数十千夫长,但以千夫长之名统帅两千部卒的,却只有一个翰东海。由此可见,呼邪单于是如何重视翰东海。
    在南匈奴之中,有人曾说,翰东海不是呼邪单于的血缘兄弟或亲戚,否则翰东海早就是万夫长了。
    但翰东海从不争持这些,他已经很满足现状了。他本是一个奴隶的孙子,其父因战功而成了自由人,他却因战功成了呼邪单于的红人,他一家都受着呼邪单于的恩惠,所以他很满足。
    在草原或沙漠之中,翰东海从来都是很自信的,匈奴人所能拥有的凶悍和强壮他全都有,匈奴人所没有的细腻和文采他也有,除此之外,他还有着连他自己都以为傲的武功!
    翰东海的武功是来自西域异人,在呼邪单于面前,他曾于盏茶时间之内大败了呼邪单于引以为傲的十大勇士,于是他便成了呼邪单于的红人。在战场上,无论是与汉人北征的大军还是与北单于南攻的大军,他从未退缩过,更从未丢过呼邪单于的脸,这使南匈奴战士都尊重这个已经四十多岁的勇将。
    这次南来征兵和征粮,翰东海来了,所过之处无不顺从,但是铁木部居然敢抗拒,这使他极为震怒,所以他追来了,一个骄傲而且受惯了尊敬的人是不容许有人对他有半丝不敬的。
    翰东海便是这样的人,而铁朗似乎也明白翰东海是这样的人。所以,即使是逃到了临仙镇,仍然不能避免一战。
    翰东海之所以晚上不攻,是因为他也知道临仙镇的存在,晚上在沙漠里进攻一个小镇是不明智的。
    临仙镇也可以算是一座小城,这里有许多杂居的人,但也是汉人与匈奴冲突常发之地。因此,这座小镇也有齐全的壕沟,以及城防设施,尽管因年久失修,壕沟已经变浅,却依然可以稍加利用。
    沙漠之中,或许没有水,但是却有一种黑色的油,大漠之中常称这东西为龙血,是一种极易燃之物,守城之时,这也确实是一种好东西,可以让城外壕沟成为一道火壕,这与护城河又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翰东海也不想在晚上贸然进攻临仙镇,但他绝不会放过这些顽固的下等人!
    翰东海看见了临仙镇,远远地便望见了临仙镇中似乎有尘埃扬起,仿佛有大批的人马在其中移动,这让他有些兴奋,仿佛看见了那群下等人在镇中惊慌乱窜的样子,于是他带住了马,在千步之外远观临仙镇。
    “统领,临仙镇内似乎有防,镇口让东西给堵住了,我们只怕无法驱马直入了!”一名百夫长前来相报道。
    翰东海冷冷地笑了笑道:“就是铜墙铁壁又岂能阻我铁骑?这小小的临仙镇又能有什么可担心的?立刻给我传令,如果临仙镇的人胆敢反抗,便也杀无赦!”
    “统领,此刻临仙镇的居民已经全都被悍狼马贼击杀,里面只怕已全都是那些流匪马贼了!”那名百夫长出言道。
    “你以为本统领不知道吗?本统领有好生之德,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你少在这里多嘴!”翰东海冷叱道。
    “是,是……”那百夫长脸色立变,连忙转身向临仙镇赶去。
    “里面的人听着,我们统领有好生之德,如果你们肯出来投降,可以免你们一死,否则,将踏平临仙镇!”那百夫长喝道。
    “说话的是何人?报上名来!”沙里飞立于城墙之上高声喝问道。
    “你是何人?胆敢如此呼喝!”那百夫长脸色一变,冷问道。
    “我是你阿爸!”沙里飞放声道,他对呼邪单于的人恨之入骨,因为他昔日所带的一窝蜂马贼两百余名兄弟就是被呼邪单于的人逼得走投无路,后来几乎全军覆灭,如果不是塞北沈家的人相救,他也尸横黄沙了。因此,他对呼邪单于的人从不会客气,如今他知道小刀六已决定与翰东海相战,他自然不用多说什么。
    那百夫长大怒,喝骂道:“好个不知好歹的贱奴,待我踏平临仙镇,必将你千刀万剐!”
    “哈哈哈……”沙里飞大笑,似乎根本就没把这小小的百夫长放在眼里,而是冷冷地道:“你没机会了,因为你就要死了!”
    那百夫长气得“哇呀呀……”大叫,摘下肩头的大弓,正欲搭箭,突觉座下战马一声惊嘶,竟人立而起。
    那百夫长大惊,忙紧抓马缰,便在这时,他发现脚下的黄沙翻起一股沙浪,如有一支巨鼠窜于其中,他正惊疑之时,一道刀光闪过。
    “喳……”战马一声悲嘶,落地的两蹄竟被斩断,而另一道刀光自另一侧的黄沙之中飞起,可怜的百夫长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时,便已身首异处。
    血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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