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三百一十五岁。”夕成玦老老实实的回答。
“打从懂事起,就一直在读书,没出过门吧?”胡不归一面说,一面四处寻摸地方,挑中了一块平坦的草从,放下他的野餐垫准备开饭。
“是啊,我爷爷说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我想耍乐,家里仙童和仙婢会陪着我,不用去外面游历。”夕成玦过来帮他铺餐垫,认真的回答这个问题。
这位是典型的温室里的小少爷,纯情的一塌糊涂,被人卖了恐怕还得倒贴钱。
胡不归从耀光空间里掏出前两天买回来的京北烤鸭,这芥子空间有一样好处,极度保鲜,无论食物放进去多久,都维持原本的色香味,这京北烤鸭是片完就放进去的,还是热气腾腾的,鸭皮酥香肥美,卷饼上也没有水汽,就连葱丝和黄瓜条都是新鲜的。
他回仙界之前就有所打算,听完课,找个地方冲阶筑基,由于是第一次尝试心里没底,最好有人能在旁守护,万一走火入魔之后好施以援手。
要说胡不归信得过的人,通天仙宗大概只有三位,季雍仙君,夕成玦,还有就是丹药店的贼道三痴。
这三个人里面,季雍最深不可测,而且刚才分明是故意为他引走瑶姬公主,至于为什么帮他,这事却是不大好说。
贼道三痴最冲淡平和,每次帮他都是点到为止,君子之交淡如水,而且他本身修为不佳,恐怕有事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剩下一位夕成玦,对于这位仙界迷弟,胡不归只有一个感想,猪八戒家里教出来的小孩子,是真的傻啊。
不过反而就是因为如此,保有纯真赤子之心的夕成玦,是最合适的守护人选。
作者的话:因为众所周知的不可抗因素……第二更顺延到明天。
薇薇很有节操了,麻烦来点推荐票呀!以前我都是一更之后装作不知道的。
第70章 原来都以为我是隐藏boss()
烤鸭这种美味古而有之,于南北朝时期,《食珍录》就已经记载有‘灸鸭’,当时是一种宫廷食品。
而真正做法花样繁多是兴盛于民初,明太祖朱元璋早年和尚乞丐都做过,可能是肚子里油水略少,登基称帝之后每日必食烤鸭一只。
皇帝的偏好于此,御厨难免挖空心思来变着花样为他烤制,等到明成祖朱棣迁都京bj北烤鸭在民间发扬光大,做法上有了不少改进,例如以枣木梨木为燃料明火烤制,而且鸭子是开小洞取内脏,灌上开水之后再把小洞系上挂在火炉烤,这样烤出的鸭子皮层酥脆,外焦里嫩。
尤其是师傅上来片下来的四到六片鸭子皮,称之为“一口香”,是吃货老饕们的最爱吃,拿薄薄荷叶白饼裹上,配上少许甜面酱,葱丝黄瓜条,一口咬下去,当真是脂香四溢,唇齿留香。
因为这是明代以后的美食,夕成玦那位净坛使者的爷爷爱吃,家厨在仙界也甚是有名,平常就好收集个食谱方子之类,照着胡不归的样子裹了一卷,瞬间被这种滋味的烤鸭圈粉。
他虽然在瑶姬公主那里受了冷遇,有三分不甘两分颓丧五分失意,但是对食欲可是一点也没影响,坐在野餐垫之前开怀大嚼,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好次,好次,胡仙兄每次弄来的食物都有惊喜,不知你家仙乡何处?”
“咽完东西再说话,看呛着你。”对他这种有口吃的就元气满满,胡不归表示服气,暗叹吃货的世界真是单纯。
烤鸭这种三高食品胡不归吃腻了,看夕成玦心心念念盯着鸭肉片的样子,他也懒得再裹来吃,盯着盘子开始琢磨今天的一个让他心生疑惑的细节。
瑶姬公主嫌弃墨者们身上有凡人的浊气,甚至不愿意与之为伍一起听课。
而通天仙宗方圆村的墨者最差都是筑基期的修为,甚至有不少达到金丹元婴境界,怎么说也比他这个练气大圆满修为的人强上不少。
而瑶姬公主却对他礼遇有加,这在情理上说不通。
胡不归刚来通天仙宗的时候,都是堪堪完成师门符令就赶紧走,感觉自己是学渣插班生,稍有差池就会被逐出门墙。
渐渐就发现同窗们对他的存在,安之若素一视同仁,这一切都昭示着没人质疑他是凡人这件事绝非偶然。
他看着吃得忘我而开心的夕成玦,忽然问道:“夕老弟,你看我是什么修为?”
