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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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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别人能发财,自己为何就不走走捷径呢?再说自己也不是什么处女,赚饱了钱回去丈夫不仅丝毫看不出来,还要对她刮目相看。对钱的贪婪以及内心那熬不住寂寞的**,终于让她决定出去试试。
    这天,她精心打扮了一番,来到一背街美容厅,只见里面的男人理完发后和小姐私语了一下就径直上了二楼。她自然不敢去问其中缘由,只有猴着腰,蹲在地上向里窥视。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那男人才迷迷墩墩地出来。她明白了自己没有走错门,并且没需多少口舌就顺利地当上了一名“美容小姐”。从此,她干起了这份营生。
    她说话时,坐着的腿分开,还不停地内外摇晃,眼睛无所顾忌地盯着我,仿佛是她在采访我,流利地说着她看来就像喝开水那样的男女之事的过程,还一再强调“又用不坏”。我说我很理解她认可的这种职业,但我今天来的是想了解一下,愿意和嫖客亲吻吗?她随意的表情突然变得认真起来,她说惟一难办的就是这等子事,和嫖客做那事是麻木的,想着钱心理也就平衡了。至于与嫖客亲吻,因为亲吻纯粹是一种感性的东西,是不由你的意志为转移的,它触及的是身上每一个细胞,无论如何也很难迎合。但别人毕竟是花钱来的,往往这时就紧闭双眼,尽量躲避,有时实在忍不住了就索性将客人从自己身上推开去,任由他不依不饶再次在自己身上发泄也不愿与其亲吻。她看着我无比惊讶的神情坦然地补充道,吻是心灵的接合,而性则是一种被人索取快乐的器械,它与心灵离得较远。
    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卖竟会有这样的思想。她的表情慢慢变得深沉起来。她说,说穿了,这一行是穷怕了才干的,很多事都不愿想。如果没有一点阿Q的精神,那活着是很累的。
    在我的要求下,我又见到了另一位年龄稍大一点的卖。当我直截了当问及吻与卖淫的区别时,这位连小学都未毕业的女人的第一句话就让我控制不了地大笑起来。她说,都是些臭嘴,扫兴得很,像拱猪槽那样让你喘不过气来。做那事都标明实价的,还包什么亲嘴,如果那样我就不与他合作,让他扫兴。我说,你不认为那样是本末倒置吗?她问我,啥叫本末倒置。我说,就是轻重颠倒,比方说,与不认识的男人发生性关系总要比亲嘴严重得多。她说,做那事就像解手一样,很自然,但亲嘴就不同了,呼吸、气味都溶进肺里,感觉自己的嘴就像浸在厕所里。我每次没办法就屏住呼吸,但气又短,真是难受极了。
    在我看来,她说话的神态就像置身于无人的大山里,毫不顾忌,根本就不懂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想,那些嫖客真的是渴急了,不然怎么会对这样的女人动起**呢?
    性实在是一种原始的低等需求,而吻则是只有人才感知得到的一种相对神圣的东西。在男女相恋的过程中,吻是一种最自然的示爱方式,但谁也不会设想吻与性所蕴涵的悖逆,因此也从没有人提出这样一个看似怪诞的问题。从卖的心态延伸出来的这个话题,无疑对我们认识人的本质和纵观人的情感世界具有一定的研讨意义。
狱警日记(连载)(47)
    美女大学生我做";小姐";不为钱
    在上海的父母都下岗了,读高中的妹妹正面临着考大学,父母来信说我大学都快毕业了,生活费和找工作的事要自己想办法。那时我正准备考研,根本没有时间出去兼职,同学萍子说:“广州城这么大,还怕挣不到钱,你长的又这么美丽,不如先去酒吧做陪酒小姐,钱来得快,又节约时间。“陪酒小姐!陪人喝酒?这不就是坐台小姐吗?我不干!”这不明摆着把我往火坑里推吗?
