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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唐仙侠-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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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颗药丸叫‘生气丸’。”

    “生气丸?是治生气,还是吃了让人生气。”

    “这么说吧,不管你受伤多重,只要有一口气,这颗药能保你半个月不死。”

    “半个月之后呢?”

    “你这趟不是去河西嘛,不算太远,半个月内,你骑着快马,应该能赶到我这儿了。”

    “好东西!好东西!”萧玄衣连拍大胯:“你老哥总算还有点人性。”

    “就算你是江洋大盗,受了重伤,爬到我门口,我也得给你治不是。”

    “只是我觉得这药丸的名字欠妥。”

    “怎么了?”

    “应该叫起死回生丸,或者叫阎王夺命丸?”

    “阎王夺命丸,怎么听着跟毒药似的。”

    “我的意思是,从阎王手里夺回命来。”

    孙少仙哈哈一笑:“你老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怎么说?”

    “那种名字越厉害的药,其实是为了卖的。我们这是自家用的,不卖。”

    “老孙家就是实在!”萧玄衣赞了一句:“既然给了,那就顺便多给几粒吧。”

    “没了。就剩这一粒。”

    “你们家开这么大药行,就剩一粒药,谁信。”

    “不瞒老弟,这生气丸是我老祖制的,一共就三粒,传到我手上,就剩这一粒。”孙少仙所说的老祖,就是药圣孙思邈。

    “你们家肯定有方子呀,你趁不去恭候羽衣兄的功夫,再制几盒。”

    “方子是有。说起来惭愧,后人制成的丸药都没有生气的效果。”

    “长江后浪推前浪。”萧玄衣摇摇头,将生气丸还给孙少仙。

    “还看不上?”

    “我们一行五个,你给我这一颗有什么用。”

    “你老弟这就不晓事了。你们一行虽然五个,还能同时病倒啊?”

    “我们去干什么你也知道,万一遇到危险,厮杀起来,大家不都得受伤。”

    “那你就不用要了。”孙少仙将生气丸接过来。

    “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就算我们五个同时受伤,肯定有伤的特别重的。”萧玄衣盯着药盒说道。

    “那也没用,你们五个都受了伤,有一个吃了丸药,别人也没法送他过来。”孙少仙说着将生气丸塞进袖子里。

    “我留着自己吃还不行啊?”

    “那多不好,不讲义气。”

    “拿过来吧你。”萧玄衣一把将生气丸抢了过来。

第二百五十四章 冤家路窄() 
萧玄衣打马离开雁北镇时,天刚过午。走了一程才发现,有点不对头:从雁北镇到东受降城,也就大半天的时间,但这个时候回去肯定要搭黑。

    走夜路有点麻烦,沟沟坎坎不说,还容易迷路。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让萧玄衣掉头回雁北镇,也不太可能。走就走吧!

    有点失于计较了,萧玄衣自责了一回,想想这次来雁北镇,两件事都没办成,也真够失败。

    木鸢的事儿,孙少仙这边算是过去了,但回到东受降城,跟鲁奇大哥怎么交代?

    当然鲁奇也不会说他什么,还有可能安慰他几句,这更让萧玄衣心里过意不去。然而又能怎么样呢,丢也丢了,并且也不是他萧玄衣不小心弄丢的,而是被人偷了。

    “偷”这个事儿,确实防不胜防。萧玄衣想起那个秀才来,恨得牙痒痒,有天遇到他,一剑戳他个透明窟窿。

    再说孙少仙这事儿吧,他早就知道,请孙少仙出山不容易,可他萧玄衣很少求人的。

    俗话说“上山打虎易,开口告人难”,尽管他去年求了一次孙少仙,那是李克用病在契丹的时候,但也不是当面求的。

    这老哥看起来平易近人,乐呵呵的,拒绝起人来也是油盐不进,滴水不漏。

    想起孙少仙,萧玄衣又觉得有点儿好笑,一年不见,老大哥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一往情深,跟个深宫怨妇似的,原来挺高大上的嘛。

