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书,她肯定是要出的,这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不会因为父亲的手稿被梁瑾瑜编撰批注过,就让它报废。
最多,她找人重写序跋,再删掉一部分批注,只留下最精彩的几条点缀一下。如果这样赵佑熙还有意见,那她真的没办法了。
正要转身回屋,却见戚长生两口子相携而来,俞宛秋总算露出笑容:“哟,这不是新郎官和新娘子吗?蜜月都没过完,怎么就过来了?”
素琴红着脸说:“奴婢想看看太子妃,快一个月没见了,小宝宝肯定又长大了不少。”
“原来不是看我,是看宝宝的,其实你不用急,再过些日子,你自己也有小宝宝了。”
素琴嗔道:“人家念着太子妃才来的,太子妃倒好,就会取笑奴婢。”
把新婚夫妇请进屋,俞宛秋上下打量着素琴,连连点头:“不错,气色比以前更好了,整个人看起来水灵灵的,看来戚长生没亏待你。”
戚长生不好意思地笑了,素琴却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俞宛秋示意屋里的人出去,然后问:“出什么事了?你们肯定不是专为看我而来的吧?”
素琴禀道:“我们搬到新屋去住的这段时间,沈家的三少奶奶几次上门,每次都是一个目的,就是想见您,让我们为她通禀,甚至还想让我们给她弄套宫女的衣服混进宫。我们自然不会答应,太子殿下已经交代过,不准沈家的人跟您接近。”
“嗯,后来呢?”如果只是这样,还不至于让素琴忧心。
“开始奴婢看在旧相识的份上,请她进屋喝茶,还招待她吃了两次饭,后来实在烦不过,装着家里没人,不给她开门了。本以为她会知趣,谁知道,她进不了屋,就每天在巷头巷尾来回逡巡,害得我们都不敢轻易出门。然后昨晚,她的表哥凌清澜突然登门,再三跟我们说,千万别让太子妃见她,不管她怎么求,都不能答应。问他为什么,又不肯说,只反复重申,不能让太子妃跟她碰面。”
俞宛秋看向戚长生:“你手下那么多人,都是做暗卫出身的,就由得她这样纠缠不休,让你们连新婚蜜月都不得安生?”
戚长生为难地说:“要对付她很简单,但她毕竟是太子妃的朋友,太子妃不发话,属下不敢随便出手。”
俞宛秋叹道:“我也不想对付她,她形迹虽可疑,并没有对我造成事实上的伤害。但我相信凌清澜,他会一再发出警告,必有缘故,所以,这个人不能留。当然我不是要她死,你们想点办法,让他们在这里无法立足,乖乖回上京去。”
“是,属下这就去办。”
戚长生准备告退,俞宛秋拉住素琴的手:“不急,等过完年再说,你们也别急着回去,中午就在这里吃饭。”
戚长生道过谢,又笑着说:“刚从前面过来的时候,见太子殿下在练功厅跟人比武,属下很久没跟殿下比试过了,想去领教一下殿下的绝世武功。”
俞宛秋只能无奈地笑,这人,到底心里憋了多少气啊,砸了人不够,还要动刀动枪跟人比武,要是再躺下几个起不来,这年还怎么过?
第三百零六章太子赢了
第三百零六章太子赢了
《毓秀斋遗墨》于丁卯年二月十九,也就是俞慕凡诞辰那天终于问世了。负责编撰出版的是赵国皇家刊印局,由牟翊作序,赵佑熙亲自操刀作跋。
因为有太子殿下的参与,初版三千册一抢而空,求书的单子仍不断递进刊印局,澹台明只好加派人手,赶着出第二版。
要知道,赵同学可是以武艺和战功闻名于世的,他写的文章固然不如鲁智深绣的花那么稀罕,也挺难见的。更何况,在皇权至上的时代,太子这个名号本身就具有非凡的影响力和巨大的感召力。
到了此时,俞宛秋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叹,什么事情,一旦跟皇权勾连在一起,就会面目全非。现在她根本分不清楚,到底是她父亲的文章好,还是书的来头大、噱头足,能激发人们的购买欲。
不管怎样,书能顺利出版,并受到广泛好评,总是件好事,赵佑熙在这过程中的种种过分之处,她也就不计较了。
话说,当日把书稿交给文海楼的老板程养斋后,赵佑熙就天天生闷气,比武比到整个东宫的近侍叫苦不迭,实在撑不下去了,只得请求虎贲卫增援。
最后,赵佑熙和穆云舟,也就是茗香的未婚夫,很正式地比了一回。地点也不是练功厅,而是室外,各人都使出了看家本事,赵佑熙难得遇到这样的对手,特别兴奋,两个人从辰初比到巳末,差点连午饭都错过了。要知道,那天正是大年三十。
眼看午时将至,车子早就在宫门口等着载他们去锦华宫吃团年饭,俞宛秋没法,亲自赶到现场抓人。
为了让整个东宫得到平静,为了让大家都能好好过个年,前往锦华宫的路上,俞宛秋主动求和:“父亲的书稿我已经从文海楼拿回来了,你说在哪儿出就在哪儿出吧,我都听你的。”
赵佑熙嘴角轻扬,见爱妻难得露出小媳妇的温顺样,趁机提条件:“都听我的呀,那序和跋要由我写,书里除了你父亲的文字,其余的通通删掉。出遗稿是件很庄重的事情,你父亲泉下有灵,若看见自己的书稿被莫名其妙的人乱涂乱写,肯定会不高兴的。”
俞宛秋简直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你要写序和跋?你会写吗?”
