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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蛀虫-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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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马上就把罪名扣到那个祖先的身上,肯定是他的遗传上出了毛病,导致后代一起连累了。
    据皇朝近就一百的历史来说,荒唐的不少,昏庸的也有,就是贪色的不见几个,纵观各个皇帝,一般都是皇后固定,两三个妃子意思一下。
    可不像那个大唐王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一起上阵,外加绿帽子满天飞,另不要钱的到处赠送姓氏,搞到现代中国,李姓的人数在全国首屈一指。
    希望到我这代有点的异变吧!
    文志暗暗的给自己打气。5
第三十三章 彪悍毛贼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文志并不认为自己是鸡犬,但现在却实实在在的享受了一把的好处。
    杨大人圣眷正隆,他的女儿在外也有几分的面子,倒是给文志很多的方便,有的时候只要把腰牌一甩,就能在驿站中腐化一下高级官员的待遇。
    在驿站还有别样的好处,戚大小姐虽然是个不伦不类的女将,做的事情非常的古怪,可是,应该是因为他父亲的强烈要求,每到一个驿站总是要向父亲报告一次近况。
    而现在,文志可以毫无忌惮的浏览她那一份份信笺,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样子她是挺给自己面子的,这么长的时间居然没有做过太出格的事情。
    记住,是文志认为太出格的事情,但人与人的判断力是不用的,比如说,现在的杨岚就两手紧紧的捏着信笺不放,脸蛋儿煞白。
    ……
    不管怎么说,这些零碎的消息还是让两个人放下了焦急的心,一路上放松的体察体察民情,观赏天下名山大川的风光。
    杨岚自是放开心怀,两人并骑慢行,唯一不足就是每夜总是困意早生,分房睡下,没能和公子多欣赏一下夜色。
    毕竟是女流之辈,在文志总以男子汉的自称抢下行囊,喜悦之余,没有发觉每过一天,行李便增重不少,或是多几张薄薄的银票,或是珍玩之物。
    放开心怀享受旅行的乐趣。
    一些人的乐趣总要架设在另一部分人的痛苦之上,说的再是准确不过。
    最近的绿林道上,哄传出了一件大事,在各个总瓢把子手中地图的展示上,描绘出从京师直向南的一条细细路线,方圆百里之内,几乎所有家底殷实的山寨捻子无不是遭了大难。
    也不光是山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为富不仁的大地主也在其中,当然,鉴于防卫手段和力量对比,后者远不如前面的对绿林道的震撼力大。
    风言风语被传播后无限扩大,近于骇人听闻的地步。
    这些山寨都是在夜色降临之后被人偷袭,据从那些幸存的强盗们口中分析得知,来的不过是同一个人而已。
    说是偷袭也不太准确,这位大爷根本就没有采用跳墙跃窗下迷药之类的下三滥招数,而是直接简单的蒙上面后从大门硬闯进去。
    还会好心的大叫一声打劫,然后就从正中横冲直撞。
    这般对同行们的藐视引起了强烈的反弹,一经发现后就箭矢长抢大刀片子一起上,在大当家二当家什么的光伟正指挥下猛烈冲锋。
    在这一刻间他们以为自己的眼睛出现了错觉,仿佛是天地间最标准的切割机器,箭矢和抛过去的兵器们齐刷刷的分成了对等的两半,散落在泥地上。
    这点的打击并没有制止住已经濒临疯狂的山贼们,对他们这些刀口添血过日子的人来说,几十年积累的财产都是拿命换回来的,任何人想从他们手中轻易拿走都绝对不可能,没了兵器,他们还有血肉之躯,挥舞着拳头,弹跳着臭脚,向门口蜂拥而去。
    原本他们还没有这么大的勇气,不过,在看到前方人影翻飞的同伴们只是躺在地上抱着某一部分惨号,却没有性命之忧。
    下巴毛茸茸胡子的大寨主灵机一动,大叫道:“这家伙不敢杀人,哈哈!”
