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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及以后时代:
明清以后火器得到了大力的发展,随着专门的火器部队和炮兵的出现,骑兵的地位逐渐下降,明以后很少有作为主要战略力量的骑兵存在,就不再多说了。
明代的骑兵主要和其他兵种配合作战,并配有火器。名将戚继光设立了车营就是一种步、车、骑配合作战的方式。明孙承宗的《车营扣答合编》中也对这种战术进行了进一步研究。还发展出了先以火器轰击继以骑兵冲击步兵跟进的战法。
到了清朝,清朝自以为以弓马开国,其开国时的女真,蒙古骑兵就是传统上的骑兵,没有什么发展,加上不注重火器的,使我国最终落到了被列强任意欺负的下场。当时已是火器的时代,骑兵地位就更低了。直到机枪,战壕组成的阵地战出现,基本上丧失了在军中的地位,逐步退出军事舞台。只到其后继者装甲机械化部队的出现,骑兵成为了一种历史,只在某些庆典礼仪场合使用。
欧洲骑兵介绍
欧洲中古世纪的战争形态必须看时代与地域而定,但一般来说,在百年战争之前,战争的规模都极小,绝大部分都是领主之间的「小冲突(skirmish)」,即使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欧洲骑士也还是不喜欢列阵出击,所以十字军东征除了第一次东征正好占了回教帝国内乱的便宜,所以成功以外,其它次东征皆以惨败而回。不过欧洲重甲骑士的个人战斗力极高,所以应付农民暴动是绰绰有余的,直到具有懂得集体行动的职业佣兵兴起,这才开始末落,而火枪则是最后一推。在法国,一名骑士的合格考试之一就是身上没有任何护甲,然后空手与野猪搏斗,能够把野猪干掉的话,才能通过。
重甲骑兵身上的重甲具有极高的防护力,在火枪发明以前,少有骑士在战场大量死亡(百年战争例外,但大部份的重甲骑士并非死于英国长弓的威力,而是被匕首割断喉咙)。但重甲也是骑士的负担,虽然骑士们身著重甲可以攀墙爬竿翻跟斗(法国骑士的资格鉴定考试就包括全身穿上重甲,佩戴武器,爬过城墙),可是骑士们一旦失去战马,步行距离不会太长,尤其是在泥泞中行走时,更是倍加艰辛,结果徒然耗费体力。阿尚弧会战时的情况就是如此,结果成为法军惨败的原因之一。
不过如果认为高温会把重甲骑士们给热昏,那就错了,他们从小就得如此习惯这样的环境,而且盔甲下还有密不透风的重袍,使得衣服内因为汗水的蒸发而产生内循环,所以反而凉快(当然不是冷气机那种凉快),这个是十字军向阿拉伯人学来的办法。
骑士们的另外一项弱点就是战马,如果没有战马,纯靠步行作战,那么光是穿著重甲走路,就会把他们给累死。而战马也必须选择足够壮健的,不然无法承受重甲与骑士的体重(所以骑士们必须尽可能保持短小精悍的模样,就连赫赫有名的亨利五世,也仅身高170cm),因此骑士们往往会非常疼爱他们的战马,一匹好马的价格,通常可以雇请数十到一百个长弓手。所以在百年战争时,步兵就只要插下削尖的木桩,骑士们就往往会为了避免战马受伤而转身。此外,马无论是那种马,人是绝对无法说服它为了国家民族主义而去牺牲犯难万死不辞的,所以步兵们只要排成空心方阵,再把枪尖一致对外,就能够阻止战马从任何一个角度向他们冲撞过来。
但身著重甲的骑士们集体冲锋时所产生的噪音加上视觉效果,会使得面对他们的步兵们感到震撼,尤其是以训练度越低的话,越是容易因为「骑兵恐惧症」而导致崩溃。而且骑士们作战往往是两两三三的跑到步兵阵列的前面,投掷标枪后就迅速离去,英国就是在Hasting会战中,因为杂种威廉的骑兵所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不过欧洲骑士除了早期的诺曼骑士以外,并没有随身系带弓箭或是标枪的习惯,甚至对这种战术毫无兴趣进行发展。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在百年战争时,亨利五世企图让长弓手骑马作战,可是结果不是很理想,因为长弓难以在马背上与疾驰中使用外,当时的长弓手只是佣兵,装备一切自备,所以马通常是给比较有钱的长弓手来代步用的,这些人比骑士们还要珍惜他们的座骑。