刚说完这句她就知道完了,又踩到了人家的痛脚,果然,赵佑熙立刻变脸:“我不会写,只有你的‘表哥’会写?嗯?”
“表哥”二字,咬音特别重,就像“表哥”是怪兽,要一口咬死才好。
俞宛秋赶紧摇头:“不是啦你是练武奇才,稀世高手,平生最大兴趣是练武,职衔则是军中统帅,是名扬天下的战神。”
不要钱的奉承话死劲儿撒,直到看见太子殿下的俊脸由阴转晴,才绕回正题:“所谓‘术业有专攻’,一位绝世名将,忽然说要做文章,肯定让人惊讶。如果我表哥何绍文某天披挂上阵,我同样会惊到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太子殿下如果有尾巴,这会儿肯定高高地翘起来了:“本太子不是不会写,而是懒得写。我要认真做起文章来,不会比你的‘表哥’差,以前偶尔写个策论,太师傅夸半天的。”
去,那不过是老先生想哄着你多写几篇,你倒当真了。
当然,打死她也不敢说真话,而是点头做狗腿状:“是,我家相公最能了……”
“你家相公是最‘能’,可惜,这又得好久不‘能’了”,邪恶的目光聚焦在她日渐丰盈的胸脯上,眼里火星迸射,再转到比胸脯更高的腹部时,又哀叹一声,整个人靠向车壁,像泄了气的皮球。
俞宛秋也往后靠了靠,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他肯跟她调笑,说明真的消气了。
不是她怕老公,而是僵持下去没有意义。
东宫持续低气压还是小事,若因为替父亲出书,在赵佑熙心里留下个疙瘩,甚至以为,她执意留下梁瑾瑜的文字,是由于对他本人有什么难舍的情份,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是很欣赏梁瑾瑜如神来之笔的批注,认为能给父亲的书稿增色,但如果这一切要以她的幸福婚姻为代价,哪怕只是一点隐患,她都情愿割舍。
印书之事就此底定。
可怜梁瑾瑜挑灯伏案,辛苦了几个月写下的序跋和大量批注,一个字也没能留下,被赵佑熙像锄草一样,拔除得干干净净。还怕“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寻个由头把梁瑾瑜拟定的那本文稿彻底销毁了。
俞宛秋虽然觉得可惜,到底没有出言阻拦,都退了九十九步,不介意再退一步。
何况,那本并非真正的底稿,而是何绍文誊录的,原稿应该还在梁瑾瑜手里。
等样刊出来,俞宛秋先翻到最后面看跋。还别说,写得真不赖,如果是太子殿下的亲笔——这点质疑她同样只敢放在心里——真称得上文武全才。
书面世后,有不少人求太子殿下写序作跋,赵佑熙都一笑置之。
有一次,他从军营回来,半路遇到个酸秀才,直挺挺地跪在路中央,双手高举着一本砖头厚的手稿。问明缘由,竟然也是想让太子殿下题字作序的,说什么只有殿下这样的旷世奇才,才懂得欣赏他,世人也只有通过对殿下的仰慕和崇拜,才会发现他的才华和价值云云。
絮絮叨叨啰嗦个没完,本就急着赶路的赵佑熙差点一脚把他踢到天边去。幸亏随行的几位部将机警,见太子殿下脸色不对,连忙把酸秀才拖走,才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
丁卯年二月二十九,《毓秀斋遗墨》出现在梁瑾瑜的案头。
他随手翻开第一页,瞄了两眼,接着翻到最后一页,眼光直接落在题跋者的名字上,然后合上书,久久地望着墙上的一幅画像出神。
失望是免不了的,难堪却不至于,他做这件事情之前,本就没指望俞宛秋真能按他拟定的文稿付印。
如果那样,他倒要怀疑赵佑熙是不是男人了,换成他自己,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好在,原稿还在他手里,他想出书的话随时都可以,问题是,要不要出呢?
