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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纵横-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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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左贤王稽邪珊之所以让金帐狼骑来承担搜索凶手的重任,不但是因为金帐狼骑所具有的快速机动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更因为统率金帐狼骑的万骑长楼班是一个凶残、狡猾、悍猛的勇士。同时在搜索敌踪方面还是一个有着他人无可双拟优势的另类人物。
    没有人知道楼班的父母是谁,楼班是一个在婴儿时便被野狼叼走、依靠着喝狼奶长大到四五岁的孩子。那时候,现在的匈奴大王韩邪跋还是一个王子,在一起围猎中杀死了野狼,并发现了这个孩子,便把他抱回了自己所居住的帐篷中。
    对于匈奴王子韩邪跋而言,他救这个孩子就是因为心中好奇,养这个孩子就跟养一条狗一样,他就是想看看这个已经四岁多了,晚上眼睛放射着幽幽磷光却不能直立人言,还像狼一样爬跃行走的孩童长大后,究竟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匈奴人虽然视狼为祖先,为生命的图腾,但这个狼孩并没有得到大家的照顾和认可,反而,因为与群不同还被众人所鄙视。随着年龄的长大,楼班渐渐可以站起身来,用双腿颤颤抖抖的走路,可以干一些杂活,也可以出言发声,只是声音嘶哑难听,不类人言。
    最苦、最累、最脏的活永远都是楼班的,他受尽白眼和屈辱,就连已成为大王的韩邪跋,渐渐的也对他失去了兴趣,认为他就是一个窝囊废。唯有刚出生的小王一阵子冒顿,喜欢缠着楼班玩耍,并且不惧怕他那怪异的语音。
    在楼班十四岁那年,一个在弹汉山王庭比武大会上获得了匈奴第一勇士称号,名叫洛塌的家伙,邀请十多名各部落的勇士在他的帐篷中喝酒并让楼班上菜侍侯。在酒醉之后,洛塌因为楼班的一点小过错把楼班推倒在地,并对他说:“你知道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间的么?那是因为我有一次没有忍住,无意中把一只母狼给光顾了,所以才有了你这个狼崽子啊……”
    洛塌一边说,一边昴着头放肆的大笑起来。他没有注意到,躺倒在他脚边的楼班,双眸在这瞬间,猛然迸射出来的那丝狞厉。
    瘦小的楼班以一种惊人的速度从地上跳了起来,接着,像狼一样扑到了洛塌的身上并一口咬住了洛塌的喉结。
    咬住了,便不松嘴。任凭洛塌“嗬嗬”的怪叫着拼命挣扎,任凭其他人如何踢打并血流满面,楼班就是不松嘴。最后,一名部落勇士惊骇的发现,这小子的咽喉在“咕嘟、咕嘟”的咽动着,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每一个打他的人。
    从那双眼睛中流露出来的恨意和血腥让这些久经沙场、杀人无数的部落勇士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寒冷。
    “用刀,把这个狼崽子的头砍下来。”
    一名勇士喊叫道,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了,因为洛塌的脸色已经变成青白,挣扎的力气也越来越小。
    就在举起弯刀的手将要落下来的时候,匈奴大单于韩邪跋走进了帐篷,他问道:“勇士之间的对决,什么时候允许第三者可以插手?”
    “可……可这小子是偷袭啊?”
