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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伪君子-第4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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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顺大惊:“锦衣卫尚无任何消息传来,公爷怎会知道的?”
    “因为我相信王守仁不会错过这个天赐良机,他若错过,便不是王守仁了。”
    丁顺听得云山雾罩,瞧着秦堪一脸高深莫测很厉害的样子,丁顺挠挠头,接着凶相毕露:“姓王的跟公爷是知交好友,却在这个节骨眼上抢公爷的功劳,这是趁火打劫呀!”
    秦堪斜睨着他:“要不,你去把王守仁祖坟刨了,以泄心头之恨?”
    “他祖籍在哪儿?”
    秦堪气得一脚将他踹了个趔趄,怒道:“不争气的东西,什么功劳都往自己身上揽,你以为这是好事吗?功劳越大越显眼,就算皇上不猜忌我,满朝文武能容得下我吗?一两件功劳是好事,功劳太多便是自取灭亡之道。”
    丁顺唯唯称是,也不知真懂还是假懂,秦堪想了想,道:“你以我的名义给追击朱宸濠的追兵下令,让他们现在马上改道往鄱阳湖方向汇集,堵住朱宸濠与鄱阳湖水军反贼会合的道路,逼朱宸濠只能在南昌城附近躲藏逃窜……”
    秦堪望着天空,嘴角浮起了笑意:“这一次,我要送一桩泼天的功劳给王守仁,这个功劳也应该是他的。”
    丁顺似懂非懂,却跟狗脸似的立马转了风向:“是是是,公爷与王大人是知交好友,功劳谁得都一样,公爷常说王大人是千年才出一个的妖……不,圣人,圣人自然需要一点功劳点缀,其实属下也觉得吧,王大人这人不错,讲义气又知趣儿,上次在京师还请属下逛了一回窑子呢,属下当时受宠若惊,跟圣人逛窑子这么荣耀的事被属下遇到,属下的祖坟顶上何止是冒青烟,简直浓烟滚滚啊……”
    这话令秦堪满不是味道,斜眼睨着他道:“丁顺,有没人说过你的脸很像鞋子?”
    丁顺愕然,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脸:“公爷何以这么觉得?”
    “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踩上去一定很舒服……”(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七章 共逐失鹿
    月朗星稀。!
    朱宸濠在打马飞逃,奔往鄱阳湖的路上,心情很绝望,前途很渺茫。跟在他后面的,还有同样绝望的数百残兵,包括幕僚李士实,另一位得力幕僚刘养正早在安庆兵败之时便趁着混乱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文人这个群体里面有铮铮铁骨,同样也有斯文败类,这种读了一辈子圣贤书但论其忠诚还不如一条土狗的文人遍地都是,刘养正不是第一个,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自古改朝换代,异族入侵,抵抗得最激烈的是文人,投降得最爽快的也是文人,“识时务”三个字,历来便是被文人玩味琢磨得最深刻的。
    骑在马上感受迎面而来的夜风,夜风刚劲如刀锋,狠狠割着朱宸濠的脸,这张脸已不年轻,写满了沧桑和失败。
    从安庆一路逃窜,仓惶之中根本不知到了何处,只认准了一个方向没命地跑,路上遭遇好几股追击的卫所官兵,几番挣扎几番苦斗,千余残兵一次次减员,如今只剩下数百人。
    李士实一直在安慰朱宸濠,这位曾经官至侍郎的读书人论心理素质论忠诚程度,比起举人出身的刘养正到底强上许多。他一直在给朱宸濠灌输信念和希望,安庆之败不算什么,王爷还有南昌城,还有鄱阳湖四万水军。
    逃亡路上,朱宸濠数次欲拔剑自刎,皆被李士实眼疾手快拦下,当然,不排除绝望关头朱宸濠仍在政治作秀,毕竟拔剑自刎这种事很多大人物都干过,结果一个都没死成,总有各种巧合各种意外各种紧急关头横伸出来的一只手,拦住他们一命归西的美好愿望。
    逃亡整整一天后,朱宸濠半路得到一个更让他绝望的消息,—南昌城被一个名叫王守仁的家伙趁火打劫攻下了·南昌不仅改了姓,宁王府的王妃,侧妃,世子也都被王守仁拿入大牢。
