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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愿石-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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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风再度打了个嗝,才比较冷静地看下去。
    对不起,骗了你,不过,我说喜欢轩风小姐,把你当好朋友的话绝不是假的哦!在必须日日演戏,夜夜堤防的卧底生涯里,你是我唯一不需设防的对象,虽然我不得不在你面前装成小女孩的样子。
    我相信你不会因为我是间谍而敌视我,毕竟你是异世界的人,就算被南城召唤,也不代表你就属于南城。而我叫贝迪把你掳来,也不是要把你捧为政治偶象,我们是不信这一套的。不过我们也不是圣人,一心为了救你,终归有点私心在,就是借着帮轩风小姐平反,狠狠打击一下南城——不好意思啦!
    轩风不怒反笑,然而看见下面一段,她猛地一震。
    我话是这么说,但我知道轩风小姐是不会生气的。你从不认为你是这个世界的人,又怎会为这个世界的人的作为生气,只有在有人不顾你的意愿强迫你做事,或者借用满愿师的名头,行一己之方便时,你才会生气、懊恼,这些伊莉娜都看在眼里。但是轩风小姐,在这个世界,你是个弱势的个体,既没有力量,又没有钱财,加上你的身份,被人利用是理所当然,尽管这一切不是你的责任。我相信轩风小姐也意识到这一点了吧?所以,我给你个机会,今后你就在隐捷敏亚,努力用自己的手积蓄活命的力量,搏取做人的尊严。隐捷敏亚不会视你为高贵的神使或漂亮的花瓶,所以不会提供给你优渥的生活条件,一切都要靠你自己去赚。你可能会三餐不继,辛苦不堪,没有澡洗,没有裙子穿,没有首饰戴,你唯一拥有的是尊严。当然你可以回去南城重享奢华,就不用过这种日子,但我想能为尊严舍弃生命的轩风小姐,一定会选择前一条路的。
    戒指和短剑是我送你的礼物,前者附有魔法,后者给你防身用——贝迪的军队可是有很多色狼的!最后,祝轩风小姐身体健康,天天快乐!
    PS:别把我和贝迪的关系告诉别人,千万千万,不然他会杀了我。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2日
    伊莉娜笔
    “……”
    轩风凝视信面,漾开发自心底的笑靥:“谢谢你,伊莉娜,你不仅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是最知心的朋友。”
    将信折好放回床头柜,她掀被下床,穿起衣服。这是套白色的剑士服,领口和袖管有黄色滚边,式样很朴素。靴子是熟牛皮做的,走起来很舒服,和衣服一样重视机能性。穿戴整齐后,轩风将一头垂至腰际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马尾,打开粉底照照,十分满意。随即,她把信塞进盒里,放入胸前的口袋,戴上戒指,别好短剑,开始整理床铺。等一切都打点好后,她才走向窗子。
    外面的景象让她吓了一跳,这间房间位于七楼,周围的建筑都是石砌的,式样也很统一;下面是一大块像是练兵场的空地,许多仅着单衣甚至打赤膊的男子肩上披着毛巾,嘴巴叼着牙刷来来去去;更远处,是高高的石墙、尖塔、还有飘扬的旗帜。
    这是一座要塞吗?西城最有名的要塞,记得是塞维堡,那这里是中西两城的边境咯?轩风寻思片刻,决定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去问这里的头儿比较明智。
    任窗户开着通风,她转身离开房间,门口没有守卫,让她感到很新鲜,看来这里的人的确不把她当作神使看待。挂着笑容,轩风往左手边走去。廊道不宽,而且一个人也没有。因为是清晨,窗帘又都是拉上的,走廊很阴暗,使轩风不得不贴着墙走路。空气里飘荡着很厚的尘味,一路上的房门门把也锈得很厉害,看得出这一层很久没被使用过了,轩风有点诧异,她原以为统治者都喜欢住在高处。
    因为走得很慢,轩风走了好一会儿才走到底,让她气结的,尽头居然是一堵墙,而不是楼梯!她只好转回去,在另一头找到下去的石阶。接连几楼,都是这样。轩风不知道这是战斗用建筑的设计,纳闷干嘛把好好一栋房子造得这么不方便。
    费了番力气走到两楼,光线明亮不少,轩风于是放心地离开墙壁,走在长廊中央,因此没被一扇突然打开的房门撞个正着。
    “啊!”
    “哇!”