    但我没有别的办法。“陪酒小姐”挣钱“短平快”,干好了一个月就能挣好几千。不但可以维持自己的生计,还能替父母分担重担。
    环境的确能够改变一个人,如果我将自己溶入进去,我可能永远不能自拔,幸好我总能看到了有一扇窗,以及窗外那片纯净的天空。
    经萍子介绍,我去了“蓝夜酒吧”,推销一种昂贵的进口红酒。
    我们经过两个小时的培训,领班小姐教我们怎样穿露大腿的的旗泡,怎佯描眉画眼涂口红。
    公司每个月给我们的保底工资是600元,但每销一瓶可以提20元,领班小姐讲,干好了一个月挣几千元没问题,这就看每个人的实际表现了。她还叮嘱我们怎样轻柔温婉地与人说话,怎样谦恭友好地向客人推销各种各样的洋酒,总之就是要达到目的。她在讲“实际表现";、“达到目的”的时候;并没有详细说,但我注意到她眼底那种闪闪烁烁的东西,那种东西有一种不言而喻的暖昧。
    化妆使我从一身书卷气的学生变成了貌似风骚的女人,但领班小姐一个劲地夸奖我,说这是一种风韵信号,饮酒的男人都喜欢你这样。我走在街上也常用一种欣赏的眼光打量那些化了妆的女人,那种娇柔的女人气息让我羡慕,但我化妆却穿梭在酒吧里,与风尘女子无异。
    为了卖出去酒,我不会介意拿酒精糟蹋自己的身体,我只想尽快挣到三、五千元,然后回到校园,在明窗净几前读书考研。
    两天过后,我已变得像个颇有经验的老手一样,优雅地穿着又尖又细的高跟鞋,喷洒劣质的香喷喷的香水,提着装满红酒的精致的小篮,向客人推销。
    第四天晚上,几位客人来喝酒,我服务态度极好地为向他们推荐,其中一位客人说最好不要兑雪碧饮料,因为饮料中的甜味会掩盖酒应有的轻微苦涩味,失去了品红酒的意义;另一个人看了我一眼;皱着眉头说就喜欢喝甜的,我只好到总台拿了一听雪碧。那人上下扫视着我说:“今天你不坐下,尝尝酒是否兑得恰到好处,我们是不会付钱的。”
    我坚持站着喝,他们一杯接一杯地给我倒酒,说我喝一瓶他们就再要四瓶,我咕噜一口气喝了一瓶后,觉得有点昏,离开后走到洗手间,翻江倒海地吐起来,几乎将胆汁都要呕出来,泪水也一把把地流,稍微舒服了后,我洗了把脸,尝试做了几次深呼吸,又去推销。一位独饮的中年人看到我吃力的样子问:“你不舒服?我给你买两瓶,今天就别再做下去。”说完,他抽出四张100元的大钞,我犹豫了一下,拿起钱,深深地向他鞠了个躬,急急忙忙给他去拿酒。
    那天回到校园里已是凌晨五点,静谧的树梢有落叶飘零的声音,未明的天空有朝霞满天,我象做了一场梦,回到学校才是我真实生活的开始。
    诱惑是随时随地都会有的,抵制了一次诱惑,就是避免了一场错误,在人生的道路上才能始终不偏离自己的方向。有两个叫“老宋、小张”的人,每星期六必来,每次都要五瓶以上,而且次次都是专门帮衬我。
狱警日记(连载)(48)
    有钱就有情一个令嫖客";感动";的小姐故事
    他确实是我的朋友,虽然他也确实是个嫖客。
    当然,我们认识的时候,他还是挺纯洁的,后来他南下,打工、创业、发家,成了世人眼中的大款了,也理所当然地演变成嫖客。
    惯了钱和想钱的人,应该老道得如同千年狐仙了吧?不曾想,有一次他居然也会被感动。
    事情是这样的,他和朋友去一家夜场寻了两次欢,第一次他找的小姐感觉还不错,第二次就还点了她,但是,嫖客和小姐之间自然是不多言语的,不知道小姐有没有思想,但是嫖客多半是心思缜密的,说什么也不能让想钱的人知道自己有钱啊,于是,他们的关系大约只建立在物理碰撞和现金交易上。
    第三次,他出差几天才回来,刚回深圳就被朋友截道(当然,也可能是他截朋友的道),家都没回就立刻去了欢场,席间人手一位专业女子尽心尽力地服侍,他还是点了先前的那位小姐,坦率地说,他就算是嫖客也还嫖的有点传统,走老路。从这点来说,倒还是有利于小姐的从良前景。
    只是那次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去过那家欢场,再也不肯见那位小姐。
    因为,他后来听朋友说了,那位小姐看到他出差回来的辛苦,还有点邋遢的衬衫后,就去商场给他买了件衬衫准备送给他,而那件衬衫居然要四五百块钱。朋友给大款电话问他要不要收下,人家特意买的他的特大尺码,大款听说后居然感动得厉害,事后和我说起的时候也还是唏嘘不已,说,四五百块啊!
