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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龙天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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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军已经二路合围,将明日军困在五公里之内,不用一天,就可以将整个河西阵地拿下,到时候我们以此为基地,便可逐步向内地进军,攻取明日帝国指日可待了。殿下,你若是在这个时候撤兵,我们之前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了,好不容易才有今天的局面,这也是你的心血啊。撤兵一事,决不可行。”西斯据理力争。
    “别再跟我提这场战争,你知道死了多少人,多少奴隶吗?两万士兵,四万奴隶,整整六万人啊!这还不算明日帝国的。”
    西斯冷笑:“原来殿下是妇人之仁,这些贱民有什么好计较的,能为帝国去死是他们的荣耀。战争嘛,本来就是要死人的,明日帝国的人就更不必在意了,少一个是一个。别忘了,你可是旭升帝国的皇子,若是陛下知道你为了几万奴隶撤兵,甚至同情明日军只怕……哼哼。”
    “别拿父皇压我,我自会去向他请罪。现在我是主帅,你必须听我的,马上执行命令,否则军法处置!”
    “你……”西斯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好,我的主帅大人,你会后悔的,你将是帝国的罪人!”
    西斯忿然领命而去,马上召人回帝都禀报一切。他原本还在考虑投靠八皇子,现在不必了,这个罗伯特很快就会在帝位继承人的行列中消失的,国王决不会喜欢一个“博爱”的儿子。
    军营里发生的事时间很短,却改变了整个呼兰巴托战役的格局,拯救了河西数万军民,也化解了明日帝国的一场浩劫。对此,明日帝国的国王很不理解,可他也承认,如果不是旭升军莫名其妙地退去,明日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至少河西的几个大城市,都将易主。旭升军撤退的原因在很长时间里都是一个谜,众说纷纭,直到后来史学家才证实,是一个少年发自肺腑的一番话,挽救了这场灾难。有时候感化的力量很大,感化一个人,就可以挽救成千上万的人。
    身处落鹄山深处的阿里他们当然不知道这些,还在为何去何从而烦恼,河西的战争依然是他们心中放不下的石头。如果他们知道,那或许历史就将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他们暂时将以后的计划搁置一旁,在原地休整几天,以便于伤员恢复战斗力。趁着这个空挡,阿里开始寻找决斗当日的光波。他清楚记得,光波是从他胸口发出来的,那里除了荷包,什么也没有,那就一定是荷包了。
    可荷包里只有头发丝和指环,阿里把东西倒在手心上,仔细地观察。头发丝是普普通通的头发,阿里缅怀了一会儿母亲后,又把它收回荷包里。指环也还是那个指环,和几年前一样鲜亮,五颗彩色钻石在阳光下能释放出透明的光芒。如果硬要找出异样,只能说指环本身的颜色和光波非常相似。可是这个小小的指环,能放出那么强大的光波吗?连上位黄金骑士都不堪一击。
    “嘻嘻,你在找我吗?”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忽然响起,把阿里吓了一跳。
    深山野林的,哪来小女孩?阿里四下张望,什么也没有。奴隶们都是清一色的男人,谁也不会带着一个孩子,他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就在你手上呢,你看见了吗?”这一次阿里听清了,声音是从他脑海深处传来的,确确实实是个女孩的声音。而且说话的就是他手上这个指环,因为它刚刚明显地跳动了一下。
    阿里慌了:“你,你是谁?你怎么会说话?”
    “嘻嘻,我就是弥天戒啊,上次你受了伤,心口的血滴在我身上,我们就签订契约了,你是我的主人,所以我才能发出护体神光的,好酷啊!”指环,也就是弥天戒边说边跳,在阿里手上兴奋地滚来滚去。
    “那道光波真的是你发的?谢谢你救了我,可是刚才你说的,我不是很明白,什么弥天戒,什么契约的。”
    “天哪,我怎么遇上了一个白痴主人!”弥天戒夸张地“晕”在手掌上,“弥天戒就是我,我就是弥天戒!简单点说吧,我是一位空间神器,心血是我的认主条件,正好你的血滴在我上面,你就是我的主人了,这个过程就叫签订主从契约。”
    她还真把自己当人了,连神器都用“一位”来修饰。
    这么一解释,阿里明白多了。神器啊,那可是传说中的存在,现在整个大陆上拥有的神器,可能也不超过五个,老师说,就这些还是很多勇士在祈神塔中用命换来的。他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一个神器,而且一挂就是七年。
    “神器都像你一样会说话吗?