    “洛塌身为匈奴人的第一勇士,却不把自己的勇武用在敌人身上而来作弄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那么,他遭到偷袭也是活该。”
    因为大单于韩邪跋的这番话,洛塌便被十四岁的楼班给活生生的咬死了,楼班也因此得到了大单于韩邪跋的赏识,在养好身上多处骨折的伤势后,楼班开始习练弓马、习练杀人的技能,并表现出来了惊人的天份。
    在楼班十七岁那年,他开始向当日在帐篷中参与殴打过他的那十多名部落勇士提出挑战并用极凶残的方法毫不留情的在交战中把对方杀死。
    曾有几名不愿意迎战的部落勇士托部落中的长者来说和,愿意用高额的金钱来换取楼班放弃报复的承诺。但楼班拒绝了,因为他的拒绝引发了多场以一敌多的战斗。最后,还是大单于韩邪跋出面把事情给压了下来。
    当时的匈奴各王、还有一些部落首领都劝大单于韩邪跋把楼班杀死。虽然楼班勇悍绝伦、无人可以比拟,但楼班表现的太过凶残了。有的部落首领甚至用极为厌恶的语气告诉大家,楼班在每次杀死人后,都会把被杀死者的心脏血淋淋的从胸腔中挖出,生啖下肚。
    最后,大单于韩邪跋不但没有杀死楼班,还让楼班接任了金帐狼骑万骑长的职务。从那时起,所有匈奴人都对楼班忌惮三分,并习惯的把楼班称之为“血狼”。
    左贤王让楼班来对付杀人凶手,最看中的,就是楼班的凶残。
    草原的风,有着历史沧桑般的厚重。
    远远的,便能闻见剌鼻的腥臭气息,越往近前,那股腥臭气息便越发浓烈,跨下的骏马发出“咴咴”的嘶鸣,不愿意继续前行。骑在马上的狼骑,一个个脸色都变的难看起来,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尸臭。只是他们想像不出,要毁灭多少条生命,才会制造出如此浓烈的尸臭。
    唯有楼班的脸色,还保持着古井无波的冷漠。
    地上的泥土渐渐变成了赤褐色,残留的小草似乎更加茂盛了,只是在那青碧的叶片中,仿佛也闪动着一抹淡淡血光。
    一个大坑突兀般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无数尸体横陈在大坑之中,因为时日已久和阳光的日日照射,有的尸体已经开始膨胀并出现腐烂。一个少年的头颅在坑中的最前沿面对着所胡人,那双原本应该清纯如水的眼睛此刻已经成为了两团污浊的液体,缓缓的从眼眶中流淌而下,冲刷着脸上的泥土。
    虽然天空湛蓝、阳光灿烂,但……这分明是地狱中才有的景像啊。
    所有人的胃都在抽搐,有着强烈呕吐的欲望。
    楼班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昂然走入坑中。他把少年的头颅从地上拾起,托在掌中,瞪着他那双闪着幽幽磷光的眼睛仔细的瞅着,仿佛这不是一个头颅,而是一件珍宝。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发现
     更新时间:2009…4…30 13:02:55 本章字数:3330
    “这颗头颅是在十三天以前,被一把快刀用斜斩的方式砍下来的。”
    良久,楼班用他那独特的嘶哑嗓音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冷的如同冰水,听不出内心情感的起伏。
    周围很静,似乎风也停止了吹拂,天空的去也停止了飘移,万名金帐铁骑的匈奴勇士崩紧肌肉坐在马背上,肃然无声。在他们的眼中,都升腾着仇恨的火焰。
    楼班用手抚着那颗头颅的伤口处,团团腐肉从他的指掌间滴落到地上,还有带着恶臭的黑色液体污秽着楼班的手掌。但楼班全不在意,他用手指和头颅的断骨处相碰,发出让人牙酸的“沙沙”脆响。
    “这把刀的锋锐并不比我们手中所拿的来自大月氏的弯刀差,它的形状应该是这样的……”
    楼班用手指在空中虚拟的画出了一把长刀的样式,他的身后,一名骑在马上的匈奴骑手立刻把一张硝制好的羊皮铺开,拿出碳笔,模仿楼班在空中虚拟的图像画了起来。
    “这种长刀的样式很古怪,但只有中原的汉人才会使。”
    楼班用不容置疑的权威语气宣布道,他把头颅从手中抛下:“因为时间久了,再加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蹄印都已经给掩没,所以无法看出凶手窨有多少人,但……”
    楼班仰头向天,眼睛微闭,如长鲶吸水般深深吸了一口凝滞在空中的恶臭气息,脸上露出很享受的神情。在荼盏功夫之后,他才把这口气徐徐吐了出来。接着,双眸倏睁,爆射出幽幽寒光:“但凶手就是像那个方向逃走的!”
    楼班的手指偏偏标枪一般斜指西北,他那狼啸般的声音中不能掩饰的流露出草原中的恶狼在发现了猎物时那种渴望杀戮、渴望血腥的兴奋。
    “呼嗬!呼嗬!呼嗬!”
    万名金帐铁骑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接着,在楼班的率领下风一般的向草原的西北角奔驰而去。在半路上,楼班开始分兵,他把队伍分成了三股,他要像网一样把凶手从宽广的大草原中找出来。
    这是一次漫长而艰辛的追逐。
    楼班似乎能从草原吹掠而过的风中辩识出某种让他坚定不移的信息,他采用马歇人不歇的方式,用了六天时间,足足追逐出了近七百里,在一处空阔的草地上,楼班率领他的四千铁骑,停住了脚步。
    在这片空阔的草地上有一块奇怪的方圆二十多丈的空地,不但上面寸草不生,而且泥土都是赤黑色。在泥土上面,布满了凌乱的马蹄印。
    楼班命令道:“挖开!”