    这都跟那位所谓的羽衣兄有关,萧玄衣恍然若悟:一个人一旦喜欢谁,是不是便动了凡心,堕了凡尘,成了俗人了。

    不过俗点也好,倒是有人情味了,他至少敢跟孙少仙勾肩搭背了。

    萧玄衣一边赶路,一边想心事,难免有点拖拖拉拉,斜阳半空时,他忽然想起,要在天黑之前出偏关。

    雁门号称内险,因为雁门关外还有一道关隘——长城,过长城到东受降城,走偏关最近。

    偏关有兵戍守,天黑要闭关的,到那时前不巴村,后不着店,他还真得转回雁北镇。

    想至此,萧玄衣不由扬鞭催马。雁北高原上飘起一道征尘

    萧玄衣正在赶路之际,迎面跌跌撞撞地走来一个人,萧玄衣心里暗道:碰到傻叉了,喝这么多赶路,还不骑马。

    萧玄衣不禁放慢马速,看着那个人,但见那人蓬头散发,脚下如同踩着荷叶步,摇摇晃晃。

    萧玄衣心中不由连说:倒也,倒也。那人果然一交摔倒,在地上拱了两下没起来。

    “你是干什么的?”萧玄衣走到那人跟前,勒住马。

    那人挣扎了一下抬起头来:“救”

    四目相对时,萧玄衣不禁傻了眼,喊救命的不是别个,正是在雁北镇灌醉他的那个秀才。

    “哈哈哈”萧玄衣仰天大笑。

    “笑够了没有?”秀才很幽怨。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上天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那秀才依然嘴贫。

    “四个字儿的。”

    “冤家路窄。”

    “你倒是挺爽快。”

    “那当然,别说一只木鸢,就算皇后娘娘,只要我喜欢,照偷不误。”

    “够胆色。”萧玄衣跳下马来,一手拔出疾剑:“说说吧,你打算怎么个死法?”

    “你不怕王法吗?”秀才缩了一下脚。

    “你要是在长安城,跟我讲王法还行。”

    那秀才怔了一下,好象明白了眼下的处境,不觉叹了口气:“求也是白求,对吧?”

    “你明白就好!”

    “给弄口水喝。”

    “临死前想喝口水,倒不为过。”萧玄衣说着,解下水囊扔过去。

    那秀才爬起来,捡起水囊拔掉木塞,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爽!”秀才赞了一句,一手抹去下巴上的余沥,精神显然好了许多。

    “等一会儿更爽。”萧玄衣将剑虚斩了一斩。

    秀才箕踞而坐,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动手吧!”

    “不急!”萧玄衣看了那秀才半晌:“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敢杀你啊?”

    “那倒不是。”

    “你知不知道我有个外号叫‘玉面人屠’。不但帅,而且杀人如屠狗一般。”

    “不知道!”

    “现在告诉你了。”

    “了解。”

    “你怎么一点都不害怕?”

    “我都要死的人了怕什么?”

    萧玄衣想想也是这个理儿,不行,得让他害怕:“不过呢,你要是把我的木鸢还给我,我可以考虑不杀你。”

    “办不到!”

    “我就奇了怪了,一个小玩意儿,比你的命还重要?”

    “无所谓了,反正都是要死的。”

    “人总有一死,但你往后至少还有几十年吧,说扔就扔了。”萧玄衣竟然有点儿佩服。

    “不是那意思,我是说,就算不碰到你我也是要死的。”

    “咋回事?”

    “你看不出来吗?我身受重伤,肝儿都碎了。”

    萧玄衣打量了一下秀才,确实伤痕累累,就算不理他,他也难爬回雁北镇。跟死人讨什么债

    “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来我的木鸟是要不回来了。”

    “明白就好!”

    萧玄衣本来想把木鸢要回来,再给孙少仙送去,对鲁奇也是一个交代。眼见这秀才抵死赖账,倒也没辙。

    “你都要死的人了,要一只木鸟干什么?”

    “你管不着!”

    “算我求你了行吗。临死前做件好事。”萧玄衣语重心长。

    “我不高兴。”

    “我还不高兴呢。”萧玄衣气极,一跃上了马:“慢慢死吧你。”

    刚走几步,萧玄衣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拨马走回到秀才跟前,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木盒,下了马。

    “这里面有颗药丸能保你半个月不死。”萧玄衣将木盒送到秀才眼前。

    “真的假的?”