第三百零七章姻差缘错
第三百零七章姻差缘错
俞宛秋这一胎的预产期是五月底。在此之前,她把纹绣和茗香都嫁出去了,身边只剩下一个知墨还小姑独处。
以前念大学住集体宿舍的时候就深有体会,如果大家都没男友,那无所谓;如果其他人有,就你一个人没有,会显得特别孤单。
所以她本来打算给知墨定一门亲的,反正手边多的是人选。难得知墨一如既往的镇定,反过来劝她:“姻缘天定,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奴婢不着急,太子妃也别急。”
俞宛秋笑斥:“傻丫头,我这不是怕耽误了你吗?都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我也担心啊。”
知墨郑重表态:“奴婢不怕耽误,就怕嫁错人。”
俞宛秋点点头:“你说得对,那我们就慢慢物色。”
“多谢太子妃关心,但真的不需要”,知墨搀着俞宛秋在冬阳和煦的院子里散步,声音恬淡柔和,目光清澈坚定:“奴婢素来最欣赏纹绣姐姐的冷静洒脱,没有合适的人,情愿终身不嫁;有人诚心相求,也不会错过良缘。在奴婢看来,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要不然,眼看年纪到了,随随便便找个人嫁掉,一旦掉进烂泥坑里,挣都挣不出来。”
俞宛秋听出了弦外之意,不由得停住脚步,盯着知墨问:“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心里有人了?”
“没有,当然没有,奴婢是那种轻薄的人吗?”知墨尽可能表现得坦荡自然,奈何游移的眼神暴露了她心底的慌乱。
生怕太子妃会继续追问,眨巴着眼睛做俏皮状:“其实,是跟着太子妃的日子太安逸了,若非特别中意的,奴婢根本不愿考虑。他家里有东宫漂亮吗?他家厨子做的饭菜有御厨做的好吃吗?他能给奴婢一个七品官当当吗?”
俞宛秋心里有数,且不揭穿她,配合着佯怒道:“太安逸了是吧?遂初堂的几个大书架你有多久没整理了?笔架上挂的那两只老秃笔,据说是狐狸毛做的,我舍不得扔,你去拆下来好好顺顺,再找点狐狸毛填进去。还有体仁殿的墨韵斋里,牟先生上次题写的几副字画搁那儿几个月了,你去裱起来……”
“奴婢到哪儿去找狐狸毛嘛,墨韵斋是小明子和小德子分管的”,知墨急忙开口,要不太子妃再派下一大堆任务,会要了她的小命。
“小明子和小德子毛手毛脚,要是他们能裱,也不会搁到现在了。”俞宛秋挺着老高的肚子,笑得像弥勒佛:“你那么安逸,本就该帮他们做点事,我看那两个小子每天忙得很。”
知墨不服气地嚷:“他们忙什么,成天耗子似的到处乱窜,哪儿有热闹就往哪儿钻,比以前的小福子公公差远了。小福子多敬业啊,就像太子殿下的影子一样,殿下在哪里,他就在哪里,听说以前殿下彻夜练功,他就彻夜守着,眼睛都不带闭一下的。”
说起小福子,两个人都沉默了,俞宛秋不再开玩笑,正儿八经地交代:“遂初堂的书不用整理,狐狸毛也是随口说的,但墨韵斋几副牟先生的字画真的要劳烦你。只有你的手艺我才放心,给小明子他们去摆弄,平白糟蹋了好东西。你别小看了那几张纸,牟先生的字画是当世一绝,只是他素来清高耿介,不喜结交权贵,亦不喜出名,因而世面上流传的极少。能有幸得其一幅,都视若珍宝,恭恭敬敬地挂在家里最显眼的位置,遇客人上门必炫耀一番,引以为傲。”
“奴婢怎敢当‘劳烦’二字”,许是被太子妃突如其来的客气弄得不好意思,知墨的脸有些发红,“只要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