    从房里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栗发,五官轮廓分明,充满年轻人的锐力和活力。瞅见轩风,他张开惊呼,轩风也惊叫了一声。
    “你、你是谁?”青年退后半步,右手搭住剑柄。轩风正要回答,旁边一扇门也推了开来,传出两个带着睡意的男子嗓音:“吵什么啊,达留恩!我听见女人的声音,你还真是憋不住三天,给莱拉知道肯定暴扁你一顿。”
    “哪来的女人?首领不是规定要塞内禁止赌博和**,达留恩,你想被从城墙上扔下去吗?”
    轩风呆呆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子走出房间,怀疑这也是魔法。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也愣愣地瞧着她,半晌转头问达留恩:“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一开门就看见她站在这儿。”
    我叫柳轩风。”轩风回过神,开口道,“就是被你们城主救下火刑架的南城满愿师。”
    “什么!!”三个青年齐声大喊,不敢置信地瞪着她美丽的脸庞:她就是昨天那个黑炭女!?
    轩风困惑地眨眨眼,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笑道:“原来你们看到我脏兮兮的样子了,真是丢脸。对了,请问三位是——”白凤佣兵团长第一个反应过来,依次指着自己、黑龙佣兵团长和炎狼佣兵团长:“我是费路迪亚,他是我兄弟费路迪尔,这个是达留恩。”
    “请多指教。”轩风绽开如花的笑靥。大清早就碰上三个男人,而且是长相不错的年轻男子,让她心情极好。她不知道这三人是西城鼎鼎有名的三位佣兵团长,还以为是普通的士兵。西南两城历来交恶,彼此都当对方是摁鼻涕的手纸,连提都不想提,轩风自然就没听过十大佣兵团长的大名。贝姆特倒是时常被搬出来痛骂,谁叫他是“万恶的贼寇领袖”,“该死的强盗头子”。
    三人一致红了脸,腼腆地回了声“请多指教”。一打完招呼,脑筋最灵活的炎狼佣兵团长立即大献殷勤:“轩风,你吃过饭了没?我带你去食堂。”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狠狠瞪视他,心道:真是个会抓时机的家伙!
    这、这是搭讪啊!轩风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呜呜,好久没碰上这种事了!但理智提醒她现在不是搭凯子的时候,她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那个,我想先向贝姆特城主道个谢,达留恩先生可以带路吗?”
    “当然可……”
    “我带她去。你们三个还是先刷刷牙,再来泡妞比较好。”一个很酷的女声响起。
    “莱拉!”
    达留恩三人慌张地叫道。轩风好奇地打量来人,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性,金棕色的长发用一块布巾绑在颈后,穿着硬皮甲,左腰配了把细长的锐剑。她不算美女,却散发出一种很特别的魅力,就像一株沙漠的仙人掌,是轩风以前从未见过,混合着野性和坚韧的魅力。
    金雀花佣兵团长朝她招招手,和蔼地道:“跟我来。”轩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偷瞄三个青年,他们都一脸敢怒而不敢言。她猜测这个叫莱拉的女性是他们的上司,但达留恩三人直呼她的名字,又不可能是上司了。
    “你要小心点,今后别搭理这种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他们多半是在打坏主意。”
    “坏主意是指,大灰狼对小红帽所做的事吗?”轩风故做天真地道。莱拉惊讶地看着她,轻笑起来:“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你是个能把男人**于股掌间的女孩。”
    “不不,我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莱拉小姐帮忙,刚才恐怕就脱不了身了。”
    “这倒不会。那三个小子虽然愚蠢,但还不会对良家妇女做出无礼之举。”
    “是吗?”
    “嗯哼,不过这些人就不保证了。”莱拉指着广场上来回走动的士兵。轩风听出她言下之意,吃了一惊:“莱拉小姐,你是军官?”
    “我是金雀花佣兵团长,隐捷敏亚没有军官,只有一个首领和九个佣兵团长。”
    “达留恩先生他们也是佣兵团长?”
    莱拉点点头,换上严肃的口吻:“待会儿见到首领,千万别叫他‘贝姆特城主’,切记。”轩风大奇:“为什么?那我该怎么叫他?”