    此事让手下的毛贼们更胆气大增,却无一例外宛如飞蛾扑火,赴了前面兄弟的后尘。
    螳臂挡车是无用功,他们只得躺在地上眼睁睁的看到一道黑影身上挂满大包小包而去,个个心疼的几乎掉下眼泪。
    这次的情况成了以后发生的一个缩影。
    直接让各大瓢把子身上的汗毛竖起,杀个人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谁的手上没几条人命,而像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强行抢劫的他们还没有见过。
    讨论来意已经毫无价值,要是他们知道那个人的打算能活活气死。
    那个人不过是想回来的时候或者还会又路过这里,可以想象,这些身家在一夜之间被搬空的山贼们会多么的疯狂,也可能在断时间内多次做案,就又有了被摘桃子的本钱。
    也不是完全没有伤害,那人并不是九世善人大发慈悲。
    射箭的矢折弓断,持枪的长杆削秃,握拳的五指份飞,练飞腿的变成光光的脚板,脚趾全掉了……
    可如果有练铁头功的,不好意思,他没有给人剃头的习惯,只能拣耳朵下手,可惜不能做成猪头冻,倒是有几分的可惜。
    ……
    为了将抢劫这份大事进行到底,各大山寨早就形成了各种不定期联盟,划分一下各山寨的势力范围,防止擦枪走火。
    而现在,各大佬虽然平时有手下众兄弟使唤,风光无限,而现在却是为了同一个人发愁。
    他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彪悍的强盗,根本就无人可挡其锋锐,是他们所始料不及的。
    几乎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刻,他们的思虑就转到了年前的那场秘籍风波,难道落到了此人的手中。
    贪念是有的,但现在他们鼓不起勇气再向那个人挑战,各大寨主反而兴起了要在各处掘地三尺的想法。
    那些想法毕竟是未来要打算的,眼前的难关却必须要通过,要不是马上拿出措施的话,恐怕整个绿林道都会沦入破产的深渊。
    真到那时候的话,别说大碗酒大块肉了,日子能不能过下去还是个问题。
    几大头头一起苦笑,现在总不能向衙门报案,说自己受到抢劫了吧,会让别人笑掉大牙的。
    现在他们只能凑在一起画张简易地图,把路线明确的标出来。
    到现在还没能看出这个人的行程,好像是漫不经心的转来转去,大家就看着地图上标出的最后目标位置发愁,不知道那个贪婪的家伙会向哪里晃荡,对任何一个地方来说都是噩耗。
    在那最后位置为圆心圈进去地区的几个寨主更是脸色发白。
    一个最近做了几场大案的家伙突的狂叫一声:“快通知下去,让他们逃,快点逃,把财宝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的全部埋藏起来,反正离那家伙越远越好……”5
第三十四章 最近流行
    ……
    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数不清的壮汉心中叨念着,反正他们再唠叨多少遍也伤不了自己的一根毫毛。
    或者说那冲天的怨念根本就影响不到他,那些人甚至给这个洗劫了他们所有财产的恶棍起了个莫名其妙的外号——“搬仓虎”。
    本来外号是搬仓老鼠的,可有哪一种品种的老鼠会这么凶悍!
    这还仅仅是他拿着一把普通钢刀所造成的效果。
    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只能当作蒙面的名人效应了。
    其实文志内心处对这个名人不是怎么的感冒,就像后世的明星照片成为数不清的男人意淫的对象,还好,他现在是个完完全全的男儿身了,没有那种忧虑。
    盘点一下最近所得,才醒悟过来强盗们居然有如此的家底,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老天对自己的“恩赐”。
    他喜欢这个世界,更喜欢此时的行为。
    喜欢到现在包裹塞不下更多珍玩的时候还要继续向周围扫荡的程度。
    时时在怨恨手上没空间戒指那玩意,要不这样吧,他心中暗暗的决定了以后的行程,闯进去就只拿珍贵的宝物或者轻便的银票,至于其他的,下次再来拿好了。
    文志现在并没有什么心灵的负担,任何人敛财都是选择最适合自己本事的一条道路,他也不例外。
    也许是保留一点点底线,他在用打劫者人恒劫之来解释。
    在无论什么社会财富的积累都是一个怪圈,打个比方说,小民挣的钱都仿佛是一片草场,每一根草值钱不?