以他对这位傻白甜小少爷的了解,直接问才是最好的解决之道,拐弯抹角的试探没意义,毕竟对方根本不懂套路。
夕成玦顿时觉得烤鸭不香了,摇摇头,老实地说道:“我看不出胡仙兄的修为。”
“嗯?”胡不归听出蹊跷,不露声色的让他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能来通天仙宗至少要是地仙级别的修为,不然根本无法催动符纸鹤,仙宗内别的同窗修为都与我在伯仲间,但大家都知道你化为凡人是压制仙力苦修,恕我才疏学浅,竟是完全看不出你本来的修为,应该至少要比我高上一两个层次吧?”夕成玦不是很确定的回答,在年轻一辈的仙君里,他算是修为尚可,却看不穿眼前这位的修为。
人总是会恐惧未知的东西,既然至少是地仙级的才能进入仙宗,那对方认为自己看不破的等级的,至少就是天仙,大罗金仙,甚至混元大罗金仙的境界。
大罗金仙居于三十六天内最高的大罗天,不老不死永生不灭,仙境极乐无所忧愁。
对仙人而言,世间的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在时间长河中不过过眼云烟,只有飞升紫府位列仙班,才是永恒的追求。
强者为尊,尤其是甘于摈弃本来身份,假做红尘凡人居于地界,磨练心性毅力是一件很值得尊崇的事。
千年之前,一场仙魔大战之后,上古老神尊都踪影全无,隐匿于世间,谁也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或是后裔身居何处。
夕成玦心思单纯,但大智若愚绝非呆子,他只秉承一个原则,凡是被宗主镇元子招入通天仙宗的,绝对是有不凡来历的。
“嗯。”内心早已乐开花的胡不归,装作若无其事,淡定从容地拍拍夕成玦的肩膀,说道:“我的修为也没什么,你以后自会知道。”
原来还有这种设定,也就是说,所有通天仙宗的弟子都看得出他是凡人,但是却是都认为他压制了修为,而又因为看不出本来的仙阶而不敢轻易得罪。
胡不归现在倒是真的希望早日能见到通天仙宗的宗主镇元子,问一问他以后的该当如何修炼。
毕竟优势很明显,能穿梭两界不说,仅凭直播吸纳灵气这一点来说,恐怕将来他的成就是无人能望其项背。
毕竟人的念力是无穷的,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七龙珠》里向天地万物借一点元气的孙悟空。
很快就又被把这个念头抛之脑后,孙悟空的方法太lo,元气弹只能当武器用,而他是真的能将得来的灵气为己所用。
而且他的机缘福泽深厚,别的不说,就说眼前这这一方已经属于他的洞天福地面积,灵气之充裕程度却比通天仙宗内任何宝地都强上不知道多少倍。
他误打误撞带着夕成玦朝这里走时,总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奇异感应,仿佛这洞天福地在这里空置了不知多少岁月,就是等待他来开启。
此间一花一木,一草一石,看上去都亲切熟悉,就好像曾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尤其是那间石屋,冥冥之中仿佛在告知他,这里就是最佳的无人打扰的筑基地点。
胡不归闭目片刻,福至心灵,他拍了拍夕成玦肩膀说:“等下不要打扰我。”
随即就站起身来,缓缓一步一步走向石屋,推开木门之后,发现室内洁净异常,不见任何灰尘土迹,家具陈设一应俱全,正中一张看上去十分舒适的大床,床褥精雅,垂着青烟似的幔帐。
他坐了上去,心中平安宁静,若有所感,丹田里的灵气缓缓在周身经脉之间运转。
第71章 百日得筑基()
胡不归练气大圆满已经很久,经脉在每次直播的时候都会被拓宽和加强,只是丹田之中的灵气如水满则溢,多存一点也是不能。
距离他第一次感受到经脉中的灵气,时间只过去了短短一个多月,这种境界的提升速度,据书中仙所说,除了生而为神的仙人,凡人成仙者之中,古往今来,仅此一人,是为第一人。