后期骑士的重甲已经到了连铁臂十字弓也无法贯穿的程度(姑且不算火枪),虽然这类重甲还是不少脆弱的缝隙可以被弓箭射穿,但那些地方不是人体的要害之处。因此步兵要以个人的力量来对付重甲骑士,唯一有效的武器除了匕首之外,就是『alberd」,中文翻译成「戟」是一种错误的翻译,因为戟是「勾」与「矛」的结合体,而halberd是「斧头」、「钩子」、「长矛」、和「开罐器」的结合体。使用人可以集合起来,将它做长矛使用,也可以用来和步兵或是骑兵进行单打独斗。通常步兵是用halberd把骑兵给钩下马来,然后用上面的斧头或是长得像是开罐器的部份把那位倒霉的骑士给解决掉,瑞士独立时,奥地利的盟友勃艮第公爵莽夫查理就因为如此而阵亡在halberd之下,从此瑞士佣兵的骁勇善战和善于使用halberd的声誉闻名全欧。
如果说骑士是很“个人化”的战士,那么中古时代的步兵就是十分讲究集体的了吗?中古世纪接近结束时是如此,之前也是很个人化的。所以战场上往往是一连串的单挑,而非兵种之间的配合,直到百年战争时,才由英国“复古”出这样的战术。也就是因为如此,中古时代的佣兵并不讲究纪律,而且他们的营养大多很差,更不用说没什么纪律与组织可言,因此他们单以个人战斗力而言,绝非骑士的对手。可是当他们懂得如何集体行动,兵种协调作战时,骑士们就发现到他们已经无法再轻视这些昔日的吴下阿蒙了。但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
即使如此,步兵的反制骑兵作战往往是被动的,必须先要料定骑兵的攻击方向,而且难以在行进中保护自己,更不用说排列防御阵形时就是防御最脆弱的时刻,而骑兵因为具有机动力,所以作战的时间与路线具有比步兵更大的弹性空间。
此外,中古时代的欧洲步兵作战方式,可以参考Braveheart这一片。但到了佣兵兴起时,因为成本效益与作战对象的双重主要问题,欧洲的步兵大多舍弃使用盾牌,而大量采用长矛,有钱一点的就觓lberd,因为他们的主要对手是「重甲骑士」,况且长矛在近接战时,也不见得会输给拿著盾牌的刀斧手。
另外一项专门的武器就是双手剑,真正的双手剑其实不重,至少没有阿诺在电影里面用的那么夸张。它的剑身的刃只有前端较利,其他地方就算用手握著也不会割伤皮肤。所以可以挥著它砍人,也可以用来刺戳,甚至倒转过来,用剑环钩住对方的武器,或是用把手的顶端来顶击对方的脸部或是身躯。
骑士用的剑则是另外一种,较短,但十分尖锐,可以用来在疾驰时,在马背上挥砍别人,或是刺戳对方盔甲的缝隙。骑士用长矛,也就是看起来像是支大型铅笔的东东,那是用来吓人多于用来杀人用的,就算是骑士决斗时使用,也很少让人致命,唯一让我想起来的例子就是某位法国国王在与卫士练习时,不小心的让保护脸部的面罩上的眼洞撞上矛尖而致命。骑兵最早在公元前约1000年时出现,从此骑乘马匹的军队就在战斗中担任了几个重要的角色。他们充当了侦察兵、战斗员、混战中的冲锋部队、殿后部队,并追击撒退中的敌军。骑兵可以根据装备和训练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视情况担任不同的角色。穿着少量或没有配备装甲的轻骑兵,最适合作侦察兵、战斗员和负责殿后。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不过,所有类型的骑兵都适合作追击之用。
中古时代的骑士都是重骑兵,依据骑士制度的守则,他们的角色应为冲击敌军、打击敌方的骑兵和步兵。武装士兵这个名词原从十三世纪起用以形容骑马和徒步作战的装甲战士,后来则专指骑士及其扈从、仕绅与专业的士兵。
骑士在战斗中占所有速度、恫吓、攻击力和高度等优势。随着中古时代的发展,骑士装备的加强更提高了这些优势。