    “随便,总之别叫城主,首领对这两个词犯触。”
    虽然肚里的问题堆得老高,带在莱拉认真的注视下,轩风也只能乖乖点头。
    两人绕过右边的墙角,走向建筑物的背面。路过的人无不朝轩风投以惊艳的目光。才拐过弯,轩风就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还听到噗噜噜的怪声,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是马厩,一个非常非常大的马厩。一些像是马潼的士兵正忙着将大把饲料用草叉添进盆里;而那些马,就算以轩风这种外行人的眼光,也看得出是雄壮的良驹。马厩和建筑物间有一口大水井,一个青年背对她们站在井旁,提起水浇在座骑身上,另一只手拿着板刷,似乎想帮它洗澡。轩风刚觉得他的背影很熟,莱拉就唤道:“首领。”
    呃。虽然猜到几分,但这一刹那,轩风还是有点呆滞。她以前接触过的四位城主:梅莲可、罗兰、米利亚坦和诺因,尽管性格各异,却都有和华丽宫殿相配的高贵气质,也无一不是在客厅、正殿这些地方接见自己。只有这一位,居然像个普通士兵一样,亲自给座骑洗澡刷毛,还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部下和客人面前!
    贝姆特随手把刷子丢进木桶,转过身,看见轩风,愣了一愣。而轩风也看清了他的全貌,比起上次在河边,这回可看得清楚多了。眼前的青年有一张端正的脸庞,只能称得上顺眼,不算俊美,但深刻的五官有股一般奶油相的美男子没有的阳刚味,形成属于成熟男性的独特魅力。他全身透出一股逼人的气势,不是强硬、不是霸道、也不是尊贵,那是一种经过生活淬炼出来的沉稳和坚毅,带点淡淡的沧桑,还有自然流露的亲和力,构成让人油然信赖的领袖气质。感觉到这样奇妙的气质,轩风才相信:这个头发上沾有草屑,衣服到处溅着水渍的青年是隐捷敏亚的城主。
    “贝姆特城主……啊!”等说出口轩风才发觉不妙。莱拉轻轻叹了口气。贝姆特却没有表露出怒色,淡淡地道:“叫我名字就行了,你是她的朋友,算起来辈份还比我大。”心知肚明他说的“她”是谁,轩风微笑了一下。莱拉一脸困惑。
    “不过,除此之外,我就不能给你任何特权了。”
    “我明白,不管是马潼还是杂役,只要给我份工作就行。”
    年轻的城主打量对方,突然笑出声:“噗!真的很像。”
    “咦?”轩风眨眨眼,一方面是为他无厘头的话,另一方面是吃惊这看起来有些世故的青年笑起来竟像个大男孩般稚气开朗,让她不禁心跳加快。
    惨了,看来我真的是太饥渴了,连这种普通好一些的货色也会心动。她暗自反省。
    “那天在河边,你的眼神就好像一只被关在笼里的金丝雀,现在却像从马戏团逃出来的狮子一样雄赳赳、气昂昂。”
    “呃,是这样吗?”由于太过惊讶,轩风连自己说了什么也不自觉,“你的视力真是好。”
    “我的视力是不错。”贝姆特谦逊地表示。一旁的莱拉已经呆掉了。
    “不对啦!”
    “哦?”
    回过神的少女双手插腰,凶悍地瞪视他:“金丝雀也罢了,你怎么能用狮子比喻一位美丽纤弱的少女!”贝姆特答道:“因为我看过从马戏团逃出来的狮子,它的眼神和你现在一模一样。”轩风咬牙切齿:“我佩服你的观查力,但对你的修辞能力不敢恭维。”
    “我倒认为所谓的修辞是因人而异的。”
    “哼!你还在记恨那天喝到我的洗脚水吗?”
    “那种事,我早就不在意了。”贝姆特啼笑皆非。轩风斜睨他:“那就是好辩咯?真是的,这种个性会不得女孩缘的。”贝姆特微笑道:“如果让你不快,我道歉。”
    “不,我没有不快,相反,我很高兴。”轩风笑开怀,“你们姐…咳咳,你真是很敏锐的人。不错,我在南城很不快乐。你把我带来这里,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都由衷感谢。作为回报,我愿意将一半的籍贯献给西城,从今天起,我就是半个隐捷敏亚人。”
    莱拉对她投以异样的视线。贝姆特浮起微讶的神情。
    “不再考虑一下吗?你应该受过一次教训了。”
    “你们又不信神,我怕什么。”
    “呵,没错。”贝姆特笑了,温和地道,“你会做什么?”轩风早有准备,马上一样一样如数家珍:“我会洗衣、打扫、煮饭、布置房间、裁剪缝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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