    “知道这颗药叫什么名字吗?起死回生丸。孙少仙给的,世间仅此一粒。”

    那秀才眼中一亮,拿起药丸便吞了下去,咽得直翻白眼。等那秀才气顺了,萧玄衣这才笑道:“现在你可以死,也可以不死了。”

    “大恩不言谢,要是不死的话,我以后肯定会报答你。”

    “以后的事儿再说,现在说说那只木鸟。”

    “这个”那秀才有点沮丧:“我不是不还你,我还不上。”

    “怎么回事儿?”

    “那只木鸟已经毁了。”

    “不会吧,你费尽心机,偷了我那只木鸟,怎么会毁了呢?”

    “你还知道雁门有只大鸟啊?”

    “知道。”

    “被它弄毁了。”

第二百五十五章 一介书生() 
一番追问之下,萧玄衣方才得知:那秀才名叫第五离,原是长安京兆人氏。

    按第五离自己的说法:他出身于一个农家,但自幼聪明过人,读书一目十行,并且过目不忘。

    早岁哪知世事艰,按第五离的才学,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简直不在话下。谁知时运蹭蹬,久困名场。

    第五离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农活自然干不了。为稻粱谋,便跟同乡学经商,来往于长安晋阳一带。

    大半年前,第五离刚出完货,赚了点小钱,在晋阳街头闲逛时,偶然听到雁门有只大鸟。

    第五离核计了一下,这一千两银子的花红,他做十年生意也挣不到,当下心里一横,便辞别同乡,来到了雁门。

    第五离看了一回大鸟,又四处跟人打听消息,方知这一千两银子不太好挣:那大鸟不但行踪神秘,并且警觉异常。

    第五离既然来了,又自负聪明才智,岂肯就此罢手,于是便在雁门住了下来。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来二去,竟然给他发现了大鸟的落脚点。

    “落脚点?”萧玄衣听到这里表示疑问。

    “在一个山谷里面,大鸟就是在那里集合众鸟飞越雁门。”

    “那地方我去过。”

    “你怎么找到的?”第五离吃了一惊。

    “迷路迷到的。”

    “你也太会迷了吧。”

    “别扯没用的,接着往下说!”萧玄衣催促。

    “你既然去过那个山谷,就应该知道,要想捉住那只大鸟,在它集合众鸟时,是最好的时机。”

    “这点倒是不错。”萧玄衣点点头。

    “要是你,你会用什么办法?”第五离跟萧玄衣互动。

    “我觉得下毒比较好一点。”萧玄衣不假思索。

    “英雄所见略同!”

    第五离思索良久,终于配置出一种药剂,也就是石灰粉加五鼓反魂香再加七步倒等等。

    “我靠,这也太厉害了吧。”

    “那当然,这种药一经触发,数丈之内,烟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不但能迷住他的眼睛,还能让它晕。”

    “你还不够狠,应该一下弄死它。”萧玄衣想,这下孙少仙就生无可恋了。

    “我们做生意的,要精打细算,一只活鸟,弄到长安城,还能再赚一笔。”

    “果然够奸!”

    药是有了,但怎么送到大鸟的跟前,第五离为之伤透了脑筋,几经观察,它总算发现一个规律:那只大鸟,人虽然不能靠近,但鸟可以。

    “于是你就想到了我那只木鸟。”

    “还没那么快。”

    第五离先弄了几只真鸟,抟上药剂,谁知他配的药剂太厉害,还没起飞,这些鸟就先被呛晕了。

    “药先别搞那么多啊。”萧玄衣聪明。

    “是啊,我试着减少剂量,后来竟然发现这是一个死结。”

    “为什么?”

    “道理很简单,剂量小了,小鸟都不含糊,那只大鸟就更不用说。”

    “这倒也是!”萧玄衣有点脸红:“然后呢?”

    直到第五离遇到第一尺,才有了用木鸟这个想法,这木鸟用多大剂量都不会晕。于是就买下了第一尺的全部木鸟。

    买回去之后第五离就开始后悔,第一尺的木鸟虽然也能飞,但只能在草丛间扑棱几下,要想接近那只大鸟,还差着老大一截子。

    但白花花的银子也不能打水漂啊,第五离就想凭自己的才智将木鸟改进一下,谁知折腾了两天,买的几只木鸟全散架了。

    虽然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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