    这下朱宸濠是真的绝望了·听到消息后当即仰天吐了一口血,这口血绝非作秀,而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就连一直安慰他的李士实现在也哑口无言了,作为大人物身边的谋士,除了智谋过人,策算无遗之外·谋士还得兼职充当心理学家和心理医生等等角色,大人物高兴时谋士必须锦上添花,烦恼时安慰开解·得意时苦口婆心,绝望时更要指明希望,欲图东山再起,大人物要上吊他在一旁递绳子,这种谋士大抵是活不到过年的。
    仅剩的两个希望,如今又少了一个,现在李士实也没办法给朱宸濠励志了,因为连他自己也绝望了。朱宸濠如今唯一的希望便只剩下鄱阳湖上的四万水军。
    于是数百残兵跟随朱宸濠中途改道往鄱阳湖逃去。
    混到这般凄惨境地,说实话·朱宸濠拔剑自刎时李士实真不该手贱拦着的…···
    南昌城。
    王守仁麾下拼凑而成的四万将士不费一兵一卒占了南昌后,城中很是混乱了一阵。
    战乱年代,哪怕军纪再森严·军伍中也杜绝不了败类,特别是在破城的那一刻,将士们的心理由死到生·由大落到大起,那种急待宣泄久积的压力的心情一旦放纵,化身为禽兽的可能性非常大,甚至连将领都弹压不住。
    老话常说“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句话的残忍若非亲历绝对无法想象,自古以来很多主将在破城之后默许或公然允许麾下将士在城中奸淫掳掠甚至屠城三日,五日·这种事情常有发生,不是主将真的灭绝人性·而是麾下将士在破城后的那一刻最危险,这个时候若不允许他们烧杀奸淫,恐会发生哗变。
    南昌城在顺利占领后,王守仁麾下的将士也没免俗,占了城池后不少将士成群结队四处抢掠,不过王守仁也不是吃素的,他是圣人,圣人绝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何况他是这支军队的主帅。
    以伍文定为首的执法队伍迅速集结,开始对城中正在犯军纪的将士们展开了血腥屠杀,本来占领南昌未费一兵一卒,占领南昌后,在王守仁的命令下,竟活活杀了小两千,这才硬生生将南昌城内的混乱局面控制住。
    接下来大贴安民告示,指派官员维持城池运转,接收清点南昌官仓和衙门帐簿,将朱宸濠的亲眷正妃侧妃子侄等相关人等拿入大狱严密看守,做完了这些后,南昌城总算是稳住了。
    南昌知府衙门成了王守仁临时的帅帐,入驻以后衙门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作为收复江西的第一个城池,王守仁以汀赣巡抚的身份行使着江西督抚的职权,无论军务政民事悉由王守仁一人而决,每日的忙碌可想而知。!
    衙门的大堂内略有些凌乱,战时没必要讲究排场和整洁,一把破旧的椅子,一张破旧的案桌,方寸之地便成了王守仁的办公之处。
    此时知府衙门内坐着的除了王守仁,还有一位老熟人,老熟人是秦堪的老部下,常凤。
    钱宁历经生死回到安庆大营,禀报朱宸濠欲刺朱厚照之事,所言虽不虚,但他的经历里显然掺有许多不实含糊之处,事关军机,秦堪也不敢再用钱宁,索性派了自己的心腹部下负责安庆大营与南昌城之间的联络来往。
    常凤未穿公服,着了一身团花绸衫,头戴四方帽,腰间挂着玉佩,手指上戴了三个金光灿灿的大戒指,看起来像一个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的暴发户土鳖商人。
    锦衣卫专职刺探情报传递消息,乔装成各种身份,扮什么像什么是所有锦衣卫的基本功。
    王守仁很客气,城中战乱方歇,他居然不知从哪儿寻摸了一点茶叶,用来招待常凤。
    常凤神情很恭谨,锦衣卫对别人敢飞扬跋扈,但在王守仁面前却不敢,秦堪的老部下都知道公爷和这位王大人的交情何等莫逆。
    茶叶显然不是什么好茶叶,常凤小心啜了一口,却喝了满嘴茶叶渣子,想吐又觉得不礼貌,只好嘴里嚼巴嚼巴当烫青菜似的吞了下去,然后抱拳恭声道:“奉秦公爷令,下官特来与王大人互通消息有无,九月廿三日,朱宸濠六万步军与我朝廷王师于安庆城外决战,反军大败,几近全军覆没,却走脱了朱宸濠,朱宸濠领十余残军丢盔弃甲往南昌逃来……”
    王守仁目光闪动:“朱宸濠往南昌而来了?”
    常凤急忙道:“本是奔南昌来的,后来半路中大抵听说了南昌被大人所破,朱宸濠领着数百残军往鄱阳湖而去,王大人,朱宸濠这些年暗中招揽山贼水匪,打造船舰,鄱阳湖上的水军反贼已拥众四万,若朱宸濠与那四万反贼会合,对朝廷不大不小又是一桩麻烦······”
    王守仁沉吟半晌,道:“秦公爷怎么说?”