    “当然不是了!我可是神器中的神器,一般神器虽然也有器灵,有自己的意识,但绝对不会说话。”小姑娘得意洋洋,“提起我的能力,你还不知道吧,我之所以叫弥天,就是因为我别有洞天、胆大包天,呃不是,大肚容天才对。你看到那五颗元素之心了吗,红、绿、黄、银、金,分别代表五系基本魔法,你可别小看他们哦,每一颗都能自成一个专属空间,还可以随我的成长不断增大空间容量。另外,元素之心有禁兽的作用,以后你要是碰到对付不了的魔兽,可以把它收进来,让我来调教。当然了,神兽以下的不予考虑。”
    阿里听地目瞪口呆,怎么这神器听起来比神还厉害。他咽了咽唾沫,小心地问:“那你是从哪来的,是不是天上?既然你这么厉害,为什么要认我为主,我什么都不会。”
    弥天戒沉默了一下,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从哪来的,那时候我还小,只记得自己住在一间很小的房间里,很黑。有一天,一个人把我带了出去,然后有很多人追我们,他不知道怎么要我认主,我又没法告诉他,都被坏人打伤了。后面我就不知道了,直到你的心血唤醒了我。神器虽然强大,可毕竟不是一个真正的人,只有依附在主人身上才能快速进化,我等了一千万年,才等到你这个主人呢。”
    原来寂寞了一千万年,难怪弥天戒的话那么多,阿里同情地想。他见弥天戒情绪低落,连忙安慰她:“你别难过,以后我会陪你的,要是我死了,一定给你找个新主人。”
    “有我在,你怎么会死,那不是显得我太没用了嘛!”弥天戒又神气起来。
    “是是是,你最厉害!”阿里失笑,弥天戒的天真活泼感染了他,让他生出捉弄的念头。他一把抓起弥天戒,塞进荷包里,哈哈大笑,“怎么样,抓住你了吧。”
    弥天戒在荷包里乱蹿,气得破口大骂:“坏阿里、臭阿里、混蛋阿里!你居然偷袭我,等我厉害了,非吃掉你这个破荷包不可!”她现在还只是一个初生级神器,不具备时空跳跃的能力。
    “哈哈,谁让你把自己吹地天花乱坠啊。”
    “我说的都是事实!”
    弥天戒就这么进入了阿里的生活,为他带去无限欢乐,每当空闲,他都会在心里和小弥聊上一会。小弥是弥天戒的呢称,她坚持让阿里这么喊的,说是比较适合可爱的她。阿里知道这个秘密事关重大,所以只告诉了天明和天亮,天亮一脸羡慕,遗憾地说,若不是小弥已经认了主,他一定要把她偷都手,偷了神器才能算是神偷嘛。
    此外,兄弟们日后的打算也定下来了,大家决定往旭升帝国走,虽然防守比较严,但他们可以乔装成山下的樵夫。一旦进了旭升,他们就能摆脱明日帝国的监视,从而转去别的地方,彻底告别奴隶生涯,不过他们得时时提防自己的身份不要被任何人发现,这已经是奴隶最好的结局。
    当然,这只是大部分兄弟的想法,还有人想返回明日。比如197165,1959,都是有亲人留在河西的。
    第一卷 悲惨童年 第十九章 鹄群来袭
     更新时间:2009…1…28 19:56:16 本章字数:3837
    落鹄山的深处已经多年没有人进来了,到处都是茂密的树林,藤蔓遍地,积水、沼泽更是无处不在。糜烂的沼泽地散发着一股腥臭的味道,这片魔鬼湿地据说曾经吞噬了旭升帝国两千多名精兵,连魔兽都不敢轻易靠近,可这里却是通往旭升的必经之地。
    阿里他们陷入这片湿地两天多了,搭上了九个兄弟,大队人马却只前进了4里路,可怕的沼泽就像一个无底洞,不停地把人拉下去。19710死前那双无助挥动的手至今还在阿里眼前浮现,那份不甘,那份绝望,多么让人心酸啊。大家脚上裹着宽阔的蒲芭叶,每走一步都提心吊胆,小心地踩在草根上,生怕陷下去。他们手上还拿着一根树枝,在身前的湿地上测量深浅,因此走得极慢。
    “早知道就别从这里走,照这样下去,不等离开这我们全死光了。”有人开始抱怨,两天一夜的恐惧让他脑袋里的弦都快绷断了。人最恐惧的不是面对死亡,而是明明知道死亡就在身侧,而无法预知。
    19777瞪着他:“闭嘴!路是大家选的,既然选定了这条路,就只能想怎么把它走下去,不然你永远都出不去!”这是一个前辈的经验。
    “没错,你以为西面就好走吗,几千米的悬崖不说,光是魔兽就能让你焦头烂额,只要碰到一只高级魔兽,我们死的就不只九个人。你也不想想琼斯森林那次死了多少人,哦差点忘了,那时候你还没有来。”这是个七组的老成员。
    “为什么不向南北走呢,东西不都是绝路吗?”这是天明问的,也只有他这个一心扑在武学上的傻大个才会问这样的问题。
    “往北走?你没喝多吧。”19777没好气地说,“问你的好弟弟去!”