    于是,一个新的屠杀现场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且这个现场是一个没有被人发现,没有遭到破坏的现场。楼班用了半个时辰的时间来勘探现场,最后的结论是,这些匈奴部落的人是在五天以前被杀死的,根据周围的马蹄印可以推断出来,这批大齐帝国人在两千五百人到三千五百人之间。
    “改成东北方向了,哼,想跟我楼班玩改变方向的花招!”
    “追!找一个在这附近游牧的部落群,换马,继续追!”
    说实话,连续六天六夜的追逐,虽然每一个金帐铁骑的匈奴战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健儿,都有在马上睡觉的能耐,但此刻,一个个也都觉得精神疲惫之极,但新发现的屠杀场面让他们心中的怒火再次熊熊燃烧,他们催促跨下吐着白沫的健马,开始了新的追逐。
    唯有楼班的脸上,找不到丝毫疲惫的神色,不但没有疲惫的样子,还似乎更加兴奋。
    继续追逐了二天后,楼班率领他的金账铁骑发现了第三个尸坑,这次被屠杀的是氐卜族的一个游牧群落。因为氐卜族的部落太过偏远,所以被王庭征招到左贤王处,和大齐帝国交战的战士并不多,在这个群落中,留有不少青壮战士,从尸体的伤痕可以看出,曾发生过激烈的战斗。
    同时,从尸体的伤痕上,楼班发现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有些尸体的伤痕只有用匈奴人的弯马进行挥砍才能够造成,难道那些大齐帝国的人,改用匈奴人的弯刀了?
    根据这个尸坑的尸体,楼班推断出,人是在一天前被杀死的,也就是说,现在楼班率领的金帐铁骑和那批大齐帝国的凶手只相隔一天的路程了。
    “哼!又换方向了!”
    “追!继续追!”
    楼班的脸上浮现出不能自抑的喜悦,却不料没有人应声,这时楼班才发现,他的部下都已经疲惫欲死,就这么一会儿功夫,那些最武勇的金帐铁骑像沉重的石头从马鞍上滑落而下,把草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坑。接着,想起了此起彼伏的如雷鼾声。
    追?恐怕是没法追了,通过这三起已经发生的杀戮可以证明那些大齐帝国人的凶悍和残忍,自己所率的金帐铁骑虽然勇猛,但现在已疲累成这个样子,便是强行追上去,也根本是送死,但……但如果不追……
    楼班抬头看到,此刻,时值下午,天空中布满了浓厚如铅的乌云,五月的风吹在身上有着淡淡的暖意,楼班从风中闻到了潮湿的水汽。
    楼班闪着磷光的眼眸,流露出深深的担忧。
    当晚,狂风肆虐,暴雨如泣,草原的雨季提前降临,楼班赤裸着身子站在暴风雨中,发出狼嗥般的嘶吼。
    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日,都是永不停歇的赶路,当深入到草原近千里之后,赶路的速度开始加快,也不再像一开始时那样小心翼翼。
    陆恒对他手下的这些族兵们,除了要求要保持高速而警惕的行军以外,还要求在随军的向导的教导下,一边行军,一边要努力的学习匈奴人的语言,穿着打扮、生活习俗,要努力使自己的样子、行为、举止,比匈奴人还要像匈奴人。
    (靠,比匈奴人还匈奴人?那他妈的不是怪物么?……有些统领在不堪忍受折磨之余,肚中腹诽不已。当然,口中却是大呼英明,并举双脚赞成。
    这时候的陆恒倒是已经知道当初那名匈奴勇士摆出勇士的对决时自己所犯的错误,陆恒拍着自己的额头,懊恼的对泰翔道:“妈了个巴子的,我说那家伙在被我斩了的时候怎么把眼睛瞪的那么大呢,靠,被匈奴人小瞧了!”
    每一个斥侯都要接受做为向导首领呼延隆特别的小灶指点,劫获的弯刀、袍服,也优先配备给了斥侯。呼延隆还告诉大家,匈奴人以肉食为主,在吃饭时都是用右手拿刀来割肉而食,这也是匈奴人练刀的一种方法。在吃完饭后,他们会把两个手的油腻抹在袖子上,所以,匈奴人的袖子永远都是油光锃亮。
    呼延隆还专门提醒大家,根据匈奴人的习俗,左手碰过的食物是不能入嘴的……
    “为什么?”有的族兵不解的问道。
    “因为匈奴人都是用左手出恭,在这草原上,找帛纸、竹筹、瓦片实在太难太难。”
    这个回答让众多族兵在一怔之后哄堂大笑了起来。
    虽然笑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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