从匕首储物空间里将存下的仙珠统统取出,精致浑圆的小球约摸有一千多颗,每一一枚至少可抵一年的修为。
这张床很是奇异,处处发散一种让他安心的气泽,盘腿端坐其上,瞬时间就仿佛返回了心思澄清,不然尘埃的婴儿时期,胸中一丝杂念也无。
胡不归一口吞下贼道三痴那里买回的筑基丹,顿时体内灵气暴涨,以一种不受控的奔腾姿在经脉四处流窜游走。
他按照书中仙所授的筑基之法,不运起灵气相抗,而是从丹田之中抽出一股气机来引导这股外来的灵气。
灵气所到之处经脉逐一拓宽,每有灵气不继,就以神识寻找仙珠的光点,仙子感应到他的灵气漂浮在空中,渐渐地一点点游走在体外无法吸纳的仙珠,氤氲汇聚成为气雾状,轻而舒缓滋养着四肢百骸,最终汇聚丹田。
丹田转化灵气的效率和速度和修仙者的自身资质有关,所以能筑基者万中无一,筑基成功后再无寸进的更是数不胜数。
胡不归以神识内视,可见丹田内府本是一团虚无缥缈的灵气团,渐渐缩如莲子大小,而纳入体内的灵气越挤越密,终于等到完全再也容纳不下之时。
异像陡生。
夕成玦静静伫立在石屋两丈远的地方为他护法,忽然石屋腾起遮天蔽日的紫气,玉兰花树陡然抽出新枝,生出如雪的花苞瞬间怒发。
他惊讶于洞天福地里这祥瑞异象,却不懂一种无形赫赫威压来自何处。
终于他抵挡不住那阵越来越强烈心中悸动,单膝跪地手抚于胸表示臣服,垂下眼帘不敢与那威压相抗。
因为他虔诚低头不敢仰视,是以不曾看到,有一个瞬间,石屋上空现出一双冷冽而宁静的兽瞳,稍纵即逝,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而与此同时,身处石屋的胡不归体内润泽的灵气犹如海绵吸饱了水,再也多容纳不了一分。
滴答。
最初是灵气像一颗雨滴般落入丹田,而他体内生出紫气将其层层包裹,那一滴滴灵气变成紫色水流,如海纳百川一般汇入丹田内府,他浑身上下被那层紫气笼罩,如仙似圣。
胡不归脑中轰然一响,许多昔日往事如同快速播放片花一般掠过脑海,福利院的老师帮他梳理蓬乱的头发,奶奶煮好饭看他吃时慈祥的脸,无父无母被迫懂事不敢询问大人的心酸,跟陈小沉穿着国粹校服在操场上跑步,被表哥抢走吉他时少年屋内的愤懑,让大伯从家里轰走时强做欢颜,昨晚陈小沉换上晚装出现时那一刻的惊艳和怦然心动。
最后一个画面竟是属于这片洞天福地,风清月白,花树玲珑,两个小孩在树下淘气的追逐。
他心神一凛,暗想难道这是此间原本主人的记忆,待再仔细搜寻之时,就杳然无踪,再也无法捕捉到那个画面。
胡不归收了神识,徐徐睁开双眼,发现周身诸物仿佛都平添斑斓而分明的色彩,每一丝纹理都纤毫必现。
我,这是筑基成功了嘛?
原来看着平平无奇的室内器物,竟然每一件都蕴含着淡淡的光华,看来此间上一任主人遗留的宝物并不少。
刚才在花树下追逐嬉戏的一对小孩,虽然只出现了一刹那,而且只有背影,但从发髻的样式看来,应当是一男一女,只是不知道哪一位才是此间的原本的主人。
他站起身来,轻轻抚摸桌上的玉纸镇,是一方雕琢光润的毫无花巧的山字纸镇,却无法辨认前主是男是女。
那玉纸镇触手升温,胡不归这才发现,他无论是神识,灵觉,皮肤的触觉,都远远胜过从前,不可同日而语。
脑海中响起书中仙的声音:“恭喜仙尊成功筑基,你现在已经可以用神识探看地书内的空间,亦能随意调用地书内的物品。”
这倒是件正经事,胡不归将神识凝聚成一线,探入手腕上的地书的空间之中。
地书的空间比他想象之中要大上无数倍,到处满满当当摆着放玉简的书架。
书架形状大小瞧着和琅琊石洞的差不多,而且存储量庞大的惊人,恐怕藏书量也不逊色于前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外面摆放着他以前去南云收回的翡翠原石,还有一摞影像符,上面压着他旧手机。
一见了书本就有些头疼的胡不归,拿神识搜索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