    阿里无奈地解释:“落鹄山是南北走向,南北共有五百二十三公里,而东西只有三百六十九公里,所以,从路程上看,往东西方向走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体力。而路途长了,地势也必将更复杂,因此对我们来说,无论是地形还是路程,南北方向都不是明智的选择。”这是老师告诉他的,1978曾花费两个月时间给他讲解大陆上的名山大川,地理风情。
    “1973说地对,北麓地势狭窄,多魔兽出没,而且出了落鹄山就是威廉海,那可是连一根羽毛都浮不起来的死海,你不是想去游泳吧。传说海下有一只神级魔兽,不过前去求证的人都死了。而南路就是我们来时的路口,旭升军在那等着我们自投罗网呢。算算我们进来时死了多少人,出去也得死那么多。”19777补充说明。
    众人大骇。“那我们岂不是困在这里了,原以为逃进山里可以不当奴隶,想不到却成了落鹄山的奴隶,这个笼子还不如明日帝国大呢。”一个兄弟分神说话,不留心踩进沼泽里,大家七手八脚地用树枝把他拽出来。
    “没有办法,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往这逃。好在我们没有遇上食人鹄,这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要不然我们二百个人还不够人家下菜的。这也是搁在现在,要是我以前,对付区区几只小鸟,还不是手到擒来。有一次,我碰到一只九级花斑剑齿豹,跟它大战……”
    “你就吹吧。”听他又开始想当年,大家起哄着打断他。
    “年轻人就是没有耐性,我什么时候吹牛了。”
    天亮抬头活动脖子,眼睛老盯着地面也是很累的。突然他咬牙切齿地说:“19777,我真想堵上你的乌鸦嘴,把你沉到沼泽里去!”
    大家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天哪,是食人鹄,不是一只两只,而是黑压压地一群,大约有几万只,正迎面而来。食人鹄以红嘴白头为特征,那红白黑三色交织的大网,向地面上的猎物扑来。
    “食人鹄来了,快跑啊!”有人慌不择路,永远地陷在了泥沼里面,绝望地等待着鲜红尖利的长嘴刺穿他的脑袋。食人鹄最爱吃人的脑髓和内脏,他的嘴薄而尖,却坚硬无比,就像一把剪刀,能瞬间剪断一把上等重剑。
    19777到底是组里的老前辈,危急时刻仍镇定自若,指挥众人逃生:“大家不要乱,快到树木密集的地方去,已经陷入沼泽的放弃救援!”他如此决定是正确的,食人鹄体型庞大,在树林里无法展翅飞翔,进攻速度就受到限制,它主要是靠俯冲来加速的。放弃陷入沼泽的兄弟听起来很残忍,可如果要营救他们,必将连累更多的兄弟,还不一定能成功,不能顾此失彼啊。
    青木樟林就在身侧,可这短短的十几米路却是那么遥远。食人鹄成群结队地落下来,尖嘴和利爪相互配合,是最好的矛与盾,据说它们的嘴和爪已经达到了圣器的防御指数。它们不具备魔法攻击力,按道理不在魔兽之列,可它却能抗魔法和物理双重打击,也就是说一般的攻击根本伤不到它们。因此在综合评定下,把它们定位在六级魔兽上,可实际上它们的战斗力远远不止六级。
    这群大家伙曾让旭升帝国的军队屡战屡败,阿里他们又怎么抵挡地住。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不到片刻,已经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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