    “秦公爷什么都没说,只下令追击的王师迅速改道鄱阳湖,于湖边巡梭查缉。”
    王守仁静默许久,叹道:“秦堪这是要送一份天大的功劳给我呀……”
    聪明人之间不需要过多解释赘言,简单一个动作彼此已然心照,王守仁瞬间被感动,他知道活捉朱宸濠是怎样一份功劳,这份功劳秦堪原本可以亲自来取,却无私地送给了他。
    常凤笑道:“大人与我家公爷是知交好友,再说自朱宸濠谋反以后,大人在江西用兵神鬼莫测,诡谲智变百出,大人早已名扬天下,就算我家公爷什么都不做,这桩功劳十有八九也是大人的。”
    王守仁笑了笑,接着脸色一整,肃然道:“回去告诉秦公爷,王某承情了,请秦公爷放心,有王某在南昌,朱宸濠绝不会与鄱阳湖的四万反贼会合,他已是我瓮中之鳖了。”
    常凤告辞出城之后不到一个时辰,王守仁点齐五千兵马也跟着出了城。
    秦堪大方将泼天功劳拱手相送,若王守仁没抓住这份功劳,他会一头撞死在秦堪面前。
    王守仁也需要功劳,他是圣人,圣人不代表淡泊名利,淡泊名利的人不是圣人,是和尚。
    五千兵马匆匆出城,这次由王守仁亲自领军,他要赶在朝廷王师追上朱宸濠之前,亲手将朱宸濠拿下。
    短短两个月,朱宸濠从轰轰烈烈的造反藩王变成了群雄共逐的失鹿。当然,这是文艺的说法,通俗点说的话,也可以把他当成一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共逐这只失鹿的不止是群雄,还有一位女子。
    唐子禾骑马在山林中穿行,黑色的秀发被清晨的露水沾湿,与她黑色的夜行衣混为一色,狼狈的神态仍带着绝美的另类风情。
    安庆决战之后,唐子禾追朱宸濠已一天一夜。
    皇朝兴亡,朝代更替,这些与她无关,她追朱宸濠不仅仅因为他是秦堪的敌人,还有另一桩恩怨,这桩恩怨也是当初她无缘无故出现在凌十一大营外的原因。


第六百二十八章 成王败寇(上)
    一个柔弱女人敢独自一人千里追击上千残兵,这事儿怎怎么离谱。
    然而事实上并不离谱,唐子禾从不做离谱的事,一个弱质女流能在霸州带着十数万人轰轰烈烈造朝廷的反,大明北方被她一人闹得沸沸腾腾长达半年之久,虽然失败却也轻松逃离囹圄,同样以弱质女流独自行走江湖却分毫不损。
    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一步仍活得风生水起,自然有她的本事,没有把握的事她是不会干的。
    马儿疾驰,眼中的景色在飞快倒退,人和马都已快累倒,马嘴里甚至冒出了白沫儿,显示出它已筋疲力尽,然而主人的一记鞭子逼得它不得不继续往前跑。
    跑了多远唐子禾已不记得,她只知道自己一定已超过了朱宸濠,她要做的,便是在朱宸濠的必经之路上等着他,给他最后一击。
    一天之后,快到江西南康府地面时,唐子禾终于勒马停下。
    带着歉意温柔地爱抚了几下满嘴白沫的马儿,唐子禾轻轻拍着它的臀,马儿虚弱地嘶了一声,颠颠跑向路边迫不及待地啃草喝水。
    唐子禾也盘腿坐在路边的草地上,从行囊里取出一块干瘪的面饼和一囊清水吃喝起来,尽管饿极渴极,她的吃相依然十分斯文秀气,不急不徐地小口啃着味道并不可口的面饼,然后小小喝一口水。
    江湖飘零,绝非表面看来那么潇洒,不仅要面对路上的危险和陷阱,还要忍受风刀霜剑,忍受贫苦困顿,更要忍受比贫苦更难捱的旅途孤独。
    唐子禾吃了几口面饼便没了食欲,将它放回行囊后,盘腿又坐下来,微抬螓首仰望天空·怔怔发呆。
    忽然好想他,忽然好想见他,哪怕远远望他一眼,便已充足了整个人生。
    离别了多少日子·她已不记得了,但她却存下了满满一肚子的话,乱世的烽火,江湖的风波,一个人孤独流浪的苦楚,都远远不及比钝刀穿心更难熬的相思。
    不知发了多久的呆,唐子禾幽幽叹了口气·终于站起身。
    选在这里停下自然有原因的,路边正好有一汪无名清泉,清澈的泉水被附近村庄的百姓用石头砌得更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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