武器
矛和后来的大型长矛是骑兵用来从事战斗的武器,适合用来刺杀徒步的敌军,尤其是投射武器部队。骑兵手持长枪向前朝敌方冲杀的阵势,可以增加恫吓敌人的效果,马匹在奔驰中的冲击力,亦能透过撞击的那一刻经矛头传送而出,令冲杀中的骑士化身为一支惊人的利箭。
历史学家们一直为马镫在骑士兴起过程中的重要性争论不休。马镫最先出现于亚洲,并在公元第八世纪时传至欧洲。有些人相信它对于骑士的兴起十分具关键性,因为它可以让骑手支撑他自己和长矛,从而透过矛头把马匹在冲锋时的全部力量传送出来。尽管这种力量加乘后所带来的优势毋庸争议,却有人认为,在马镫出现于欧洲之前,罗马时期所发展出来的高身马鞍,已经可以让骑手传送这种冲刺的力量。一幅描绘威廉在1066年征服英国的巴多斯挂毯显示,颇受尊崇的诺曼骑士在使用长矛时,主要是伸出手持的矛来作刺杀或掷出他们的矛作投射,而非端着长矛作进攻;此时,欧洲人知道马镫这种东西应至少有两个世纪了。在接下来的中古时代里,由骑士端稳长矛所作的冲刺,只是作战场面的一个缩影,这样的打法通常不是一个正确的战术。
骑士在作出首次攻击后,常常会失去手中的长枪或长矛,或是陷入混战之中。无论是那一种结果,骑士都会换上另外一种武器,多半会是他们的剑。骑兵的配剑逐渐发展成阔大而沉重的马刀,站在马镫上的骑士能够带出极大的力气将马刀挥落在敌人的头或身上。剑是骑士最为珍视的的武器,因为它们能够携带在身上,格外彰显自己的身份和个性。它们是骑士之间作肉搏战时最常用的武器。好的剑造价昂贵,能够拥有一把好剑是贵族阶层的另一种象征。
其余几种用来博斗的武器,包括了铁锤和锤矛(由棍棒发展而来)、斧头及连枷。从事战斗的教士和充任战士的僧侣普遍拥有铁锤和锤矛,因为他们试图要遵从圣经有关流下血液的告诫,而这些锋利的武器很容易就能杀得敌人满身是血。
无论如何,骑士都不会使用任何一种投射武器。当时认为,骑士若以箭、弩箭或弹丸等在一段距离之外杀伤敌人,是一件可耻的事。只要情况允许,骑士会尽量与位阶相同的人交战,作面对面的厮杀,有时根本不出手。
盔甲
锁子甲是后来的罗马人和一些入侵的日耳曼部落(包括哥德人)所穿戴的战甲。在十三世纪人们开始使用更具防护力的铠甲以前,锁子甲一直受到中古时代欧洲贵族的欢迎,不过,当人们发现锁子甲会被箭或剑尖刺透,它的重要性即不若以往。通常在穿着锁子甲时,外面会另外罩上一种在中古时代被称作外衣的紧身短上衣,尤其是十字军东征期间更是如此,因为锁子甲会反射阳光。
头盔也是从简单的圆锥形设计,逐渐发展成大型的金属桶状,再设计成块状的造形以避开前方来箭。后来并发展出能够与身上装甲闩在一起的头盔。
一种整套重量可达六十磅的盔甲出现在十四世纪。铠甲的设计精良,让骑士可以保持令人惊讶的灵活度,穿着盔甲的骑士即使倒在地上也不会一蹶不振,因为他可以轻易地起身再战。根据文献的记载和描绘,穿着盔甲的人甚至可以作出倒立和其他轻巧的体操动作。后人在制作整套盔甲时并增加了对防御弓箭的注意,针对最易受攻击处予以强化。中古后期出现一种以雕刻铠甲精心制成的全套盔甲,这种盔甲在礼仪和炫耀上的功能多过实际上的用途。
对于骑士来说,盔甲是一项非常昂贵的负担,除了自己本身需要装备,其侍从也须全副武装。一个地位重要的领主必须为众多的骑士提供盔甲。在中古时代,制造盔甲是一项重要的商业,而使用盔甲的庞大市场也一直在增长。赢得胜仗的普通士兵,可以藉着剥光死去的骑士尸体取得大量的盔甲并出售谋利。
马匹
骑士往往为座骑的速度和体能感到特别自豪。这些马匹需要大量的训练,以裨在冲撞和混战中易受操纵。训练良好的马匹能对最小的指令作出反应,让骑士可以一手持盾一手执长矛。历史学家们经常争辩的是,骑士的跨下到底是需要笨重的马匹来背驮全副装备的骑士的重量,或是小型的马匹以利速度和灵活度的需求。
马术是精锐骑士与平民区分身份的另一种特徵。狩猎可以使马术更为熟练,也是最受贵族欢迎的休闲活动,传统的猎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