    我不解地问,你为何没有收下,而且从此不肯再去?
    大款深思熟虑说:其一,要是我再去一次收下她四五百块的礼物,我最少那次要在她身上花到二千块钱;其二,我感动一次不容易,没有勇气去面对。
    听了他的话,突然觉得我的大款朋友也蛮可怜的,人面场上前呼后拥;公司里至高无上;欢场里一掷千金,却被一份四五百块的小姐情义感动得刻骨铭心,可见他的内心世界里是何等的苍白和孤独。
    我的理解,当过一次嫖客,那终身都无法否认嫖客的身份,嫖客花钱买肉,无可厚非;但是花钱买情义,倒是显得有几分稀奇。
    还是广东人睿智,早在白话里就说出了奥秘,把“钱”读做“情”,那自然“情”也就读做“钱”了。
    莫非,有钱就算是有情了?
    但愿,只是针对嫖客而言。
    19岁那年,胡艳考上了大学,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辍学打工。起初,她遭人欺骗误入歧途而**,后来,她为享受生活而出卖自己。没有尊严地活着,人生如同行尸走肉。
    胡艳曾担心记者不会见她,因为她是个“肮脏下贱”的人。“世上没有贵贱之分的人,只有贵贱之分的人格。”记者回答。刹那间,胡艳说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自从入行以来,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她自己也不把自己当人:“我们不过是一些会行走的‘垃圾’而已。”那天下午,记者约她见面。胡艳说,她属于黑暗,白天见不得人。她把约会时间定在上周三晚9时。在她“工作”的柳州某夜总会,胡艳要了一小包间。她把灯光调得很暗,但依旧不难看出,她清秀的瓜子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粉底,白得毫无生气,两只眼睛涂着蓝眼圈,看上去仿佛被人打了两拳,显得又青又黑。
    胡艳拉了拉身上粉色的吊带裙,声音有些沙哑:“这是那些男人喜欢的装束,我必须投其所好。”她的世界没有自己,只有男人和钞票。
    家贫梦灭
    19岁那年夏末,胡艳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跑到村里那条小溪前,呆呆地坐了半夜。
    家里实在无力供她继续求学了。
    父亲的氟骨病越来越严重,已经无法直立行走。哥哥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把打工挣到的钱全数交出,供她和弟弟读书。他已经结婚成家,很快就要有自己的孩子了。
    那天晚上,胡艳把大学录取通知书一点点撕碎,抛进溪水。看着一生的梦想付诸流水,她哭了。
    几天后,胡艳背起行李,告别故乡,踏上了到广东打工之路。
    她进了东莞一家工厂。一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包吃包住,月工资600元。
    老板矮矮胖胖的,在他眼里,工人们就是奴隶。他们被关在不通风的厂房里,整日劳作。一天两餐,吃的像猪潲,青菜煮成黄菜,没有一点油星。晚上二三十人一间房,打地铺睡在地板上。
    两个月后的一天中午,胡艳突然晕倒在厂房里。
    次日,胡艳去上班时,被叫到办公室,老板给了她一个信封,里面装了两百元:“这里的工作不太适合你,你不用来了。”胡艳接过信封,木然地走上街头。连续一个多星期,她都没有找到工作。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20多元了。
    那天,她看见一家发廊招工,便推门而入。
    老板娘朝她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还用手在她身上摸了摸,仿佛市场上买猪肉一般。然后提了一串问题,学历?年龄?婚姻?是不是处女?胡艳最后得到了那份工作。
    上班第一天,老板娘拿出“工作服”一件红色吊带裙给她。
    胡艳扭捏半天才肯换上。
    发廊100多平米,隔成了好多个包间。除理发师外,竟有十来个服务员小姐。她们的工作似乎很轻松,白天客人稀少,小姐们可以随便睡觉,聊天。
    晚上9时过后,发廊才开始迎来一天的繁华。
    “阿美有客来了。阿香动作快点!”老板娘尖细的嗓音在发廊此起彼伏。
    客人一来,大都进了包间,随后关上门。
    胡艳和另一个新来的小姐呆在厅堂,无所事事,看电视打发时间。
    她心中隐约不安,觉得那些来客和小姐们都很诡秘。那一个个包间里,肯定隐藏某种不可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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