    当然值钱,不过是非常少而已。
    会挣钱的人就好像是草地上啃嚼的绵羊,他们有耐心把一根根草的营养,也就是财富化为自己所有。
    羊长大了,能卖一定的银子,但远远不能和靠着这群羊长大的老虎来的珍贵。
    文志现在,或者是未来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那老虎拖走的猎人,而且是等老虎养肥了再动手。
    当然,当猎人的手艺还需要好好的琢磨,被老虎生吞也不是不可能。
    文志也本来没有这么大的火气,可前段时间在京师的那坛子浑水中实在压抑的太久,在平淡无波的外表下面,是积蓄待发的火山口。
    他迫切需要一个舒畅心中郁结的渠道。
    “我是来散散心的……”他对杨岚如此的说道,兴许这句话不能够骗过所有的人,但能骗过自己就够了。
    ……
    一时间,这方圆数千里的土地上气氛空前紧张,从数百个山寨中出来的探子们在小心翼翼的踩点子,在出门之前,他们早就被各大当家的严厉告诫过了,如果发现目标的话,千万别使用铁头功,哪怕地上只有一只烧火棍,也要拿在手中。
    要是嫌身上零件多了几处的话,尽管用血肉之躯去碰吧。
    那些从遭难捻子那传来的消息越来越夸大,让这些抽到死签的苦命小毛贼们更是个个胆战心惊,连走路都是蹑手蹑脚的。
    那个煞星至今都没有详细资料传过来,要是在街上撞到一个人就是他怎么办?
    不光是在各地区观察陌生人,总些聪明点的已经去钱庄分号或者车夫们那去寻找蛛丝马迹了,他们办事情如此认真的还是第一次,没办法,那些被掳走的钱财也有他们的一部分,谁会对自己的荷包不重视。
    偏偏文志早就对身上日益沉重的包裹不满,已经伪装之后让驿站给快马送进京师指定的地方了,那些驿卒们一方面想套套近乎,另一方面文志也给了不菲的好处,银子的重量让他们干活的劲头十足。
    探子们自然扑了个空,任他们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如今的官匪结合到了这么高的程度。
    就是想到了也没办法,为了保证朝廷信笺的通畅,驿站是朝廷十分重视的一块,真要是敢动的话或许没有灭九族那么的严重,但砍头抄家不可免,还可能引起正规军队的围剿。
    山上聚集的寨主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现在动不敢动,逃也不知道向哪逃,这样的日子还怎么过下去,发给这些喽罗们的命令口气越来越严厉,差点就直接说三刀六洞了。
    一时间,山下的小喽罗们的大腿迈的飞快。
    在街头小巷中混日子的蛇鼠们个个眼睛透亮,这些早到山上去发展的前辈们如此奇怪的举止让他们搞不明白,几次的打探也没有人有勇气说给他们听。
    他们一时间以为最近的黑道都流行这样的行为,最底层的小偷和流氓恍然,这步法不错,行动更加隐秘,而且能隐藏自己信心不足的慌张。
    于是,大街上多了写蹑手蹑脚拎别人钱袋和打架都慢幽幽晃着脚步的流氓们,猫儿一般。
    这并没有带给文志他们困扰,反而带来了一点点的乐趣。
    对他来说,轻的脚步,重的脚步,还不都是声音。
    也能更轻松的分清楚周围人的身份,蹑手蹑脚,就是一种心虚,仿佛是在玩此地无银的小把戏。
    现在看他们的打扮就是两个游玩的学子,为了避免麻烦,杨岚早就换上了赶考的那身服装,当时以文志的眼光也分不清楚,更别说这些普通的小喽罗了。
    在他们注意的人物当中,都是挑选那些膀粗腰圆的豪客,毕竟现在的消息比较闭塞,当时在场的人有几乎被吓破了胆子,没有详细的描述传到这里,只能靠他们凭空想象了,至于这两个略显文弱的书生,那是连看也不看一眼,他们能不能杀死鸡都还是个问题。
    ……
    杨岚最近的心情一直不错,能和期望中的人一起纵马是最快乐的事情。
    尽管为了维持女子的矜持,没有时时刻刻把笑容挂在脸上,可她那扬起的嘴角,飘飞的眼神还是出卖了她。
    她现在也发现了那些急匆匆人群的异常,虽然有些换上了光鲜的衣服,可那草寇的气息不是一时半刻能掩饰得了的,就问了身边人几句。
    文志眨眨眼睛,说出了一句她不是很明白的话,“据说最近流行飞毛腿……”5
第三十五章 戚家千金
    以上不过是个小插曲而已,只能为文志一行增添一点的色彩,任是文志大摇大摆的在那些喽罗们的面前晃荡好几遍,最引起他们注意的还是两个人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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